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章 公民教育理論的建構及其典範遞移
承前面兩章所述,臺灣當下正處於民主鞏固的公民社會轉變時刻,而在倡導理 想完善公民資格觀的概念論述前提下,如何型構並確立一套與之相互配套,且能「持 之以故而言之成理」的公民教育理論體系,從而達致一個能積極滿足因應社會變遷 及符合國家發展所需的典範模式(paradigm pattern),遂成為以落實公民社會理念 為價值取向的現代化公民教育之重要基礎所在。事實上,儘管公民教育的主要任務 係在教育國民能夠支持政治制度和社會價值,並擔負起公民應盡的權義與責任(張 秀雄,1997:64);但是在臺灣,由於公民教育理論體系及其「典範建構」(paradigm construct)所涉的一些基本概念意涵與定義問題,長期以來卻往往容易受制於國家 文化霸權(cultural hegemony)的強力介入之故,以致整個公民教育在作為一門重 要學科教育的結構與型態方面,其本身所體現的內在質素(the inner elements)及 外部形象(the outer forms)1,如果不是流於獨尊一幟而因循舊制,要不然就是一 意昧於時勢而抱殘守缺,影響所及,即便是在公民教育的內涵及發展問題上,不僅 難以突顯出學術化的應有特質,更無法進一步與國際化的潮流脈動接軌。
而此一情況,迨自一九九 Ο 年代以還,就在國內歷經西方公民社會理念啟迪 而油然勃興的同時,遂以伴隨著一波波訴諸民主化、自由化及主體化等憲改及社會 運動的崛起,於是國人的公民意識乃在深受此一風潮激發鼓舞而普遍覺醒後,紛紛 起而對學校公民教育一些沿習已久的學科理論模式,競相展開一連串反思與改革的 行動2。其中,尤以某些行諸多年且攸關體系結構的典範論述(paradigm discussion)
也因之明顯產生了某種程度的遞移現象(shift phenomenon),舉其犖犖大端者,包 括:首先,在整個公民教育理論體系底層的學科層次─亦即課程內涵的規劃及設計 方面,主要係從早期內部「科際整合」(interdisciplinary integration)型之「公民科」
(civic education course)的單一學科(a single subject)課程結構形式,漸次過渡到
1 舉例而言,公民教育的內容一般被認為係大部分取自社會科學的知識,尤其是中小學的公民教育 課程,往往被界定旨在教導學生運用社會科學的知識來探討各種社會現象及社會問題,從而探究各 種相關的社會主題;此外,藉由社會科學的探究過程中所運用的方法,諸如:蒐集資料,選擇及運 用資料,分析及批判結果,理性與客觀的推論,做決定及解決問題等,都是培養一個獨立自主的現 代公民所必須具備的基本能力;然則,社會科學與公民教育畢竟是有所區別的,蓋社會科學是價值 中立的,而公民教育則為價值導向的。至於人文學科之於公民教育,固然在於強調人文精神、價值、
倫理、道德等與人格發展密切相關的價值涵養之重要性,但人文學科並不以實證經驗為基礎,也不 在建立普遍性的理論,而旨在價值觀念的澄清與呈現,此又與公民教育強調整合性的學科內涵有所 不同(張秀雄,1997:63-64、68-70)。
2 譬如,公元二ΟΟΟ年開始實施的國、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中的社會學習領域架構設計與確立,
以及二ΟΟ四年九月教育部中教司所頒定的「普通高級中學必、選修科目『公民與社會』課程綱要」
結構,即是在於體現對過去公民教育理論體系的既有教科書文本場域進行反思與改革的有力檢證。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當前以「公民社會理念」型(civil society ideal-type)之「社會學習領域」(social learning field)的複合式學程(complex courses curricula)結構模式,此一典範遞移現象的 最大意義,乃在於打破以往學科本位主義掛帥及形式主義作祟的心態,希冀能夠確 實獲致相關學科之間的統合,從而真正做到教與學一體、及「知行思」三合一的目 的3;其次,在公民教育理論體系中層的生活層次─亦即國家與社會互動架構之間所 呈現孰輕孰重的鐘擺效應方面,也由過去國家主導的長期優位一方而漸趨擺向以公 民社會為主的一方,事實上,此一典範遞移本身的質變,對於當前臺灣整體公民教 育的價值取向定位問題,無形中更加在在表現出國人一種集體認同的反應心態;至 於在公民教育理論體系上層的哲學層次─亦即有關公民資格觀(citizenship views)
及其養成方面,此刻則是已從傳統公民共和主義、自由主義、社群主義的觀點,隱 約遞移而傾向於進入到目前以崇尚及肯認多元文化主義為主流論述的階段,蓋較諸 傳統的公民資格觀,多元文化主義論者的看法,顯然更能適用於涵蓋現代公民生活 中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情境,因而較常能被提及至綜合關照公民教育理論建構的制 高點上4。
有鑑於此,本章旨在探討並解析當前臺灣公民教育理論的建構梗概及其產生的 典範遞移現象。是以,文中擬先就公民教育的一些基本概念意涵進行必要的耙梳與 詮釋,從而勾勒出公民教育理論建構上的脈絡雛形;接著,再就時下國內公民教育 有關的主要典範,包括:科際整合型、公民社會型、以及公民資格型等三種公民教 育學的內容要義及特色,分別施以扼要的評述,庶幾能夠深入解析這些理論典範背 後的共構關係及其遞移現象;之後,即是以國中、小「九年一貫社會學習領域」及 高中新編「公民與社會」課程標準為主軸,從而鋪陳並比較實施前後的變革,裨益 後續做為探討並邁向現代化公民教育所需課程內涵的參考憑藉。
3 在此,如就「公民教育」作為學科教育建構的角度觀之,所謂的「科際整合」(interdisciplinary integration)之意,係專指以透過並融合人文學科及社會科學領域中的心理、社會、文化、教育、
道德(倫理)、法律、政治、經濟、乃至於國際關係等有關的專業學門內涵,進而形成一門用以教 授學生如何習得公民知識、德行、與參與能力的課程組織結構模式。是以,此一狹義的「公民教育」
(Civic Education)學科型態,遂常被概括而等同視之為一般學校課程中的「公民科」(civic course), 並與「歷史科」(historical course)、「地理科」(geographical course)等共同成為當前國中、小及高 中的社會科(或學習領域)的主要科目(subjects or courses)之一。準此,「科際整合」一詞的概念,
即是專門用以指涉「公民科」課程中一些專業學門領域內的整合;並非意指與「歷史科」、「地理科」
所做跨學科(across-courses)之間的整合。至於九年一貫所實施之「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型的 複合學程結構形式,則是指在整體社會學習領域的課程內涵上,為打破社會科(或學習領域)學科 之間的既有藩籬,進而重新揉合成一種以公民社會理念為共同課程目標訴求的協同教學模式(team teaching model);雖然此一情況,也不失為一種學科之間的整合型態,只不過與前面「公民科」單 一學科內部針對各有關學門領域所作課程結構的整合,在意涵的指涉上畢竟是有所不同的。
4 此處關於構成公民教育理論體系所指之底層的學科課程結構內涵、中層的國家與社會之鐘擺互動 效應、以及上層的公民資格理念論述等典範遞移的連結關係,請詳參本書緒論第二節:研究假設與 內容之二:「轉變中的臺灣公民教育,乃是一個以建構公民社會為其學科典範遞移最高指標的公民 教育。」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一節 公民教育概念意涵的詮釋
一般說來,吾人一旦只要論及公民教育的概念,大都皆會同意係在培養「識見 豐富,並能有效地享有權利、善盡義務,且能負責任地參與社會生活的民主公民」
(張秀雄,1997:64);同時,並由此引申為,如要成就一個健全的公民,除了必 需促其具備有廣博的公民知識之外,更要能表現出良好的公民德行,以及具備基本 的公民參與能力。凡此,似乎已是公民教育及其資格養成的一種共信與共識所在。
然而,具有現代意義的公民教育,儘管大體上還是來自於西洋,並融入若干我國的 特色5;但由於「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一詞,大抵會依其指涉對象及運用的 範疇,而出現不同的概念意涵。換言之,隨著時代環境的變遷,公民教育概念有關 的意涵詮釋亦會因而有所改變,以致長久以來一直仍無確切的共同看法。譬如,當 吾人從價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的觀點來加以解讀時,則有逕自認為「公民教 育」即是一種政治教育(political education)的代名詞,也是一種思想教育(thought education)的抽象化身;也有認為「公民教育」乃是一套社會化(socialization)過 程的具體縮影6;更有認為「公民教育」是一門追求博雅知識( comprehensive knowledge)的通才教育(all-round talent education);甚至有認為「公民教育」其 實就是意味著一種專為培育公民資格的養成教育(developmental education);乃至 於有認為「公民教育」係屬一種旨在用以塑造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的基礎教育
(foundational education)。甚至如就概念論述(conceptual discussion)的角度進一 步來加以思考時,則是有人將「公民教育」等同於道德教育(moral education);也
5 事實上,公民教育在西洋教育史上出現較早,有謂「自從法國大革命以來漸漸發展的民主化過程,
業已成為新政治體制存在的基礎,而為能配合此一發展趨勢,於是有了種種的公民教育或政治教育 的教程。」(嚴翼長,1993:56)此乃以十八、九世紀為近代民主化與公民教育的開端;另外,也 有學者指出:法國於 1883 年即已開始在其各級學校當中設置公民教育課程(朱諶,1993:123-125)。 而德國政府則於 1900 年舉行徵文比賽,當時的著名教育家開欣斯泰納(G. Kerschensteiner)曾撰《關 於德國青年的國家公民教育》一文獲獎,此後「國家公民教育因之逐漸受到重視。」(陳光輝、詹
業已成為新政治體制存在的基礎,而為能配合此一發展趨勢,於是有了種種的公民教育或政治教育 的教程。」(嚴翼長,1993:56)此乃以十八、九世紀為近代民主化與公民教育的開端;另外,也 有學者指出:法國於 1883 年即已開始在其各級學校當中設置公民教育課程(朱諶,1993:123-125)。 而德國政府則於 1900 年舉行徵文比賽,當時的著名教育家開欣斯泰納(G. Kerschensteiner)曾撰《關 於德國青年的國家公民教育》一文獲獎,此後「國家公民教育因之逐漸受到重視。」(陳光輝、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