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选议院的建议
明治六年政变后,内阁的阵容发生了变化,十月,大隈、大木、伊藤和 寺岛,分别就任大藏卿、司法卿、工部卿和外务卿,同年十一月大久保在内 务省设立后就任了内务卿,明治七年一月木户当了文部卿,总之都是由参议 兼任各省的长官。除三条太政大臣和岩仓右大臣以外,虽也掺杂了大隈、大 木等肥前(佐贺)的出身者,但多为萨摩长州出身者,萨长藩阀的色彩较浓。
对此现象表示不满的士族们攻击政权为“有司专制”。维新变革影响了社会 的各个阶层,也使人心动荡不安,其中士族层因征兵令、秩禄处分等措施丧 失了原有的特权、生活陷入了困境而心怀不满,不少人参加了反政府的行动。
征韩论也是为把士族的不满分散引导到境外而提出的主张,因政变征韩派下 野,持不满情绪的士族在政治运动和言论中便有了反对政府的行动。
[爱国公党] 明治七年一月十二日,板垣、后藤、副岛、江藤等前参议 4 人,再加上古泽滋、小室信夫、由利公正、冈本健三郎等人结成了爱国公 党。古泽和小室考察过欧美的立宪政治,由利也曾随岩仓使节出使过欧美。
爱国公党可以说是最初的民权政社,在其“盟约”中,基于天赋人权论而倡 导“通义权理”,把要求设立民选议院作为他们面对的主要课题,数日后即 开始拟定建议。但结成 2 个月后,板垣返回高知故里,接着江藤又挑起了佐 贺之乱,爱国公党也就形同自灭了。
[建议的提出和公布] 明治七年一月十七日,爱国公党成员副岛种臣等 8 人将联名签署的设立民选议院的建议书提交给了左院。文中写道:“察方 今政权之归所,上不在帝室,下不在人民,而独归有司”,猛烈地抨击了“有 司专制”,“对人民政府承担租税义务者,即有参与、赞否政府事务之权理”,
论述了人民的权理,“伸张天下之公议,仅在于立民选议院而已,限于有司 权所,上下受其安全幸福者则无”,主张开设民选议院。这个建议书由古泽 滋、小室信夫起草,但古泽(建议书署名是迂郎)是用英语起草的然后翻译 成日文。全文登载在左院的御用纸《日新真事志》(貌刺屈经营)上。
民选议院论争
民选议院设立建议书公布后,立即掀起了论争。议论的焦点是设民选议 院时机是否成熟的问题。明六社的同人们即便是肯定了民选议院,但就其内 容和实施的时期及方法,在西周、森有礼、津田真道、西村茂树等人中也是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中加藤弘之则认为,因日本人民中无知不学者尚多,
主张先在府县的士族和平民中的上中层实行选举,在府县内设立相当于咨询 机构的小议院。针对这一观点,大井宪太郎用马城台二郎的笔名以三权分立 为出发点,主张开设不限于士族的由人民选出代理人的民选议院。爱国公党 反驳加藤的文章仍由古泽起草,刊登在《日新真事志》上。文中与建议书一 样,援引了弥尔的代议政体论,认为设立民选议院是一条把人民引向开明的 道路。
设立民选议院的论争,引起了政治上的议论。所谓议会开设论,正如在 板垣等人的反论中所指出的那样,实际上是从士族、豪农、豪商中选出议员 的议院,只不过是稳健的“上流民权说”。然而在当时却具有先驱的意义,
自由民权运动把带有不满情绪的士族也卷入进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展开 了。
赤坂交叉口之变(岩仓受难)
征韩论争的结果,西乡隆盛等人败下阵来下野归乡,使征韩派的士族大 失所望。与此同时有人把岩仓具视(右大臣)视作内治派的罪魁祸首而开始 策划暗杀行动。明治七年一月十四日,在赤坂的交叉坡上,岩仓乘坐的马车 遭到高知县士族武市熊吉等 9 人的袭击,岩仓跳入濠沟,只身逃脱,后接受 了德国医生谬勒的治疗。岩仓虽要求给犯人减刑,但最后武市等人还是全都 被处斩(七・九)。
佐贺之乱
在佐贺,除了准备迎接江藤新平的征韩党(明治六・十二结成)外,还 有人要求复活封建制,其代表有拥戴岛义勇的忧国党,还有靠近政府的中立 党,从而可以看出带有不满情绪士族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江藤于明治七年一 月在爱国公党署名后不久即离京(一・十三),岛义勇也在此前后踏上了归 乡之途。在佐贺征韩党士族们于明治七年二月一日袭击了政商小野组,事件 的报告传到政府后,大久保内务卿接到镇抚的命令(二・九),并被授予军 事、裁判的全权西下(二・十四)。另一方面,静观形势发展的江藤此时也 进入了佐贺(二・十二),和征韩党士族经过充分的协商后,决定举兵,印 刷并散发了“决战之议”(二・十三)。决议文中指出“行国权,即民权随 之完全”,指责政府中止征韩。新任佐贺县令岩村高俊(精一郎)随镇台兵 进入县厅后,征韩、忧国两党立即进攻并占领了县厅(佐贺城)(二・十八)。
为此,嘉彰亲王(仁和寺宫)被任命为征讨总督(二・二十三),征讨军三 月一日由横滨出发,当天进入了无人的佐贺城。江藤为图东山再起,解散了 军队逃出来,先后在鹿儿岛和土佐会见了西乡隆盛和林有造(岩村县令的次 兄),结果在逃向德岛途中被逮捕。大久保特设了佐贺裁判所(河野敏镰裁 判长)(四・五),将江藤和岛处以斩首刑(四・十三)。另外还有 11 人被 处斩,判刑 10 年以下及除族者 400 人,免罪者 11237 人。江藤所期待的不平 士族的呼应并未出现,政府对反乱的首魁处以极刑,在瞬息万变的形势中向 天下展示了政府的威严。
立志社的结成
在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里署名的 8 人中,江藤于七年二月回佐贺时死于 非命;板垣退助和古泽滋于三月返归高知,四月会同片冈健吉、林有造等人 设立了立志社。这次的结社是由前一年已经解散,因征韩论而下野的高知士 族结成的海南义社发展而来的。设立立志社的主旨是站在天赋人权论的立场 上,主张保全人民的权利,但其中也具有较浓的扶持士族的成分。立志社开 设商局,接受旧藩主山内家的援动,创建了立志学舍(明治七~十二),并 设置了法律研究所(岛本仲道)。立志学舍聘请了河野几之进、城泉太郎为 教师,世人称立志学舍为关西的庆应义塾。在立志社的讨论演说会上,自由 民权是讨论的主要议题,对征台之举,他们志愿组成了被称作寸志兵的义勇 兵,但被政府拒绝了(明治七・八)。除立志社外,在德岛还结成了自助社
(小室信夫、井上高格等)。
爱国社的设立
各地民权政治结社相继诞生后便产生了谋求统一的愿望,在立志社的呼 吁下,纷纷响应的各地民权派士族数十人于明治八年二月在大阪集会。以高 知、德岛为中心,石川(岛田一良)、福冈(越智彦四郎、武部小四郎)、
大分(增田宋太郎)、鸟取、鹿儿岛、爱媛等地的民权派一致联合起来,把 政治结社的名称定为爱国社,在伸张民权的同时,也期待着弘扬国权。爱国 社本部设在东京,同时决定了活动的方针。然而明治八年三月,其中心人物 板垣退助复归政府成为参议,加上财政上的困难,因而到以后再振兴为止已 形同解体。
大阪会议
在政府内部,明治七年五月木户孝允因反对征台,主张内治论而辞去了 参议职;另外,令大臣岛津久光(明治七・四~八・十)提出了复归旧习的 保守性意见,要求三条、岩仓进行内政改革;大久保企图强化政府,希望木 户能复归。早些时候辞掉大藏大辅,在大阪经营先收会社(三井物产会社的 前身)的井上馨周旋于木户和大久保之间,明治八年一月,木户、板垣与井 上、小室、古泽同席交换了政见(一・二十二),接着伊藤着手准备了政治 改革案,经反复会谈,在得到大久保同意的基础上,同年二月,在大阪的花 外楼,以应木户邀请的形式,大久保会同伊藤、井上与板垣会晤,这是自征 韩论分裂以来,第一次和板垣就政治改革问题进行的协商(二・十一)。木 户和板垣取得了和解,在吸收二人主张的基础上,终于达成了逐渐向立宪政 体过渡的妥协案(表 25)这次大阪会议的结果,明治八年三月,木户(三・八)、
板垣(三・十二)复归参议,使政府的阵容得到强化。
表 25 木户孝允执笔的改革案图
明治八年的政体改革
明治八年三月,木户、大久保、板垣、伊藤 4 参议受命回答政体问题的 咨询,四月十四日,发出了建立立宪政体主旨的诏书,设置元老院、大审院,
宣布召集地方官会议。同日改革了正院的职制,左院、右院被废止。参加了 大阪会议的新旧参议们以木户为首进行这次改革,他们把元老院比作上院,
地方官会议比作下院,把大审院作为司法部门,完全模仿了三权分立的政体。
对此不满的岩仓右大臣以征台的责任为理由提出了辞表,岛津左大臣也代表 保守派反对这次改革。
大审院的设置
明治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制定了大审院诸裁判所职制章程,统一了民事、
刑事上告审理等全国的司法权,并将其从行政权中分离出来,从而使司法省 排除了行政对裁判的干预。在大审院之下设有上等裁判所和府县裁判所,明
治十年二月废止了地方官兼任判事的制度,最终实现了司法权的独立(二・十 九)。第一任大审院长是玉乃世履(~明十二、第三任,明治十四~十九・八
治十年二月废止了地方官兼任判事的制度,最终实现了司法权的独立(二・十 九)。第一任大审院长是玉乃世履(~明十二、第三任,明治十四~十九・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