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立立宪政治
八 民权运动的激化
板垣岐阜遇刺
明治十五年在东京成立了自由党、立宪改进党、立宪帝政党 3 党后,在 全国范围内兴起了政党热,各地也都组成了政党支部,政党活动纳入了轨道。
同时还出现了不从属于 3 党的地方政党。除此以外,樽井藤吉(《大东合邦 论》的著者)在长崎县岛原和农民们组成了东洋社会党(明治十五・五),
第二个月便被解散。另外由反对扩建铁道马车的人力车夫于明治十五年末组 成了车会党,当支持车会党的自由党左派的奥宫健之等人,因名古屋事件而 入狱后,车会党也就形同解体了。
在以自由党为中心开展的攻击专制政府的活动中,为了扩大党的势力和 影响,自由党总理板垣退助于明治十五年三月去东海诸县游说演讲,在岐阜 的中教院恳谈会上演说完以后,视板垣为国贼的相原尚褧(爱知县士族、教 员)用短刀刺伤了板垣(四・六)。据说作为民权政治家的板垣在被刺时还 喊道:“板垣虽死,自由不死”,曾一时传为佳话。接到板垣遇刺的报告后,
天皇派敕使前去看望,另外,县立爱知医院院长后藤新平因敬佩板垣的政治 才能,不顾县官的反对前去进行医治。
[自由新闻的创刊] 明治十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自由党的日刊机关报纸
《自由新闻》创刊,在板垣社长的指导下,社论由马场辰猪、中江兆民、田 口卯吉、末广重恭(铁肠)、植木枝盛、古泽滋等执笔,从事启蒙的宣传工 作。该报纸是日本最初的全国政党日刊机关报纸,在自由党解散的第二年停 刊(明治十八・三)。
板垣、后藤的出洋旅行问题
针对民权运动和政党的活动,政府修改了集会条例(明治十五・六)、
报纸条例(明治十六・四),在强化管理言论的同时,又采取了收买民权派 报纸、劝诱士族民权家出任官职等安抚政策,以图分化政党。明治十五年七 月的板垣外游问题也是伊藤在赴欧前向井上馨示意,通过后藤进行策划的。
党内有人反对板垣总理出洋旅行,为此马场、末广、大石正巳等人相继退出 了自由党,板垣却接受了出洋的建议,于明治十五年十一月和后藤一起赴欧 洲考察,会见了雨果和斯奔萨(明治十六・六归国)。
[外游费的出处] 板垣、后藤二人的出洋旅行资金,经井上馨与三井的 三野村利助(利左卫门养子)商谈,让三井的陆军御用商接受延长至明治十 八年的要求,并提供 2 万元洋银,板垣对此却一无所知。据说大和的富豪土 仓庄三郎筹集了 5000 元。和自由党对立的立宪改进党,就旅洋费用问题攻击 自由党,而另一方面,《自由新闻》在报纸上进行了反击,声称要扑灭伪党
(政进党)、“治退海僧(三菱)”。两党将藩阀政府推在前台进行反目抗 争。政府也曾劝立宪改进党总理大隈重信外游,但未成功,于是在政治资金 方面施加了压力。
酒屋会议
明治十五年五月,自由党的植木枝盛受托起草了檄文,全国的造酒业者 在大阪的淀河上乘船召开了“酒屋会议”。针对政府明治十一年、十三年相
继提高酿酒税率,明治十四年,高知县的酿酒业者的减税请愿运动开始,植 木以个人的身份参与了造酒业者的减税运动。酒屋会议的总代表于明治十五 年六月将植木起草的减轻酒税的请愿书提交给了元老院。
秋田事件
明治十四年六月,秋田县平鹿郡阿气村(横手盆地),数十名手持凶器 的强盗袭击豪农家,抢夺金银财物的事件被称之为秋田事件。这是最早发生 的一次激烈的民权运动事件。主谋者柴田浅五郎,是农民出身的东北民权家,
是拥有 2600 多名会员的秋田立志会(明治十三・八设立)的会长。这次事件,
是贫穷士族和农民为进行“社会改良”,获取武装起义资金而采取的袭击豪 农的行动,袭击行动很快被镇压下去了,柴田被判处 10 年监禁。
①
福岛事件
福岛县议会议员与县令的独断专行政策的对立,以及农民与县令的激烈 对抗事件,被称为明治十五年二月~十二月的福岛事件。同年二月,山形县 令三岛通庸来到福岛兼任福岛县令(明治十五・七专任福岛县令),三岛接 受了政府取缔自由党和开通会津三方道路的内命,满怀信心地表示,要在自 己任职期间“使纵火犯、强盗和自由党不得抬头”。所谓三方道路,就是将 已完成的庄内至米泽间的道路和若松连接起来,然后再延长至新潟和■木。
为完成这一筑路计划,三岛命令福岛县西部 6 郡的居民,不管男女,每人(15~
60 岁)在两年期间必须服 1 个月零 1 天的劳役,不参加修路工事的人,男人 每天要交纳 15 钱,女人每天交纳 10 钱的代金,随后强行开工。县会(河野 广中议长)否决了县令提出的所有议案,会津自由党也展开了起诉请愿运动,
若松裁判所驳回了他们的起诉。
[喜多方事件] 官府的镇压和农民的抵抗相互僵持着,明治十五年十一 月二十八日众多的农民集合在喜多方,在弹正原举行了集会,一千几百人拥 向了警察署。第二天开始了对县内自由党人的总检举和大逮捕,以河野广中 为首的 2000 多人被逮捕。在高等法院的裁判中(玉乃世履裁判长),指定星 亨、大井宪太郎分别为河野和田母野秀显的律师。三岛县令向司法官请求判 处河野死刑,明治十六年九月下达了监禁河野 7 年,田母野等 4 人 6 年的判 决。因被告的盟约书已撕毁,后根据自白进行了复原,然后以复原件中的“颠 覆压制政府”一语为证据给被告判了刑。
高田事件
明治十六年三月十日,北陆 7 州自由党恳亲会在高冈举行,事先官府的 密探潜入了颈城自由党内,把自由党的阴谋密告给高田警察署。三月二十日,
颈城、北辰两处的自由党干部数十人一起被检举逮捕,因无证据又释放了。
但是,赤井景韶明治十五年起草的“天诛党旨意书”在反古(地名——译者 注)被发现,赤井景韶被高等法院以预备阴谋内乱罪判监禁 9 年(明治十六・十 二)。赤井是高田藩士之子,西南战争后辞去征募巡查当了律师,因与民权 思想产生共鸣,又认识了福岛事件中的河野广中、田母野秀显,因而参加了 颈城自由党,接着便是高田事件。后来赤井石川岛越狱,又因犯杀人罪而被
① 秋田立志会后改称为秋田立志社(明治十四・五・二十)。
判处死刊。
群马事件
明治十七年,关东、东海各地连续发生激烈的民权事件。同年五月初,
因自由党计划逮捕参加日本铁路高崎站开通典礼的官府要员,铁路开通典礼 被迫延期。随后由自由党员士族召集起来的 3000 余名农民、赌徒在妙义山麓 的阵场原举兵起事(五・十三)。起事者捣毁了高利贷会社的冈部住宅,并 打进松井田警察分署,还企图袭击高崎分营,但因兵力耗尽中途解散。前桥 重罪裁判所判处首谋者有期徒刑(明治二十・七・十二)。这次群马事件,
是在松方紧缩财政时期,以养蚕和制丝为中心的农村处于萧条之中,苦于返 还债务的农民手持竹枪、席旗(日本农民起义、示威用的席子旗——译者注)
高唱“想当初美利坚独立时也打席旗,此时若不降血雨,亦不能强固自由的 基盘”的战歌而发生的骚乱,农民运动的蜂起成为秩父事件的先驱。
加波山事件
明治十七年九月,在茨城县发生了加波山事件。福岛事件后三岛通庸正 式被任命为福岛县令,明治十六年十月兼任■木县令,在■木三岛也大兴土 木工事,因而和县会、县民产生对立。自由党激进派企图暗杀三岛,积极准 备在■木县厅落成典礼上袭击高官,但官府已探知此消息,于是富松正安等 16 名激进派立即发表了“革命举兵之檄”,在加波山起事,他们以山顶为大 本营树起“自由魁”的旗帜,以此助长自己的气势。然而 3 天后即被镇压下 去,明治十九年六月富松等 7 人被判处死刑。而三岛县令则被晋升为内务省 土木局长(明治十七・十一),警视总监(明治十八・十二)(明治二十一・十 殁)。
秩父事件
明治十七年十一月的秩父骚动,是在自由党控制不住激进派于明治十七 年十月二十九日决定解散自由党后不久发生的。当时埼玉县秩父地区因不景 气,茧、生丝价格暴跌,负债累累的农民代表到郡役所请愿,被驳回。这时 以大井宪太郎的政谈演说会为契机,壮大了债务返还运动的组织,进而成立 了困民党,以豪农出身的侠客田代荣助为首领计划起事,他们制定了 5 条军 规,农民军随即举兵(十一・一),袭击了警察、郡役所、高利贷者,后被 镇台兵所镇压(十一・四)。其残部逃往群马、长野,但又被抓获(十一・十 一)。总理田代等 4 人被处以死刑,其他重罪者 296 人,轻罪 448 人(明治 十九),不少人为逃避追查而杳无音信。
饭田事件
明治十七年十一月得到秩父事件的报告而决定举兵的饭田事件,是一起 自由党起事未遂事件。这次事件在长野各地逮捕了很多人。起事檄文由植木 枝盛起草,计划以伊那谷天险为据点,策划袭击名古屋镇台,但计划尚未实 施即被泄露,村松爱藏(爱知县田原的自由党员)等人以阴谋内乱被问罪。
名古屋事件
所谓名古屋事件,是指从明治十六年十二月到明治十九年八月之间,为
筹集起事的资金而发生的 51 次强盗事件(包括未遂、杀伤),其中也包括故 意杀伤平田桥巡查事件(明治十七・八)。明治十七年十二月闯入户长役场
筹集起事的资金而发生的 51 次强盗事件(包括未遂、杀伤),其中也包括故 意杀伤平田桥巡查事件(明治十七・八)。明治十七年十二月闯入户长役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