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與文獻對話
第三節 「獨善其身」?「兼善天下」?:諮商專業教育的養成
心理學起源於西方哲學,出自於古希臘學家提出有關心智的疑問,於是開始 探討心靈與心智的本質。1879 年德國心理學家馮德,在萊比錫大學成立心理實 驗室,從此心理學乃步入科學時代(葉重新,2011),在這之後發展出一連串的 結構主義、功能主義等。到了 1920 年,行為主義開始出現,其完形心理學及心 理動力學隨之產生。1960 年後,認知革命開始,認知神經科學產生,而人本心 理學及演化心理學也跟隨其後。由其發展脈絡可以發現,心理學是門聚焦於個人 的心理現象的學科。而諮商心理學即是從心理學本科發展出來的一門學科,更強 調增進個人的心理健康為主要宗旨。
一、成為諮商心理師的資格
在台灣,要成為諮商心理師有兩方面的資格限制,是學歷限制及實習時數的 限制。(1)學歷限制: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 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諮商心理所、系、組或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諮商心理,並 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得應諮商心理師考試(心理師 法第二條);前項所稱相關心理研究所主修諮商心理,係指修習心理評量、測驗 與衡鑑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一學科(三學分)、諮商與心理治療(包括理論、技術與專 業倫理)領域相關課程至少四學科(十二學分)、心理衛生與變態心理學領域相關課 程至少一學科(三學分)及人格、社會與發展心理學領域相關課程至少一學科(三學 分)等合計七學科,二十一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成績及格,由所 畢業大學校院出具證明文件者(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 七條)。(2)實習限制:「全職實習」係指以全職連續為之,於合格實習機構,在 督導下所進行之實作訓練,實習週數或時數,合計應達四十三週或一千五百小時 以上(不包括夜間及假日之值班);「兼職實習」係指就讀碩士以上學位在學期間(非 全職實習)修習之諮商兼職實習相關課程(諮商心理實習及實習機構審查辦法第 三條)。「全職實習」實習項目包括:一、 個別、婚姻或家庭諮商及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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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團體諮商及與心理治療。三、 個案評估及心理衡鑑。四、 心理諮詢、心 理衛生教育及預防推廣工作。五、 諮商心理機構或單位之專業行政。
六、 其他諮商心理有關之自選項目,包括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與心理治療、
危機處理或個案管理等。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從事前項第一、二、三款之實作時 數應達九週或三百六十小時以上(諮商心理實習及實習機構審查辦法第六條)。 二、諮商專業養成教育?
由此資格限制發現,諮商專業教育的養成聚焦在個人層面,其實習時數也較 強調個人的心理治療與衡鑑。美國臨床心理師教育工作者 1949 年在科羅拉多州 博爾德市,確立採用科學家和實務工作者模式(The scientist Practitioner model)
來訓練臨床心理師,後來其他心理學分支,包括諮商心理師、學校心理師等也跟 進採用(林家興,2003)。我在諮商專業教育的養成中,確實非常注重人的探討,
甚至是以科學的方式來分析人的本質與其脈絡性。在這樣的教育制度中,我們被 訓練成同樣的邏輯,因為這代表「專業」。但專業究竟是什麼?究竟誰可以定義 專業?究竟這樣的「專業」,是將我們變得越來越像「專家」還是越來越像個「人」?
我們能正確使用這些工具,但又能代表什麼?真的能幫助個案嗎?(參照 P55 實 習面試的失落、P70 返身實踐、P73 我是個案)
三、更大視框的看見
在我的實習經驗中告訴我,「專業」的看待個案往往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 如何看待個案與他所處世界的關係。他終究要離開諮商室,回到所處的社會中。
改變究竟只能在諮商室發生?還是可以在社會中發生?而這些,由於制度的推行、
專業教育的養成,漸漸地讓我們只聚焦在「個人」身上,缺乏更大視框的看見。
當我們在面對眼前的人時,究竟是不是能看見人背後所處的社會脈絡或是體 制,我認為這是重要的。而諮商專業教育是否能提供這樣的視野,我認為是有限 的。現今諮商心理所開設的課程,為了因應制度,很少開設與系統相關的課程。
原因很簡單,因為法規沒有規定要修這些課。但反之,當我們去實習時,我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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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到系統中。當我們全職實習時,我們不僅是諮商師,還是個行政人員。然而在 諮商專業教育養成中,並沒有教導我們如何與系統合作。因此,我認為諮商專業 養成教育中,應該納入系統觀點的課程。不僅僅讓諮商師在實習中能少掉一些困 難,也能有這樣的概念去看見個案。讓諮商能發揮更大的效能,不是只獨善其身,
而是能兼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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