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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的貶值,使台幣失去防波堤的功能。 

二、台幣與金圓券的匯兌關係

八一九幣制改革時,行政院宣佈匯率為固定,非經行政院許可不可變動。9月2日中國 國共兩黨爆發內戰,上海等地自10月初即發生搶購及糧荒等現象,金圓券的價值已開始下 跌;9711月2日遼瀋戰役結束,共產黨佔領東北全境,金圓券的價值更是快速的貶值。但台 幣與金圓券的匯率在9月與10月均未作調整,11月1日才做第1次調整,當月總共調整3次,

一個月內平均調整488圓,從1,835比1調降到370比1,金圓券對台幣幣值調降5倍,仍無法充 份反應台幣的購買價值。在固定匯率制度下,台灣與上海兩地的匯兌往來出現套利行為。98  1948年台銀放款佔全體銀行的83.5%,99對民營事業貸款只佔總貸款的1.7%,其中工業 佔不到1%;官營事業與軍政機關則合計佔56.5%,相較於1947年的89.2%,100似乎是減少 很多;再比較民業與官業上下半年度的差異,在總額中所佔比例大致相同,然絕對額卻膨脹

,民業只膨脹134.3%,但官業卻膨脹了231.5%。最值得注意的是,台銀對同業的放款激增

,佔總貸款的40.6%,相較於去年的10.2%,暴增達3倍。若再觀察台銀對同業放款上下半 年度的變化,上半年只有4.9%,下半年卻暴增到47.6%,由此可見在實施金圓券後,台銀 將絕大部份的資金挪到同業放款中,而同業放款為相當於當時「疏散應變」匯入款項之巨額 金圓券資金,存放中央銀行的資金,101亦即貸款被中國蔣政權所吸收走。 

表4-11 台灣銀行放款餘額對象比較表

單位:台幣百萬元

事業別 總 計 上半年度(1-6 月底) 下半年度(7-12 月底)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同 業 171,885 40.6 3,411 4.9 168,474 47.6

       

97  潘志奇,〈民國37年之台灣經濟〉,《台灣銀行季刊》,第2卷第3期(1949年2月),頁19。 

98  由於上海市場動盪不安,而且匯率有利中國匯入台灣款項的增加,累計8‐10月匯入的款項,匯入總計有台幣 1,278億元,匯出只有260億元而已,匯入增加1,018億元。等到11月調整匯率後,當月匯出707億,比匯入增 加233億。若以11月1日匯率1000:1計算,則其中套利105.9億元;若以11月26日匯率370:1計算,則套利更高 達185.8億元以上。匯入之所以以11月為分界點,乃因法幣與東北流通券限流通至1948年11月20日止,依當 局規定法幣以300萬元折合金圓券1圓,東北流通券以30萬元折合金圓券1元,則中國人民財產損失殆盡,民 眾為求保值,紛紛尋找資金的出路。因此時被低估的台幣仍繼續流通,中國錢則透過不等價的匯兌關係源 源不斷的匯入台灣套利,以確保財產的產值,故匯入的金額才會大於匯出的金額。從潘志奇,〈光復初期 台灣通貨膨脹的分析〉,頁78數據計算出來的。台灣省政府秘書處編,〈金圓券發行辦法(1948年8月20日

)〉,《台灣省政府公報》,秋字第50期,1948年8月30日,頁610。 

99  汪元主編,《台灣銀行三十》(台北市:台灣銀行,1976年),頁18。 

100  參見附錄1‐5「台灣銀行歷年放款對象分析表(1946‐1975)」。 

101  潘志奇,〈民國37年之台灣經濟〉,《台灣銀行季刊》,第2卷第3期(1949年2月),頁22。 

102  黃登忠,《台灣5年來物價變動之統計分析》(台北市:中國農村復興聯合委員會,1952年),頁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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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劇烈波動,一般預測金圓券對台幣匯率將有調整,由於匯率是固定的,故工商業者不敢輕 於冒進。市場波動,尚在醞釀中。直到12月22日省當局將匯率由370比1調整到350比1,並 同時發表聲明:「台幣與金圓券比率調整,原為使台幣起防波堤作用,近來物價比較安定,

金圓券對台幣之匯率,須採用逐漸調整之方式,故目前不致有大幅度之調整。」103自此,

台幣與金圓券的匯率才改採機動匯率。此消息一出,紗布、食米與金融性商品領導物價上漲

。從11月26日調至370比1之後,直到12月22日才又再次調整。12月總共調整匯率6次,全都 擠在年關前的22‐30日之間,台幣與金圓券的比值由370比1,調至222比1,短短不到10天內

,匯率波動竟達60%,台幣與中國貨幣採固定匯率的歷史又以失敗收場,不得不改弦更張

,採浮動匯率以盡可能的維護台灣主體的利益。硬性規定台幣與金圓券的匯率,反使台幣失 去「防波堤」的功能。 

從1948年8月23至1949年5月27日,短短9個月的時間裡,台幣與金圓券匯率從1,835比1 逆轉成1比2,000,最後台幣變成是金圓券的3,835倍,法幣貶值的速度比台幣快,台幣難免 受到金圓券的影響而發行暴增。隨著中國內戰激化,蔣政權軍費支出龐大,陷於財政赤字。

台灣官營事業為賺取超額利潤以支持赤字預算,因此經常以調整加價因應。只是官營事業調 漲售價後,民營事業不得不跟隨反應成本,遂使各項物價瘋狂暴漲。104官業從通膨中賺取 的大量金錢,幾乎全部用來支付巨額的軍費,至於官營企業所需的生產營運資金,則再依賴 台銀的貸款,而台銀只能以增發紙幣應付,因而造成惡性通貨膨脹的契機。105 

       

103  劉進慶將固定匯率改為機動調整的日期定在1948年11月1日,此為表中「台幣與大陸幣(法幣及金圓券)匯 兌市場之變化」與書中提到的日期,係根據黃登忠的資料而來。黃登忠應該是誤以為原本硬性規定台幣與 金圓券的匯率,一但調整後,即認為是政策的轉向,因此對於12月22日前後物價波動與匯率之間的變動關 係,即無法根據歷史的發展提出合理的解釋。潘志奇則將浮動匯率的日期定在11月12日,但不知道所據為 何。《台灣歷史年表》則根據《公論報》的報導,定台幣與金圓券兌換採機動調整日期定為11月6日,根 據報導內容:「據悉台幣與金圓之比率政院頃決定授權台省府,隨時作機動性之調整。」調整日期應為11 月11日而非11月6日,如果機動調整已在11月間實施,則何以從11月26日調整匯率後,一直要到12月22日 才又調整一次呢?難道當時台灣與上海的物價只有微幅的波動而無需調整嗎?故「據悉」並不能就此斷定 為採機動調整的日期。不能確定機動調整匯率的日期,似乎亦無法解釋何以在此期間匯率是完全僵固沒有 變動的現象。吳耀輝,〈民國37年之台灣金融〉,《台灣銀行季刊》,第2卷第3期(1949年2月),頁39

。劉進慶著、王宏仁、林繼文、李明峻譯,《台灣戰後經濟分析》(台北市:人間出版社,1995年),頁 44‐45。黃登忠,《台灣5年來物價變動之統計分析》,頁22。潘志奇,《光復初期台灣通貨膨脹的分析》

(台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0年),頁77。李永熾監修,薛化元主編,《台灣歷史年表‐‐終戰篇Ⅰ

(1945‐1965)》(台北縣新店市:業強出版社,1993年),頁68。中央社南京10日電,〈台幣與金圓券 比率‐‐省府可作機動調整〉,《公論報》,第378號(1948年11月12日),第4版。 

104  台灣省參議會秘書處編,《台灣省參議會第1屆第6次大會特輯》(台北市:台灣省參議會,1948年12月)

,頁184‐185。 

105  隅谷三喜男、劉進慶、凃照彥著,雷慧英、吳偉健、耿景華譯,《台灣之經濟──典型NIES之成就與問題

》(台北市:人間出版社,2003年),頁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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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從國營及專賣事業「盈餘」中獲取的財政收入,實際上是官營事業從銀行得到鉅額 貸款,其坐等物價升漲,所造成的貨幣數字盈餘。台灣物價上漲的幅度太大,正當生產事業 無不被迫縮小再生產,尚不免再遭受「虛盈實稅」的虧損;只有能經常得到銀行鉅額貸款的 官營事業,方能在此時得到更多的台幣數字盈餘。倘若台幣匯率調整的幅度能跟上物價上漲

,則台灣物價必能穩定,則官營事業不但不能盈餘,必將虧損。當局為免官營事業收入減少 影響財政收支平衡,因而寧願坐視物價上漲,而不願提高台幣匯率。106因此,當局財政收 入是依賴通貨膨脹使之通過幣值貶低,物價上升的過程,而造成國營與專賣事業之盈餘。 

官營事業到了年終結帳時,帳款再轉入下年度的借款帳內,所以官營事業在幣制改革之 前,根本就未曾償還過債務。107當幣值在迅速的貶值過程中,官營事業仍然能借到台灣銀 行巨額的生產貸款,而民營企業在幣值快速貶值之下,其處境與官營事業相反,因為民營企 業得不到台灣銀行長期巨額的貸款,而企業本來所有的一份週轉資金,在幣值貶落之下,無 形中被侵蝕殆盡,如此「簡直是掠奪了全省人民的血汗而自肥」。108 

惡性通貨膨脹的另一個原因是,由於行政院撥用台糖與台紙的資本去支撐金圓券的發行 準備,當金圓券急速貶值時,台糖與台紙的公司產值亦隨之泡沫化。台糖與台紙缺乏營運資 金再向台銀貸款,也更加速台灣的通貨發行速度。陳誠在幣制改革方案中也一樣指出:「中 央在台之軍公費用及各公營事業之資金多由台省墊借,歷時既久為數又鉅,以及台幣與金圓 券聯繫,受金圓券貶值影響,使台省在匯兌上蒙受重大虧損」109,以致台灣金融波動物價 狂漲。台灣每月平均物價上漲猛升50%,造成惡性通貨膨脹,金圓券改革失敗,也迫使台 灣推動台幣改革。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