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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3 台灣經建物產股份有限公司刊登的廣告

資料來源:《台灣新生報》,第434號,1947年1月1日,第1版。 

三、日產民營企業標售後的發展

日產分不同時期標售,取得日產工業的經營者,在往後的發展情形亦各有不同的際遇。

僅就文獻中提及的日產標售民營的情況進行考察,以及日產標售民營後的經營演變,以明日 產標售提供給台灣人一個經營企業的機會,台灣人是否藉此契機而創造出台灣經濟發展的奇 蹟,則是本節所要關注的重點。 

在標售日產展南拓殖株式會社130前,展南監理專員陳紹英建議日產處委會將其底價定 為低於市價的10分之1,以期農民與從業人員所設立的糖業生產合作社可以標得經營,因此 將「公告」的底價定為2,816,000元。1311946年12月16日開標,根據陳紹英的記載,當天有 三個集團圍標,即楊隆盛集團、林為恭集團,以及陳性與吳火獅集團,三方互相合作,最後 楊隆盛以接近底價2,850,000元標得展南。132 

展南更名為「台灣經建物產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除延續原本製糖與煤礦的業 務外,另又加入製茶與買賣,公司資本額 由不到3百萬元擴增至5千萬元。楊隆盛 出資一半,另外一半則由吳火獅與陳性補 足。資本額與當時由陳炘創辦的大公企業 一樣,成為當時台灣兩家最大的民營公司

。展南擁有黑糖工廠,三座礦廠及一條由 竹南駛到南庄的輕便鐵路,楊隆盛標得時,

       

130  展南拓殖創立於1918年8月25日,資本金1百萬圓,社長黃維生、常務取締役渡邊發藏,主要經營項目為製 造赤糖與開採煤礦。日後,黃維生以3百萬日幣賣給日本人。戰後當局接收日人產業,該糖廠成為第2批被 標售的日產,由日產處理委員會新竹縣分會於1946年12月16日開標標售,得標人為「楊隆盛」,即是與吳 火獅合資的「楊良盛」。吳火獅稱該公司在日治時期為「板倉」,但根據當時任職在該公司的白色恐怖受 難者陳紹英的口述與日產處理委員會的公告,該公司為「展南拓殖株式會社」,社長是「板倉」,吳火獅 可能記錯。參見〈展南拓殖創立總會〉,《台灣日日新報》,第6532號(1918年8月28日),第5版。黃進 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台北市:允晨文化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頁77‐79

。陳紹英,《一名白色恐怖受難者的手記》(台北市:玉山社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頁138

。 

131  底價並未依法公布在報紙上,陳紹英書中記底標為285萬圓,本文底價則根據檔案記錄的數值。陳紹英,《

一名白色恐怖受難者的手記》,頁145、158。台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台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已售日資 企業清冊(1947年)〉,收錄薛月順編,《台灣省政府檔案史料彙編──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期(一)

》,頁349。 

132  台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台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會已售日資企業清冊(1947年)〉,頁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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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包括輕便車鐵路,133致使公司運輸受到不小的困擾。 

台灣經建由楊隆盛擔任公司的董事長,林為恭出任副董事長,董事有劉萬、鄭作衡、陳 性、徐元錡、吳火獅、廖上烜、蔡燦煌、胡美富、胡承祖、溫月星、楊盛榜、林山火等人,

公司監察由徐元標、洪萬傳擔任,總經理由董事劉萬兼任,134劉萬同時擔任楊隆盛的秘書

135公司成立不到三個月,因發生二二八事件,楊隆盛被通緝為「漢奸」,公司因此受到 牽連,保安司令部要新竹縣當局接管楊隆盛的股份,吳火獅撥新光商行的資金將股份買下來

,改由省參議員林為恭出任董事長。136   

台灣經建經營製糖生意並不順利,在後龍溪種植的甘蔗只能用來生產黑糖,又適遇糖蜜 生產過剩,糖價低賤難賣。137至於設置製茶工廠的申請,歷經數次的波折,1948年4月台灣 經建才正式取得製茶工廠的公司登記證。138被捕的楊隆盛,不知用何手段輾轉逃亡香港,

向省參議會陳情林為恭侵吞其公司資產,要求返還。省參議會以「本案係屬私人事件未便受 理」而結案。1391953年10月28日苗栗縣當局准許林為恭將台灣經建改名為「台灣赤糖物產 股份有限公司」。140公司經營權的紛爭雖然暫告一段落,但由於生產黑糖利潤不高,而資 本額又高,最後以停工收場。141 

新光集團的吳火獅曾參與日產標售,1947年4月曾標得「旭工業株式會社」142,之後更 名為「新竹榨油廠」。亦有投標而沒有標到的情形,如投第15批的「台灣合板工業株式會 社」、「次高木材合資會社」兩標均失利,143卻可以看出企業家對經營製造業的企圖心。

新竹榨油廠由吳火獅出面標購,但由林山鐘擔任董事長,產品有豆油、豆餅等,豆油是食用

       

133  黃進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頁77。 

134  《台灣新生報》,第434號(1947年1月1日),第1版。 

135  黃進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頁78。 

136  黃進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頁78‐83。 

137  黃進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頁81。 

138  省級機關檔案,〈製茶工廠許可證〉,《為函送台灣赤糖物產股份有限公司工廠登記申請書請查照准予核 發登記證由(1951年2月9日)》,台灣文獻館典藏號:0044720023190015,頁8。 

139  台灣省諮議會檔案,《旅港台商楊隆盛為參議員林為恭侵佔其經建公司請求調查案(1951年10月31日)》

,台灣省諮議會典藏號:0010330240001,頁1‐40。 

140  省級機關檔案,《為函送台灣赤糖物產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申請書等件請備查由(1953年11月25日)》,台 灣文獻館典藏號:0044720023190018,頁3、5。 

141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萬元,資本總額50萬元。黃進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頁83。 

142  該公司是第13批標售的日產企業,開標日期為1947年4月28日,公告底價3,197,000元。 

143  台灣省諮議會檔案,《台灣省日產標售委員會函為定期標售日產企業請台灣省參議會派員準時出席監標之 各批標售物資來往函件(1947年1月22日)》,台灣省諮議會典藏號:0012230036001,頁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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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餅大部份用來餵豬。榨油廠賺錢後,轉投資汐止煉鐵廠因經驗不足而賠錢。144 

另外,吳火獅亦標購到老田寮最大的茶工廠,做茶出口生意,遇到通貨膨脹而於1951 年關廠。後來把茶廠改造成紡織廠,但當時當局不准設立紡織廠,連電力也不供應,吳火獅 便利用茶廠用來烘乾茶葉的一座50匹馬力的馬達來發電,才解決電力的問題。紡織機械方 面,當局亦禁止整部紡織機器進口,吳火獅便將人造絲橫線織綢機的1千多種大小零件拆開

,分別從日本進口後,再到苗栗茶廠裝配起來。技術方面,則是聘請日本技術專家酒井主持 建廠工作,因中國沒有人造絲工廠,技術人員不按人造絲,故無法重用;技術人員則派人前 往日本金澤「津田駒工業工廠」及其相關工廠實習二年,學習裝配、保養、修理及管理等技 術。原料方面,吳火獅特別舉辦一個展覽會,邀請日本製造人造絲的業者,請其攜帶樣品來 台灣參展,同時並招待各級官僚與機關首長參觀,終能如願爭取到以160%的進口稅輸入許 可。1451952年新光絲織廠正式開工,人造纖維在台灣展現一線生機。 

1946年11月4日由原台股股東吳王炳標得「南洋紡織株式會社」,1947年2月5日改組成 立中南紡織股份有限公司,以紡織更生紗布著稱,擁有更生紗紡織機兩萬錠,約佔戰後全台 總數的5分之1強。146李占春147與其弟李卿雲在沙鹿經營勝泰紡織工廠,1946年12月20日由 李占春標得「日本織布株式會社」,主要以生產棉織品為主。1481947年整修廠房織機,更 名為嘉義紡織廠,成為民營織布工廠的重要業者。1491950年5月紡織公會理事長李占春出任 生管會紡織小組的召集人,負責棉紗的分配與管制產銷的決策;1501954年創設新台灣紡織 股份有限公司於板橋,成為當時使用最新式機械設備的紡紗廠,逐漸擴大紡織業的經營規模

。 

何氏兄弟,何傳、何永與何義三兄弟,在投標日產企業時,大都是三兄弟同時投一個標

,藉由高標者得標,然後再放棄權利讓於低價者得標,從中獲取利益。例如標得「興南窰業        

144  黃進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頁83‐84。 

145  黃進興,《半世紀的奮鬥‐‐吳火獅先生口述傳記》,頁134‐137。 

146  南洋紡織為台日合資企業,1939年12月開工,吳王炳以857萬8千元標得公司經營權。王紀平,〈中南紡織 公司的克難創造〉,《紡織界》,第5期(1952年6月),頁18。 

147  李占春(1901‐1976),台中縣清水鎮人,1919年台中商業學校畢業,入彰化銀行擔任書記,1922年與其弟 創辦勝泰紡織工廠,中部人習稱之「沙鹿織」即為其公司的產品。參見陳鑑泉,〈李占春(1901‐1967)〉

收錄王仲孚總撰,《沙鹿鎮志》(台中縣沙鹿鎮:沙鹿鎮公所,1994年),頁657‐658。 

148  台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編,《台灣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結束總報告》(台北市:台灣 省接收委員會日產處理委員會,1947年6月30日),頁51。 

149  司馬文光,〈嘉義紡織整染廠的飛越發展〉,《紡織界》,第5期(1952年6月),頁16‐17。 

150  生管會,〈為增設紡織小組並請李占春為召集人報請核備由(1950年5月)〉,《紡織小組》,近史所檔案 館館藏號:49‐01‐01‐009‐013,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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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會社」、「株式會社新營紙板製造所」與「日東紙業株式會社」,《民報》曾批評此種 投標行為有失公開標售的公平性。151「日東紙業株式會社」由何義出高價標得,但因為第2 高標並非何氏兄弟,152故無法從中獲取利益。至於「株式會社新營紙板製造所」則是由何 傳得標,之後放棄權利,讓於低標者何永得標。153 

日治時期,何家在台南創辦「南方產業株式會社」,製造澱粉,在高雄內惟設有小規模 的甘蔗板工廠。國治時期,1947年2月何傳取得優先標購權標得株式會社新營紙板製造所,

主要經營項目為製造蔗板。1541948年1月何義標得日東紙業株式會社後,改名為永豐原造紙 公司155,以製造包裝紙為主,之後因何義在政界的關係,開始生產水泥紙袋供給台灣水泥

主要經營項目為製造蔗板。1541948年1月何義標得日東紙業株式會社後,改名為永豐原造紙 公司155,以製造包裝紙為主,之後因何義在政界的關係,開始生產水泥紙袋供給台灣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