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遊戲產業之發展與概況
第一節 遊戲產業之定義及產業鏈
一、 電子遊戲之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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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遊戲產業之發展與概況
第一節 遊戲產業之定義及產業鏈
壹、 遊戲產業之定義
「遊戲」係指:「以直接獲得快感為主要目的,且必須有主體參與互動的活 動」,因此無論是否有意識或無意識,遊戲本身必須是一種行為活動、以獲得快 樂或自足為目的、且以自願或自由為前提,而伴隨遊戲之展開其本身皆會被賦予 某些具體規則21。因此包括傳統的紙牌遊戲、玩具、象棋、雙陸棋、九連環、魯 班鎖等等皆屬於上述定義中之遊戲。
20 世紀後隨著電腦的發明與普及,人類的娛樂活動已逐漸從傳統的遊戲轉 變為「電子遊戲」,新世代對於「遊戲」亦有了新的定義。現今,所謂的「遊戲」
除了傳統的範圍外,更結合了以電子硬體設備平台下運行的遊戲應用程式,包括:
街機遊戲、家用電視遊戲、掌上型遊戲、結合數位內容之遊戲、擁有連線功能之 線上遊戲等等22。
一、 電子遊戲之分類
「電子遊戲」依據不同類型有不同的分類,若以遊戲的執行平台區分,可分 為:大型遊戲機(Arcade Game)、電腦遊戲(PC game)、電視遊戲(TV Game)
和行動遊戲(Mobile Game)23;若依據是否能連結網路進行遊戲,則可區分為:
單機遊戲與網路遊戲,而網路遊戲依其連線之特性則又可細分為區域網路型遊戲
21 李瑞森,遊戲專業概論,頁 2,2015 年 1 月 2 版。
22 同前註,頁 13。
23 林于勝,遊戲產業現況與發展趨勢分析,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資訊市場情報中心,頁
7,2004 年 10 月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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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al Area Network Game)及線上遊戲(Online Game)兩大類24。
而日本電腦娛樂供應商協會(Computer Entertainment Supplier’s Association,
下簡稱 CESA)對於電子遊戲則有更明確的定義與分類。依據 CESA 之定義,「電 子遊戲」係指:「根據電腦程式所設計而成的數位化遊戲。」,其又將「電子遊戲」
分為兩階層,第一層依遊戲軟體是否可以替換區分為:「可替換遊戲軟體型」與
「不可替換遊戲軟體型」;第二層,再根據硬體特性區分為:「商用電子遊戲」
(Commercial Games)、「電腦遊戲」(PC Games)、「家用電子遊戲」(Household Games )、「 手 機 、 智 慧 型 手 機 與 平 板 電 腦 電 子 遊 戲 」( Mobile phone/Smart phone/tablet PC games)四大類25。
圖 1:日本電腦娛樂供應商協會定義之電子遊戲範圍
資料來源:參考日本電腦娛樂供應商協會(CESA)之《2012 年遊戲白皮書》;
大瀧令嗣、陳彥夫、王姵嵐之《電子遊戲產業概論》26。
24 同前註,頁 8。
25 大瀧令嗣、陳彥夫、王姵嵐,電子遊戲產業概論,頁 23,2014 年 9 月。
26 日本電腦娛樂供應商協會(CESA),2012 年遊戲白皮書,頁 74,2014 年;同前註。
電子遊戲
可替換遊戲軟體
型 硬體特性分類
商用電子遊戲
電腦遊戲
家用電子遊戲
智慧型手機/平 板電子遊戲 不可替換遊戲軟
體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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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遊戲軟體是否可以替換區分
1. 可替換型
商用電子遊戲、電腦遊戲、家用電子遊戲及手機平板電腦電子遊戲,可藉由 替換遊戲軟體、遊戲光碟進行不同種類的電子遊戲,屬於可替換遊戲軟體型之電 子遊戲,如:日本任天堂公司發行的 Wii 主機可藉由購買不同的遊戲光碟替換不 同主題的遊戲、個人電腦玩家可下載不同遊戲公司發行之線上遊戲,而手機、平 板等個人行動裝置亦可藉由下載不同 App 程式進行遊戲27。
2. 不可替換型
曾經風靡一時的掌上型俄羅斯方塊遊戲機、於 90 年代由日本萬代公司
(BANDAI)發行的電子寵物機及數碼寶貝怪獸對打機,因無法替換遊戲軟體,
皆屬不可替換遊戲軟體型之電子遊戲28。
(二) 依硬體特性分類之電子遊戲
1. 商用電子遊戲
商用電子遊戲(Commercial Games)又有稱之為「大型遊戲機」(Arcade Game), 係每一機組均由不同的大型機器框體、電子線路、主機 ROM 版和操作設備組合 而成,為以營利為目的之特製化付費機器遊戲平台,並常使用於遊藝場所、公眾 地區等等,藉由投幣式的方式進行之遊戲29,如:日本的彈珠機、夾娃娃機、大 頭貼拍攝機等等皆屬之。
27 大瀧令嗣、陳彥夫、王姵嵐,同註 25,頁 24。
28 同前註。
29 林于勝,同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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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用電子遊戲
家用電子遊戲(Household Games)可分為「連接電視螢幕型」電子遊戲與
「掌上型」電子遊戲。「連接電視螢幕型」係較為大型之電子遊戲,需連結遊戲 主機與電視螢幕顯示器始可操作,又有稱之為「電視遊戲機」(Console Games), 如:日本任天堂公司發行的 Wii 系列主機、日本索尼互動娛樂公司發行的 PlayStation 系列主機及美國微軟公司發行的 xbox 主機等等皆屬之30;而「掌上 型」的電子遊戲通常會結合螢幕顯示器,並設計為可供即時操作的遊戲機,如:
日本索尼互動娛樂公司發行之 PSP(PlayStation Portable)、日本任天堂發行之任 天堂 DS(Nintendo Dual Screen)等等皆屬便攜型掌上型遊戲機31。
3. 電腦遊戲
電腦遊戲(PC Games)係以個人電腦作為遊戲主機與操作平台的電子遊戲32。 而近年來隨著電子競技遊戲運動(E-sports)的興起,不少廠商亦相繼推出多元的 電競相關產品,如:電競桌機、電競筆記型電腦、耳機、滑鼠、鍵盤等,使個人 電腦的軟硬體功能和設備快速發展33。
4. 手機、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電子遊戲
行動遊戲或稱移動遊戲(Mobile phone/Smart phone/tablet PC games),乃隨著 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快速普及而興起,其最主要的特色為攜帶方便且不受環 境及時間的限制。近年來行動遊戲有兩大主要發行平台:其一係由美國 Google
30 大瀧令嗣、陳彥夫、王姵嵐,同註 25,頁 37。
31 同前註,頁 39。
32 同前註,頁 33。
33 陳宥恆,電競產業帶動 PC 相關週邊需求起 有助 LED 市場發展,科技網,2016 年 12 月 6 日,
http://digitimes.com.tw/tech/rpt/rpt_show.asp?cnlid=3&pro=y&proname=ir+led%c0%b3%a5%ce%a6h
%a4%b8&cat=led&v=20161206-274(最後瀏覽日:2017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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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開發,專門提供安卓系統(Android OS)行動遊戲的 Google Play 商店交易 平台,為大多數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運用的作業系統34;其二則係由美國蘋果 公司(Apple Inc.)開發,專為其 iPhone、iPad 的 iOS 作業系統提供行動遊戲交 易平台的 Apple store35。
(三) 單機遊戲與網路遊戲
1. 單機遊戲
單機遊戲為光碟或 ROM 卡的載具,係屬無須藉由連接網際網路即可進行之 電子遊戲36。
2. 網路遊戲
網路遊戲係指透過連結網際網路並具互動娛樂性質的遊戲,包括:由客戶端 下載的大型多人線上遊戲(Massively Multiplayer Online Game,MMOG)、Web 網 頁遊戲及 SNS 社群遊戲等等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