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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代的「全神堂」:以舜為中心建構各族精英齊聚的「帝廷」

第二章 禪讓制度與朝代典範 ── 找回虞代記憶的過程

2. 虞代的「全神堂」:以舜為中心建構各族精英齊聚的「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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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可知戰國中期關於堯舉舜過程的說法至少有大三類:其一為〈堯 典〉堯聞舜孝而欲舉之,試後知其有德有能而讓;其二為〈容成氏〉(〈唐虞之 道〉、〈子羔〉有類似內容)堯聞舜孝而欲舉之,訪舜後聞舜治天下之道而讓;

其三為〈保訓〉、《尸子》堯聞舜有治國之能而欲舉之,前者堯嘉之而讓,後者 訪舜後聞舜治天下之道而讓。〈堯典〉對「試」的敘述十分詳細而有系統,舜純 為被動受試者,而其他說法的舜都較具主動性,尤其〈保訓〉、《尸子》的舜有 實際的治天下之能而受禪,其中〈保訓〉的舜「求中」、「得中」都靠自己,堯 甚至只是陪襯。後來司馬遷著《史記‧五帝本紀》雖雜有戰國諸說,但整個敘事 以〈堯典〉、《孟子》為框架,此系統成為主流記憶,而出土文獻中的說法終於 在有意無意間被世人遺忘。

2. 虞代的「全神堂」:以舜為中心建構各族精英齊聚的「帝廷」

上文談了〈堯典〉中的儒家色彩以及堯舜禪讓機制與情節的建構,而〈堯典〉

對堯、舜的「朝廷」也有進一步的建構,基本上以舜廷為主。顧頡剛曾舉《韓非 子‧難一》之「堯之救敗也,則是堯有失也。賢舜則去堯之明察,聖堯則去舜之 德化,不可兩得也」,而認為:

堯在位時,問「疇咨若時登庸」,則放其以之「囂訟」之朱對;問「疇咨若 予采」,則驩兜以「靜言庸違」之共工對;問「有能俾乂洪水」之人,則四 岳以「方命圮族」之鯀對。是邪佞盈朝,互為朋比,堯雖嫉惡,卒無如何。

及舜受終文祖而向之凶人流於四裔,天下咸服;至放勳殂落而九官咸得其人,

雖躋躋蹌蹌,雍容揖讓:虞庭之上何其大異於帝堯時也?此非「賢舜則去堯 之明察」之確證乎?……倘賢人必待舜而後舉,凶人必待舜而後除,則篇首 所言豈非虛頌堯美乎?亦將謂堯協和萬邦則有餘,自理其政事則不足乎?是 則此篇所記,堯、舜之兼故大有軒輊之情,即堯之前後為人亦頗參差不能一 貫。所以然者,總由此篇主於寫舜,不暇復為堯地也。1

又在《中國上古史研究講義》中以為〈堯典〉中的內容「足以表現一個很燦爛的 黃金時代。堯、舜時代的政治所以給後來人認為理想中的最高標準者,就因為有 了這篇大文章」,並且「把『地平天成』的成績都歸到舜的身上,使得堯只成一 個無用的好人」。2顧頡剛從〈堯典〉的敘述切入指出作者的書寫立場顯然偏重

1 顧頡剛:〈堯典著作時代考(尚書研究講義丙種之一)〉,《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 8,《顧 頡剛全集》第 8 冊,頁 63-64。陳泳超對此種「舜大於堯」的敘述傾向有進一步的討論,可參

《堯舜傳說的研究》,頁 60-65。

2 顧頡剛:〈中國上古史研究講義(燕京大學)〉,《顧頡剛古史論文集》卷 3,《顧頡剛全集》

第 3 冊,頁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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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從記憶的角度來看,〈堯典〉中的虞代記憶其框架為政治制度典範之堯舜禪 讓,而舜廷則為朝廷之典範,將虞代營造成各族精英齊聚一堂的盛世。

顧頡剛在他早期的〈淞上讀書記(一)〉中曾有一段簡短的筆記曰:「《堯 典》命『九官』,由《呂刑》『三后』的放大。《堯典》中『班瑞于群后』之『群 后』義娶於《呂刑》『群后之逮在夏』」。1我們不敢說〈堯典〉的內容一定是 從〈呂刑〉發展而來,不過從目前所能掌握的材料來看,確實呈現出一個由簡而 繁的演變軌跡。在體現三代觀古史記憶的《尚書‧呂刑》中,禹和后稷、伯夷為 上帝所命而各司其職,此事發生在夏代建立之前尚無「朝代」之時。而在四代觀 的形成過程中,夏代之前的有虞氏、陶唐氏重新回到歷史敘述中,禹、后稷、伯 夷及其他重新受到注意的古族代表人物也多半成為堯、舜的臣子,後來又因為時 人習慣將堯、舜看作一個時代而產生虞代觀,進而建構出只有堯、舜二帝的虞代,

並且以舜為主體建構了一個「朝廷」。《論語‧泰伯》曰「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

雖未說明是哪五人,不過可以知道最晚在孔子之時已經出現舜以眾賢臣治天下的 說法。〈唐虞之道〉中則曰:

(禹) (治)水,膉(益) (治)火,后 (稷)治土,足民 (養)

□□□【10】□豊(禮),愄(夔)守樂,孫(遜)民教也。咎 內用五 型(刑),出弋(式)兵革, (罪)涇〈淫〉暴 【12】2

具體指出六人,包括禹、益、后稷、夔、皋陶五人及「禮」字前缺文處一人,缺 文陳偉認為可能是伯夷,周鳳五則認為可能禹契有關。3〈容成氏〉也提到禹、

后稷、皋陶、契四人,即舜以禹為司空治水而民居定,以后稷為田正而民食足,

以皐陶為理正而民無訟獄,以契為樂正而男女之聲定。類似的表述也見於《孟子‧

滕文公》之益掌火、禹疏九河、后稷教民稼穡、契為司徒。〈子羔〉則提到禹、

契、后稷「三天子」事舜。而在〈堯典〉中增為九人,即禹作司空、棄作后稷、

契作司徒、皋陶作士、垂作共工、益作虞、伯夷作秩宗、夔典樂、龍作納言,又 提到其他賢臣如殳斨、伯與、朱、虎、熊、羆、四岳、十二牧,可謂集天下英才 於一廷。而堯的帝廷則有羲、和、放齊、丹朱、驩兜、共工、四岳、鯀,有一半 是負面人物,並且多在對話中提及,與舜廷各司其職的系統敘述不同,相較之下 堯廷給人的印象顯得模糊不清。

傅斯年在〈夷夏東西說〉中有一段經典的論述曰:

1 顧頡剛:《顧頡剛讀書筆記》卷 2,《顧頡剛全集》第 17 冊,頁 18。

2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荊門市博物館編著:《楚地出土戰國簡冊合集 1‧郭店楚墓竹書》,

頁 61。

3 同上,頁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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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的思想家,在組織一種大一統觀念時,雖不把東夷放在三代之系 統內,然已把伯夷皋陶伯益放在與舜廷中,賡歌揖讓,明其有分庭抗禮的 資格(四岳為姜姓之祖,亦是另一部落。非一庭之君臣,乃異族之酋長。

說詳姜姓篇)。《左傳》中所謂才子不才子,與《書‧堯典‧皋陶謨》所 舉之君臣,本來是些互相鬥爭的部族和不同時的酋長或宗神,而哲學家造 一個全神堂,使之同列在一個朝廷中。「元首股肱」,不限於千里之內,

千年之間。1

傅先生將虞代的朝廷詮釋為「全神堂」點出了虞代記憶的建構性,而〈堯典〉中 的舜廷為虞代全神堂之典範,此種虞代記憶也因為《尚書》的經典地位延續至今。

另外,〈堯典〉中對大禹治水與征三苗有簡短的敘述,而在四代觀的古史記 憶中這兩個事件可說是最重要的事件,主要是因為這兩個事件都是三代觀古史記 憶中已經存在的事件。三代觀古史記憶中的禹治水與上帝懲罰苗民之事都發生在 夏代建立之前,前文已有討論,而在四代觀中順理成章被放在虞代,產生堯或舜 命禹治水、伐三苗的說法;又隨著鯀、禹父子治水傳說的流行,鯀也出現在虞代。

這些問題較為複雜,我們在下節進一步討論,而鯀、禹父子的問題則在下章討論。

1 傅斯年:〈夷夏東西說〉,《傅斯年全集》第 3 卷,頁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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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虞代記憶的主要事件:大禹治水與征三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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