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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多重認同的政治社會學向度

第五節 多元文化主義與認同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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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多元文化主義與認同在台灣

身為素負盛名的台灣文學研究者,陳芳明(2003:118-119)表示,他的真正 願景就是台灣社會的所有文化差異都能獲得尊重,且多元文化可以有尊嚴地生活 在一起。於此,陳芳明顯然期望多元文化主義精神可以落實在台灣的土地上,讓 不同的群體既可以擁有自尊,又可以彼此包容。一般來說,多元文化群體之間的 彼此尊重與包容,基本上可以透過平等法案的設立而達成初步的成效,不過,若 是要這些不同的群體都要做到「肯定」或「認同」文化差異性,這可能就比較難 以達成,原因就在於,彼此的心理距離頗為遙遠。關於心理距離的內涵,Bauman (2002:47)的說法是,心理距離即道德距離,指的是感同身受與將心比心的能力。

由於不同的文化群體往往會有不同的道德規範,就比較不容易彼此體諒。此外,

由於社會位階會構成不同群體之間的社會距離,優勢群體即便做得到表面上尊重 劣勢群體,但是要他們認同地位劣勢的群體,實際上應該很難達成。譬如說,一 般台灣人對於來自東南亞的外籍移工與外籍配偶的態度,可能僅能做到尊重與包 容,要台灣人去認同他們的文化,現階段的台灣人還很難做到,而這也是多元文 化主義強調的尊重與包容難以進一步推展到多重認同的主因。

就台灣內部四大族群的歧異性來說,尊重與包容一直是政府在實行族群政策 時的標準,因此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便會出現在台灣的族群政策上,而由於台灣 的民主化與本土化是平行並進的,隨著本土化論述由一元文化走向了多元文化,

在漢文化轉化成在地文化的一個元素而非唯一要素之後(楊長鎮 2005:54),多 元文化主義的精神自然會被接受。195國家認同與族群認同的歧異性,向來是台灣 內部族群衝突的主因,可是,施正鋒196與紀舜傑197(2005:72)卻都認為,倘若

195 過去台灣的社會雖然是多元的文化混雜,族群之間卻仍堅持單一的認同,如今,單一的認同 卻被多元的認同所取代,其間必然有其社會背景的轉折。聯合國於1992 年在里約熱內盧制訂的

《生物多樣性公約》,首先開啟了國際的多元文化思維,其次,就台灣的情況來說,1992 年民 進黨提出的〈族群與文化政策〉則在台灣內部開啟了多元文化的思維。關於這一點,筆者感謝王 甫昌教授的提醒與建議。

196 「根據『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一個人可以同時有多重認同,尤其是國家認同與族群認同

http://defence.hgsh.hc.edu.tw/board/html/95_10.php。2010/09/13。

197 「『多元文化主義』認為一個人可以同時有多重認同,尤其是國家認同與族群認同為上下位 階,應該是可以相互包容。」紀舜傑基本上是把施正鋒的說法又重述了一次。

198 〈承諾「南北平衡」 保存六堆文化 行政院客委會主委黃玉振強調客家利益優於黨派色彩〉,

《客家電子報》179 期,http://www.ihakka.net/epaper/970803/。201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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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卻以此種風聲鶴唳的緊張情緒與敗戰之姿來統領台灣,因此出現了比日本殖 民統治更惡質的恐怖統治,儘管如此,外省人於國共內戰當中的家毀人亡,亦是 一段應當予以諒解的悲情。是故,尊重與包容當然是這兩個族群之間最需要的相 處之道。

隨著歷史的發展與變化,在台灣的本土化與民主化發展過一段時間之後,外 省人與本省人的認同衝突應該會朝良性的方向進展。沈筱綺(2010:128, 142-143)

便指出,在1990 年代,台灣多數民眾心底的真正認同,乃是台灣認同與中國認 同同時並存的「雙重民族認同」,且大部分台灣民眾不認為中國認同與台灣認同 會衝突對立,反而是互補共生。對筆者來說,沈筱綺的研究發現的重要之處是在 於,本省人與外省人的文化差異已經不再明顯,誠如沈筱綺(2010:135)所指 出的,外省人擁有雙重認同的真正意涵是,「台灣人」內涵不僅僅是「本省人」

的意涵而已。也就是說,外省人也可以代表「台灣人」這個符碼,而非「本省人」

的專利。

關於中國意識與台灣意識的關聯,林濁水(1987:106)認為,兩者雖然具 有牽扯不清的淵源,卻也大可能並存甚至重疊的。199雖說從台灣割讓給日本開 始,台灣人心中重疊的「台灣」—「中國」認同就開始時有紛爭(游勝冠 1996:

438),但是,我們也必須注意,台灣認同與中國認同也曾經在台灣人心中和平共 處過一段不算短的時間:

台灣立場、台灣意識與中國立場、中國意識其實並不一定衝突的,戰前台灣在重 疊的意識結構中穩定地發展過一定時期,戰後,也是一直到80 年代中期,島內 的台灣立場才完全與中國立場對立起來。……所以,在親疏有別的常情作用下,

台灣社會內部重疊的意識結構,在正常的狀況下,最低限度,應該只會呈現台灣 為主、中國為從的重疊意識結構。

199 Huntington (2008:39-41)認為,「無論個人還是群體都會有多重認同。這些認同可能是歸屬性 的、地域的、經濟的、文化的、政治的、社會的以及國家的……這些認同的範圍也可能互補或相 互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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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勝冠 1996:222)

國民黨威權時代的「台灣人」指的是福佬人,屬於中國認同的下層認同,而 今日「台灣」的概念已揚升到國家的位階(陳佳宏 2006:478),因此原來位於 上位的文化認同(「文化中國」),如今就變成台灣認同的重要元素。200因此緣故,

林佳龍(2002:290)才會認為:頗多台灣人民擁有雙重認同,在政治上自我認 同是台灣人,但在文化上則認同中國人,不過,這樣的一種台灣認同並非族群認 同,而是一種公民的政治認同。作為一種公民政治認同的台灣認同,本身必然具 有三種特質,亦即本土化、民主化與認同公民社會,而至於說台灣的未來究竟會 走向何方,相信源自民間的公民社會應該會發揮極大的影響力。Huntington (2008:12)曾表示,美國的最偉大成就之一,乃是成為一個多族裔、多種族的社會,

也就是多元文化主義獲得落實的社會。在外籍移工、外籍配偶、陸籍配偶與新台 灣之子日益增多的台灣社會,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也漸漸展現了出來,特別是體 現在一些草根性NGO 組織上面,而這也是台灣漸次邁向公民社會的佐證。

200陳佳宏(2006:484)甚至認為:「無論來自於中國、日本、美國、福佬、客家、原住民甚或 世界等等認同,都應該是台灣認同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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