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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日本的社會與法律變遷

第一節 政治與社會變遷

日本的政治與社會變遷,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明治維新前的封建階段,

明治維新到二次大戰結束前的現代化階段,與二次大戰戰後至今的階段。

一、明治維新前的封建時代( 1867)

此時代的政治、社會、經濟發展變遷都是環繞在封建制度之上。

(一)政治變遷

日本於七世紀時,即形成一個統一的民族國家,政治上行使封建制度,而封 建制度的統治權行使屢經變遷,首先是由天皇來行使,天皇藉由君權神授的理論 與自唐朝引進的律令制度,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制度。後來大權旁落,武士階級勃 興,於十一世紀後,相繼建立三個幕府-鎌倉幕府、室町幕府與德川幕府,形成 所謂的幕府政治,其統治權是由幕府的將軍實際掌握,各地諸侯皆服從於幕府將 軍,天皇的地位只是一個沒有實權的象徵。雖然幕府政治下,幕府將軍擁有最高 的統治地位,但在個別時代幕府政治的實權有時也操在權臣的手中,中央的權力 也不能號令地方諸侯,因此地方諸侯的彼此征戰仍常發生。

(二)社會變遷

由於厲行封建制度的結果,社會劃分為兩種階級-統治的武士階級與統治的平 民階級,兩階級間彼此不能流通,禁止通婚。彼此階級所適用的規範也是不同,

規制統治階層的主要規範是武家法度與皇室法度,賦予武士與皇族一定的統治特 權,與對幕府將軍的權利義務關係。

(三)經濟變遷

日本封建時代的經濟是以農業為主的糧食經濟,除少數地方如九州南部外,

一年只能一獲,農田-尤其是能夠種植稻米的水田,就是經濟也是封建制度的根本 基礎,在德川幕府體制建立後,經濟的循環模式為:每年秋天各封建領主收穫貢 米後,先在領內以貢米支付領內的人事費用,再將多餘的貢米運送到貿易集散地 -如大阪、江戶等地,與當地的商人交易金錢,以交易所得支付各領主於江戶住所 與領內藩政的各項開銷。商品經濟的發展雖然並不具有如糧食經濟的重要性,但 由於日本國內悠久的金銀開發歷史及國內陸路海路交通發達,因此重要貿易都市 的商業是十分繁榮的-例如大阪、界港與北九州的平戶。到了德川幕府後期,某些 大商人所累積的財富甚至超過一些地方領主,領主與幕府為求財政週轉,也向這 些商人借貸大筆金錢,在確定無法償還時,還曾數次下令延期償還或是免除償還 責任(稱為德政令)。對外的貿易,十七世紀中,由於德川幕府的禁教與海禁,

將貿易地只限於長崎一地,對象限於中國與荷蘭,形成閉索式的經濟體系。

二、明治維新到二次大戰結束前的現代化階段(1867 1945)

(一)政治變遷

面臨歐美帝國主義強迫德川幕府開國的困境,德川幕府也無力解決歐美帝國 主義日漸侵逼的困局,因此國內許多強藩-長州、薩摩、土佐、肥前等藩的下級 武士認為唯有斷然實施攘夷,始能挽救此困境,而無能的幕府就是最大的阻礙,

因此必須與天皇直接合作,實行中央集權。在鳥羽伏見戰役後,德川幕府才正式 將政治的實權移交天皇.後來又繼續推行版籍奉還與廢藩置縣的中央集權體制,

日本正式脫離封建的時代。

日本的政治制度雖然形式上已經具備了立憲政治的外型,但是實際上的政治 實權仍然操縱在少數的政客與藩閥之間,連選舉權都侷限於相當少數人的手上。

在歷經近二十年的勵精圖治後,終於促成了政治、經濟的初步現代化,對外修改 不平等條約,於二十世紀初獲得國際上平等的地位。

在決定逐步推行「大陸政策」後,即與中俄兩國相互角逐,向亞洲大陸擴展,

首先在 1894 年的甲午戰爭中戰勝清朝,取得台灣,將朝鮮納為屬國,十年後又 在日俄戰爭中,擊敗俄國,劃東三省為勢力範圍。之後又藉口英日同盟,於一次 大戰中進佔山東,取代德國在中國的地位。而一次大戰後在國內則以大量知識分 子為基礎,文化上帶有自由主義的傾向,民主主義抬頭,產生政黨政治的雛形,

且制定普選法,大幅放寬選舉人的資格。但是接踵而來的的國際經濟恐慌,卻逼 使日本政府不得不藉由對外侵略,來維持繁榮,此時日本軍部的地位就在這樣的 環境下,經過一次次少壯派軍人政變後,漸漸地抬頭。

為應付中日戰爭、南洋戰爭與太平洋戰爭等對外戰爭的需要,日本的二次大

戰戰時體制即是藉由把天皇神格化,而把政治權力更加集中於軍部手中,議會制 度此時早已名存實亡,軍部在政治上大力彈壓異己,限制言論自由。最後隨著太 平洋戰爭節節敗退,美軍於日本本土投下兩枚原子彈後,終於在西元 1945 年 8 月 14 號,日本宣告無條件投降。之後政治制度的變遷又要進入一個重新改造的 紀元。

(二)社會變遷

由封建的國家體制轉為現代國家的過程裡,傳統的統治階級-武士喪失原本賴 以生存的依據-幕府與領地,一部份轉向新明治政府服務,或是投身於新興的工 商業發展中,另一部份則是流離失所,轉入民間。原本封建的二分階級制度,在 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與容許人民自由遷徙後,已經消滅無遺,但在資本經濟的發展 下,卻也創造另一新興的社會階級,也就是財閥,財閥與控制政治權力的政閥結 合後,不斷鞏固自己的獨占社經利益,造成對一般平民的壓迫。

明治政府為求產業發展與便利稅賦課征,實行徹底的土地改革,但改革的結 果反而是導致農民的負擔加重,確立地主與佃農的關係,造成富農壓抑佃農的社 會現象。一次戰後物價膨脹,米價大幅上漲,全國發生搶米等社會動亂事件,再 加上當時的普選資格放寬,人民基本教育普及,與不滿情緒結合後,造成一連串 的人民抗議浪潮。這股浪潮,在政府的強力彈壓與藉由對外侵略適時地轉化掉。

在 1920 年代之後,則盡力加強軍國民教育,灌輸忠於天皇、日本至上的意識型 態,這樣的病態社會發展,終於導致日本人民於戰敗後,曾有一段時間徹底喪失 國民的自信心。

(三)經濟變遷

在此階段的經濟發展中是將原封建制度的農業經濟轉形為工業的產業經濟。

農村經濟也由過去生產糧食為主的種植,轉為生產特定輸出作物(如生絲與稻米) 的商品經濟,而此時的工業發展有以下的特色 1.機械化與大工業化之積極推行 2.

電力的大幅成長 3.重工業的突飛猛進,但以國營工業為主。在一次大戰前,由於 甲午戰爭賠款與庚子賠款的邑注使發展工業的資金充足,再加上日俄戰爭與第一 次世界大戰的需求刺激,使得重工業能得到大幅的發展,又在 1920 年後,面臨 世界的經濟的恐慌,用發展軍事工業,發動對外侵略,來繼續景氣的榮景。在這 段工業發展的過程裡,為了能夠保護國內市場,另一方面也為求經濟快速成長,

日本政府將國內產業結構、資源集中於少數集團即-財閥的手上,例如;三菱、安 田、三井財閥等。並且財閥藉由政商聯合的機制,保障財閥的經濟獨占地位能夠 繼續維持。在中日戰爭爆發後,日本在戰爭資源的取得上即受到美國的封鎖,經 濟發展受到相當的阻礙,只能靠戰時總動員的體制,將所有民間資源集中到政府

手上,供戰爭經濟之用。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不只海上運輸路線完全被切斷,

到了戰爭後期,日本的重要都市、工業中心亦在美軍轟炸機的日夜空襲下,被摧 毀殆盡,因此在戰爭結束時,全國可以說是陷入經濟的零點。

三、 二次大戰戰後至今的政治、社會經濟變遷

(一)政治變遷

日本於 1945 年戰敗之後,即進入盟軍佔領時期,此間的改革主要是由麥克阿 瑟元帥主導的聯合國盟軍總司令部(G.H.Q),盟軍佔領初期的對日政策,主要達 成兩項目標,一為確保日本今後不再構成世界和平的威脅,二為依據聯合國憲章 的理想與原則,建立愛好和平的民主政府。日本的新憲法於 1946 年 11 月 3 日修 正公佈,於翌年五月三日正式生效實施。新憲法確立天皇的地位僅為國家的象 徵,而非戰前明治憲法的國家的主權擁有者,國家的主權明定屬於全體國民,並 採普選制度的精神,凡二十歲以上的國民皆有選舉權,二十五歲以上的國民有被 選舉權,國會採兩院制,分為參議院與眾議院,任期為四年與六年,內閣對眾議 院負責,內閣總理亦由眾議院產生,故為完全的議會內閣制。在韓戰爆發後,美 國為求日本有自保的能力,允許其建立自衛隊,並解除因戰爭罪行而被放逐的領 導階層,以充實其反共力量,並加強對日共的彈壓,之後又在 1951 年簽訂舊金 山和約與美日安保條約,讓美軍得以長期駐紮日本。

八十年代後,日本政黨政治可稱之為派閥的天下,同一黨中有派別,同一派 中有閥別。在一連串政治貪污、醜聞案的揭發後,日本人民已漸漸對政治失去信 心,而在泡沫經濟破滅後長期的經濟不景氣中,日本政府亦未有積極的作為,來 挽救經濟的進一步蕭條,更使得政權的輪替進行的更快。

(二)社會變遷

在戰後,為推行土地改革,改善國內大多數佃農的生活,佔領軍總司令部與 日本政府進行類似我國於光復初期所施行的耕者有其田政策,在不到十年的時間

在戰後,為推行土地改革,改善國內大多數佃農的生活,佔領軍總司令部與 日本政府進行類似我國於光復初期所施行的耕者有其田政策,在不到十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