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婆 沙 論 》的 有 部 論 師 與 譬 喻 師 都 是「 三 世 實 有 論 者 」,不 過 譬 喻 師 對 有 部 許 多 宗 義 抱 持 反 對 態 度,如 本 文 探 討 的「 無 表 色 」,即 是 一 例。雙 方 論 諍 的 焦 點 , 環 繞 在 「 表 、 無 表 有 無 實 體 」 與 「 表 、 無 表 假 實 色 」 的 問 題 。 有 部 主 張 無 表 業 是 色 法 , 而 且 實 有 體 性 ; 譬 喻 師 則 認 為 「 無 表 業 無 實 體 性
」、「 無 表 假 色 」, 如 《 婆 沙 論 》 卷 一 二 一 說 :
謂譬喻者說:表、無表業無實體性。所以者何?若表業是實,可得依 之令無表有,然表業無實,云何能發無表令有?且表業尚無,無表云 何有?而言有者,是對法諸師矯妄言耳。( 大 正 27.634 中 )
譬喻師認為身、語表業和無表業都是假有,其論破方式先行論難「表業實有」, 其後再否定「無表業實有」,並且舉引「天衣喻」205來譏諷有部主張「表、
205《大毘婆沙論》卷一二二說:「如人遇見美女,為染近故,語言:汝可解去人服,吾衣汝 天衣。女聞歡喜,如言為 解。彼人即前種種摩觸, 恣心意已,語言:天衣已 為汝著。女 言:我今體露如是,寧死 不露天衣何在?彼答之言 :天服微妙,唯我見之, 非汝能見。
無表業實有」的荒謬無實之後,接著針對有部的無表業是色法以及色法可以 有善惡性之分,分別提出問難。
首 先 , 譬 喻 師 何 以 認 為 「 表 業 無 實 體 性 」 ? 其 實 , 有 部 譬 喻 師 與 迦 濕 彌 羅 國 有 部 論 師 都 是「 三 世 實 有 論 者 」,所 以 兩 者 的 諍 論 與「 三 世 實 有 」的 時 間 觀 並 無 直 接 關 聯 , 而 是 與 雙 方 對 「 思 、 思 已 業 」 的 不 同 詮 釋 有 關 。 有 部 恪 遵《 中 阿 含 經 》所 說:「 云 何 知 業 ? 謂 有 二 業:思、已 思 業 」206與「 身 業 異,口 業 異,意 業 異 」207,而 立 義 說「 除 思 體,別 有 身、語 二 業 自 性 」;
( 大 正27.587 上)意 業 之 體 是「 思 」,身、語 二 業 之 體 是「 形 色 」與「 言 聲 」,
三 業 各 有 其 自 性。有 部 論 師 從 傳 統 的「 二 業 」( 思 業 與 思 已 業 )開 展 成 三 業 與 五 業 , 參 見 下 圖 所 示 。
而 譬 喻 者 的 業 又 是 什 麼 呢 ?《 婆 沙 論 》說:「 譬 喻 者 說:身 語 意 業,皆 是 一 思 」; 又 說 :「 離 思 無 異 熟 因 , 離 受 無 異 熟 果 」208, 據 此 可 見 , 譬 喻 師 有 明 顯 的 重 心 傾 向( 非 唯 心 )。209他 將 業 因、業 果 歸 結 到 心 法 上,身 表 業 和 語 表 業 為 思 心 所 發 動 的 工 具 , 所 以 形 色 的 身 表 與 言 聲 的 語 表 本 身 無 實 體 性
210, 所 引 生 的 「 無 表 業 」 亦 無 實 體 性 。 茲 將 有 部 論 師 與 譬 喻 師 對 「 業 」 的 區 別 圖 示 如 下 :
如是愚人,本無天衣,況 為他著?諸對法者所說亦 爾,本無表業,況有依表 所起無表!
故對法者妄興此論。」(大正 27.634 中-下)
206 參見《中阿含經》卷二七,大正 1.600 上。
207 參見《中阿含經》卷三二,大正 1.628 中。
208 參 見 《 大毘婆沙論》卷五一,大 正 27.263 下 。
209 印順法師曾整理出譬喻師四項傾向於唯心思想的理論:1.譬喻者以為:「離思無異熟因,
離受無異熟果」;「身語意業,皆是一思」。以業為思──意志力的活動;佛 教 的業 果 論 , 被安放於唯心論的基石上。2.譬喻師傾向於唯心,重視現起的心力,所以否定了定業,
說「一切業皆可轉故,乃至無間業亦可令轉。3.譬喻者提出了「有緣無智」;「所繫事是 假」的理論,與分別說者相同。這是說,沒有的,也可以成為所緣的境界。這種思想,
引發了:認識界的一切,都是虛假的;一切為內心所幻現的唯識論。4. 譬喻者也是禪者,
重於止 觀的實 踐。佛 說「 八正道 」,譬喻 者輕視 身 語行為 的戒學 ,而說 「奢 摩他毘 缽舍 那(止 觀)是 道諦 」。 這 與化地 部的正 道唯五 說相 合,偏 重於唯 心的實 踐。 」由於 上述 四項理論根據,印順法師認為:譬喻師的本義,是心色不離的,然由於四項理論,傾向 於唯心論。參見《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頁374。
210 又 譬 喻 師 以 「 一 切 音 聲 剎 那 性 故 」,( 見 《 大毘婆沙論》卷七五,大 正 27.390 下 ) 音 聲 此處生,即此處滅,亦即剎那頃生,自然即滅,故語表無實性。
*二 業 → 三業 → 五業 (第一階段) 思 = 意業 意 業211 有 部 身業 身表業 (第二階段)思已業 身無表業
語 業 語表業 語 無 表 業
( 第 一 階 段 ) 思 譬 喻 師
( 第 二 階 段 ) 身 業 . 語 業 . 意 業 ( 思 已 業 )
對 部 派 佛 教 的 論 師 們 來 說,《 中 阿 含 經 》的 二 業 ─ ─ 思、思 已 業,乃 大 家 所 共 同 承 認 的 。212但 是 , 如 上 圖 所 示 , 部 派 論 師 對 此 二 業 各 有 不 同 解 釋 。 有 部 論 師 將 思 = 思 業 = 意 業,意 業 即 是 思 心 所,以 思 為 體;「 思 已 業 」以 身 表 色及語表色為體。譬喻師則認為身體的動作、語言的詮表與內心的思慮意想,
皆是「思」的工具,身語意三業本身無實體性,因 而 表 業 引 發 的 無 表 業 亦 無 實 體 性 。
除此之外,有部與有部譬喻師對於法的假實界定不同,也是造成無表業 假實之諍的導火線。其 實,「 假 名 有 」213在 初 期 佛 教 已 出 現,所 以 不 僅 譬 喻 師 有 假 有 的 思 想 , 說 一 切 有 部 亦 有 此 思 想 , 只 是 部 派 佛 教 時 代 對 假 、 實 法 的 分 析,各 自 不 同。首先,說一切有部論師把一切法分為實有與和合假有,
如《婆沙論》說:「然諸有者,有說二種:一、實物有,謂蘊界等;二、施設 有,謂男女等。」214五蘊、十二處與十八界是實有,依於五蘊元素和合的我,
是一種假我;但是假我必依真實的五蘊法組合。所以即使是眾微和合而有,
所緣的對象背後仍是實有。同樣的,身表的形色與語表的言聲莫不由極微聚 合而有,所以是實有。
211 有部認為思=思業=意業。如《品類足論》卷一說:「思云何?謂心造作性,即是意業。
此有三種,謂善思、不善思、無記思。」(大正26.693 上)
212《中論》卷三說:「大聖說二業,思與從思生,是業別相中,種種分別說。」(大正 30.21 下)
213《雜阿含 1202 經》:「諸陰因緣合,假名為眾生」;(大正2.327 中);《雜阿含582 經》:「 若 羅漢比丘,自所作已作,一切諸漏盡,唯持最後身,說我漏已盡,亦不著我所,善解世 名字,平等假名說。」大正 2.155 上
214 參見《大毘婆沙論》卷九,大正 27.42 上。
另外,《婆沙論》有部譬喻師的假有說著重在主觀的各人感受不同,可因 主觀認識主體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認識境界,所以境相不是實有,是假有。如
《婆沙論》說:
譬 喻 者 說 能 繫 結 是 實 , 所 繫 事 是 假 , 補 特 伽 羅 亦 假 。 問 : 彼 何 故 說 所 繫 事 是 假 耶 ? 答 : 彼 說 有 染 與 無 染 境 不 決 定 , 故 知 境 非 實 。 謂 如 有 一 端 正 女 人 , 種 種 莊 嚴 來 入 眾 會 , 有 見 起 敬 , 有 見 起 貪 , 有 見 起 瞋 , 有 見 起 嫉 , 有 見 起 厭 , 有 見 起 悲 , 有 見 生 捨 。 應 知 此 中 , 子 見 起 敬 , 諸 耽 欲 者 見 而 起 貪 , 諸 怨 憎 者 見 而 起 瞋 , 諸 同 夫 者 見 而 起 嫉
, 諸 有 修 習 不 淨 觀 者 見 而 起 厭 , 諸 離 欲 仙 見 起 悲 愍 , 作 如 是 念 : 此 妙 色 相 不 久 當 為 無 常 所 滅 , 諸 阿 羅 漢 見 而 生 捨 。 由 此 故 知 境 無 實 體
。( 大 正 27.288 中 )
《婆沙論》有部譬喻師認為,心理的煩惱為實有,但煩惱所對的境相不是真 實存在,沒有實體。換言之,從認識論的角度出發,心的清淨與心的染污與 否,對我們的認識起著決定性作用,心淨則國土淨,心穢則眾生穢,境相的 染淨決定在心,而不是境相。譬喻師從認識論上亦主張化像、夢境等非實有,
而有「緣無智」215;「無」不是沒有,而是能了知所緣的夢幻境相不實、假 有。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否定外境的方式,並不是直接從一一境相本身去分 析其假有不實,而是從主觀的認識心理作用去界分它。事 實 上,《 婆 沙 論 》216 的 譬 喻 師 與 《 尊 婆 須 蜜 菩 薩 所 集 論 》217皆 曾 推 重 菩 薩 的 般 若 , 所 以 論 師 們 對 「 假 有 」 思 想 的 詮 釋 , 必 然 多 少 有 受 了 初 期 大 乘 佛 教 一 切 法 假 名 空 之 影 嚮 。 然 經 由 上 述 討 論 可 知 , 譬 喻 師 終 究 還 是 不 離 實 有 思 想 , 他們與《般若 經》所說的一切法皆唯假名性空,兩者在實質內涵上還是有相當大的差異。
215 參見《大毘婆沙論》卷四四:「謂或有執有緣無智,如譬喻者。彼作是說:若緣幻事健 達縛城及旋火輪、鹿愛等智,皆緣無境。為遮彼執,顯一切智皆緣有境。」大正27.228 中。或《大毘婆沙論》卷三七:「謂或有執夢非實有,如譬喻者。彼作是說:夢中自見 飲食飽滿,諸根充悅,覺已飢渴,身力虛羸。夢中自見 眷 屬 圍繞,奏 五 樂音 歡娛 受 樂 , 覺已皆無,獨處愁瘁。夢中自見四兵圍繞,東西馳走,覺已 安 然。由 此應 知 夢非 實 有 。 為遮彼執,顯實有夢。」(大正27.193 中)
216《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三說:「菩薩不能入滅盡定,以諸菩薩雖伏我見,不怖邊際滅,不 起深坑想,而欲廣修般羅若故,於滅盡定心不樂入;勿令般若有斷有礙,故雖有能而不 現入。」(大正27.780 上)
217《 尊 婆 須 蜜 菩 薩 所 集 論 》卷 八 說:「 菩薩發心以來, 求 坐 道 場, 從 此以來不入泥犁,不 入畜生、餓鬼,不生貧窮處裸跣中。何以故?修行智慧不可沮壞。」( 大 正 28.779 下 )
相較於譬喻師,說一切有部更是一切有的貫徹者,認為不僅心是實有,
外境亦是實有。所以無表業「實有」的理論基點,在於它「不離」身語表業 而有,而身表業和語表業乃眾多極微聚合之體,假合的背後有真實,所以和 合假亦可視為實體的有。這也就是反對無表色實有的論師們,在評破其實有 時,都必然先確立「表業假有,非實有」之後,再論破有部的「無表色實有
」說。經部評破無表色實有的方式,也與譬喻師如出一轍,先難破身語表業 的實有,而後再評破無表色實有。這可從經部論破身語表業實有後,有部救 說:「表業既無,欲無表業亦應非有,便成大過」( 大正29.68 下)的語意得知。218 由於無表業不離身語而有,所以譬喻師先行否定身語表業為實有,再破無表 業的實體性,可說深解有部宗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