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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禹記憶二題──禹的出生與禹政

第二節 大禹感生記憶的遺忘與再造

二、 禹行儉為天下表率而建鼓於廷以平獄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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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 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

「吾君之子也。」

其談到得天下民心者亦以「朝覲訟獄」為指標,可見在當時人的政治觀念中,從 治鄉到治國,「聚民」與「息爭」都是最重要的事。〈容成氏〉講禹治天下亦不 出此二事,為五方號旗即象徵著禹能聚天下之民,下文討論的禹建鼓於廷則是息 天下之爭。這應該是〈容成氏〉作者書寫此段的主要觀念背景。

二、 禹行儉為天下表率而建鼓於廷以平獄訟

〈容成氏〉曰:

(禹) (然)句(後) (始)行 (以) (儉),衣不 (襲)

(美), (食)不童(重)昧(味),朝不車逆,穜(舂)不 (毇)

米, (胾)不折骨。裚(製)【21】表(服) (皮)尃(附)。……

【22】

[下不]亂泉。所曰聖人,亓(其)生賜(易)羕(養)也,亓(其)

死賜(易) (葬), (去) (苛)匿(慝),是 (以)爲名。……

【33】1

這兩段話談的是禹定天下後以身作則力行儉樸的生活,如衣、食不求精,迎客不 以車,米、肉、衣皆粗製等,而「下不亂泉」該段郭永秉有詳細的討論,指出「應 當就是說禹下葬時,墓壙下部不絕泉水的意思,這和《墨子‧節葬下》的說法完 全相同」,「『所曰聖人』云云,應是《容成氏》敘述完禹葬的傳說之後,作者 對禹的評價,此句亦在解釋禹得『聖人』之名的原因──去苛行儉,易養易葬」。

2這樣的典範符合墨家節用、節葬的思想。不過也有學者認為上引前段呼應《論 語‧泰伯》中的禹「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

而盡力乎溝洫」;3或曰後段類似《禮記‧檀弓下》記孔子觀吳季札葬子「坎深 不及泉,其斂以時服。既葬而封,廣輪揜坎,其高可隱也」,孔子以其「合禮」。

4則似又與儒家有關。我們認為從葬的方面來看,郭永秉指出《說苑‧修文》中

1 釋文參單育辰:《新出楚簡《容成氏》研究》,頁 179-187、194-198。

2 郭永秉:〈從《容成氏》33 號簡看《容成氏》的學派歸屬〉,《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頁 151-152。

3 晏昌貴,〈《容成氏》中的「禹政」〉,《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頁 363。

4 彭裕商,〈禪讓說源流及學派興衰──以竹書《唐虞之道》、《子羔》、《容成氏》為中心〉,

《歷史研究》2009 年第 3 期,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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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與《禮記》類似的內容而觀葬者為子貢,《說苑‧反質》有與〈容成氏〉類似 的內容而禹改為堯,1或許儒、墨二家都談過同樣的葬俗,而儒家以禮的觀點標 舉季札,墨家則列舉堯、舜、禹之節葬,以為厚葬非聖王之道(《墨子‧節葬下》),

還是有所區別,〈容成氏〉應該是屬於墨家的表述方式。

〈容成氏〉在敘述禹以身作則行儉而為天下表率之後繼續談到:

(禹)乃 (建)鼓於廷, (以)爲民之又(有)詓(訟)告者 (鼓)

安(焉)。墼(擊)鼓, (禹)必速出, (冬)不敢 (以)寒 (辭),

(夏)不敢 (以) (暑) (辭)。【22】2

這段話大致的意思是禹於立一鼓於朝廷中,人民有獄訟者可擊此鼓,禹不論寒暑 都會立刻傾聽民意並為民解決紛爭。單育辰已將先秦文獻中與此段話相關的記載 作了詳細的整理,3茲分類引述如下。

第一類,禹聽五聲以開言路:

(1) 禹治天下也,以五聲聽。門懸鐘、鼓、磬、鐸,而置鞀,以得四方之 士。為銘簨 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教寡人以義者擊鍾,告寡人 以事者振鐸,語寡人以憂者擊磬,語寡人以獄訟者揮鞀。(《鬻子‧

上禹政》)

(2) 禹之時,以五音聽治,懸鐘、鼓、磬、鐸,置鞀,以待四方之士,為 號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諭寡人以義者擊鍾,告寡人以事者振鐸,

語寡人以憂者擊磬,有獄訟者搖鞀。」(《淮南子‧氾論》)

第二類,列舉古聖王開言路之事:

(3) 黃帝立明臺之議者,上觀於賢也。堯有衢室之問者,下聽於人也。舜 有告善之旌,而主不蔽也。禹立諫鼓於朝,而備訊唉。湯有總街之庭,

以觀人誹也。武王有靈臺之復,而賢者進也。……名曰嘖室之議。(《管 子‧桓公問》)

1 郭永秉:〈從《容成氏》33 號簡看《容成氏》的學派歸屬〉,《古文字與古文獻論集》,頁 146-150。

2 釋文參單育辰:《新出楚簡《容成氏》研究》,頁 187-194。其中「詓」( )字的解釋較有 爭議,李零的原釋文認為是「訟」的異體字,學者或釋為「謁」、「訴」或「愬」、「欲」等,

單育辰認為此字應為「訟」,並指出楚文字「訟」之訛體較多,如《曹沫之陳》簡 34「獄訟」

之「訟」作 ,《上博九‧史 問於夫子》簡 7「獄訟」之「訟」作 。參《新出楚簡《容成 氏》研究》,頁 193。

3 單育辰:《楚地戰國簡帛與傳世文獻對讀之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4 年 5 月),頁 3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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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禹立建鼓於朝,而備訴訟也。(《三國志‧魏志‧文帝紀》裴松之注 引《管子》)

(5) 禹立建鼓於朝,而備辭訟。(《路史》卷 22 引《管子》)

(6) 禹居人上,慄慄如不滿日,乃立建鼓。(《路史》卷 22 引《太公金匱》)

第三類,列舉古聖王開言路之事而無禹:

(7) 堯有欲諫之鼓,舜有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鞀。(《呂 氏春秋‧自知》)

(8) 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湯有司過之士,武王有戒慎之銘。(《鄧 析子‧轉辭》)

(9) 堯置敢諫之鼓,舜立誹謗之木,湯有司直之人,武王立戒慎之鞀,(《淮 南子‧主術》)

(10)帝堯……置敢諫之鼓,天下大和。(《太平御覽》卷 18 引《帝王世紀》)

(11)臣聞禹立誹謗之木,欲以知過也。(《說苑‧反質》)

這些內容雖大同小異,不過有一些細節上的差別可以進一步思考。首先第三類的 (7) ~ (10) 是比較一致的說法,(11) 屬於同一系統而誤舜為禹,或因當時利用古 聖王人物合理化自己的說法時人物本可以隨意替換。〈容成氏〉應該不屬於第三 類的系統,此類與鼓聯繫的是堯,且其內容表述整齊,或許是戰國晚期的說法。

1至於第一、二類與鼓聯繫的是禹,第一類的鼓、鞀功用不同,第二類與〈容成 氏〉更為接近,而 (3) 的「諫鼓」,黎翔鳳以為「『建』為立朝律,則『建鼓』

為朝廷所樹之鼓,較『諫鼓』義勝」,2則 (4) ~ (6) 的內容或為《管子》原貌。

誠如于凱所言,「裴注所引更與《容成氏》相合」,而《淮南子》之「鼗」是一 種較小而有柄的鼓,「『有獄訟者搖鼗』等,與《容成氏》『禹建鼓於廷』說接 近,而又有所鋪張」。3第一、二類為不同系統的敘述,而在禹的部分有交集,

由〈容成氏〉可知,至少在戰國中期以前已經出現禹立鼓以開言路的傳說,則「有 獄訟者搖鞀」與「立建鼓於朝,而備辭訟」兩類內容或為此類傳說的分化。

此類說法學者或以為是後人託禹以闡述治道的附會之說。如清人崔述在《夏 考信錄》中曾有「辨縣鐘鼓磬鐸之說」,認為「此皆形容聖人善之誠,非真有此 事也。後世君門萬里,下情不能上達,於是設鼓以防壅蔽」,又曰「其文殊淺弱,

1 戰國時代兩種系統曾經並存,不僅上引 (2)、(9)《淮南子》的〈氾論〉、〈主術〉分別留下了 兩個系統的說法,《初學紀》卷 9 引《說苑》有「禹之化天下也,以五聲聽,門懸鐘、鼓、磬、

鐸而置鞀,以待四方之士」也與上引 (11)《說苑‧反質》的系統不同。

2 黎翔鳳:《管子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6 年 4 月),頁 1049。

3 于凱:〈上博楚簡《容成氏》疏劄九則〉,《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頁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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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虞、夏時語,而道義與事亦不得分為三,其為後人形容之語甚明」。1陳泳超 則認為《管子‧桓公問》中及其他類似的說法「不過是借先生之名論說廣開言路 的意思」,「刊載此說的書籍,一般都成於戰國末或秦漢間,故此說之起,或與 秦代鉗民之口的高壓政策有關」,陳劍則認為據〈容成氏〉可以將此說興起的時 代提早。2如前文所述,我們認為〈容成氏〉的敘述脈絡接近《孟子‧萬章上》

所載啟天下歸心之「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即「有天下者」具備的條件,

而〈容成氏〉談禹政說禹聽政三年近悅遠來、四海請貢,此處又說禹不辭寒暑以 應人民「訟告」之事,呼應了《孟子》中的觀念,因此我們認為〈容成氏〉禹政 部分應該是戰國時代的觀念背景下的書寫;不過與《孟子》不同的是,〈容成氏〉

成書可能早於《孟子》,並且更具體的引述禹為號旗與建鼓於廷的傳說。至於所 採用的傳說是前有所承還是改造其他傳說或新創造的傳說,由於材料不足,只能 等待未來有相關材料出土,才能進一步討論。

最後附帶一提,《上博九‧舉治王天下》有不少關於禹的記載,簡文雖然殘 缺,還是可以看出其強調禹治水與平天下之功,如:

五年而天下正。一曰: (禹)事 (堯),天下大水。……【31】……

二曰: (禹)奉 (舜)童(重) (徳), (施)於四或(國),

(誨) (以) (勞)民,畿而 (盡)力。 (禹) (奮)中疾 志,又(有)欲而弗【32】 (違);深 (陟)固疋(疏),又(有)

(功)而弗癹(廢) 。三曰: (禹)王天下卲(昭),大止(志)

不ㄙ(私) 【33】

(棄)身 ,生行 (勞)民 ,死行不祭 ,前行 (建) (功),

中行固同,冬(終)行不[窮] 【34】3

1 崔述著,顧頡剛編:《崔東壁遺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年 6 月),頁 116。葉舒 憲認為〈容成氏〉中關於禹為號旗之事帶有原始的圖騰記憶,禹建鼓之事則有神話與信仰的背景,

並且在禹建鼓的問題上,不同意崔述以《淮南子‧氾論訓》禹以五音聽治之事「非真有此事也」,

並認為崔述之說「至使鐘鼓磬鞀四種樂器是否可能在夏代出現的問題,懸而未決,也使《淮南子》

作者蒙上造偽的陰影」(參葉舒憲:〈《容成氏》夏禹建鼓──五論「四重證據法」的知識考古 範式〉,《民族藝術》2009 年第 1 期;〈大禹的熊旗解謎〉,《民族藝術》2008 年第 1 期)。

我們認為夏代有沒有這些樂器與〈容成氏〉或〈氾論訓〉所載大禹事蹟是否為真無關,而旗、鼓 就算有葉先生所說的文化內涵,也無法說明〈容成氏〉之禹建旗、鼓之事為實錄。並且由於二事 是否為實錄無從考證,因此可以追溯相關內容是否帶有更早的記憶痕跡,自然也可以探究是否帶 有寫定時代的記憶脈絡,而本文關注的焦點在後者。

2 陳劍:〈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說〉,《戰國竹書論集》,頁 71。

3 釋文參馬承源:《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上海:上海古及出版社,2012 年 12 月),

頁 227-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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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曰」為治水之功,即「前行建功」,省略處提到禹的形象與〈容成氏〉類似,

上節已有討論。「二曰」為禹承舜之德施惠於四方並一心為民服務,即「中行固 同」,這部分可以呼應〈容成氏〉中禹政的階段,「同」或有禹之善政使天下人 民、四方諸國歸附之意。而禹棄身勞民、死而不祭、大公無私的形象也與可以呼

上節已有討論。「二曰」為禹承舜之德施惠於四方並一心為民服務,即「中行固 同」,這部分可以呼應〈容成氏〉中禹政的階段,「同」或有禹之善政使天下人 民、四方諸國歸附之意。而禹棄身勞民、死而不祭、大公無私的形象也與可以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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