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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但在人權館,他們,因不斷說故事後成為積極道德參與者,人權館的角色扮 演也產生進化,不再僅是扮演單純的博物館,與受難者建立夥伴關係後,此關係 意謂著館內完整事務的透明化與權力分享。

夥伴是彼此信任的參與互動,此信任與互動也將人權館事務中的展示、口述、

調查及研究等,以更符合他們期待的方式,成為臺灣實踐轉型正義的傳播平台,

將他們的故事、信念及價值介入社會,也影響更多人。對於他們參與後,因為年 輕人的擁抱、留言及學習等回饋行為,他們的傷痕獲得療癒。療癒的再現,有人 選擇對自己變得更加寬容,但也有人對體制卻依然批判,或者,並非在參與後,

對人權館的定位就會比較符合他們的期待,但確定的是,成為夥伴後的參與,則 讓他們對人權館整體的更為瞭解,也讓他們更信任與瞭解目前人權館的定位困 境,使他們更願意在此困境中,與人權館共同紮實的踏向實踐轉型正義的每一步。

二、人權館同仁的態度嚮望

「對知識分子來說,學院不是他自我封閉的領地(台灣還沒有形成象牙塔的條 件),而應該是他參與、甚至是干預社會的墓地,」夏鑄九說,學院是知識分 子改造社會最自在、也最有條件的場域,「因為在這裡,你不只是一個人單獨 去做什麼,而是有一群人具備專業技能與分析性知識,與社會的變動相接合,

力道更強。」(夏鑄九,2008:94)

人權館的工作同仁比起其他公務機關的廣義公務人員來說,多了必須承受更 多悲歡離合情緒的內心韌性,但卻不會是一個人單獨去做一件事,也往往累積出 比其他地方公務員更多面對療癒受傷心靈的機會,這是透過參與的自我專業養 成。借用夏鑄九「反身之鏡」的概念,除了定義人權館在當代台灣社會存在的意 義外,對於投身人權館的工作同仁,研究者認為,以人權館為基地,工作者應該 將自己的專業與社會發展中失落的實踐轉型正義方向結合起來,體現對我們過去 成長土地中遭國家暴力傷害過的人關懷,並有能力透過參與加入自我貢獻進而影 響未來的社會公平正義價值之新定位。「這需要兩個條件,第一是不能欠缺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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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這樣才可能掌握問題的要害、提出有意義的觀點;第二,要具備歷史縱深 的視野,通過對歷史的認識,我們才有辦法認識自己,建構主體,也才有能力去 思考未來的道路。」(夏鑄九,2008:94)。

公務員,係經國家僱用進行公共事務處理的群體,負責職掌的事項也會因為 服務機關的不同有著差異,但都代表著國家賦予的權力執行公共性事務,治理被 賦予權限範圍的人事物,此差異與民間私人公司聘用職員便有著極大不同。尤其 在法律規範層面的強度與要求公益認知態度上,也較私人公司嚴苛許多。是故,

公務員與國家間存在著公法上的職務關係,一般私人職員則僅與公司間存在雇傭 關係。但對於一般公務員,往往容易出現最低層度服務的守法態度,對於職務工 作執行就謹守法令賦予的權限,對其服務對象與工作往往不存在熱情與投入。但 在人權館工作,若是如此恐怕無法負擔這份工作背後深刻的溫度與情感,不僅如 此,更可能只依法行政卻釀下極大的政治衝突事件。研究者認為,在人權館工作 的同仁,在基本的職務態度認知上必須有幾點自我期許。

一、以同理心溫暖的面對每位受難者,行政工作者往往因為經驗與組織的限制,

習慣性將自己侷限在公務行政事務上,而忽略工作後應該面對的是「人」這 件事情上。因此對於人權館服務的對象,是所有在歷史上受過傷害的長輩而 言,要除了在公務上應依法行政以外,待人處事的同理心養成與訓練,是很 重要的第一步,態度上要存有侍者如親的時時自我提醒。

二、摒除自我意識型態的一致性態度觀點,有了同理心養成與訓練的第一步之 後,雖然我們都是台灣集體社會中的一份子因此都一定會存有自己養成過程 中必然存在的價值觀或意識型態,但在與人權館所服務的受難者或家屬中,

與自己不同價值觀或意識型態者,同仁應該要摒除自己立場,回歸歷史與公 共性基礎上,切勿因部分受難者與自己理念相合便表現較為親近,反之,則 極為疏遠。畢竟,台灣受難者或家屬即使均遭受國家暴力侵害,但其歷史脈 絡與累積之個人傷痕記憶都有所不同,且反映在社會實踐上,也有著統與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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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異的意識型態。

三、對歷史脈絡不斷鑽研的進取心,台灣因為過去對於近代歷史中此段白色恐怖 教育極為不足,更遑論及認識曾經在此歷史中生活過的人事物,因此對於投 入人權館工作的同仁,我們要有對這段過去歷史不斷挖掘深入研究的進取 心。尤其,以目前整體歷史風貌全然未明的情境下,積極進取的對遇到的每 一位受難者或家屬進行關懷,並取得取信任後願意傾訴說出自己的遭遇與經 歷,是很重要的態度。對於很多的受難者或家屬來說,當我們越瞭解他們經 歷過的歷史賣落後,與他們交談過程中,會因為同仁的知識深度,進而獲得 他們更多的經歷傾訴。

四、敏感政治風險評估的仔細心,目前的公務員在執行所屬業務任務時,依目前 台灣民主化政治環境狀態,均無法避免政治性風險因素的評估。此部分很明 顯出現在各級政府或不同執掌的中央政府各部會及地方政府之各局處,不管 你所在的單位是市政府所屬下的市場管理處,進行一處攤商安置或市場硬體 環境規劃時,除了專業性的空間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外,將政治風險評估加 入考量,已是不可避免的基本能力。

人權館的同仁執行所屬業務時,此項具備仔細心的提醒,更是重點中的 必要條件,研究者以同仁執行提供綠島園區內戶外露天場地供商業飲料公司 辦理非營利之國際籃球賽為例,原本單純場地提供,並能藉此提高綠島園區 人權概念的國際能見度。但在台灣卻能引發立法委員的政治性聯想與質問進 而以要求部長下台作為媒體訴求。是故對於如此細微的場地提供,在人權館 的同仁也必須要有相關的政治敏感度,進而具備相關風險評估能力,俾利在 專案執行規劃便能充分多元向度的事先思考妥適,以利政策決定。

另者,規劃特展的展示內容,也是必須要非常細心的仔細注意相關政治 風險評估,尤其,以人權館的所有展示內容均涉及非常複雜的個人資料應保 護事項,因此當進行策展規劃作業時,同仁便應該很仔細的注意所有提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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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展團隊的資料應細心的審視核閱,並透過相關專家學者或受難者團體的諮 詢後,再行提供;並在策展團隊形成佈展論述後,再次細心審視計畫展出的 文字與用語,畢竟,所有文字用語的背後都存有隱藏的意識型態,若不透過 同仁對歷史脈絡深入的瞭解,是無法在第一關扮演關鍵的介入角色。

介入的意涵,並不是要主導所有展示內容,而是要透過介入式的參與讓 同仁與受委託策展團隊共同深入瞭解,人權館所扮演在歷史真相追尋中應具 備公共性價值的中介意義。此中介意義的重點是,更客觀的還原真實的歷史 情境,不會陷入某一方單獨論述主導的單面歷史風貌,進而彰顯人權館的公 共性價值。

本研究發現,轉型正義必須從人開始,將社會中存在的每個人都賦予對人權 教育的重視,與具備對歷史真相的探尋的熱忱,及堅持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這 便是實踐開始的基礎。在此建構基礎的過程中,對於受難者個人或群體社會的傷 痕記憶風貌,經過重回人權館多次述說故事後,確實發生受難者道德主體的積極 建構,轉化傷痕記憶對渠等內心的黑暗與傷害。

更明顯的改變,則出現因為個體轉化後對群體社會狀態的影響,尤其促使社 會中的年輕個人開始關注身邊不正義,與挺身表現制止違反公共道德的行為。因 為個體與群體行為的改變,也促成人權館的公共性價值的形成,此價值是民主制 度很關鍵的核心原點,即是公民參與由下而上的集體動能,也就是說,透過受難 者對人權館信任所產生的夥伴關係基礎,進而匯聚成公共性價值,將使人權館的 運作更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又影響在人權館服務的公務員態度,且提升其能 力,也更能扮演臺灣實踐轉型正義關鍵的積極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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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討論

本研究討論從實務與學術領域分別進行闡述,首先,在實務上本研究可提供 以下兩個方向進行研究討論,一者為,針對服務於類似傷痕博物館同仁,在進行 特殊志工招募與鼓勵參與業務時的建議;二者是,針對該等博物館在社會實踐功 能上的角色功能建議,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