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印記:家庭暴力的敘說與行動
第五節 走還是不走?
我在二十二歲的時候離開了暴力,父母真正離婚是三年後,而讓我們逃出煉 獄的是一張法院的「保護令」。在二十幾歲的我,雖然想逃離,但我從未想過是 用這樣的方式逃出。
故事發生在我爸爸生日當天,那時候爸爸剛從前一間教會不愉快地離開,也 就是失業。我們在樹林跟認識的信徒租了間房子,媽媽那時仍有工作,我們靠著 外公家的援助和媽媽的生活費過日子。媽媽為了讓我們不受爸爸的情緒抨擊,將 我安排到外地居住,弟弟則是在高中住校。我很不喜歡回去,因為我回去又要看 到爸爸,所以在那半年,我大概回去不超過五次。直到媽媽說爸爸生日,希望我 們能從外地回來給爸爸慶生,我跟弟弟才回家。
那天我先到家,媽媽正在廚房裡煮菜,我則在客廳看電視。忽然之間,我聽 到廚房裡有些爭吵,爸爸疑似又要打媽媽了。往廚房裡看,爸爸好像要賞媽媽巴 掌。我那時候覺得受夠了,我不想要再看到這些。所以我就跟媽媽說我要回家,
我沒辦法吃這頓飯,你自己看著辦,我就離開家了。當我一離開家門,我就趕緊 打電話給弟弟,我告訴他這件事叫他趕快回來去保護媽媽,因為我知道我離開之 後,爸爸會繼續打媽媽。那時候我決定離開的選擇是我不想要讓自己去承擔這不 屬於我的責任,那是爸爸媽媽的婚姻,我想為自己而活;另一則是,之前都是我 跳出來進入衝突,我知道弟弟有很多的無助感。弟弟長大了,他現在有能力去處 理了,他不用再躲在我身後,他也有他自己的力量。所以,我讓自己做了這樣的 選擇,選擇相信,即便我愛的人會受傷。
約莫在晚上的時候,我突然接到電話,電話那頭是弟弟。「姐,我們…那個…
我…」,說話很斷續,是夾雜恐懼的斷續,我知道事情終究發生了。「我們現在在 樹林火車站後面躲爸爸,我們不知道要去那裡,怎麼辦,我好害怕!我身上的是 血,我該怎麼辦?」,「你先深呼口氣,媽媽呢?你們現在安全嗎?」,「媽媽在我 後面,姐,怎麼辦?」,「好,你先不要慌,你可以保護媽媽的,別怕,勇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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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周圍有沒有追上來,然後再去把你的衣服清理乾淨,做最快的一班火車來 我這裡,如果不行的話,去叫警察陪你們!記住,你跟媽媽都要在一起,知道嗎?」。 我沒有害怕的權利,從以前就是。我只能把自己小孩的那面收起來,我必須冷靜,
我必須勇敢。
那天晚上我們見面了,但我住的地方是教會提供的女子宿舍,不能讓男生進 來,弟弟跟媽媽就先暫時住在旅館裡。我看見弟弟高中制服上整片都是血,我看 到媽媽不斷地掉眼淚。我沒有掉下淚,我知道當我掉淚時,他們會失去依靠。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爸爸要打媽媽時,弟弟擋在前面叫媽媽趕快先逃走。」, 我們家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媽媽總是告訴我們不管爸爸再怎麼打人,我們都不能 還手,因為他是爸爸。因此,我們被打時,極少還手。當時弟弟雖然長到一百八 十公分比爸爸高出一個頭,但並沒有還手,任由爸爸不斷地打,直到爸爸聽到鄰 居的聲音閃神,弟弟才逃了出來。而我就只是聽故事,我已經不像以往有力氣說 些什麼了,我累了。
隔天,大家回到正常生活中。弟弟去住朋友家,媽媽回去上班並睡在公司裡,
我去大學上課。有一天,爸爸帶著刀去公司找媽媽,想與媽媽同歸於盡,媽媽那 時候才覺醒爸爸的暴力已無可忍耐。然而她不能沒有工作,必須要養活我們。但 媽媽還沒有準備好離婚,所以就決定申請保護令。而後,我們得知弟弟在被打的 時候有錄音,我們可以把這個當作證據。於是,我們就開始找保護自己的方式。
在這之中,我們三人分居三地,過著漂泊的日子,也各自擔心彼此的安全。
那時候我沒有多餘的思考,只能一心一意保住媽媽的工作。而在原本的公司待著 是最好的,因為辦公室有很多人保護著。所以我就開始想辦法,我與媽媽討論我 們應該把這件事情跟總幹事講,讓他有心理準備。我們並不想因為自己干擾到其 他上班的人,不想給別人造成困擾。幸運的是,總幹事能完全理解我們的狀況,
甚至幫媽媽安排住宿。同時也將媽媽在一樓上班的位置移到較高樓層,溫暖的照 顧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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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現在才走,其實我現在想起來也覺得不可思議。身體上最痛苦的日子 已經過了,我與弟弟也不那麼在事件中。我只能說,有可能是緣分到了。老實說,
這天我根本不敢幻想。我認為媽媽一輩子不可能離婚。但我們仍舊走到這裡,仍 舊克服了心理上的障礙,讓自己不斷地往前走。弟弟與我需要父親,媽媽需要丈 夫,這個家需要有個頭。我們不渴望嗎,當然渴望。只是,暴力的摧殘凌駕於愛 之上。我們,最終還是走了。
我們開始尋找任何安全離開的可能,於是做了申請「保護令」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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