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居無定所的那時此刻:十位遊民的生命故事
第一節 隨遇而安過日子-小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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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隨遇而安過日子-小山的故事
小山和我是因訪談而認識,一開始對這個人完全不認識,大概是那冷淡 的態度,讓我最初其實對這個人有些反感,但透過每一次的訪談,每一次的 見面,小山說得越來越多、談得越來越深,我們的關係逐漸向前推進,我也 才更認識,和那個漫不在乎的外表不同模樣的小山。
離家-景物依舊,人事已非
身為老台北人的小山,原本和家人同住在家中買的房子,談起小時候那 段日子,小山十分懷念,聽著小山這段童年時光,我彷彿也與他一起回憶起 這段往日時光:
「小時候在 OO 路(道路名稱),對面就賣皮鞋的,那時候很高興啊,喜歡 跟人家玩,我很愛玩,跟鄰居一起玩啊,我最快樂就是喜歡看布袋戲,因為我們 死巷子,走進了人家廁所,那家我認識,跑去看電視,後來就買黑白的,小時候 記憶很多,現在我們的巷子裡面都變了」
過去那個曾是家的房子依舊存在,但人事和景物已不復在,長大之後,
面臨手足所經營的公司倒閉,父親便決定將房子抵押還債,最後房子被銀行 拍賣,小山和家人只好搬到他處,開始租屋,「以前老房子啊,公司倒閉了,
而且我父親拿那房子來抵債,所以銀行拍賣了,被人家買去了,很久了,搬到中 和,租的」,搬到新的租屋處後,母親卻因病去世,「我母親也走掉了,家裡死 一個親人,我母親當場斷氣在床舖上,跟我妹三個人房租付不起,房東要趕我們 出去啊」,頓時失去家中重要支柱,屋漏偏逢連夜雨,小山和手足面臨付不出 房租的窘境被房東趕離,從此之後小山便和手足分居,開始獨自一人生活。
已經中年的小山,過去做過電子加工業,也做過餐飲,「以前在 OOO 公 司(公司名稱),也有做自助餐,最喜歡的就是賣自助餐,做很久了,租店面,
我們都跑來跑去,搬家再換下一個店,後來我們老闆不做了」
這兩份工作小山都做了一段時間,卻都因為老闆關店而離開當時工作,
與手足分開之後,小山找到賣菜的工作,由於是開著小貨車販賣,除了體力 勞動之外,工作時更必須眼觀四面、耳聽八方,同時要注意巡邏和開單的警 察或民眾,也曾受過嚴重的工作傷害:
「之前是幫人家賣菜,從早忙到晚,菜很難賣,就怕小蜜蜂會來給你搗蛋,
他動作很快,要注意看,人不在車上,開一個單子,完了,所以說我每次都要注 意,有的時候警察來巡的話,車子也要開走,有一天下大雨,啪一下,隔壁那個 水果攤喔,之前帳篷有點舊,啪一下就下來,我跌倒,那時候雨下很大,那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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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的真的很痛,去醫院他媽的差點出不來,我這還有傷口哩」,這份工作除了 提供小山收入之外,也滿足了小山當時住的需求,「老闆有幫我租一個房子,
老闆娘付房租,應該是幾千塊的樣子」,然而後來因地點無法繼續擺攤而收掉,
「因為現在那個地方不能擺了,之前是可以擺,以前大樹下還可以賣菜,現在不 行了」,小山失去這份工作的同時也失去住所。
露宿-日復一日換地方
開始露宿的小山,一樣也換過好幾個露宿地點,曾露宿過社區、麥當勞、
客運站,才來到台北車站:
「我從前有睡過 OO 路(道路名稱)的麥當勞,我會考慮麥當勞人多不多,
因為 OO 路那一家有很多,以前播棒球足球給人家看,我也進去看,有的人睡 OO 路(道路名稱)那家麥當勞,買一杯可樂在那邊睡,在那邊睡,就這樣子呀,
台北車站以前我就看過,蠻多人都睡在這個地方,人太多會複雜很多,台北車站 是裡面不會啦,外面的話不敢一定」,
人數多寡對小山來說,是出入複雜的指標,現在小山露宿在台北車站建 築物裡面,相較於大部分的人都露宿在台北車站外,這個選擇也跟人數很有 關係:
「台北車站固定幾個人睡就幾個人睡,睡外面的人呀,不敢一定,有的時候 從萬華那邊過來,要是我們在裡面睡的話,前幾天不是有一兩位都是萬華過來的,
那我們要注意,假如有新的人來的話,他媽的,有第三隻手,那幾個都會注意,
我們那邊只有幾個人,假如說再增加幾個,警察來了要注意」
在台北車站內部露宿的人數較少,然而不代表不會受到驅趕,並且也因 為是車站的關係,小山必須趕在火車發車之前離開:
「有的時候警察會算人頭,喔,幾個幾個,有時候他媽的夜裡會叫起來,出 去出去,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天我們睡覺,他媽的就轟,他們的所長,快,起 來起來,睡不到四個小時,車站大廳四點鐘要開門,有的時候我們要找個地方躲 起來,早上再下去台北地下街睡呀」,露宿在外的睡眠總是需要分期付款,離 開露宿的原地點後,再另尋其他地方補眠。
收容所-在他人的目光下生活
在露宿時,小山是透過公部門社工介紹,抱著住住看的心情前往收容安 置機構入住:
「社會局介紹,我自己去,有那個單子,社會局的邀請函,住住看呀,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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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住多久了,快一個月,起來就看電視呀,要出去看看或者要出去一下馬上回 來,很少上課,覺得是太無聊,一天到晚看那個電視,那個時候我有舉牌發海報」, 住進收容安置機構之後,小山對裡面的生活最大的印象就是看電視,感覺十 分無聊。
對於機構內部的規則,小山並沒有接受到工作人員介紹和說明,反而是 透過室友討論得知的:
「我們那個室友啦,講過說待三個月,三個月一滿的話,要有工作才能住,
你不能夠待太久,除非你行動不方便,假如說你待太久,辦公室的人叫你滾開你 就滾開,他媽的你住 OOO(收容安置機構名稱)你不去工作,有問啊!我說我 禮拜五禮拜六有發海報」,而小山會離開收容安置機構,是因為違反機構不能 飲酒的規定,因此必須強制離開,「有一次喝酒被逮到,喝完了,但你嘴巴不 能有味道啊,在外面檳榔攤,我自己買,那個晚上是,社會局的人來,還是別的 單位的人來,有人鼻子很靈,你有喝酒,馬上給我滾出去,第二天就離開了,早 上」。
在外面自己喝完酒的小山,回到機構中被聞到酒味,因為違反規定而無 法繼續居住,現在小山不願再次住收容安置機構的原因,便是延續著當初離 開的原因:
「我心裡面的想法,會想說他媽的有喝酒被趕出來這樣,他媽的抓過包了還 住,你出去買東西,白天出去買東西,辦公室那邊講,我去買個東西喔,他不曉 得會記幾分鐘,最多十分鐘,你假如超過十分鐘,辦公室的人會想說,你他媽的 怎麼出去那麼久還沒回來?會想說你一定又跑去他媽的哪個地方喝酒,辦公室的 人會想,沒有聽,他們會想,我猜想,不想再麻煩他們」,看起來講話態度總是 很灑脫的小山,其實十分擔心別人會怎麼看待自己,非常在意這個自己離開 收容安置機構的原因,也影響他不再願意入住收容安置機構。
再次露宿-有得吃就好
離開收容安置機構之後,小山又回到街頭露宿,中間曾去民間單位幫忙 過,但因為沒有提供薪水而離開:
「之前去 OOO(民間社福單位)和 OOO(民間社福單位)幫忙沒辦法過,
沒有錢,一天幾百塊也好,也沒有,幫忙,我已經離開過了,就不再回去」,陣 頭、舉牌、發海報等各式工作小山也都做過,但因為是臨時工作,並非天天 都有。小山有著各式方式來解決每日吃的需求,「普濟寺一個月有四次,初一、
十五十八、二三,今天初一啊,我忘了,看月曆,反正是初二十六是土地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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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生日,OO(地名)那邊就有吃的,我有一次在地下街廁所,撿到一個普 濟寺便當,吃幾口,丟在那裡,普濟寺是供奉觀音的,我撿過,太浪費了,人家 不要的,有的時候在垃圾桶上面,在外面發東西,發吃的,有的人太浪費,就擺 在垃圾桶上面,我有一次在垃圾桶裡面撿到一包雞湯,好好的,反正也乾淨的,
就吃了」,為了生存,小山對吃的不要求,只求有得吃就好。
找到工作-生活中的滿足
現在小山依然露宿在台北車站,最近還多了一位新朋友,「有一隻貓,我 們叫牠小虎,牠喜歡吃魚吃雞肉,給牠吃一點點牠就高興了」,另外一個不同的 是,小山在新的民間單位有了不一樣的工作,除了在民間單位學習新的工作 技術,還有機會去其他地方,談到現在生活開心的事情,小山說著,有人可 以談談話,還能夠遇到各式各樣奇奇怪怪的人,現在來工作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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