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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當局有利,故買方民間只能就底標出價,最高提高到13倍還有人出更高的價錢購買,能 說民間欠缺資本?台灣民間之所以有錢投資大公企業與標購日產,應該與日本人資金轉移到 台灣人手中多少有些關係。民間傳聞當年有些台灣人股東,即運用這些錢出來創業,進而開 創出台灣經濟繁榮的說法,70也應當與此脫離不了關係。 

三、台灣人缺乏設廠與投資資金?

就目前的研究而言,當局財經官僚幾乎異口同聲的指稱台灣人缺乏資金。生管會主委尹 仲容曾於〈公營與民營問題之商榷〉一文中指出:「當時即令政府將應由私營之部份出賣,

私人亦無資力承購。」71當時陳炘籌組大公企業,即籌資5千萬元準備計畫經營日資民間工 廠;楊隆盛用不到3百萬標得日產展南後,隨即與吳火獅、林為恭等人增資到5千萬元,立 刻成立台灣經建公司,此兩公司為當時全台灣最大的公司。茶葉公會向長官公署陳情,希望 承辦接收的日產製茶工廠,而且還擬好承辦理由與經營辦法,豈能謂台灣人無資力承購?若 非陳儀當局拒絕讓茶葉公會經營日產茶廠,並且刻意刁難大公企業的營運,豈能義正詞嚴的 辯稱:「為免事業之經營中斷,政府不能不自己經營」?   

曾任尹仲容助手的李國鼎在《台灣民營工業的成長》一書中亦指出:「由於日本所遺留 下的工業為政府所接收,一時無人承辦,為早日復原,不得不由政府繼續經營。」72當時大 公企業要承辦日產,但當局何曾給予機會?即使連唯一有機會標得的日產,日產處委會在決 定讓售原則時,則避免讓大公企業取得日產,李國鼎的說法適足以凸顯其認知有限的一面。

當時任職台灣糖業公司的潘鋕甲在《民營企業的發展》一書中同樣指出:「所有規模較大的 日資企業都歸國營或國省合營;規模不大的企業也因民間一時無力承受,祇能暫時歸屬於工 礦或農林屬下的幾個分公司管理。」73試問長官公署在將工礦及農林公司整編成官營事業前

       

清算委員會清算日產企業結果」與報紙公告標售底價而得。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統計室編,《台灣省統計 要覽》,第3期,1947年3月,頁138‐141。附錄1‐2「當局接收日產企業各批標售概況表(第1批至第40批)

」。 

70  許雪姬、劉素芬與莊樹華訪問,丘慧君記錄,《王世慶先生訪問紀錄》,頁90。 

71  尹仲容,〈公營與民營問題之商榷〉,《台灣經濟月刊》,第10卷第5期(1954年5月1日),頁3。該文並 未收錄尹仲容著《我對台灣經濟的看法》中,亦未見編入《尹仲容先生年譜初稿》中。 

72  李國鼎,《台灣民營工業的成長》(出版地不詳:出版者不詳,1961年),頁1。 

73  潘鋕甲由此進一步推論指出:「台灣光復初期,民間資金、技術、人力貧乏已極,所以許多日本人遺留下 的工業,論性質原應屬民營,也祇好暫時由政府接管。」同樣也曾在台糖公司任職的葉萬安,異口同聲的 指出:「台灣光復後,由於民間資力薄弱,缺乏技術及管理人才,無力承擔該等企業,因此大部份為政府 所接受。」潘鋕甲,《民營企業的發展》(台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3年),頁12、46。葉萬安,

《二十年來之台灣經濟》(台北市:台灣銀行,1967年),頁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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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曾公告標售給民間呢?茶葉公會有意經營製茶工業,74何曾得到當局的允許? 

類似此種台灣人缺乏資金的言論,充斥在財經官僚的著作中,尹仲容被譽為「台灣工業 發展之父」75,李國鼎甚且被尊稱為「台灣科技之父」。76從財經官僚提出民間缺乏資金的 說明中,其論述均與官營事業的經營範圍綁在一起。由此可以推知,欠缺資金的理由,無非 是要替當局何以經營異常龐大的官業提出一種合理的解釋。但仔細分析1946‐1947年逐漸型 塑出的龐大官業,當時民間並不欠缺資金,其運用資金有其流通管道。由於財經官僚不當的 解釋,型塑出戰後初期民間普遍缺乏資金的錯誤印象,實導因於財經官僚對民間企業的發展 所知有限,其相關言論嚴重誤導國人對戰後民營企業發展史的認知。 

第三節 固定匯率與台幣改革 一、台幣與法幣的匯兌關係

台幣對法幣的匯率,可分為公務匯率與商業匯率兩種。1945年12月15日長官公署為便 利黨政軍機關各項經費的劃撥,77和來台的公教人員將錢匯回中國眷屬生活費的匯兌,暫訂 台幣兌換法幣的匯率為1比30。78由於當時交通與貿易尚未恢復正常狀態,兌換匯率係屬臨 時性質,對一般商業團體並不適用,也不開放民間兌換。79惟台灣急需拓展與恢復對中國的 貿易,對法幣需求旺盛,1946年6月4日台灣銀行委託華南銀行,暫時開辦台北與上海的匯 兌業務,匯率定為1比21,台灣民間對外貿易才從物物交易改為貨幣交易。80 

       

74  本報訊,〈本省茶葉公會要求承辦接管茶業〉,《人民導報》,第115號(1946年4月28日),第2版。 

75  朱開來,〈台灣工業發展之父:尹仲容死而未已(上)〉,《中外雜誌》,第42卷第3期=總247期(1987年 9月),頁49‐55。朱開來,〈台灣工業發展之父:尹仲容死而未已(下)〉,《中外雜誌》,第42卷第4期

=總248期(1987年10月),頁92‐99。 

76  康綠島,《李國鼎口述歷史──話說台灣經濟》(台北縣新店市:卓越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

,頁284。 

77  〈本省‧中央間,匯兌率暫行核定‐‐台幣一圓對法幣卅元,對民間則尚未欲施行〉,《民報》,第67號(

1945年12月15日),第1版。 

78  長官公署秘書處統計室主任李植泉,當時在報紙為文說明匯兌比例的決策經過,原則上是根據「台灣與中 國物價指數」及「台幣在上海及福州的實際市價」決定的:一、以台北勞動階級台幣購買力與上海比較,

戰前台幣1元等於法幣42元6角;二、調查同期上海黑市台幣每元值法幣40元;三、福州商人收兌台幣暗市 為1比20。以上3個標準,最高為1比40以上,最低為1比20高低,相差甚大,為遷就事實,只得折中擬訂,

暫時定1比30。李植泉,〈關於台幣兌換率問題(續)〉,《人民導報》,第31號(1946年2月2日),第4 版。周鐵,〈台幣匯率如何制定〉,《政經報》,第2卷第4期(1946年3月25日),頁4。 

79  李植泉,〈關於台幣兌換率問題〉,《人民導報》,第30號(1946年2月1日),第2版。 

80  潘志奇引用陳榮富的研究,將官定匯率的實施日期定自1945年10月25日開始,匯率定為30元,這應該只是 官方單位互相通匯的時間與匯率,並不是開放給民間匯兌的時間。本報訊,〈華南銀行昨開辦台滬間匯兌‐‐

匯率定出一對廿一〉,《民報》晨刊,第240號(1946年6月5日),第2版。潘志奇,《光復初期台灣通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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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中央銀行調整法幣對美鈔的匯率,由2,020元提高到3,350元。中國物價變動遠 高於匯率的調升,上海物價較日本宣佈投降時漲5千倍,新匯率只調升到1千倍。81由於中國 物價與台灣物價變動程度不同,為平穩台灣物價與安定社會起見,8月20日財政處嚴家淦斷 然宣布82將匯率改為台幣1元兌法幣40元,由台灣銀行與其它各銀行承辦匯兌業務,予以管 制。83開辦以來,台銀對於匯款用途審核甚嚴,普通商人匯款,頗感運用不能靈活。84 

由台灣銀行正式承辦匯兌的同時,上海匯率亦由台幣1元兌換法幣27元改訂為1比40。85 但在此之前,台灣人若需法幣,在台灣沒有正式換取的管道,只有上海的銀行有在辦理,匯 率是1比20。表面上,財政處規定黨政軍機關兌換的匯率是1比30,似乎在維護台幣的幣值

,但事實上,透過上海的兌換,台幣實際的購買力嚴重被低估,讓中國來台接收的窮官僚,

一夕之間突然發了一筆橫財。86即便如此,官方機構亦未完全遵照財政處的規定,例如資委 會嫌台幣匯率太高,不利台灣經濟發展,而台灣貿易公司正好需要法幣,因此雙方以1比20 在上海兌換,資委會付20億元給台灣貿易公司,然後在台灣支取1億台幣,以做為官營事業 的經費。財政處長張延哲認為日後再清算並無損於他日,故同意如此辦理。87 

比較8月19日台幣與法幣對美鈔的匯率,法幣對美鈔由2,020元改為3,350元,台幣對美        

膨脹的分析》(台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0年),頁76。陳榮富編著,《六十年來台灣之金融與貿 易》(台北市:三省書店,1956年1月),頁92‐93。 

81  社論,〈外匯調整後的工商業〉,《中央日報》,第1490號(上海市,1946年8月20日),第2版。 

82  嚴家淦改訂匯率必須經過行政院的同意,因為未經中央同意,故《中央日報》評其「貿然宣布」。中央銀 行總裁貝祖詒發表談話謂:「渠僅見報載,尚未接正式報告。」行政院院長宋子文稱:「台幣與法幣均屬 國內貨幣,與此次外匯匯率之改訂無關,已電台省陳長官,請其仍照規定為1比30,不必更改。」社論,〈

再論新外匯政策〉,《中央日報》,第1492號(上海市,1946年8月22日),第2版。 

83  本報訊,〈台銀開始省外匯兌,台法幣率一對四十‐‐匯時須先行申請審核,嚴家淦昨正式宣佈〉,《民報》

晨刊,第381號(1946年8月20日),第2版。 

84  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經濟技正室,《台灣省經濟調查報告》(台北市:善後救濟總署台灣分署,1947年5 月),頁88。 

85  本報訊,〈台幣□乃美匯改訂〉,《民報》晨刊,第381號(1946年8月20日),第2版。 

86  汪彝定,1946年擔任救濟總署台灣分署視察而來台灣,在回憶錄中,江彝定指出台幣與法幣兌換匯率的不 公平,並對此深深的感到遺憾,認為不公平的匯率是造成台灣人怨懟當局的原因之一。汪彝定如此描述:

「拜此匯率之賜,我們這些早期來台的窮公務員,忽然之間發了一筆小財。我帶來台灣約有一、二十萬元

,按照20比1的匯率,變成6、7千元,甚至上萬元台幣。我穿著一條舊卡其布褲來到台灣,這時趕緊去太平 町(延平北路)做衣服,一口氣做了兩套款式不甚高明的西服,共花了我2、3千元而已。如果在重慶,這 筆錢(6萬元法幣)連一條卡其布褲都買不到。」汪彝定,《走過關鍵年代‐‐汪彝定回憶錄》(台北市:商

,按照20比1的匯率,變成6、7千元,甚至上萬元台幣。我穿著一條舊卡其布褲來到台灣,這時趕緊去太平 町(延平北路)做衣服,一口氣做了兩套款式不甚高明的西服,共花了我2、3千元而已。如果在重慶,這 筆錢(6萬元法幣)連一條卡其布褲都買不到。」汪彝定,《走過關鍵年代‐‐汪彝定回憶錄》(台北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