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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非營利身心障礙組織的回應策略

第三節 以「社會」為名的創新與創業

一、 個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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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們卻同時也在實踐的過程中,受限於自身的機構經營本位,而在 組織行動的策略選擇上,逐漸朝向一種依賴政府資源的發展方向。換句話說,

伊甸早期以創辦人劉俠為首,連結其他組織所帶來的行動成果,雖導致障礙服 務系統的制度變革,並促成公部門的參與及資源投入,但整體的經營方向卻也 逐漸受制於政府所提供的經費資源與輔導政策。從而,伊甸的組織型態也因配 合各項福利服務制度的開展,而邁向多元化與多角化的發展路線,進一步影響 了管理階層後續在面對環境變遷時所選擇採取的轉型策略。

整體而言,以伊甸為代表,同時期成立的身心障礙組織,雖徘徊在傳統與 創新服務理念之間,但他們為國內障礙就業服務場域所引進之支持性就業服務 的相關理論與實務技巧,已促成第三部門內部在服務供給過程改良上的制度化 與專業化發展,對於下一個階段浮現之組織經營者,及其所採取的行動策略,

也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而這樣的影響效果,一方面體現在1980年代末期逐漸朝向制度化發展的社 會運動團體,如殘障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的成立,亦即由身心障礙組織所帶 動的政治行動的成功,除了吸引公部門參與介入在障礙相關服務系統的建置 外,也同時促成了民間倡議型組織與服務團體之間的功能分化。從而伴隨著運 動團體的政策參與以及公辦民營協力系統的發展,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已不再是 這些非營利身心障礙組織經營者的著力重點;相反的,自1990年代中期起,對 於障礙者作為公民的權利詮釋權的爭奪與形塑,成為承接相關服務之身心障礙 組織主要的關注焦點。而另一方面,這場關於詮釋權的爭奪遊戲卻也同時受到 當時日趨激烈的資源競逐關係所影響,進而將場域內部關於障礙者就業服務的 價值,與經營管理績效之間的關係相互連結。於是,喜憨兒基金會自2000年以 來的成功,以及其創辦人對於非營利組織運作所採行的企業化經營策略,繼而 也就成為這種「就業服務價值等同於經營管理績效」論述觀點的實踐典範,為 場域整體的制度變遷帶來非預期的結果:管理主義的興起。

作為近年來倡議團體用以宣傳社會企業經營理念的原型,檢視喜憨兒基金 會成立的1990年代末,以蘇國禎為代表的組織領導階層,首先面對到的挑戰與 阻礙,是來自於場域環境內部所共存的多元「遊戲規則」,以及各自所施加於 組織行動的制度壓力與需求。隨著身保法的出爐,而初步建置完成的職業重建 服務系統,雖是以社會模式的服務觀點作為制度設計時的主要規劃方向。然 而,職重專業理論與實務技巧的引進並非一夕之間就可以完全落實,傳統慈善 福利觀點的服務模式與支持性就業理念相互融合的結果,進一步促成了庇護工 場制度的模糊定位,而使其成為不同制度邏輯之間衝突交鋒的所在。因此,喜 憨兒試圖藉由組織認同的形塑,正當化庇護工場產業化發展的經營模式,起初 雖成功的調動不同部門行動者的加入,而獲得內部團體的支持。然而,也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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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laskiewicz and Barringer(2012)所指出的,當外部的利益關係人無法運用傳統 的制度類屬與認同來賦予這類混合體組織行動的正當性時,這樣一種特殊的治 理結構與回應策略都將因爲其所具備的多元邏輯,而面臨更為嚴厲的生存挑 戰。

從而,2005年底「六六事件」的爆發與後續的影響效應,不僅凸顯出第三 部門組織當時所面對的發展困境,也進一步隨著身權法的修訂,無意間強化了 勞政部門對於經營管理邏輯的實踐方針,繼而重新形塑了場域內部各方行動者 對於障礙就業觀點及其服務模式的策略選擇。於此同時,喜憨兒基金會也重新 調整組織的經營策略,引進「社會企業」的概念模式作為凝聚組織認同的象徵 性意義,藉此重新強化創設時期所提出的原初承諾。

然而,喜憨兒基金會的成功卻也為場域內部帶來非預期的結果。一方面,

促成許多非營利障礙組織為因應資源競逐所開展的企業化轉型,成為勞政單位 用以正當化其社會發展政策邏輯的論述基礎;另一方面,隨著營利事業單位與 相關經營管理專業人才的加入,帶有創新色彩的「社會企業」概念模式,繼而 也在公部門資金與制度的刻意引導下,逐漸成為場域行動者為獲取資源,而競 相爭奪其概念詮釋權的焦點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