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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非營利身心障礙組織的回應策略

第二節 個案分析:喜憨兒基金會

二、 從公私協力到跨部門合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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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部門之外,建置有專門的服務管理系統。如此也造就了喜憨兒基金會得以發 展出有別於其他同性質公益團體的收入結構與部門互動模式。

二、 從公私協力到跨部門合作的開展

如同前一章所描述的,國內障礙就業服務場域的成型始於1990年代中期,

政府為了回應民間不斷高漲的就業服務需求,以公辦民營政策為基礎,積極推 行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內容。而這個由公部門與第三部門協力構築的服務輸送系 統背後,代表的雖是以社會模式觀點為主的政策思維,但跟隨著整體社會福利 民營化趨勢所造成的影響,卻是為身心障礙組織之間帶來越趨激烈的資源競爭 關係,以及地方政府與民間承辦機構因購買式服務關係而日漸興盛的福利產業 化發展現象。

從而,為了因應競逐政府補助經費所可能造成的資源不穩定狀況,喜憨兒 基金會除了致力於就服事業的經營外,亦積極與其他組織之間建立長期的合作 夥伴關係。藉此發展出有別於傳統公益團體的多元化資源結構與利益關係人組 成。一方面,在促進會時期以及基金會早期的發展過程裡,即陸續參與在各地 方政府所建置的公私協力服務網絡之中,如1997年首度在高雄市社會局的設立 許可下開辦的社區照顧中心:「玫瑰園」;2001年則進一步獲得高雄市社會局 的委託,承接福利商店「天使餐坊」的營運管理;同年成立的「台北Enjoy餐 廳」,也成為國內第一家進駐政府機關用地的庇護工作站。這些服務事業的開 辦皆是以公辦民營的形式推展,由基金會自籌部分營運經費、政府贊助公有場 地和(或)部分資金的協力方式,以提供針對中、重度心智障礙者社區化照顧 與就業等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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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項合作計畫也成為組織轉型為全國性財團法人基金會,並且開啟其他企業合 作模式的契機。

近年來,有鑒於身心障礙專法背後對於障礙者就業參與的社會發展邏輯,

結合日漸盛行的企業社會責任,不僅影響了第三部門內部的組織發展方向,也 進一步增進不同部門之間的合作與交流機會。從而,喜憨兒基金會與企業所開 展出的跨部門合作關係,也不再局限於純粹的公益慈善目的,而進一步開啟更 多元的合作型態:

企業基本上除了直接提供資金以外,還有幾個合作模式,那像中華電 信他就是提供他總部一樓的空間,然後是由我們這邊雇用憨兒,但是 他就是免費提供、或者是說一點點的租金把場地提供給我們,那除了 場地以外,因為他本身整個總部的員工人數是有足夠的人數來支撐我 們營運的部分,所以這個也是很重要的,而且其實跟這種大型企業合 作的另外一個好處是企業本身的資源也是豐富的,所以我們會跟企業 有其他延伸出來的相關服務,比如說我們在中華電信這邊經營以後,

他們也覺得我們做得很好、也可以看到憨兒在這邊工作的狀況,所以 後來我們在旗山建設天鵝堡的時候,他們就捐了3000萬……所以其實 跟企業的合作雖然剛開始他只是提供一個場地,但是在其他的部分是 有很多可以再延伸的。那第二個跟華、和碩的部分,就是比較特殊 的,那是因為華、和碩他們本身是有僱用身心障礙者的額度,那因為 以前產業的關係,他們在這個部分一直進行的不是很順利,所以他們 就有一個idea,想乾脆將員工餐廳的空間讓給喜憨兒基金會在這邊經 營,但是裡面雇用的員工可以是由華碩他們來雇用心智障礙的員工,

裡面的這一個點的員工是算在華、和碩的定額進用裡面來雇用,但是 這些員工的訓練、出缺勤等等就是委由我們這邊來做相關的管理,所 以我們幫他們管人跟管理這家店,這家店所有的盈虧就是由我們基金 會自負、那盈餘也是歸我們這邊,就是盈虧自負的,那這是一個比較 特殊的模式,那設備的部分也是我們這邊去投資,因為那家店是由我 們去經營的,所以裡面的器材設備等等的,那在裝潢的部分我們也是 有彼此互相分攤,那我們也合作了7,8年了,那在華碩9位、和碩9位,

因為那個時候還沒有分家,那分家以後就各9位,我們就繼續有跟他們 有合作。(20150611訪談稿)

整體而言,喜憨兒基金會與企業所開展出的跨部門合作模式,大致上可以 歸納為下列三種類型(Galaskiewwicz and Colman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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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慈善合作:即一種由企業基於慈善目的而單向提供經費、場地、技術或 人力等資源給非營利組織,以換取公益形象或刺激消費等間接利益的合 作型態。如最早由「小王子烘焙屋」所提供的烘焙技術支援;或者是近 年來由「和泰汽車」與基金會所簽訂的長期商品訂單,就是以公益採購 形式,購買基金會烘焙坊所生產之產品與服務,用以提供旗下服務據點 的點心供應,一方面增加喜憨兒產品能見度並鼓勵員工消費,另一方面 則藉此同時提升企業的公益形象。

(二)商業合作:指的是那些透過企業與非營利組織共同品牌的推出,或者認 證產品/服務的販售計畫,用以提供直接利益給所有利益關係人的合作模 式。如「花旗銀行」與喜憨兒基金會共同發行的「喜憨兒認同卡」,即 是一種透過刷卡消費金額比例提撥的做法,藉此與基金會共享利潤的

「善因行銷」(cause-related marketing)商業合作模式。

(三)策略合作146:一般常見於公司提供資源給非營利組織,用以交換某項因 合作關係而取得的特殊利益或權利。如喜憨兒在企業合作方案中所提供 的「企業雇用、專業經營」計畫,即是以企業所提供之場地與部分開辦 經費,協助喜憨兒基金會的服務據點進駐,並授權其管理與營運權利的 合作模式。一方面,基金會得以運用企業資源來拓展障礙就業服務的目 標,並且在合作的過程中,將企業化管理的基本規範回饋至非營利組織 的營運管理優化;而另一方面,企業則可獲得基金會在專業服務層面的 協助,並且藉此達到政府在定額僱用制度的要求,減輕人資負擔的同時 增加企業的社會影響力。

146 近年來常見的策略合作方式為「慈善創投(venture philanthropy)」,即公司以提供金錢與技 術支持的方式,協助非營利組織另行成立自營事業,用以交換其擔任股東或擁有該企業經營管 理的部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