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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國當局接收日產工業的演變

日本戰敗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台灣人無不歡欣鼓舞,希望為建設新台灣而努力

。此時,台灣的經濟極需改絃易轍,由台灣人來清除一切日本的勢力與色彩,並對日資的經 濟機構進行接管,結束戰時動員管制與恢復正常生產。中國國民黨代表盟軍接收台灣,台灣 面臨政治與經濟體系的轉換時期,接收的主導權遂由中國人與半山來主導。接收的日資企業 究應如何處置與分配?方符合台灣主體的利益?本章將先概述日治時期部份民營製造業被收 編成專賣事業的經過,以及日治末期民營製造業在戰時的發展情形,以便對日治時期民營製 造業的發展情形有些概念。接著敘述國治時期,陳儀當局的接收原則與接收經過,以及台灣 人對接收提出的意見與成立企業的經過。   

第一節 日治時期民營製造業的發展

總督府為使台灣財政獨立,在台灣實施專賣制度。日本殖民統治台灣50年,前後實施 專賣品總共10種1,其中除食鹽屬礦業外,其餘9種均屬於製造業範圍。總督府將該類產業納 入專賣制度,同時也限制民間業者自由設廠經營。以下將概述民營製造業因專賣制度而被收 編成官業的經過,以便理解日治時期民營工業發展空間遭受限縮的過程。 

一、總督府收編民營製造業成專賣事業

日治時期,總督府於1897年4月實施專賣制度,最早推行鴉片專賣,後來陸續開辦食鹽

、樟腦、菸草、酒類、無水酒精、石油、度量衡、火柴與苦汁專賣。其中,除鴉片、食鹽與 樟腦在清治時期曾實施過專賣外,其餘皆是日治時期才出現的新專賣品。21901(明治34年

)年6月1日總督府合併台灣製藥所、鹽務局及樟腦局,置其下設立專賣局,負責專賣政策 的執行。總督府尚未實行專賣政策之前,除鴉片與樟腦外,其餘皆屬民間可以自由製造與銷

       

1  一般均將總督府在台灣施實的專賣品視為8或9種,若不是將「酒類」與「無水酒精」視為同一種,不然就是 遺漏「苦汁」或「無水酒精」一種。本文根據產品的差異性,酒類是生產給人類喝的,無水酒精主要是做為 機械動力燃料,名稱中雖然都有酒字,但差異性極大,故視為兩種不同的專賣品。蕭明治,〈從專賣事業地 圖談日治時期台灣之專賣〉,《台灣文獻》,別冊4(2003年3月),頁12。張奮前,〈台灣專賣事業之演進

〉,《台灣文獻》,第12卷第3期(1961年9月),頁21。周憲文,〈日據時代台灣之專賣事業〉,《台灣銀 行季刊》,第9卷第1期(1957年6月),頁11。 

2  何思瞇,〈日據時代台灣專賣事業初探〉,《中國歷史學會史學集刊》,第21期(1989年7月),頁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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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產品。以下將由各製造產品成為專賣品的時間先後順序說明之。 

一、鴉片專賣:1896年3月總督府發出告諭,明令鴉片除政府輸入外,禁止人民自由輸 入。台灣人如有吸食成癮者,則允許在規定範圍下,當做藥品使用。1897年1月21日,總督 府以律令第2號發佈「台灣阿片令」,4月1日起實施鴉片專賣。總督府除制訂法規管理鴉片 專賣外,也著手宣傳鴉片的弊害,嚴格取締私制、走私、違法吸食等。鴉片原料的來源,

1912年以前主要是購自香港,1912年因受世界鴉片會議禁止鴉片自由買賣的影響,鴉片改 由產地如土耳其、印度與波斯等地進口。鴉片烟膏的調製,則由總督府在台北設立的製藥所 製造。3鴉片販賣的政策,採取漸禁原則,吸食者逐年減少。戰時為攏絡與提升台灣人的戰 鬥力,直到1945年6月17日才廢止「台灣阿片令」。 

二、食鹽專賣:1895年7月31日總督府廢除清治台灣官鹽制度,允許民間自由製造、銷 售與販賣食鹽。總督府開放自由買賣後,製鹽業者鑑於市場混亂、鹽業衰退及銷路繁累,希 望恢復舊制。4可是,總督府計畫推行的食鹽專賣,受到日本農商務省的反對,因唯恐台鹽 輸日妨礙日本國內產鹽的銷售;但日本大藏省則基於殖民地廉價品輸日,符合日本的工業利 益,故支持台鹽專賣。51899年4月26日總督府以律令第7號公布「台灣食鹽專賣規則」,5月 15日起實施專賣。61919年專賣局擴建鹽田,1941年總督府將民間製鹽公司及私人鹽田共計 1,143甲予以合併,統一經營。7食鹽屬於礦業領域,並非屬於製造業範圍,在此敘述專賣制 度順便附帶一提。 

三、樟腦專賣:1887年巡撫劉銘傳為維護製腦事業而實施專賣,1890年因外商向清廷 抗議而廢止。81899年總督府公布台灣樟腦局官制、台灣樟腦及樟腦油製造規則,同年8月5 日實行專賣,並於台北、新竹、苗栗、台中、林圯埔(竹山)、羅東6地設置樟腦局。台北 樟腦局並設立南門工場,從事樟腦及樟腦油的加工及樟腦油的再製試驗。1918年專賣局鑒 於製腦生產者散處各地,管理不易,為減輕成本,隔年對樟腦的生產改採官督民辦方式,成 立台灣製腦株式會社辦理業務,但仍維持樟腦專賣。1934年為應付新興人造樟腦的競爭,

       

3  張奮前,〈台灣專賣事業之演進〉,《台灣文獻》,頁22。 

4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編,《台灣鹽專賣志》(台北市:台灣總督府專賣局,1925年),頁26‐27。 

5  黃紹恆,〈日治初期(1895‐1911)台灣鹽專賣政策的形成過程〉,《經濟論文叢刊》,第26卷第1期(1998 年3月),頁121。 

6  兒玉源太郎,〈府令第34號〉,《台灣總督府報》,第508號(1899年(明治32)4月27日),頁44。 

7  張奮前,〈台灣專賣事業之演進〉,頁24‐25。 

8  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之樟腦》(台北市:台灣銀行,1952年),頁6‐7。林滿紅,《茶、糖、樟腦 業與台灣之社會經濟變遷(1860‐1895)》(台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97年),頁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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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製腦會社解散,將原料之製造與成品之銷售統由專賣局直接經營;1941年太平洋戰爭發 生,樟腦產銷情形每下愈況,至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年產量已不及全盛時期的5%。9 

四、煙草專賣:1904年日本人進行煙葉調查,當時煙絲(亦稱散菸)的加工製造,只 有台灣人有經驗。煙草與煙絲的市場幾乎完全掌握在台灣人手中,日本人無法與台灣人競爭

101905年4月1日實施煙草專賣制度後,由專賣局提供原料,以「命令書」方式交由本土生 產業者加工製造。11直到1912年4月專賣局在台北設立的台北菸廠竣工後,始自行生產,不 再委託商辦。121940年台北松山菸草工場竣工,專製紙煙,原台北菸廠則改製雪茄及煙絲。 

五、酒類專賣:1922年3月總督府公布「台灣酒類專賣令」,規定自同年7月1日起實施 酒類專賣,專賣的酒類,係指釀造酒(包含清酒、麥酒、葡萄酒、紹興酒、濁酒之類)蒸餾 酒及再製酒。專賣制度將酒精、麥酒排除在外,酒精濃度在90%以下者,除麥酒外,全部 歸入專賣。131933年7月再將麥酒列入專賣,啤酒屬麥酒之一,由專賣局直接向高砂麥酒株 式會社直接批購。14 

在尚未實施酒類專賣之前,民間釀酒工廠有200家,台灣人佔其中的165家,而且台灣 人資本在釀酒業的組織化程度相當高,比日本人高,因此被收編成專賣品。15製造酒精的業 者幾乎都是日本人,係利用製糖工廠於製糖過程中產生的糖蜜醱酵製成,主要外銷到日本供 化學工業使用,因此被排除在專賣品之外;16麥酒的製造業者僅有日本人創立的高砂麥酒株 式會社一家,17因此亦被排除在酒類專賣之外。被收歸專賣的酒類製造者,主要是以台灣人 經營的釀酒工廠居多,雖然也有日資企業,佔的數量並不多;多數小規模的民營製酒業者被 迫領取禁業補償金後廢業,少數稍具規模的民營造酒工廠則被專賣局徵購或租用。18釀酒業 從此全部脫離台灣民間經營者的手,轉變成為國家獨佔與壟斷釀酒資本的專賣事業。 

       

9  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台灣之樟腦》,頁10。 

10  張奮前,〈台灣專賣事業之演進〉,頁30。 

11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台灣總督府專賣事業》,頁67。 

12  張奮前,〈台灣專賣事業之演進〉,頁30。 

13  台灣總督府專賣局,〈酒專賣諸報〉,《台灣時報》,1922年(大正11)7月15日,頁107‐108。 

14  李力庸,〈酒專賣〉,許雪姬總策劃,《台灣歷史辭典》(台北市: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04年),

頁679。 

15  高淑媛研究/梁華璜指導,《台灣近代產業的建立──日治時期台灣工業與政策分析》(台南市:成功大 學歷史硏究所碩士班,2003年),頁73。 

16  商工課,〈台灣に於ける酒精の製造及其取引〉,《台灣時報》,1919年(大正8)10月1日,頁67、83。 

17  〈台灣に於ける麥酒釀造〉,《台灣時報》,1920年(大正9)9月1日,頁105‐106。 

18  高淑媛,〈政策與產業──以宜蘭製酒公司在日本統治期之發展為例〉,《宜蘭文獻雜誌》,第77&78期(

2006年12月),頁1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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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無水酒精專賣:無水酒精是指乙醇濃度高達99%以上的一種酒精。1938年以前,

「台灣酒類專賣令」規定酒精濃度在90%以上者無須專賣,此為避免將日資納入專賣所設 的特別條款。1937年日華戰爭爆發,台灣所需石油原料均仰賴進口,戰時運輸受到限制,

石油需求量不足。1938年總督府通過「酒精專賣法案」,將燃料用的無水酒精,以至工業 用或醫療用的含水酒精(96%)皆納入專賣品,19以便動員有限的資源投入戰爭。無水酒精 為動力燃料,其重要性幾與石油相等,當時世界各國皆以無水酒精為液體燃料,或滲入汽油 中混合使用,以便彌補石油產量的不足。20台灣無水酒精幾乎全部都由糖蜜製造出來,糖蜜 是新式製糖的副產品,21因此專賣對日資企業的影響較大。 

七、度量衡專賣:度量衡器原屬官營業務,由殖產局辦理。1942年6月24日實施專賣。

相關的業務是由總督府專賣局菸草課之度量衡係(係相當於課)辦理,並設度量衡所辦理度 量衡的製作、鑑定、買賣等事項。度量衡器的專賣,主要目的在藉著度量衡的統一製造,達 到統一度量衡制度的目的。22 

八、火柴專賣:台灣火柴工業的發展,除1901年由周榮曾設立艋舺火柴廠,1903年因 原料及人事成本過高而關廠,及1919年由高石忠造等人成立日本製材燐寸株式會社,1920

八、火柴專賣:台灣火柴工業的發展,除1901年由周榮曾設立艋舺火柴廠,1903年因 原料及人事成本過高而關廠,及1919年由高石忠造等人成立日本製材燐寸株式會社,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