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部 所 傳 的 契 經 沒 有 「 法 處 色 」 的 思 想 , 如 此 更 可 證 明 有 部 的 無 表 色 發 展 自 阿 毘 達 磨 論,而 不 是 源 由《 阿 含 經 》。依 印 順 法 師 研 究 成 果 認 為,在 阿 毘 達 磨 諸 論 中,《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問 分 > 與 < 非 問 分 > 的 十 五 品 與 有 部 初 期 論 書《 法 蘊 論 》以 及 南 傳 赤 銅 鍱 部 所 傳 的《 分 別 論 》,為 同 一 古 型 阿 毘 達 磨 論 。96本 文 所 討 論 的「 法 入 色 」攝 於《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問 分 」中
, 屬 十 五 品 內 。
然 而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以 上 三 部 古 論 中 , 有 部 的 《 法 蘊 論 》 沒 有 「 法 處 色 」( 或 譯 為 「 法 入 色 」), 而 南 傳 赤 銅 鍱 部 (Tamrawatiya) 的 論 書 對 色 法 的 分 類 與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有 相 近 之 處 :
1.《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 云何色法?眼、耳、鼻、舌、身入;色、聲、香
、味、觸入;身口非戒無教、有漏身口戒無教、
有漏身進、有漏身除、正語、正業、正命、正身 進、正身除,是名色法。(大正 28.543 上)
96 印 順 法 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認 為:《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四 分 的「 問 分 」與「 非 問 分 」中,有 十 五 品 屬 阿 毘 達 磨 論 的 初 型。( 頁66~72)本 文 所 引 用 的「 法 入 色 」 攝 於 「 問 分 」 中 , 屬 十 五 品 內 。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 云何法入色?身口非戒無教、有漏身口戒無教、
有漏身進、有漏身除、正語、正業、正命、正身 進、正身除,是名法入色。(大正 28.543 上)
2.《 分 別 論 》: 十 一 種 色 ─ ─ 眼 處 、 耳 處 、 鼻 處 、 舌 處 、 身 處 、 色 處 、 聲 處 、 香 處 、 味 處 、 觸 處 及 無 見 無 對 法 處 所 攝 色 。97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 有 「 法 入 色 」( 或 說 法 處 色 ), 赤 銅 鍱 部 的 《 分 別 論 》 有
「 法 處 所 攝 色 」(dhammayatanapariyapanna-rupa) 用 語 , 兩 論 在 色 法 的 分 類 上 皆 有 「 法 處 色 」, 但 是 內 容 卻 沒 有 交 集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的 法 入 色 有 九 種,而 南 傳 所 說「 法 處 所 攝 色 」的 內 容 為「 女根、男根、命根、身表、
語表、空界、色輕性、色軟性、色適應性、色增廣、色相續、色老性、色無 常性、摶食」98共 計 有 十 四 種 之 多 , 而且《分別論》99第一品<蘊分別>與
《法集論》100第二<色品>,都說明了色蘊的三性分別唯是無記。有部的「法 處所攝色」(無表業)屬異熟因,沒有無記法,唯有善、不善之別。所以即使 南傳初期論書出現「法處所攝色」之說,仍與有部的「無表色」內涵尚有一 段差距。反而《舍利弗阿毘曇論》的九種「法入色」內容,與有部有相同之 處,由 於 代 表 有 部 古 論 的 《 法 蘊 論 》 並 沒 有 「 法 處 色 」 思 想 , 所 以 「 法 處 色 」 的 出 現 , 最 早 可 能 與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整 合 「 蘊 、 處 、 界 」 有 密 切 關 係 。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的「 法 入 色 」( 或 法 處 色 )有 九 種 之 多。然 而,其 中 「 思 、 身口非戒無教」 等 六 種 劃 歸 於 「 法 入 業 」 的 範 疇 :
97 南傳四十六卷《分別論》<第一品.蘊分別>(東京:大藏出版株式會社,1973 年),
頁22。
98 c但 《 法 集 論 》 第 二 < 色 品 > 說 :「 云 何 為 色 無 見 無 對 之 法 處 所 攝 ? 即 女 根 …… 乃 至……摶 食 ─ ─ 是 為 無 見 無 對 之 法 處 所 攝。」南 傳 論 書 的「 法 處 所 攝 色 」不 是 有 部 的 無 表 色 ; 也 不 是 經 部 的 「 定 力 所 生 定 境 界 色 」, 更 不 是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的 「 法 入 色 」, 而 是 有 別 於 北 傳 論 書 之 說 , 以 「 女 根 、 男 根……摶 食 」 等 十 四 種 為 無 見 無 對 的 法 處 所 攝 色 。 南傳四十五卷《法集論》<第二.色品>,頁260-261。
d法處所攝色共十四種。參見南傳四十五卷《法集論》第二<色品>,頁 187。
99 南傳四十六卷《分別論》<第一品.蘊分別>「色蘊者是無記,四蘊者即善、不善、無 記。」頁69。
100南傳四十五卷《法集論》<第二.色品>「云何無記法?即善、不善法異熟之欲纏, 色 纏,無色纏,非所攝之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以及諸所有非善,非不善,非業異熟 所應作法,及一切色與無為界──是等為無記法。」頁174。
云何法入業?思、身口非戒無教、有漏身口戒無教、正語、正業、正命,是 名法入業。云何法入非業?除思、身口非戒無教、有漏身口戒無教、正語、
正業、正命,餘法入非業,是名法入非業。(大正 28.529 上)
也 就 是 說,《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的「 法 入 色 」又 分「 法 入 業 」與「 法 入 非 業
」 兩 種 , 如 下 所 示 :
不 善 業 : 身 口 非 戒 無 教101
法 入 業 善戒 業:有 漏身口 戒無教 、正語 、正業 、正命 法 入 色
法入非業 ── 有漏身進(精進)、有漏身除(輕安)、正(指無漏)身進
102、正身除
《舍利弗阿毘曇論》認為戒為善心所引發,所以不善心所引發的「身口非戒 無教」是業,不屬於善戒,相等於有部的「身口不律儀無表」和「不善處中 律儀無表」;而善心所引發的「身口戒無教」是業,又是戒。再者,「有漏身 進」、「有漏身除」、「正身進」與「正身除」屬法入色,卻不是「法入業」;雖 然《舍利弗阿毘曇論》將它歸類在色法,但在有部的法相分類上,它屬於心 法。也就是說,以有部的分類來看,《舍利弗阿毘曇論》的九種法入色又可分 成色、心二類。103依 據 現 有 漢 譯 阿 毘 達 磨 文 獻 所 載 , 學 派 中 主 張 有 無 表 色 的 , 除 了 說 一 切 有 部 與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之 外 , 尚 有 大 眾 部 與 法 密 部 。 大 眾 部 與 法 密 部 ( 即 法 藏 部 ) 曾 別 立 無 表 色 , 如 《 成 唯 識 論 述 記 》 說 :「
若 大 眾 、 法 密 部 別 立 無 表 色 , 謂 身 勇 、 身 精 進 。 」104所 謂 身 勇 、 身 精 進 ; 如《 大 毘 婆 沙 論 》卷 三 十 說:「 身 力 自 體 即 是 精 進,身 劣 自 體 即 是 懈 怠,如 法 密 部。」105其 定 義 反 而 與《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法 入 非 業 」的「 正 身 進 、
101《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七說:「云何無戒業?若業不善、不善心所起去來、屈申、迴轉身 教;集聲音、句、言語口教、身口作非戒無教,及不善思,是名無戒業。」(大正28.581 上-中)
102《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三說:「云何色陰不繫色陰?若聖、無漏正語、正業、正命、正身 進、正身除,是名色陰不繫。」(大正28.552 上)
103 印順法師《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說:「 一 、 無 教 ( 色 ), 其 後 說 一 切 有 部 專 以 無 表 色 ( 業 ) 為 法 處 色 ; 二 、 身 精 進 與 身 輕 安 。 這 與 大 眾 部 、 法 藏 部 同 ; 但 說 一 切 有 部 與 銅 鍱 部 , 都 把 他 看 作 心 所 法 ; 三 、 正 語 、 正 業 、 正 命 , 說 一 切 有 部 以 為 就 是 無 表 色 ; 銅 鍱 部 卻 看 作 心 所 法 , 而 另 立 男 根 、 女 根 等 十 四 種 。 」 頁438。
104 參 見 《 成唯識論述記》卷三,大 正 43.275 上 。
105 參 見 《 大 毘 婆 沙 論 》 卷 三 十 , 大 正 27.154 中 。
正 身 除 」相 近。但 是 依 有 部 的 見 解,「 身 勇、身 精 進 」是 心 所 法,不 是 色 法
。
由 上 討 論 可 知 , 有 部 無 表 色 ( 無 表 業 ) 的 內 容 分 別 , 正 吻 合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九 種「 法 入 色 」中 的 五 種「 法 入 業 」;因 九 種「 法 入 色 」的 內 容 在 有 部 看 來,「 有 漏 身 進、有 漏 身 除、正 身 進、正 身 除 」皆 屬 心 法,不 是「
色 法 」。 換 言 之 , 有 部 論 師 的 觀 點 認 為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的 九 種 「 法 入 色 」 包 含 色 、 心 二 法 , 不 全 然 是 色 法 。 可 見 有 部 後 來 只 接 收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的 五 種 「 法 入 業 」, 成 立 「 無 表 業 」。 另 外 , 須 注 意 的 是 , 有 部 不 在 意 業 中 成 立 無 表 業 , 而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卻 說 「 云 何 無 教 業 ? 意 業 是 名 無 教 業 。 」106這 也 是 有 部 和 此 論 不 同 主 張 之 處 。
後 來 有 部 與 諸 論 師 論 辯 之 時 , 何 以 不 明 言 無 表 色 思 想 承 自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 本 文 推 想 原 因 不 外 有 三 : 一 、 為 維 護 自 宗 學 說 的 權 威 , 論 師 們 儘 量 將 自 宗 學 說 上 溯 到 《 阿 含 》, 以 取 得 他 派 之 共 許 。 二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的 無 表 業 思 想 與 有 部 不 同 ; 因 為 迦 溼 彌 羅 的 有 部 不 立 「 意 無 表 」107, 而 此 論 卻 說 意 業 就 是 「 無 教 業 」; 換 言 之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的 「 無 教 業
」不 僅 是 色 法,它 含 括 了 心 法 的「 意 無 教 」與 色 法 的「 身 口 無 教 」。三、對 有 部 而 言,有 部 論 師 完 全 等 視「 法 入 色 」為「 無 表 業 」,但《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九 種 「 法 入 色 」 的 內 容 , 卻 含 括 了 色 、 心 二 法 。 雖 然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無 教 ( 色 )」 也 可 名 之 為 「 無 教 業 」( 法 入 業 ), 因 為 「 無 教 業 」 的 內 容 有 色 、 心 二 法 , 它 能 含 蓋 「 無 教 ( 色 )」, 可 是 「 無 教 業 」 卻 不 能 等 於 「 無 教 ( 色 )」。 由以上三點觀之,假 如 《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 的 「 法 入 色 」 不 含 括 「 有 漏 身 進 、 有 漏 身 除 、 正 身 進 、 正 身 除 」, 或 者 不 成 立 「 意 無 教 業 」
, 這 時 有 部 沒 有 理 由 不 明 說 其 無 表 色 思 想 係 承 自 此 論 。 但 若 名 稱 相 同 , 而 內 容 各 自 表 述 , 沒 有 共 識 , 則 有 部 想 必 不 會 引 用 它 來 與 自 己 學 說 相 矛 盾 。
因此,雖然有部的無表色思想源自《舍利弗阿毘曇論》「法入色」的觀念
,但有部在接收此術語時,已賦予新的意義,其內容已被變更而與原來「法 入色」的意涵不同。這或許是有部沒有舉出無表色思想源自此論的主要原因
106《 舍利弗阿毘曇論》卷七說:「云何無教業?意業是名無教業。……云何身無教業?若身 業法入攝,是名身無教業 。……云何口無教業?若口業法入攝,是名口無教業。」(大 正28.581 上)
107 所謂「正統有部」或「有部論師」,是指迦溼彌羅國的論師而言。
吧!實際上,「無表色」後來才受到重視與討論,並非一開始立即出現在有部 論典中。至於有部何時才接收「無表業是色法」的思想並成立「無表色」學 說,下文接續探討。
第二節 無表業與無表色在論書中的出現次第
無 表 業 色 思 想 在《 舍 利 弗 阿 毘 曇 論 》時 代 已 出 現,但 有 部 接 收 此 思 想 並 成 立 「 無 表 業 」 與 「 無 表 色 」 的 用 語 , 則 約 在 「 一 身 六 足 論 」 成 立 時 期
。 所 以 本 節 以 「 一 身 六 足 論 」 為 主 , 依 其 思 想 的 發 展 , 探 討 無 表 業 與 無 表 色 在 這 些 文 獻 的 出 現 次 第 。
探 討 此 問 題 之 前,首 先 涉 及 六 足 論 的 成 立 先 後,這 在 本 文 第 一 章 第 三 節 < 研 究 範 圍 > 已 做 說 明 。 以 《 法 蘊 論 》、《 集 異 門 論 》 與 《 施 設 論 》 為 有 部 初 期 論 書,《 品 類 論 》、《 界 身 論 》與《 識 身 論 》為 有 部 中 期 論 書;而《 發 智 論 》的 成 立 時 代,則 應 介 於《 集 異 》、《 法 蘊 》、《 施 設 》之 後,《 品 類 》、《
識 身 》、《 界 身 》 之 前 。108茲 將 「 一 身 六 足 論 」 的 分 期 , 簡 列 如 下 : 初 期 論 書 → 《法蘊論》、《集異門論》、《施設論》
中 期 論 書 → 《發智論》
中 期 論 書 → 《品類論》、《界身論》、《識身論》
由 於 《 界 身 論 》、《 識 身 論 》 並 未 論 及 無 表 色 的 思 想 , 所 以 下 文 不 列 入 討 論
。 其 中 , 遲 於 《 法 蘊 論 》 完 成 的 《 集 異 門 論 》109雖 保 有 古 型 的 論 議 , 但 同 樣 受 到 後 期 論 書 的 影 響 , 內 容 已 有 所 增 減 , 這 點 可 從 色 法 的 分 類 出 現 「 法 處 所 攝 色 」 得 知 。110所 以 在 此 還 是 依 其 成 立 先 後 而 先 舉 《 法 蘊 論 》 說 明 。
108 印順法師認為:《品類論》的作者世友,不僅是《大毘婆沙論》四大論師之一的世友,
而且又是《發智論》的權威學者。從《品類論》充分引用《 發 智論 》的 九 十 八隨 眠 說 ,
而且又是《發智論》的權威學者。從《品類論》充分引用《 發 智論 》的 九 十 八隨 眠 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