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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不得已的原因,並非基於政府的政策。」25誠然,蔣政權原本就沒有制訂官業可以經 營各種輕工業的政策,但由於資委會與工礦處在接收日產時,將台灣絕大部份的生產事業完 全整編成官營事業,已明顯違反蔣政權劃分民業與官營的經營範圍。只是蔣介石並未對此違 法亂紀的官員施以懲處,反而讓接收官員可以為所欲為的與民間爭利。
當時任職台灣糖業公司的潘鋕甲在《民營企業的發展》一書中指出:「所有規模較大的 日資企業都歸國營或國省合營;規模不大的企業也因民間一時無力承受,祇能暫時歸屬於工 礦或農林屬下的幾個分公司管理。」26民間並非無力承購,試問長官公署在將工礦及農林公 司整編成官營事業前,何曾公告標售給民間呢?茶葉公會有意經營製茶工業,何曾得到當局 的允許?潘鋕甲更進一步指出:「台灣光復初期,民間資金、技術、人力貧乏已極,所以許 多日本人遺留下的工業,論性質原應屬民營,也祇好暫時由政府接管。」27
明確的說,蔣政權是將日產視為敵產,用以當作戰爭賠償的價款,因此將日產完全整編 成官營事業是理所當然的,部份日產因牽涉台股問題,因此不得不標售民營,並非有意扶植 民營產業或對人民施惠。陳儀為掌握更多的資源,才會頒佈接收日人財產處理準則,將原本 不屬官營事業的日產,亦完全整編成官業,同時也替國民黨接收19間戲院取得合法地位。
如果蔣介石與陳儀能遵守官業的經營原則,則資委會與工礦處就不可能將絕大部份日產整編 成官營事業。
第二節 日資民營企業標售民營
接收日資企業處理實施辦法中規定,處理日產屬於民營事業有三種方式:一是官商共營
,二是估價售與民營,三是租與民營。28此為擴大與發展台灣人在製造業的經營與佔有率,
似乎對民營企業的擴展有不少的助益,以下僅就標售民營的概況進行分析,以明當局是否有 意擴大民營製造業的發展空間。
一、二二八事件前日產標售情形
日には敬老會〉,《台灣日日新報》夕刊,第11724號(1932年11月27日),第2版。〈預告‐‐明天開幕‐‐食 堂部〉,《民報》,第460號(1946年10月9日),第1版。
25 李國鼎,《台灣民營工業的成長》(出版地不詳:出版者不詳,1961年),頁8。
26 潘鋕甲,《民營企業的發展》(台北市:聯經出版事業公司,1983年),頁12。
27 潘鋕甲,《民營企業的發展》,頁46。
28 台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編,《台灣省日產處理法令彙編》第一輯(台北市:台灣省接收委員會 日產處理委員會,1946年9月),頁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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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有44人,10月24日35標售11單位,其中
33 中央社台北2日訊,〈第1批標售日產業,申請人俱極為踴躍〉,《民報》,第454號(1946年10月3日),
第3版。
34 本報訊,〈日產標售成績不佳‐‐本年內可能達到一百零四單位,日產處理會何副主任談〉,《民報》,第 481號(1946年10月30日),第3版。
35 根據中央社發布的訊息,第1批第1次開標日期為10月25日,第2次開標日期為11月5日,可是實際公告的開 標日期為10月24日與11月4日。有些研究人員不詳加考證,如吳若予即引當時報導的日期即為開標日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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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本報訊,〈首次日產企業開標,標售工廠計十一單位〉,《台灣新生報》,第369號(1946年10月28日),
第5版。
37 社論,〈本省日產標售問題〉,《大明報》晚刊,第190號(1946年11月12日),第1版。
38 社論,〈本省日產標售問題〉,《大明報》晚刊,第190號(1946年11月12日),第1版。
39 暨南大學副教授吳若予竟然僅就標出的結果來論述人民是否踴躍參與投標,因而提出「民間亦並非如報紙 所言踴躍」,完全無視於申請投標的人數,與前往參觀民眾的人數,還據此質疑當時報紙報導的可信度。
吳若予撰/檔案管理局編,《二二八事件與公營事業──二二八事件檔案專題選輯》,頁79。
40 李筱峰,《台灣戰後初期的民意代表》增訂版(台北市:自立晚報社文化出版部,1993年),頁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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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都是裹足不前。正因為當局標售的企業都不是很好的企業,而且原企業的職工、債務與土 地等問題,都是影響台灣人參與日產標售的意願。即使大公企業公開宣稱要標購日產,只見 來投二次標,第一標因價底而沒有得標,另一標則因未達三標,日產處委會在修改規則後,
也沒有將該企業讓售給大公企業。二二八事件後,台灣人參與日產標售與政治競選,即快速 冷却,未能如一開始時的踴躍。
標售日產是當局獎勵發展民間資本的一種手段,只是當局並未儘先將容易經營而為民間 期望的工廠先行標售;或將工廠生產產品是民生急需的日常用品,儘早將其標售以平抑物價
;或者估價時盡可能的從低計算,標價繳納亦盡可能的延長清付期限;或者金融機構對於投 標標購的民營工廠,給予低利貸款的優待,以輔助民營企業的經營生產。41當局標售的廠礦
,只是拿幾間破破爛爛或本身不願經營的工廠敷衍民間,幾乎全是經營困難或毫無利益可言 的企業。42
由於日產處委會無法達到標售的預期目標,因此更改標售規則,使第3批至第6批所公 告標售的日產才較順利的標售出去。台灣人期望經營較大或稍具規模的企業,未能如願以償
,因此對當局更加感到失望,有理想有抱負的台灣人,則以創業來實踐經營工業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