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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由上到下」的「強政府」跨界治理模式
昆山早已建構既定的產業發展戰略。因此,在協助臺商轉型升級的過程,特 別是在推動花橋「臺灣商品交易中心」這個個案中,呈現了一貫的「強政府」的 傳統。對於昆山市政府來說,和工總的合作,亦是依循其產業發展的戰略目標。
分析昆山市政府這個跨海峽、跨公私部門的治理模式,可以分為幾個層次來討論:
首先,昆山市政府和工業總會的跨界治理:在強調發展服務商貿產業的前提 下,昆山市政府透過和工業總會的協作,建構一個符合中共「擴內需」的運作平 臺。這個運作平臺過程形成了一組制度規範,即由昆山市政府和工業總會合資成 立、工業總會營運管理的「臺灣商品交易中心」;昆山市政府提供公共財及政策 扶持,工總則協助昆山市政府招商。也就是說,昆山市透過市國資委成立的「昆 山花橋國際商務城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工總合資成立的「臺灣商品交易中心(昆 山)有限公司」,一方面作為落實中央政策的平臺,另一方面則作為招商及區域 開發的平臺;其次,由於昆山臺商協會的會長亦是工業總會的成員,因此對昆山 市政府來說,透過和工業總會的協作,即可以建立跨昆山公私部門、「跨海峽」、
「跨兩岸」的治理平臺。也就是因為如此,昆山臺商協會在這個跨界治理的過程 中,並沒有扮演太過主動的角色,昆山市臺商協會只要配合市政府的政策,適時 參與工業總會的活動即可。換句話說,對昆山市政府來說,和工總合作更有利於 其政策的推動與落實。最後,在臺商這個層面,「臺灣商品交易中心」是由昆山 和臺灣工業總會共同推動促成,然而,實際是由工業總會部分理監事來運作,雖 然昆山希望透過工業總會協助招商,但由於資訊相對並不對稱,因此一般臺商參 與的情況並不多。
再進一步考察昆山這個跨界治理模式:為了落實「花橋海峽商貿示範區」這 個被昆山乃至江蘇省定位「臺灣商品進入大陸『第一平臺』」、「臺資企業產品在 長三角的重要集散地和臺資企業轉型升級的示範區」,昆山市政府透過與工業總 會的合作,成立「臺灣商品交易中心」。對昆山市政府來說,「臺灣商品交易中心」
不但可以符合中國大陸的「擴內需」政策,同時也符合昆山產業發展的戰略;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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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與工總的合作,不但可以更進一步開發花橋,還可以讓工總協助昆山招商引 資。而由於昆山市政府原本就掌握臺商協會的實質運作,且工總的會員多為在昆 山投資的企業;因此,昆山市政府藉由跨兩岸的和工總的實質合作,更進一步的 建構了一個更為緊密的「政府─臺商協會─臺商」跨界治理模式。
在這個跨界治理模式中,昆山市政府基於產業發展及區域開發,同時為了體 現「兩岸合作」的主軸,與臺灣的產業公會合作,雙方出資共同成立公司,以促 成「臺灣商品交易中心」。雖然,工總在這個個案落實的過程中,扮演了意見提 供者及主要出資者的角色,甚至是「臺灣商品交易中心」的實質營運者;而昆山 市政府乃至於江蘇省政府,也為了使得臺灣商品能夠透過「臺灣商品交易中心」
更快的進入中國大陸,因此提供了包括在海關、稅收等各方面的政策優惠。然而,
昆山市政府對於與工總的合作,不僅是為了落實上級政府指派的任務,更重要的 是希望透過工總這個平臺,能夠持續招商引資,促進昆山產業的升級轉型。也就 是說,昆山市政府透過與工總的跨界治理,不但建構了跨海峽的治理平臺,還能 將臺商協會和臺商的力量整合在一起;由於工總在臺灣產業界的特殊角色,昆山 這個跨界治理的模式,更可作為其引入臺灣產業界資源及能量的平臺。
總的來說,昆山市政府在這個跨界治理「制度創新」的過程中,雖然是為了 回應上級政府的轉型升級政策,但由於其產業發展已有既定戰略,因此,昆山市 政府在與工總合作設立的「臺灣商品交易中心」,其主要仍是要符合昆山經濟及 產業發展的方向。昆山市政府甚至透過「臺灣商品交易中心」,希望工總扮演協 助招商引資的角色。另一方面,昆山市政府藉由扮演提供公共服務/實質出資的 雙重角色,來促成工業總會願意出資共同成立「臺灣商品交易中心」。也就是說,
昆山市政府透過原有的政策工具及其經濟資本,建構了一個能夠協調/滿足工 總、臺商協會、臺商等不同的行動體不同利益的跨界治理平臺;但更重要的是,
這個平臺能夠真正達到「落實上級政策目標/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
因此,可以這麼說,「臺灣商品交易中心」這個跨界治理之所以能夠成形,
主要仍是來自於昆山市政府的引導與作用;昆山市政府希望透過這個跨界治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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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能夠進一步落實其產業發展戰略,並有利於昆山的區域發展規劃,以保持昆 山市政府的競爭力優勢,其主要仍為政治驅力。因此,昆山市政府推動「臺灣商 品交易中心」這個跨界治理的個案,是以政治驅力為動力、且由政府為主導的「新 葛蘭西」式實現路徑,其呈現「由上而下」的「強政府」跨界治理模式。相關更 細部的討論,則留待下一章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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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陸章 跨界治理、區域差異與制度創新
在討論大陸區域經濟發展的時,昆山和東莞兩地的發展模式常被各界拿來比 較。事實上,位於珠三角中心位置的東莞與位於長三角中心位置的昆山,發展路 徑非常類似,並都受益於經濟中心城市的輻射功能;東莞受益於深圳,昆山受益 於上海。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初期,大量外來投資者湧入深圳、上海等城市,但由 於地方政府的產業政策、投資額度與環保等因素限制,部分投資者選擇了進入門 檻低但卻緊臨深圳或上海的東莞和昆山,而東莞和昆山透過和這些國際資本的磨 合,建立一套治理模式,讓更多的資本進入形成產業群聚。
本章主要是討論東莞和昆山兩地的地方政府,其臺商轉型升級的政策異同,
包括比較兩地地方政府的跨界治理模式。本章首先比較東莞、昆山發展模式的區 域特性;其次,比較東莞、昆山的轉型升級策略;最後,分析東莞和昆山跨界治 理與制度創新的異同。本章歸納得出:東莞由於長期以來中小企業的群聚,加上 其特殊的歷史因素,因此在「大麥客」這個跨界治理模式中,政府扮演搭臺角色、
臺協實質搭橋、而臺商則以臺商協會的會長幹部為主,且以經濟驅力為主的「公 私夥伴式」的跨界治理模式;而昆山由於產業群聚性較強、企業規模較大,在「臺 灣商品交易中心」這個個案中,形成政府扮演關鍵性的強勢角色,臺商協會配合 政府政策、臺商保守觀望,以政治驅力為主的「新葛蘭西式」的跨界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