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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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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研究是一種社會過程,隨處都會留下我們的指紋

(Ribbens, 1989)

對主流的反思和解構,需要立基於真實的體察,從實習結束至今,我越 加經驗到遊民議題的複雜性,也看過造化弄人的體制如何輕視活生生的生命,

不論是誰當前都面目全非,若身分是遊民,生命更是輕如鴻毛,起初的我也 是情緒滿載,可說是滿腔熱血又義憤填膺,但是當時間拉長,看的更多,更 能體會過去那樣戲劇化的拯救姿態,就如同社會中沉重的偏見和污名,都是 蓋掉遊民本身生命經驗和主體性的大網,並非有良善的意圖,就必然產生正 面的行動,更重要的是看見每一個生命的重量,每一個人都是平等的,進而 重視遊民主體的發聲與參與,而這些體會都必須立基於真實經驗。

承上述的體會,本研究關注的是遊民在收容安置的經驗、看法和行動,

希望能生產以遊民為主體的知識,重視和聚焦於遊民自身的生命經驗,而非 重蹈主流論述的覆轍-強加污名或單一化遊民形象,而是呈現豐富的經驗內 涵,本研究相較於其他研究的位置和意圖在此,將以收容安置相關經驗為主 軸,聚焦遊民主體性,希冀站在相同的高度上為其發聲。

由於研究內容更包含權力議題,以個人經驗為基礎,扣連到政策結構,

批判既有秩序,上述的主題和內容透過質性研究的方式進行,能較量化研究 適切、完整和深入,並且更貼近本研究進行的出發點,也能詳述經驗內容,

並且希望透過連結個人經驗至制度層面,因此研究方法選擇使用解釋性互動 論。

第一節 研究設計 壹、 質性研究取向

社會科學受傳統量化研究模式主導,相較於量化研究取向,質性研究仍 具有其獨特性和價值,適合深入發覺複雜性並探索所知甚少的現象,嘗試探 索政策與地方知識和實務不相容之癥結所在的研究(Marshall & Rossman, 2011),而至今呈現遊民收容安置經驗的既有文獻和資料較少,以遊民自身觀 點出發的研究更是少見,且本研究也企圖探討政策與實際狀況的落差,質性 研究的特殊性正契合本研究所欲探索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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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質性研究能以尊重人性為基礎的多元方法來進行研究,透過研究者 試圖以多面的關照和敏感的覺察來感知生命故事(Rossman & Rallis, 2003),

結合質性研究的獨特和價值,正適合呈現個人生命經驗,以故事來作為敘說 經驗的整理形式,在問題意識當中,收容安置政策規劃和遊民訪調結果的落 差是我發問的起點,而這個問題的回答,需要回到遊民個人故事中的經驗才 得以了解,無法透過他人憑空想像或妄自揣測。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提出在討論遊民人權議題時,不能僅有量化的數據,質化的 資料同等重要,因為它能呈現真實的經驗,各級政府和政策制定者也可在政 策發展和執行時,諮詢遊民的意見,以及提供相關監督機制,以確保成果

(OHCHR, 2016),由此可見探討遊民經驗的重要性。

貳、 為什麼選擇解釋性互動論?解釋性互動論的特色與立場

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中的解釋性互動論(Interpretive Interactionism)。由 於解釋性互動論目的便是直接呈現生活的體驗,引領讀者進入,致力於捕捉 被研究者的聲音,當研究者欲檢驗個人的苦惱與相應而生之公共政策間的關 聯時,便適合使用解釋性互動論來進行研究。由於各利益團體有其先入為主 的預設,政策設計者通常並不了解當事者的經驗和解釋,造成完全誤解需求 的狀況,而在重視客觀性的主流學術研究中,這樣的聲音常被忽略,被認為 太過主觀或過於偏頗,解釋性互動論使用批判/傳記的方法來研究和理解人 類經驗,將個人的經驗世界呈現給讀者(Denzin, 1989),本研究便是希望能 夠呈現當事人(遊民)的觀點、態度、心情和想法,而解釋性互動論這樣的 特色應用於遊民議題的研究是重要且貼近的,得以使常常被忽略和不被看見 的真實經驗能夠浮現。

解釋的觀點立基於人類的主觀經驗,以此為直接分析的架構基礎,解釋 性互動論本身並不採納實證典範的預設,因實證典範重視的是客觀的現實、

因果推定的線性關係以及通則化的普遍性,許多複雜的抽象概念取代了世界 中的直接體驗,解釋觀點覺察當我們追求為什麼的因果問題時,反而阻礙了 對於直接體驗的理解,因此其重視的是如何,以探究這些富有意義的經驗,

並揭露背後的知識和結構(Denzin, 1989),本研究的出發點正是想跳脫同質 化的論述方式,試圖解構概念分類的絕對值,將概念所精簡過的各式原因、

想法、選擇和行動等,擺回遊民的經驗世界,了解這些經驗在生命脈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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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進行研究時,立場是重要的,也是既有遊民文獻所比較少去陳述的部分,

個人(研究者)採取的研究立場也是選擇的重要原因,畢恆達(1998)指出 研究反映了研究者觀點,研究者都必須陳述立場或特定的觀點,自身的解釋 必定會帶入研究當中,而解釋性互動論則是採取相關當事人的觀點,不是站 在決策者的那邊,而是站在市井小民這一邊(Denzin, 1989)。

在遊民議題研究,這樣的立場更為重要,因此在撰寫這篇論文研究時,

我選擇的立場便是踩在遊民這邊,因研究所進行的知識建構便是社會行動的 具體展現(周雅容,1998),而這樣子的選擇,與我自身的經驗和研究意圖相 關,看見層層疊疊壓在遊民身上的污名,也了解政策和主流框架造成的限制,

而要從中做出突破和抵抗,進而發聲,需要回歸實際的體察,而解釋性互動 論的研究方法和立場的選擇,有助於深入探究遊民議題,以及收容安置相關 的經驗,因為這樣的探究是以個人經驗為優先,而非用主流的眼光快速地做 出是非判斷,能夠更細微地去了解行動背後的脈絡。解釋性互動論重視當事 人的經驗,但不代表其不考慮決策方的觀點,而是透過價值取向的方式來進 行評估研究,更提供研究者考慮的判準,內容包括:接觸工作人員與服務對 象、指出各方對問題的不同定義、釐清定義背後的道德偏見、對各方經驗進 行深度描寫、進行分析和解釋以形成理解以及根據當事人的體驗提出改善建 議等(Denzin, 1989),而更能說明正是需要讓遊民的經驗的得以被看見、聲 音能夠被聽見,人們才有機會觸碰、感受和理解,更重要的是,這些是被官 方政策和歷史所不重視甚至忽略的經驗,這些故事的揭露,能夠成為解讀現 實的另外一種可能。

立場是一個重要因素,另一項選擇解釋性互動論的原因在於其重視歷史、

權力、知識和情緒的議題,既有遊民研究較沒有討論到情緒的議題,權力與 知識的關係較為人知,其實歷史更是交織著權力和情緒,Denzin(1989)便 指出權力的本質也牽涉情緒,且掌權者和無權者的感受是全然不同的,解釋 性互動論致力捕捉被研究者的聲音、情緒和行動,而其實情緒不只是被研究 者有,研究者也有,包括研究者對受訪者的感覺與互動的品質,然而社會科 學過去企圖仿效自然科學採取保持距離的研究方式,排除研究者的主觀性汙 染,強調信效度與統計資料分析,致使研究者的自我於研究中缺席(畢恆達,

1998),從上述可以了解個人(研究者)會將自己的心情和感覺帶入研究,深 入剖析權力和感覺十分重要,說明了沒有全然客觀、超凡脫俗和不帶情緒的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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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研究架構

本研究嘗試以解釋性互動論探討遊民在收容安置經驗的意義,藉由多重 的、個人的生命傳記與故事,找出遊民生命中的主顯節(epiphany)經驗,也 就是個人生命中難以抹滅的互動時刻,並透過深度描寫遊民的經驗、歷程和 想法,透過呈現這些鮮為人知經驗本身來探究其意義,以遊民主體性的位置 與角度出發,將個人經驗扣連至結構面,並使用被研究者的語言來描述其感 覺、情緒等現象,並遵循 Denzin(1989)解釋的六個步驟:

一、 規劃研究問題(framing the research question):

解釋研究中的主題為被研究者,檢視個人的如何感知和建構問題經驗,

如本研究的問題意識,我將以遊民的生命經驗出發,試圖了解遊民居住收容 安置的經驗為何?遊民如何看待和理解收容安置政策?收容安置與相關政策 和服務如何影響遊民居住收容安置機構的意願、考量與行動?

二、 解構(deconstruction):

解構指的是批判地分析該現象的既存概念,我透過文獻探討,整理和批 判既有遊民研究與遊民收容安置經驗之研究,指出既有文獻較少關注遊民主 體經驗,因此本研究將探究遊民個人經驗和故事放置核心。

三、 補捉(capturing):

在自然世界中找出現象的情境,處理的是現象的現況,取得多重個案和 個人歷史,可以依據共同的主題蒐集多重的故事,得以找出個別經驗的共通 點,我選擇居住過收容安置機構的遊民進行訪談,並蒐集受訪者的露宿歷史、

居住收容安置前後過程與經驗。

四、 括號起來(bracketing):

將現象還原成基本要素以揭露本質,將既有研究的標準放在括號之外,

將現象視為文本,盡可能取得被研究者對關鍵語句的解釋。

五、 建構(construction):

五、 建構(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