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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框架—突破污名以及對居住服務之想法

第五章 有路無厝-收容安置在哪裡

第四節 跨越框架—突破污名以及對居住服務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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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跨越框架—突破污名以及對居住服務之想法

壹、 遊民對主流論述的想法和回應

本研究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能夠為遊民發聲,去和主流論述做對 話,在研究問題中有提及,相關報導強化社會對於遊民的刻板印象與標籤,

把遊民物化成聳動的污名化商品被觀看和嘲弄,被塑造成為刺激收視的商品

(郭盈靖、戴瑜慧,2012),遊民成為獵奇的對象,角色不是可憐的被同情者,

就是危險的不受約束者,遊民作為一個人的本質消失了,剩下某種特定的極 端形象,特別是對於遊民不接受安置的狀況,歸因於遊民自己愛好自由、喜 歡流浪、討厭被管教等道德責難,所以遊民不去住收容所。

整體社會使用狹隘的印象去想像遊民群體,遊民群體的議題被個人化和 問題化,特別在收容安置議題,這樣的強化更是明顯,例如新聞報導中提到 台北市萬華地區遊民問題是當地居民的痛,擔心遊民影響觀光和房價,社福 中心則回應並非政府不安置,而是遊民沒意願,也表示認為脫離街頭的關鍵 仍靠個人意願,是遊民受不了約束的生活,才導致安置率不高(王宏舜、許 家瑜,2016;張凱翔,2016);丁士宜(2010)透過訪談與次級資料分析探討 台中市收容輔導措施之限制,然其研究並無訪談遊民,僅有相關工作人員與 一般民眾,研究發現與建議之觀點仍以管理角度出發,加強遊民未能如露宿 般自由自在的刻板印象,可見這樣個人化和問題化遊民安置議題的論述方式 並非僅存在媒體報導中,更存在遊民服務體系與研究中,相較之下,遊民群 體缺乏發聲的管道,主體經驗不受重視或被忽略,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我 認為遊民的體會、感受、意見、想法等能被看見和被聽見是更為重要的一件 事情,特別在收容安置議題中更是如此。

為了解遊民對個人化和問題化的主流論述的想法,我在訪談中將常聽見 的論點做結合和列舉,包括報導中常見的愛好自由、喜歡流浪、不喜歡被管 等刻板印象(王宏舜、許家瑜,2016;林竺筠、徐琳舒,2003;張凱翔,2016),

在收容安置議題中去詢問受訪者的感覺和想法,整理出以下個人和制度兩個 層次,總共四個面向的想法與回應。

一、個人層次

首先個人層次的回應是受訪者基於自身的經驗,闡述對於主流論述的看 法,以個別的立場和角度出發,表達中露宿在外的個人的真實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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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露宿是因為還找不到房子住

小蝦並不認同主流論述的說法,認為當下的露宿街頭只是暫時的,希望透 過自己的努力往上爬,因此再次居住收容安置機構的回頭路並非小蝦會選擇 的,若還能夠靠自己,則這個機會就讓給更需要的人,如障礙者或生病的遊 民,然而目前只是迫於現狀無奈,找不到房子住,因而只能露宿街頭。

「我的感覺不是這樣,如果他問我,我會講一句話,我是還找不到房子住,

而不是要在這邊住,如果我找到房子住的話,我一定會租房子,不管說我一萬二,

或一萬六,我一樣會租,我不會給別人怎樣講,我都不會,我要我自己的生活要 一天比一天好,而不是一天不如一天如果我去收容所,別人也要去呢?為什麼我 的機會不會讓給殘障人士,或生病的人去住,我一定這樣回答,那不是我應該要 去住的地方(小蝦 01-14)。

(二) 愛好自由?

1.追求自由是人權

文哥和豪哥認為愛好自由是理所當然,人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權利,而所 謂的自由並非如外界想像的毫無界線,兩人皆強調自由是自己能管理好自己,

不去妨礙到他人。

「這個不是這個問題!人都需要自由的!對不對?你管要管的有道理,對不 對,大家都成年人了啊,我自己會管理我自己,對不對?大家都成年人了啊,我 需要你管理什麼東西啊,你當這邊是監獄嗎?」(文哥 01-12)

「我跟你講,愛自由,人本來就是有追求自由的權利啊!但是自由就是說,

我不要影響到你,不要影響到別人,不要妨礙到他人,這才是重要的啊,不然他 也可以去收容所睡啊,對不對,他怎麼不去睡,他如果合乎一點人性就可以」(豪 哥 01-11:12)

2.租屋最自由

猴仔同樣是肯定自由的需求,但他不如文哥和豪哥持反駁的態度,反而 肯定主流論述的說法,但一個很重要的不同點在於,猴仔提到自由的程度排 序,並非露宿是最自由,而是租屋。

「嘿,我自己是這樣,我不要給別人管,大家睡在一起,攪來攪去,有的沒 的,我不要,我要甘願自己去租一個房子,早上的時候去做事,比較自由,我排 齁,租房子最自由,第二個,台北車站,OOO(收容安置機構名稱)不好,OOO

(收容安置機構名稱)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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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層次

豪哥和阿彬以下的回應則跳脫了個人的經驗層次,批判地質疑主流論述,

並直接對於政策與結構提問,將主流論述中未能被看見的問題提出,並直接 抬升至制度層次,而非將問題放在個人身上。

(一)社會福利出問題

豪哥除了提到人人皆有追求自由的權利外,不認同主流論述將露宿街頭 或居住收容安置機構的差異僅限於個人意願,認為這是以偏概全的說法,其 他國家仍有遊民露宿在外,重點是整體社會福利出了問題,更激動地為遊民 發聲,認為遊民做為底層的勞動者,對社會仍有貢獻,並非如外界想像毫無 付出。

「這個是跟你的社會福利制度是很有關係的啦,美國他有沒有流浪漢,美國 那麼進步的國家,那麼民主的國家,都有流浪漢了,你台灣,我跟你講,他死要 面子你知道不知道,這個沒什麼,現在是你社會福利出問題,所以引起現在的這 個,不是大家都一樣,我如果有辦法,我也要那個,所以說他們都以偏概全了,

像說這些最基層的勞動者,他們有一天如果都覺醒了,你死了你,你沒辦法控制 而且難道他對這個社會都沒有一點貢獻嗎?這個是一個問題」(豪哥 01-11:12)

(二)床位不足

阿彬認為問題點並不在遊民本身,回應中首先提到規劃和執行面的問題,

認為主流論述的說法忽略掉收容安置機構目前存在的床位不足問題,即便所 有露宿在街頭的遊民皆表示願意進入收容安置機構居住,以目前的床位規劃 也無法負荷。

「台北市,他那個遊民收容所,最多收容一百多個,對不對,光台北車站就 一兩百個了,其他地方,萬華更多,那個收容所你不夠嘛!怎麼可能收容那麼多 人呢?光台北車站一兩百個都去,他收容的了嗎?收容不了嘛,還有萬華其他地 方的呢?不是這樣子啦!那個才能收容一百多個,這個東西所講的跟那個事實不 一樣嘛!那個講法不對嘛!」(阿彬 01-11:12)

三、小結

從個人層次的回應,可以看見這些真實的感受和想法,都緊緊扣回前述 所整理的居住收容安置的經驗,指涉的並非是遊民普遍具有某一種個人的特 質,而是這些個人的想法和感受是源自真實的經驗和體會,即便是所謂的愛 好自由的想法,都可以看見和主流論述有很大的不同,從小蝦、文哥和豪哥 的回應,可以了解自由對遊民來說,並不是完全地不受拘束,反而自由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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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性是在於對於自己生活決定和掌握程度,以及享用靠自己努力打拼的果實,

這個打破了簡略而化約的愛好自由論,猴仔的回應更打破了外界對遊民好吃 懶做的想像,最自由的並非露宿,反而是租屋,其實不僅是猴仔,小蝦、阿 強、老馬、王仔和老劉,在比較露宿、收容安置機構與租屋這三者的生活差 異時,皆將租屋列為首選。

從制度層次的回應,可以看見受訪遊民面對這些隱含在其中具有攻擊性 的污名論述,不僅將問題點的層次往上拉抬到制度層面,更反而將話語權拉 回到遊民本身,將衝突點從遊民個人轉移回制度面,豪哥和阿彬的回應中都 不僅僅表達自己的感受,更都表述了自身的觀點,並沒有受到主流論述影響 而更蘊藏著更巨大的提問,對於遊民議題和收容安置制度規劃的提問,從這 些回應的內容更可以對應出主流論述所忽略的面向。

貳、遊民對居住服務的想法

本研究從收容安置議題出發,從個人的居住空間流動軌跡圖像,可以看 見受訪者不斷地在露宿、收容安置機構以及租屋的循環之中,再仔細探討個 人的經驗,都在在呈現尋找一個固定住所的困難,缺乏居住保障是受訪遊民 共同面對的苦惱,而目前遊民政策中的居住服務僅著重於緊急短期庇護(張 鈞婷,2016),經過前述討論,可以發現其中卻又問題重重。

探討完遊民的收容安置經驗,我進而詢問受訪者,對於居住服務的想法,

透過這個方式,我嘗試從遊民本身的角度整理,描繪可能的居住服務長的模 樣為何,以下分別整理出居住時間、空間、型態以及管理態度等四個面向。

一、居住時間

(一)延長居住時間

小山、小蝦、文哥、老馬、猴仔、阿彬、老劉共七位針對居住的時間長 短有其發想,七人提出的居住期程皆長於目前短期規劃的三個月,文哥、老 馬、老劉的意見相似,認為居住的時間評估看個人狀況而定,同樣是短期居 住,但每一位遊民的居住時間長短會有所不同,並非如目前有固定的居住時 間上限:

「要看個人的表現,對不對,他很勤奮在工作,你就讓他住,他等到他有能

「要看個人的表現,對不對,他很勤奮在工作,你就讓他住,他等到他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