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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社會的脈動

第五章 流浪教師修辭策略的向度

第一節 掌握社會的脈動

網際網路新興傳播工具的發展,主要是由布希(V. Bush)、尼爾森(T. Nelson)、

伯納斯李(T. Bernerps-Lee)三人所代表。1945 年布希在《大西洋月刊》(Atlantic Monthly) 中發表了他著名的文章As We May Think,該文中他指出了即將出現能夠處理人類 千百年智慧積累的工具,同時也指出了知識積累速度超越人類理解──在今日看 來十分明顯的知識爆炸問題的處理可能,對網際網路發展的最大貢獻在於提出了 技術上重要的構想及文字與圖解相聯、資訊相互串聯儲存、搜尋……等。1965 年 尼爾森提出「hyper」超聯結的觀點,是他對「網際網路」科技發展最重要的貢獻,

尼爾森不但透過「hyper超聯結」定義了超過三度空間的思維方式,爾後更投入超 過三十年時間設計電腦程式實現「hyper超聯結」,他把自己所發展的系統稱之為 Xanadu。伯納斯李扮演了布希和尼爾森工作的最終實踐者:1990 年伯納斯李開放 大眾使用「全球資訊網」的全球超文件系統,這個能創造、搜尋、擷取超文件的 軟體,並界定「超文件傳輸協定」(Hyper Text Transfer Protocol),這個協定現在已經 成為能讓所有電腦都能相互查詢文件的標準格式,同時伯納斯李也創造出了「通 用資源位標」(Universal Resource Locator,簡稱URL)──這個標準使得只要輸入「網 址」www.website.com就能搜尋文件成為可能──和「超文件標記語言」(Hyper Text Markup Language,簡稱HTML)──類似文字處理軟體功能的標準設計,使得能將特 別程式加入文件中。(梁瑞祥,2001:83~84)

近一兩年來,我們很容易在報章雜誌上讀到有關網際網路的最新發展,其中 有些我們了然於心,但也有一些我們似懂非懂。例如,部落格(Blog)風起雲湧,明 明看不到在賺錢,人氣熱絡的部落格卻能成為企業購併的對象;借助群眾之力共 築的維基百科(Wikipedia),已經讓傳統的紙本百科失去吸引力;雖說長尾理論無限 好,到底有多少人知道怎麼追到它?像骨牌連鎖效應般,在國內外陸續傳出的,

是報紙、雜誌、電視等媒體,因廣告預算漸次轉移到網路,導致獲利衰退而必須

裁員、減薪或關閉的消息,雖然我們不一定理解這一切的來龍去脈,但我們知道 這一切與我們息息相關。回首過去,在短短的十年之間,我們已經從陌生、抗拒 質疑、嘗試,到伸手擁抱網際網路,任它成為我們不可或缺的夥伴,現在的我們,

已經無法習慣沒有網路、手機、無線寬頻的生活,如同愛因斯坦所說:「人類需要 全新的思考方式,才能繼續存活下去。」當我們敞開想像力,放下抗拒質疑的心,

才能以全新的思維,在下一個世代掌握自己的機會。(梅田望夫,2007:3~8) 2006 年網路界最熱門的話題除了Web2.0 之外,另外一個就是「部落格」了。

Web2.0 正確的定義至今還沒有定論,梅田望夫認為其本質是:「肯定網路上不特定 多數人並非被動的服務享受者,而是主動的創作者,並積極地開發技術或服務,

鼓勵這些人參與」。(梅田望夫,2007:116)部落格誕生於二十世紀九○年代初期,

約莫是有全球資訊網(WWW)的時候就有它,2002 年 10 月在臺灣所創立的「藝立協」

(http://blog.elixus.org/)組織成立了「正體中文Blog資訊中心」,開始推動相關的應用,

將Blog翻譯成中文時採用了「部落格」這個兼具信、雅、達的譯名,而相對應書寫

「部落格」的人,則被稱為「部落客」。(林克寰等,2006:27)部落格是網路日誌(weblog) 的簡稱,落格(Log)意指「日誌」,網路部落格意指某種記載在國際網際網路上的日 誌。[休‧伊威特(Hugh Hewitt),2007:前言 1]部落格是從市井小民間逐漸崛起的,

原本只是少數人以網路即時張貼資訊的方式,討論共同的興趣,後來逐漸演變成 上百萬個部落客與讀者之間的持續交流;它最大的特色,不在於科技面,而是驅 動部落格圈的龐大社群,數百萬部落客針對自己感興趣的領域,發表想法、心得 與資訊,使這個媒介儼然成為一個全球論壇。過去的行銷活動都是由公司發布,

盡可能向廣泛的閱聽大眾進行單向溝通,例如透過廣告、網路上的彈出視窗等,

但是有了部落格以後,則是吸引顧客參與,因為每位讀者瀏覽你的部落格都是出 於自願,他們選擇和你的事業進行互動,都想從你這邊得到多一點消息,這種強 而有力的交流方式,培養出一群推廣大使,在部落格出現以前,幾乎是不可能發 生的。[傑若米‧萊特(Jeremy Wright),2006:19]《連線》(Wired)雜誌總編輯克里 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在 2004 年秋季發表的知名文章中

(www.wired.com/wired/archive/12.10/tail.html),首創「長尾理論」(long tail)一詞。克里 斯的基本論調如果運用在部落格上,就是雖然超級部落格的閱聽大眾人數可與主 要新聞媒體匹敵,但這些部落格的影響力和規模,和小型部落格加總起來的影響 力是相同的。克里斯在文中以下圖為例:

這張圖顯示,實際上有些超大型部落格的確存在,但是圖中長尾的部分也包括數 以百萬計的其他部落格,他們整體的重要性並不輸給最大的部落格。事實上,部 落格的效用大多是在這群長尾族群中,交流在此進行,顧客也在裡頭。[傑若米‧

萊特(Jeremy Wright),2006:139~140]

部落格來勢洶洶並在網路界掀起了濤天巨浪,這樣的威力與影響已不容忽 視,既然如此就乾脆順著風乘著浪,順勢而為的攀上巔峰才是明智之舉,如此偉 大而且免費的工具,不用豈不太過可惜!從發展之初,部落格就帶有雙重的功能,

一方面它是很棒的線上日記,另一方面它是個絕佳的交流工具;後來演變成一種 分享個人心得,及分享其他個人自覺有用訊息的方式。參考下列的情況,開始動 筆寫出個人風味獨特的「明星部落格」:

有些書閱讀年代已經久遠,甚至被封在箱底不見天日,如果想要避免重複 買同一本書的困擾,乾脆就每次買書都寫下來,包括書的基本資料、內容 簡介、書中佳句摘錄、讀書心得等,加深自己對書的印象,也可以透過搜 尋方式,彈指間就知道自己有沒有一本書。

要當作家,絕非靠靈感來寫出好文章、好作品,而是必須持之以恒,多閱 讀、多寫作,所以想要朝作家之路邁進,就開始寫部落格吧,每天固定寫 出一千字來,就是最紮實、最基礎的訓練。

晶瑩剔透的眼淚,可能出現在最高興的時候,也可能出現在最悲傷的時候,

如果沒有收集起來,就會如同人魚的泡沫般瞬間消失。如果每收集一滴眼 淚,就在部落格上寫下這滴眼淚的故事,那麼等到收集了一公升的眼淚,

就可以明白幸福是什麼。

發現自己常碰到喬裝打扮的明星嗎?在一堆人當中往往可以很快分辨出來 其中有哪些名流政要嗎?如果自己有這些天賦,那麼就開始一個專門記錄 與名人的每次奇遇,挖掘出不為人知的秘密,寫出比狗仔隊更精采的文章。

凡吃過的必留下痕跡(當然,累積在身上各部位)但是卻常常很快就忘了曾 經嚐過的美食到底何在,朋友聚餐的時候也會找不到好地點,如果把吃過 的餐廳資料與心得都用 Blog 寫下來,以後想到哪家餐廳就都可以迅速找到。

氣不吐不快,只要是在人組成的團體中,難免會碰上一堆機車的人,如果 不幸遇上機車同事跟機車老闆,別把話都憋在心裡,才不會內傷。部落格 就是一個讓你大聲說話、自由編派的樂土,開始把每天看到聽到的眾多芭 樂事件寫下來,你會發現,原來你並不孤單,到處都有機車同事和老闆。

(林克寰等,2006:79~83)

事實上,寫部落格這個行為,能使當事人以驚異的速度成長。梅田望夫在《網路 巨變元年》這本書中曾經提到「透過部落格,我得到的最大收穫就是『無法變現 的資訊或創意,與其自己囤積起來,不如免費分享出去,可以得到無形的很大的 利益』。」(梅田望夫,2007:156)透過部落格聯結到許多興趣相投的同好,彼此經 驗交流心得互享,不僅是個知識的成長園地,一旦創造出高流量的佳績,還會像 收視率很高的電視節目一樣,廣告主個個不請自來;與其競競業業怕因為達不到 業績而被解雇,或是汲汲營營的因追求近利而放棄夢想,不如眼界放大、眼光放 遠,創造出自己的吸引力與價值,只要有真材實料,或許還會成為大型企業搶著 三顧茅廬的對象。解讀經營成功的案例,了解自己該怎麼做才能有所突破:

近來以MSN大頭貼繪製聞名的彎彎(http://www.wretch.cc/blog/cwwany) 來說,她在成名之前已經「練功」許久,科班出身加上多年的嘗試,早就 為她打下深厚的基礎。她與部落格相遇之際,彷彿如魚得水、蓄勢待發,

很快地就有了一個舞臺。再加上部落格具有搜尋引擎優化的特性,彎彎所 發表的每一篇部落格文章,都可以很快地被搜尋和瀏覽,網友們也可以迅 速地給予回應,甚至發生「搶頭香」的網路次文化。於是彎彎就這樣寫著 畫著,逐漸受到網友的肯定,進而演變成部落圈中的大頭貼手繪名家。

(林克寰等,2006:33)

小劍劍可以說是全臺灣最知名的年輕農夫。「小劍劍&開朗少男的奮鬥史」

(http://tw.myblog.yahoo.com/apple57655765-lui1981520/article?mid

=7099)這個部落格,不僅把自己的「農耕生活」與對農業的「想法願景」

傳達到網路上許多人的面前,而且還促使一般人能夠對於臺灣農業環境有 了更真實而切身的體會。小劍劍仔細的重新觀察自己栽培上的每一個細 節,把詳細的過程與經驗,和只有自己知道的事情分享出來;除了熱血之 外,小劍劍也用這樣的衝勁去研究網路,發現如何透過與熱門時事的搭配 來創造更有吸引力的文章;還有搭配趣味圖片、影片的內容,更容易吸引 到讀者幫你廣告流傳;當然這些東西最後都要揉合在作者自己想出來的「絕 妙點子」上面,只要你做出一個「和別人不一樣」的東西,你就會更容易 的吸引到讀者目光。(PCuSER研究室,2008:22~24)

米果的「私‧生活意見」(http://blog.roodo.com/chensumi/)是臺灣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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