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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内銷的案例,而透過這兩個案例的討論,可以了解,大陸臺商如何基於與當地 政府長期累積的信任關係,以此建構一個可供運作的平臺,並透過這樣的平臺影 響乃至參與當地政府轉型升級政策的產出;由本研究的分析,更可以了解,大陸 臺商若沒有當地政府的支持/協助,轉型內銷市場將充滿更多的困難。

第三節 分析架構

為了「改變經濟增長方式」,中共以強調「科學發展」推動產業的轉型升級 政策。作為臺商群聚最為密集的東莞、昆山,一方面為了政績或地方利益必須持 續吸收外資的同時;另一方面,卻必須服膺中央的政策而調整其招商引資的方 向。在這樣情境下,東莞、昆山兩地政府如何透過和當地臺商的合作,在回應大 陸中央產業政策的同時,走出一條產業轉型升級的制度創新路徑?這兩地的產業 轉型升級政策略是否會因於不同路徑,呈現出不同的效應?

由於大量外資的引入,中國大陸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產業政策制定和落實的過 程存在博奕與自主互動,因此,大陸中央政府的轉型升級政策並不一定符合東 莞、昆山兩地地方政府的利益。再加上臺商為昆山、東莞兩地主要外資來源之一,

在吸納外資、維持經濟增長的前提下,這東莞、昆山兩地地方政府的政策產生,

很難忽略當地的臺商、臺商協會的意見。因此,在研究比較昆山、東莞臺資企業 的產業轉型升級時,考察「地方政府─臺商協會─臺商」三者之間的社會網絡及 關係,可更清楚地瞭解這兩地政府在因應中央政策時採取不同策略的深層因素,

同時,了解兩地政府公共政策產出過程中和臺商、臺商協會的互動過程。據此,

本研究透過「跨界治理」(transborder governance)的概念研究東莞、昆山的產業轉 型升級,以此分析途徑解析這兩地轉型升級策略的產出與執行,並比較兩地的地 方政府、臺商協會、臺資企業之間如何建構社會資本網絡,進而瞭解大陸不同地 區地方治理的不同歷程。整體的分析架構以「跨界治理」概念為核心,探討地方 政府的行政引導、企業之市場機制的引入,以及第三部門的公共參與對於跨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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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模式的影響,透過梳理不同制度行動者在轉型升級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掌握 該地區針對轉型升級政策的跨界治理模式。

本研究在探討東莞、昆山兩地的跨界治理模式時,將針對三個不同的制度行 動者在跨界治理中所扮演的角色與合作模式,進行進一步的探究:其一是公共部 門,意即地方政府與相關職能機構;其二為私營部門,也就是企業和其他市場化 組織,在本研究中是指當地臺商;其三為第三部門,在本研究中主要是指臺商協 會。16對於跨界治理模式的討論,將著重於分析政府、企業(臺商)、第三部門(臺 商協會)之間的交互影響關係,以梳理出其對該區域臺商轉型升級策略的具體影 響。其中,不同制度行動者之間主導力量的強弱是探究跨界治理時的核心課題。

以地方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關係來說,企業的訴求與利益導向是否對地方政府 推動政策有著實質且關鍵的影響?抑或是由地方政府引導企業轉型升級?這牽 涉到企業與政府之間所建立的關係形式。再就地方政府與第三部門的關係來看,

臺商協會對於地方政府的影響力為何?臺商協會是否/如何能夠影響地方政府 的決策?而當地方政府的影響力強過臺商協會時,其是否能夠產出真正有利於臺 商的產業轉型升級政策?臺商協會是否能夠針對相關企業政策與地方政府形成 平等的協調關係?決定轉型升級政策略有效落實的因素究竟為何?這些都是本 研究的探討重點。至於企業與第三部門的關係方面,在本研究中,將著重於討論 臺資企業與臺商協會之間的關係,臺商協會在該區域的活躍程度是否有助企業對 地方政府進行協商?在什麼情況下,臺商協會將對企業發揮實質且有效的作用?

或者相反,當企業的力量強大到可以直接影響地方政府的決策,是否將不再需要 臺商協會扮演與地方政府協調與溝通的角色?整體來說,本研究透過深入探討昆 山、東莞兩地在「地方政府 VS. 臺商」、「地方政府 VS. 臺商協會」、與「臺商 VS. 臺商協會」三方面的實質互動關係,以此探討討在轉型升其政策上之跨界治 理模式的特殊性。

16 臺商協會究竟是否能稱為第三部門?事實上,臺商協會雖然是代表當地臺商的一種資本組 織,就其代表成員來說,其實是一種利益團體。但由於中國大陸的臺商協會不僅作為臺商資本的 代表,其還具有扮演臺商聯誼、臺商親眷交流、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的角色,因此是一個非營利 的組織,還兼具經濟性利益團體和公共利益團體功能。因此本文將其歸類在第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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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研究架構如圖 1 所示。在後續的討論裡,本研究將發現在昆山的跨界治 理模式中,地方政府、臺商協會、臺商的關係網絡和影響力:基本上,由於昆山 重視企業的傳統,因此臺商對政府相對有影響力,而由於昆山市政府官員也是臺 商協會的成員,因此政府能影響臺商協會的運作。至於臺商和臺商協會之間,由 於昆山的大企業不需要透過臺商協會這個組織,即可以影響/參與政府的決策,

而中小企業透過臺商協會,則較能夠得到來自臺商協會/政府的服務和協助,因 此臺商協會和臺商呈現相互影響關係;至於東莞,則有不同的發展特徵,東莞臺 商協會在三者之間具有相對主導力量,不僅能夠協助當地臺資企業整合相關需 求,甚至也可以透過臺商協會的力量帶動企業之間的合作,進而對當地地方政府 的轉型升級政策產生實質的影響力。相對於昆山,東莞臺資企業的影響力並不 強,地方政府對於臺商更有影響力,當東莞臺商利益與需求被整合在臺商協會的 整體訴求中,對當地地方政府才能產生更為具體的影響。然而,值得思考地是,

無論是東莞或昆山,臺商和臺商協會都只是委託代理者,最終的訴求仍是政府。

在後續的討論中,本研究將以實質的案例來分析東莞與昆山在轉型升級戰略方面 的跨界治理模式,並進一步比較兩者之間的差異,探究不同的制度行動者在跨界 模式上的實質網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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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為昆山的跨界治理互動關係; 為東莞的跨界治理互動關係。

圖 1 跨界治理模式互動關係圖1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