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於配售嚴重影響民營製造業的生存,有業者自行設立製碱工廠,85另有業者乃聯名向民輔會 請願,86調查後配售數量將再調整。
4、寡佔與壟斷的官營事業
陳儀接收日資企業至少超過987單位,將其中494單位統統納入長官公署所屬各局處設 立的27家公司來經營。全台資本額在1百萬以上的大企業,九成以上的所有權都屬於日本人
,尤其是輕工業的製糖產業,也都在日本人的控制之中,民營日產接收後全都變成官營企業
,包括台灣人被總督府強行征收的土地,全都被收歸國有。87無論是農產品、電力、紡織、
造紙、化學藥品、石油、水泥與磚瓦、鋼鐵、電工器材等製造業產品,連交通、金融也無一 不在當局的壟斷範圍。民營企業的發展頓時萎縮,陳儀當局操控著寡佔與獨佔的大企業,一 般中小企業難與其競爭,即使連商人也難有生存的空間。
當國內產量不足時,長官公署雖針對煤礦、燒鹼等製造業所需的燃料與原料進行配給,
煤礦設石炭調整委員會進行統制與統銷,燒鹼則直接委由官營事業台灣碱業公司配銷,管制 收購後,優先配給官營事業的工廠,國內民營製造業所需的原料,工廠不是配給不足,不然 就是配給的煤炭效能極差,必須以其它替代品來補充方能滿足原初的需求。88由統制收購到 的煤礦與燒鹼,則通通運往上海銷售,長官公署則賺取超額利潤,中國官業則可以購得廉價 的煤炭與燒鹼,損失的是整個台灣經濟的發展,使得國內製造業所需的原物料原本即已不足
,更是雪上加霜。
當局施政僅注意其本身的努力,並未注意怎樣去發揮民間的力量,結果變成狹隘的事務 主義與商業主義;繼續演變下去,則陷於官僚主義的錯誤。89
三、經貿管制導致百業蕭條
陳儀實行經貿管制,理論上是要達到公平與合理分配,藉由國家資本賺來的錢,「平均 分配給每一個人民,不再替少數人造成發財享福的機會」,並用來「興辦全體人民的公共福
85 凌晨,〈台中縣民營工廠訪問記〉,《台灣經濟月刊》,第1卷第1期(1948年4月10日),頁19。
86 中央社,〈民營企業輔導委員派員調查民營工廠‐‐完畢後燒碱分配數量再調整〉,《台灣民聲報》,第309 號(1948年1月9日),第2版。
87 朱昭陽口述/吳君瑩紀錄/林忠勝撰述,《朱昭陽回憶‐‐風雨延平出清流》(台北市:前衛出版社,1994年
),頁93‐94。
88 凌晨,〈台中縣民營工廠訪問記〉,《台灣經濟月刊》,第1卷第1期(1948年4月10日),頁19。
89 張騰發,〈論台灣建設〉,《台灣新生報》,第256號(1946年7月7日),第2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利事業」。90「專賣可以改良生產,提高品質,以與外貨競銷」;「專賣可以惡止外貨的貨 銷,保護本國的工業品」;「可以限制人民生活的奢侈」。可是實際上卻造成黑市猖獗,91
「專賣除度量衡外,天然樟腦無法與人造樟腦競爭;酒類外銷則品質上有困難,而煙草與火 柴的品質絕對無法與人競爭」;保護工業非用政治力不行。92
陳儀當局推行的經濟管制政策中,最令人垢病與痛恨的莫過於貿易局與專賣局。自貿易 局創設以來,徒給奸商舞弊機會,於國於民有害無利,1946年5月14日省議會通過由27名省 參議員聯名提出的「請政府撤銷貿易局案」。937月18日旅滬台閩六團體向國民黨當局各中 央機關陳情,94請求撤銷台灣的專賣政策及官營貿易公司制度,准予人民自由營業。95陳情 書中指出,就全中國的政治制度而言,專賣乃台灣獨有的制度,是長官公署延續日本殖民剝 削台灣人的機構,且變本加厲。舉凡台灣的重要物產,如米、茶、水果,以至水產、工礦、
交通、燃料均加以管制,上自貿易局,下至各處、各縣市均設有獨佔機構,獨佔生產事業壟 斷市場,包辦輸出入,遂致六百萬國民不得不以賤價出售其生產品,復以貴價買入消費品,
有利可圖的事業,均不容商人企業家插足其間,於是工廠停業、商店關門,造成廣大的失業
90 1946年9月11日陳儀對訓練團中幹班學員講話。陳儀講/趙彥鵬記,〈台灣──三民主義的實驗區〉,《台 灣省訓練團團刊》,第2卷第4期(1946年10月15日),頁242。
91 高烟,〈專賣品亦有黑市價格〉,《人民導報》,第62號(1946年3月5日),第2版。社論,〈說專賣〉,
《人民導報》,第154號(1946年6月6日),第1版。
92 李荊蓀,〈台情平議〉四,《中央日報》,第6599號(1946年10月27日),第2版。
93 當時省參議員法定名額為30人,有27位議員提案,並經第14次會議表決通過,表示絕大部份的議員均支持 該提案。台灣省參議會秘書處編,《台灣省參議會第1屆第1次大會特輯》(台北市:台灣省參議會秘書處
,1946年5月),頁93、104。台灣省諮議會檔案,〈請政府撤銷貿易局案〉,《台灣省參議會第1屆第1次 大會》,台灣省諮議會典藏號:0016130035005,頁1‐3。
94 團體有閩台建設協進會上海分會代表陳榮芳、台灣重建協會上海分會理事長楊肇嘉、福建旅滬同鄉會代表 宋理卿、上海興安會館代表王屏南、上海三山會館代表陳碧笙、台灣省政治建設協會駐滬辦事處代表張邦 傑等六團體。請願單位有國民政府、立法院、行政院、國民黨中央黨部、國防最高委員會、國民參政會等 單位。因請願未能得到圓滿答覆,7月20日在南京舉行新聞記者會。8月20日長官公署收到經濟部公文,公 文中的請願團體只有五個,獨缺上海三山會館;公文是由國防最高委員會交辦下來,其它中央單位似乎應 驗楊肇嘉的憂慮:「請願並未得到圓滿的答覆。」楊肇嘉,《楊肇嘉回憶錄》(台北市:三民書局有限公 司,1967年),頁354‐355。中央社南京21日電,〈旅滬閩台六團體,赴京向中樞請願,改革制度禁發台幣
〉,《民報》晨刊,第327號(1946年7月22日),第1版。經濟部,〈經濟部電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查報 該省所有專賣統制組織(1946年8月20日)〉,收錄薛月順編,《台灣省政府檔案史料彙編──台灣省行政 長官公署時期(二)》,頁211‐212。
95 請願項目有:「撤廢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條例,改設與各省同樣的省政府於台灣」、「禁止台灣銀行發行 台幣,並阻遏其壟斷金融」、「取消台灣的專賣統制及官營貿易企業制度」,另有3項與台灣無關。楊肇嘉
,《楊肇嘉回憶錄》(台北市:三民書局有限公司,1967年),頁354‐355。中央社南京21日電,〈旅滬閩 台六團體,赴京向中樞請願,改革制度禁發台幣〉,《民報》晨刊,第327號(1946年7月22日),第1版。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群,游資充斥市面,民生嚴重凋蔽,而人民呼籲無門,怨聲載道。96
陳儀面對民意機關的提案要求,以及人民團體向中央單位的請願,並無改變政策的意願
。陳儀向經濟部解釋,根據〈台灣接管計畫綱要〉及〈台灣省徵收國稅暫行辦法〉專賣制度 是可以暫時維持的,而且專賣的項目只有煙、酒、火柴、樟腦與度量衡五種,台灣財政泰半 仰賴專賣收入,若將專賣制度取消,勢必增加一般人民的稅捐負擔,故專賣局不能撤廢。貿 易局僅代替官營機構採辦必需的原料器材,至其業務的推行與商人立於平等地位,依照普通 商業習慣辦理,並非統制貿易。97陳儀來台與在福建時一樣,面對怨聲載道的人民,卻決不 輕易放棄其管制政策。
陳儀實行經濟管制,理論上是期望經濟能得到平衡發展。多數實施管制經濟的國家,政 治必上軌道,社會亦已相當安寧,生產技術及科學管理方法,皆已純熟,然後加以周密的 計畫與設計,實施管制始可利多於弊。98如果官員可以依法推行,確實是可以為人民謀福 祉,99只因執行管制的官員貪污與腐敗,而負責增加生產的官營事業又經營不善。全面性 的管制,卻又執行不當,只會造成物價飛漲及工商蕭條,民怨沸騰而已。
在管制之下,都市居民有錢也很難買到米糧,即使鄉村農民竟連吃蕃薯充飢的日子也在 逐漸的減少,日子一天天比以前更苦。100試觀1946年4月鍾理和回到故鄉時的描述,以知 管制下屏東人民的生活情形:「碗中盡是黃綠色的小簽條,橫架豎串,縫間挾雜著疏疏落 落的飯粒。」101人民連最基本的食物都無法滿足,更惶論有餘錢去購買工業產品,因此工 商業跟著蕭條,大量工廠不是停工就是倒閉;工人不是失業,不然就是所得降低,進一步 則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陳儀推行的管制政策,理論上是要將利益與全民均分,只是人民 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96 經濟部,〈經濟部電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查報該省所有專賣統制組織(1946年8月20日)〉,收錄薛月順 編,《台灣省政府檔案史料彙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期(二)》(台北縣新店市:國史館,1998年
),頁211‐212。
97 〈台灣接管計畫綱要〉第23條規定:「接管後,對於日本佔領時代之稅收及其他收入,除違法病民者應予 廢止外,其餘均暫照舊徵收,逐漸整理改善之。專賣事業及國營事業亦同。」〈台灣省徵收國稅暫行辦法
〉第4條規定:「台灣省專賣制度,在政府未改辦法以前,暫予維持。」陳儀,〈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電復 經濟部該省專賣統制組織(1946年9月27日)〉,收錄薛月順編,《台灣省政府檔案史料彙編──台灣省行 政長官公署時期(二)》,頁213‐214。
98 社論,〈實施統制經濟以前〉,《人民導報》,第3號(1946年1月5日),第1版。
99 李筱峰,《解讀二二八》(台北市: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頁52‐53。
100 唐賢龍,《台灣事變內幕記》,收錄陳支平主編,《台灣文獻匯刊》第6輯第12冊(北京市:九州出版社,
2004年),頁136‐137。
101 鍾理和,〈竹頭庄〉,收錄彭瑞金編,《鍾理和集》(台北市:前衛出版社,1991年),頁11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實施經濟管制的結果,使得台灣工商企業無法獲得充分發揮的空間。過度的貿易管制,
致使民營工廠經營範圍日漸狹窄,人民生計困難,增加更多的失業人口。102獨佔的專賣管 制,使一般小本商人無法生存,因取締成效不彰,反而助長黑市的猖獗。103而中央接收台
致使民營工廠經營範圍日漸狹窄,人民生計困難,增加更多的失業人口。102獨佔的專賣管 制,使一般小本商人無法生存,因取締成效不彰,反而助長黑市的猖獗。103而中央接收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