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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智能障礙少年交付感化教育執行之機構

承上,分析智能障礙非行少年接受感化教育之案例可知,該類少年具有別於 一般非行少年之特性,且若要達到保障少年健全成長之目標,必須對其個別體之 需求提供合宜之對待。而我國感化教育之執行機構於 2019 年將舊有的少年輔育 院與少年矯正學校雙軌制,全面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但智能障礙少年於該機構 之執行上仍有需多問題。故以下將以日本少年院為例,探討我國少年感化教育之 執行機構是否有效法之處?

第一項 感化教育執行機構之流變

我國少年矯正工作之對象有感化教育少年及少年受刑人之別,就感化教育執 行之起源,最早可見於 1912 年民國成立之初所公佈之《暫行新刑律》第 30 條規 定:「未滿 13 歲人之行為不罰,但因其情節,得施以感化教育,…;13 歲以上,

未滿 16 歲之行為,得減輕本刑二分之一。但減輕本刑者,因其情節得施行感化 教育,…。」另於 1922 年 2 月,國民政府尚在大陸時期,司法部頒佈《感化學 校暫行章程》,但並未設立感化學校,直至同年 9 月才於北京設立香山感化院,

而為我國少年感化教育執行處所之濫觴156。在台灣,則於 1956 年後才開始成立 少年感化院,以下就台灣少年感化教育執行機構之發展歷程區分為三個主要階段:

156 姚遠,民國時期青少年感化教育探究——從上海公共租界案例談起,青少年犯罪問題,2010 年 2 期,2010 年 3 月,第 5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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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款 少年感化院/輔育院時期(1956 年 4 月至 1999 年 7 月)

台灣於 1956 年前,並無設置少年感化教育機構,而係多交由一般慈善團體 為之,然自 1955 年公布施行《戡亂時期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後,依該 法第 13 條規定:「本條例所規定感化教育執行場所,由各省政府設立,其組織另 以法律定之。」成為日後台灣設置少年感化教育機關之法源起始。且自上開條例 宣告後,感化教育之少年犯從而激增,以致將受感化教育少年交由慈善團體的作 法,逐漸無法滿足實務上的需求,為解決此一問題,於隔年 4 月首創「省立臨時 少年感化院」,並劃區設立在新竹少年監獄中。其後,於 1959 年改名為「省立桃 園感化院」,並遷至桃園,並陸續於彰化縣田中鎮成立「彰化少年感化院」及高 雄市成立「高雄少年感化院」。然因當時有認為「感化院」之名稱,有犯罪標籤 的不良效果,故於同年間改名為「少年輔育院」,其主管機關為台灣省政府社會 處,收容對象為依前開條例第 3 條規定之「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竊盜犯贓物 犯」,及刑法第 86 條規定之「因未滿 14 歲不罰或未滿 18 而減輕或赦免其刑,依 法執行感化教育之少年」。

《少年輔育院條例》(以下簡稱「少輔院條例」)於 1967 年創設,其訂定之 法源,乃係依 1962 年公布施行之《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52 條第 2 項之規定:

「感化教育機構之組織及其教育之實施,以法律定之。」雖依少輔院條例第 4 條 規定:「少年輔育院,由法務部或由法務部委託地方行政最高機關設置,受法務 部指導、監督」,但少輔院於 1981 年前係隸屬於台灣省社會處,其屬性定位為社 會福利性質。該機構收容目的,主要在於替代父母,保護及扶養失去溫暖之不幸 少年,故其社會政策的意義大於刑事政策意義157。然而,少年矯正與社會福利工

157 張甘妹,刑事政策,三民,1979 年,第 55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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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間仍有所差別,前者需要犯罪矯正之專業素養及經驗,若由後者從事前者之工 作,難免績效不彰,終致少輔院發生眾多戒護事故及學生脫逃問題,並引起專家 學者及一般社會大眾之批評與詬病,故於 1981 年 7 月由法務部收回接管,隸屬 監所司,改稱為台灣桃園少年輔育院、台灣彰化少年輔育院以及台灣高雄少年輔 育院,建立我國少年矯正機構之雛形158

於此時期之特色,乃法務部與教育部開始展開密切接觸,並於 1978 年間法 務部依《補習教育法》相關規定,推動桃園、彰化及高雄少年輔育院辦理附設補 校業務,進而促使少輔院朝向學校化的方向發展,惟該成效因受客觀環境、法源 依據、經費以及師資人力等問題,而有所限制159。後至 1990 年間,行政院第二十 八次治安會報揭示:「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應學校化,並充實師資設備」,遂由 法務部、教育部與省市教育廳局共同協商,而將原本少年矯正機構自行附設補校 之制度,改與機關所在地之一般國民中小學、高級進修補習學校合作,正式成立 一般各級學校補校分校。

第二款 少年矯正學校與少年輔育院雙軌並行時期(1999 年 7 月至 2019 年 8 月)

承上,少年矯正機構開始推動學校化之過程,新竹少年監獄於 1973 年間亦 依《私立學校法》之相關規定,創設勵德補校,並施行教育部頒佈的標準課程。

158 黃徵男,少年矯正學校之創設,矯正月刊,第 115 期,2002 年 1 月,第 3 頁。

159 邱明偉,我國少年矯正工作之回顧與展望,警學叢刊,第 37:3 期,2006 年 11 月,第 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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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因上開辦理少年矯正機構學校化之侷限,致使我國推動的過程並不順利。新竹 少年監獄不但曾於 1982 年及 1996 年間分別發生二次規模不小的暴動,尤其 1996 年 11 月間,因少年受刑人不滿管理人員的管理方式,並與當時典獄長溝通未果,

而於監獄工廠內與管理員爆發衝突,86 名受刑人隨即將工廠反鎖並挾持管理員,

後來暴動規模擴大,將近 600 多名受刑人同時搖房、燒棉被、砸東西,還衝擊監 獄的中央控制台160。且自 1992 年間實施補校分校教學制度以來,除因少年矯正 機構設立之補校分校業務,多由其各級學校本校兼任教師或代課教師授課,而缺 乏專任教師,導致教學效果受到影響外,該分校業務之人事權亦獨立於少年矯正 機構,致使業務監督難以一貫;另就補校教師之待遇、福利等相關問題也一直無 法徹底解決161。在上開重大社會新聞及少年矯正機構學校化實務推行的重重困難 下,促使社會大眾及學者專家開始重視少年犯罪矯正政策,也使我國少年矯正教 育進入重大的變革時期。

為解決少年矯正機構學校化之問題,法務部於 1994 年 3 月 5 日在台灣新竹 少年監獄召開「少年監獄、少年輔育院學校化實施現況檢討與展望座談會」,討 論將各級補校改合併為一所學校之可行性,並於同年 7 月 11 日決議由法務部儘 速訂「少年矯正學校條例162」以資因應。其後在前立法委員謝啟大及台灣大學李 茂生教授的努力下,立法院於 1997 年間完成《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 則》之立法,並依法將以往分處於少年監獄及少年輔育院的受刑少年與受感化教 育少年,均收容於少年矯正學校,以貫徹少年矯正教育學校化的理念,法務部亦

160 台灣五大監獄事件整理規模最大 600 人同時暴動 | ETtoday 社會 | ETtoday 新聞雲。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50212/466729.htm (最後瀏覽日:2020 年 4 月 18 日)。

161 黃徵男,前揭註 158,第 4 頁。

162 後更名為《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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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1999 年 7 月 1 日正式成立新竹誠正、高雄明陽兩所少年矯正學校,前者收容 受感化教育少年,後者則專門收容少年受刑人,並接收原新竹少年監獄受刑人163

依上開通則第 82 條規定:「本通則施行後,法務部得於六年內就現有之少年 輔育院、少年監獄分階段完成矯正學校之設置」,成矯正學校之設置。」是以,

法務部原以民國 91 年 6 月 28 日法矯字第 0910901163 號函陳報行政院核備,規 劃於 2003 年 7 月成立桃園及彰化少年矯正學校。案經行政院民國 91 年 8 月 9 日院台字第 0910039742 號函示:「鑒於當前中央政府財政困難,歲出難有成長空 間,本案所請是否確有實需 再加研酌」爰法務部決定暫停少年輔育院改制為少 年矯正學校相關籌備工作164。且自該時起,政府財政逐年困難,成立矯正學校遙 遙無期,而致少年輔育院繼續留存長達 16 年之久,並使我國少年矯正教育於該 時期,邁入少年矯正學校與少年輔育院雙軌並行之制度。

第三款 全面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時期(2019 年 8 月至今)

於 2017 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有監察委員提出「評估少年輔育院 全面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一案,認為因少年輔育院僅能提供補習教育,而使多 數受感化教育少年無法接受少年矯正學校教育,有差別待遇之嫌,並為達少年健 全成長之目的,建請法務部儘速落實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之規定,

163 邱明偉,前揭註 159,第 9 頁。

164 評估少年輔育院全面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法務部意見),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 第六次會議,資料編號-5-6-討 9,2017 年 5 月 18 日。網址:

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9NObfZ1vI2WSkxyZ2hBQ3dFWFU (最後瀏覽日: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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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少年輔育院改制為矯正學校165。而該會議最終雖決議少年輔育院應儘速完成 改制矯正學校之工作,惟因設立學校涉及現有用地產權尚有爭議、國家財政困難,

短時間難以大量增加教師預算員額等困境,故就改制之問題一籌莫展。直至,2019 年 1 月起,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為加速司法之兒少保護、提升受感化教育少年受教 權益,全力督導並責成矯正署分階段推動輔育院改制學校工作,期能幫助誤入歧 途之兒少健全發展、順利回歸社會。並由陳明堂政務次長召集相關單位密集研商 後,以研訂「少年輔育院改制矯正學校計畫」陳報行政院審核,奉行政院 108 年 7 月 3 日院授人組字第 1080038261 號函核定,據以推動改制工作。最終於 2019 年 7 月 31 日舉辦「誠正中學桃園分校(原為桃園少年輔育院)」及「誠正中學彰 化分校(原為彰化少年輔育院)」之揭牌典禮,將少輔院全面改制為少年矯正學校,

並以「技術型高中」為主要課程,辦理汽修、電機、餐飲等科別,使其教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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