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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法律家長主義

5.3   反對法律家長主義

5.3.4   Isaiah  Berlin 的消極自由

5.3.4.1   兩種自由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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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犯錯的那天,盧梭曾說,人類生而自由,卻無時不在枷鎖之中,但知道枷鎖所 謂何物,如何捆綁著人類,總比給予枷鎖花瓣裝飾,要好得多454

5.3.4.1   兩種自由概念  

消極自由,指在沒有其他人或群體干預的範圍內,該個人是自由的,能夠不 受別人干擾而自在行動,並沒有受到他人的強制,而所謂的強制,需要與能力有 所區分。被別人奴役,是有他人在自我本來可以自由行動的範圍內,強加進行干 預,唯有在他人使自我不能達到某個目的,才稱為被強制,消極自由被侵犯,僅 僅是自我沒有能力,並不代表被強制,例如被國家禁止入境以及自己因為金錢不 夠不能負擔交通費用,兩者是具有差別的,換句話說,自己的目的不達,是不是 因為他人直接、間接、有意、無意的阻擾目的地達成,使自我的希望不能實現,

若是,則是因為受到他人的強制,侵犯了自由455

個人自由應該有一個無論如何都不可以侵犯的絕對領域,當這個絕對領域被 侵犯,人將會透不過氣,無法發揮自己應有的能力或天賦。就個人目的達成上,

有能力及天賦方能構思、計畫、實現那些人類認為是善的、是美的、是值得追求 的事物,因此,在涉己與涉他事務上應該有一道界線,但這條界線何其困難,因 為少有事物是單純無涉他人的,老鷹的自由就是兔子的末日,某一部分人的自由,

必須受到約束,另一部份的人,才能享有自由456。問題是在什麼樣的情形之下,

他人的自由可以有所減少,而不同的哲學家對於自由的範圍,無論有什麼看法,

目的都是相同的,不要讓侵犯的權力過度的膨脹,必須維持最低度的絕對權利,

期望在變動但可以辨識出界線的範圍內,不受任何干預457

為瞭解積極自由的意義,應該回答的問題是誰統治我?誰有權決定我成為什 麼人,而不是去問我可以自由地成為什麼或自由的做什麼?對於這兩個命題的誤 解,衝突著現代的社會,相信消極自由的人,認為積極自由不過是披著糖衣的暴 政,積極自由的信徒,則認為自由不是免於某限制的自由,而是去做某事的自由

458

                                                                                                               

454   Jean-­‐Jacques  Rosseau 著,何兆武譯,《社會契約論》,初版,1987 年,頁 5。  

455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自由四論》,初版,1986 年,頁 230-­‐231。  

456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32-­‐233。  

457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36。  

458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3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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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自由的意義,來自於每個人都希望當自己的主人,成為自我的主宰者,

因為這是我的生活,所以我的生活方式、我的選擇,都應該是由我單獨決定,而 不是受到外界的干預,我就是我自己的目的,我不是他人意志展現的工具,我就 是我自己的主體,而不是他人行為的客體,我希望,我行為的起因,是我自己的 意志,而不是外在的發動,我希望我是一個道德行為者而不是被決定者,如上,

就是一個人最大的期望,希望自己是一個有思考能力、有意志力、並且具有積極 發動能力的主體,能夠為自己的行為負起相應的責任,能夠用自己的思想和原則,

解釋自己行為的人,在這樣的假設下,自我將會相信自己就是真理的一環,若有 人希望打擊我對於真理的理解,我就會受到奴役的感受,做自己的主宰者的自由 不外乎就是上面所描述的心態,和不讓別人侵犯我的選擇自由,在邏輯上可能沒 有很大的差別,但是在歷史的前進上,兩者卻朝向截然不同的方向發展,終而變 成互相衝突的概念459

要處理這個現象必須從自主談起,自主一開始所陳述的想法,僅僅是我是自 己的主宰者,我不是屬於任何人的奴隸,但是隨著哲學家們逐漸探索並發現,我 雖可能不是他人的奴隸,但我會不會在不知不覺中成為自然的奴隸,受到不受約 束的激情的奴隸。在解放過程之中,人類找到了另外一個自我,一個被看作是真 正自我的本性,那個自我,姑且稱它為理性自我,理性自我被看成是理性的存在,

被視作能夠經過計算、並且滿足自己於更高目標的自我,一個表現得比現在自己 更好的自我,相較於理性自我,我們亟欲撇清的是所謂的經驗自我,經驗自我相 較於冷冰冰的計算,在乎的是非理性的衝動、慾望不受控制的滿足,一種動物性 的自我被稱為是經驗自我,因為這種自我被經驗所趨動,不像理性自我一樣受到 嚴格的紀律460

因此,理性自我被無限上綱的提升,被看作是可以超越自我存在,並更了不 起的東西,可以從個人的自我上升到部落、種族、宗教、國家的任何一種更廣泛 的社會整體,這樣的社會整體可以超越時間、空間,集結成一個有機的且獨一無 二更為優秀的意志。此時的意志被強加在成員的身上,提升成員所謂的更高層次 的自由,並且宣稱,若是民智已開,那麼不待社會強制,民眾就會自己去追求那 更高的意志、更高層次的自我,如今需要動用到社會的力量是因為他們盲目、無 知,如此為了他們的利益,而強制他們接受所謂的更高自我,隱含了我比他們更 了解他們需要的是什麼,只要他們站到跟我一樣的高度,他們就會和我追求一樣 的目標,不會抵制我。此時眾人處於當下的經驗自我,被他人所宣稱的理性自我                                                                                                                

459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41-­‐242。  

460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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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壓抑,因為透過說明理性自我才是人們真實的願望,而他人就是那個理性的自 我的代表,故而對社會有所壓迫、折磨,同時卻還認為這一定和未來他們心裡所 想的自由相符合,因為這才是他真正的自我461

這種話語的宣示,搞混兩件了事情。把個人實際上追求或選擇的價值,和假 設個人是另一種人,並且此時會選擇或追求的價值劃上等號,因而認為只要有一 些宣稱自己看不到的好處的存在,別人就正當的可以施以強制力,這種主張自我 實現的言論,把積極自由推向了極權主義的巔峰。就如同經過數個世紀,人類透 過理性啟蒙翻轉神話,不料,理性卻又反轉成為神話462,這種說法就很適合作為 積極自由發展的形容。自我一分為二的做法,導致了兩種可能,一是為了獨立於 慾望之外,對於慾望的削減;二是根據原則、理想來自我實現463

有些人認為自由就是不受影響,為了不受影響,為了成為自己王國中真正的 主人,減少或消除自己容易被侵犯的部分,將自己退守到內在碉堡,在碉堡裡,

就沒有什麼部分可以被外界左右,透過戰略性的撤退,削減自己眾多的慾望,扼 殺掉自己的情感,這樣的轉化在將自己獨立於外在的價值,真正的孤立自己,在 某種程度上,經濟或政治上的孤立主義也是採取這樣的做法,為避免踢到道路上 的石頭,乾脆不走路,在這個自己的王國壁壘中,真正達到一種寧靜的安詳464

有些人則不這麼認為,以康德為例,其認為自由應該是自主,而自主並不是 消滅自己的慾望,自主是將自己看作是控制者,把法律和規則加在不受強制的自 我之上,透過遵守自己制定或內化的規則,服從於自己制定的法律,這就是自主,

也就是自由。這樣的想法把人的本質看作是自主的生命,也就是價值與目的發動 者,對一個人最嚴重的侵犯,就是將人的自主性視若無物,把身為獨立目的之他 人,看作達到自己手段的工具,因此康德認為,法律家長主義是最糟糕的一種專 制主義,因為強迫他人以非自己的方式去追求所謂的幸福,此時並不把人當作自 由的主體看待,而是把人當作手段、當作客體,以其所認為的價值與目的來進行 所謂善意的干預465

                                                                                                               

461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43-­‐244。  

462   Max  Horkheimer,  Theodor  W.  Adorno 著,林宏濤譯,《哲學的片簡-­‐啟蒙的辯證》,初版,2008 年,頁4。  

463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自由四論》,初版,1986 年,頁 245-­‐246。  

464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46-­‐247。  

465   Isaiah  Berlin 著,陳曉林譯,同前註書,頁 24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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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一來,就是把人類看作有高等和次等之分,並認為只有高等人類的目的、

眼光、價值才值得追求,沒有比它更了不起的想法,試圖控制次等人,並要求次 等人看到高等人所看到的目的、眼界、價值,即便次等人根本沒有看到這些目標,

直接否定次等人思考的可能,將他人看作次等人甚至是工具、物體來使用,這就 是高等人最為可惡之處,一切價值之所以是價值,必定是來自於自由行動才有可 能,人類本身必須就是獨立的目的,能夠依照自己的想法去塑造自己追求目標,

凡是有上述高低等人的想法,或是妄想替他人決定生活選擇,都是在否定人的基 本價值466

另外則有人認為理性的思考是通向自由的唯一道路,透過知識的學習,就能 夠把原本外在的障礙,化為內在的體系,藉由理性的思考,就能夠知道事物的道 理,也就不會對於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有不著邊際的想像,因為在客觀的知識下,

若是希望違背既有的事理,朝向天馬行空的方向發展,其人若非無知則必定是不 理性,透過自然科學,我們終得脫離他律的神話故事,若人們瞭解到理性世界的 作用道理,只要不誤解自己的角色,就不會受到自由的挫折,理解世界就是獲得 自由。知識解放人民,是因為透過知識人民就不致於利用不達目標的手段,不要

若是希望違背既有的事理,朝向天馬行空的方向發展,其人若非無知則必定是不 理性,透過自然科學,我們終得脫離他律的神話故事,若人們瞭解到理性世界的 作用道理,只要不誤解自己的角色,就不會受到自由的挫折,理解世界就是獲得 自由。知識解放人民,是因為透過知識人民就不致於利用不達目標的手段,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