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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太虛大師的宗教教育思想

第二節、 思想內涵

三、 太虛大師的教育思想

以下乃是太虛對教育的定義,他認為教育是:

成人對於未成人,因其可能性而暢達之,俾自成為群化中自立自治自由人之 道術也。(《太虛大師全書》23:1335)

然而成人或未成人,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者可依年齡學程而定,廣義則 始乎童子,終乎聖人,是自求自致的,其珍貴乃在於達到自立自治自由的極致。

本論文所研究的「宗教知識教育」的範圍,以大、中、小學生為對象,為增加學

生之通識文化之教育,其內容可以是教授有關宗教的知識以及有關儀式的習慣,

或對各宗教作人文社會科學之分析解釋,或介紹各宗教之教規與教義等;或以大 學、研究生為對象,在高等教育體制內強調學術研究的教育,因此可歸於太虛所 言之狹義之教育。就太虛整體事業而言,在宗教教育的規劃上,雖然著重在僧伽 教育為主的「宗教專業教育」,但是對於「宗教知識教育」和「宗教德行教育」

亦有其特殊之見解與規劃,他稱此教育為「佛教攝化世間之學校」,所謂的佛教 攝化世間之學校其宗旨在:

培養俗人子弟,使受普通教育,具國民應有知識,而以佛教教義涵煦其德育,

完成其人格。使其對佛教濡染浸潤,積漸認識有相當之了解,無盲目之誤會,

俾成為正信佛教之信徒,而不在使受住持佛法僧眾應受之教育,以為住持佛 法之用。此種學校,蓋為輔助國家之教育,而對貧寒子弟含有慈善作用者。

故其辦法,應悉遵國家規定學制,……此種學校,佛教緇素徒眾,凡有力者,

皆當舉辦。而既為攝化世間性質,其舉辦之主要團體,要當以在家居士為宜,

僧眾可量力以辦之。(《太虛大師全書》17:467)

太虛對當時所流行的各種教育思想做過一番整理與批判之後,提出他立於佛 教根本的教育主義,他先說明所謂「相對之個人主義」的意義,並就其與其他個 人、家庭、社會、國家、宇宙等,相互交涉、重重無盡的關係,作一說明,接著 討論教育的目的,並以表格說明他規劃的教育學程,最後探討太虛對佛法與教育 之融貫,即佛陀對教育的特點、教育的方法與實踐綱領等。

(一)相對的個人主義之教育

以下為太虛說明所謂的相對的個人之教育,他論道:

吾人立身處事相對之宇宙萬有,無不以個人為中心者。以心境論,自自身以 至乎萬事萬物,概唯吾心之所呈現;離吾心固無由覺知證明觀察推測其存在 否也。一時一處、心境呈現,有個人、即有萬事萬物,故當然無絕對的個人 者。然個人之中心,有時與相對的事物吻合為一中心,而又與他事物相對,

由是重重無盡;雖重重無盡,然卒未嘗失其個人之中心,而恆以個人之中心

個人之立身處事乃至與宇宙萬事萬物之關係,皆是以個人為中心,離開個人 甚至個人之自心,則無法察覺個人乃至萬事萬物的存有,個人之自心乃覺知萬有 的根本,但此心、個人乃是相對的而非絕對的存在,其與各種現象之存在皆具有 重重無盡、無限之關係,互相融攝,猶如因陀羅網一般。太虛以華嚴宗思想來作 為其教育思想之根源,並進一步論述個人與其相對的數種關係。

1、各一個人相對之個人:

太虛按「吠史迦」哲學35,稱人為實,人之身心性命為人德,人之語言、思 想、行為曰人業,實、德乃恆常聚存不可離異的,亦即人的存在必有其語言、思 想、行為的展現,但是業則是離合流變、非固定執著的,人可以士農工商、榮辱 窮達,作之、有之、主之,唯在乎人。然而業又可分四種,即共共者乃指全人類,

別別者為個人,別共者稱家庭、社會、國家,共別者則為全人類和家庭、社會、

國家相關繫之個人,如師徒、親友、父子、夫婦等關係是也。各一個人相對之個 人主義,以個人為根本,不是完全離開宇宙全人類,只是主張以個人為宇宙之主 體,無個人則其宇宙世界亦無以立,個人在此階段則以恆守個人之本分,以求實 德業之相輔相成爾,但是和以下處俗之個人主義和超世之各個人主義,太虛認為 是不一樣的,其區別如下:

(1)處俗之各36人主義:

此教育在造成個人之自立、自治與自由,自身能生活保存即自立,與相對之 各個人不相侵犯,此即自治,亦即平等,所得則自由而已,過此則非所求也,太 虛道:

35出於《太虛大師全書》,23 冊,頁 1358,印度六派哲學之一即伏世師迦派(勝論派,vaisesika), 是在印度自然哲學中最偉大的一個學派──將一切的現象分類作六個範疇,在各個範疇之下攝收 了幾多事項,以明萬有成立的要素。所謂六個範疇,就是他們所說的那「六句義」︰(1)實,(2) 德,(3)業,(4)同,(5)異,(6)和合(《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四)》,p.2118.1)

36 此處太虛原文為「各」字,出自(《太虛大師全書》23:1361),或許是排版之誤,應該為「個」

字,可能較符合其全文的定義。

故人者不知其所為而自生,非為應世界要求服役而生,非為應國家要求服 役而生,非為應社會要求服役而生,非為應家庭要求服役而生,非為應各個 人要求服役而生,非為應已往無量人要求為傳持其文化功業而生,亦非為將 來無量人要求增進其文化功業而生。(《太虛大師全書》23:1360)

即以天地非為個人或眾人所獨有,反之亦為個人或眾人所共有,個人出生於 世間,並不是為了國家、社會、家庭或其他個人的要求而來,如果個人能自生自 存於太空大地間,與他人無所侵犯,無得訶責檢押之者,即近於道家老子所稱的 至治之極,雞狗之聲相聞,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樂其業,至老死不相 往來,亦所謂各治其身則天下治也。

(2)超世之各個人主義

如佛法之聲聞、獨覺,印度各派苦行梵志,老、莊、韓、列諸子,希臘什匿 克派、明儒陳白沙派、叔本華等,此乃高等之天乘及出世之小乘也。以上各派並 非不相教授,而是教之自度而不是教之普度一切眾生而以自度也。

太虛認為以上兩種思想可存在於宗教哲學上的探討,而非人群普通教育上所 應為之。

2、各自家庭相對之個人:

父母、子女與夫婦乃家庭之根基,父母對子女有責任,子女須報親恩,夫婦 則彼此有應盡之義務、應負之責任,依此而施行的教育,有二方面的重要意義,

一是能自由的經營自己的家庭,二是能自由的兼顧發展與其關係最為密切的其他 家庭的成長。太虛稱:

一、養成其在家庭中對長幼等輩,有能分任家庭事業之自立力,有能各守家 庭道德之自治力,而為能共營家庭生活之自由個人。二、養成其在家庭中於 對內外親屬有供給數人以上生活所需力以自立家庭,有經理數人以上之和樂 所宜力以自治家庭,而能為自由營造發達家庭之個人。(《太虛大師全書》23:

1362)

在此所云乃指狹義之社會,可分為三種:

一曰、屬親社會,此若一一宗族、戚族、種族等團體,其關係在乎生因。二 曰、屬地社會,此若一一村會、市會、同鄉會、祖國會等團體,其關係在乎 住籍。三曰、屬業社會,此若一一農會、工會、商會、學會、政會、教會、

善會、美會等團體,其關係在乎志行。(《太虛大師全書》23:1363)

此三種社會幾以涵蓋個人生活直接影響的範圍,從人我關係的親疏,到生居 地點的遠近,乃至於工作職業之類別與興趣,而這其中的關係最重要的在於志 行,即是所謂的屬業社會關係。太虛認為依志行而施教育,有兩種利益:

一、俾能造作社會中一種生業,貿易乎社會令一身所需取者無所逋欠,成社 會中自立個人,俾能慣守社會中一種公德,交通乎社會,令一身所關涉者無 所衝突,成為社會中自治個人,而為容存乎社會自由個人。二、使能增高發 達乎社會而營造之,使能綱紀整齊乎社會而管理之,而為運用乎社會之自由 個人。無前者則社會必致墮落,無後者則社會不成增進。(《太虛大師全書》

23:1364)

亦即施此教育能使社會中之個人,成為有自治力且融入社會的自由個人,最 重要的能以社會力量使個人自治、綱紀整齊,而為用乎社會同時也保存本身自由 之個人。

4、各自國家相對之個人

國家乃個人生活之所需、所賴以生存者,覆巢之下無完卵,國家乃多個人同 舟與共的共業,在今國界森嚴、國競劇烈的時代,本乎個人天性之同理心,愛護 其生身成長之國家,則雖殺身舍生而為之,亦何過焉,亦何餒焉?太虛此議乃是 認為自從西方國家之霸國主義興起,人生亡國之慘痛而起,實施上自有其前提。

太虛認為依此而施之教育有多種如下:

橫論之,則實利、軍國民、國民、道德教育;縱論之,則國民教育使能為容 存乎國家之自由個人,保國家之安固,國才教育使能為運用乎國家之自由個 人,增國家之繁榮。(《太虛大師全書》23:1365)

5、普一世界相對之個人 此主義可大別為兩個:

(1)化合人群世界之個人主義

此以人類文明所紀錄者,人類行跡所通行者為限,其所圖謀者亦以人群幸福 為限,範圍在六合之內。並可再細分為以下四種:

甲、國家世界,若國家與國家協合而謀全世界國際和平幸福者…。

乙、社會世界,由人民成種種大組會而謀全世界人群和平幸福者…。

丙、個人世界,若不藉眾力,惟憑個人立德、立功、立言而謀世界人類幸福…。

丁、大同世界,此即無政府等等主義之實現,亦直謂之人群世界。(《太虛大 師全書》23:1366)

(2)化合眾生世界之個人主義

太虛所謂之化合眾生世界之個人主義,乃統括六合內外而不拘時間之限量 者,亦即不受時空之範圍限制的,他認為:

太虛所謂之化合眾生世界之個人主義,乃統括六合內外而不拘時間之限量 者,亦即不受時空之範圍限制的,他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