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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一 切 有 部 是 依「 三 世 實 有 」而 得 名 的。「 三 世 」是 依 據 法 體 現 起 引 生 自 果 的 作 用 , 和 作 用 的 息 滅 而 分 別 的 ; 也 就 是 說 : 未 生 未 滅 是 未 來 , 已 生 未 滅 是 現 在 , 已 生 已 滅 是 過 去 。 生 滅 只 是 作 用 的 起 滅 , 而 法 體 是 存 在 於 未 來

現 在 與 過 去 中 , 不 會 因 作 用 的 止 息 而 消 滅 。 若 從諸法的現起作用上看

,每一法生起後,又能引生未來法。這前前引生後後是相似相續的,但這又 是前前非後後的剎那生滅;前 一 念 非 後 一 念 , 後 一 念 非 前 一 念 , 前 後 各 有 實 體 , 相 續 而 不 一 。 不 僅 是 心 法 念 念 剎 那 生 滅 , 連 色 法 亦 剎 那 生 滅 , 相 續 而 前 後 不 同 , 無 暫 停 息 。139儘 管 色 心 二 法 皆 剎 那 生 滅 , 念 念 不 住 , 在 「 三 世 實 有 , 法 體 恒 存 」 學 說 的 基 礎 下 , 流 入 過 去 的 法 , 也 就 留 存 在 過 去 , 並 未 消 失 。 既 然 色 心 二 法 都 是 剎 那 無 常 生 滅 , 有 部 論 師 何 以 把 有 情 身 語 行 為 造 作 後 的 餘 勢 規 定 為 色 法 而 不 放 在 心 法 上 ?

首 先 , 有 部 論 師 認 為 , 身 、 語 、 意 三 業 中 唯 有 身 語 表 業 可 以 引 生 無 表 業 , 而 意 業 不 能 引 生 意 無 表 。 身 語 表 業 的 體 性 是 色 法 , 由 色 法 引 生 的 無 表 業 也 是 色 法 , 無 表 業 可 以 依 於 同 類 色 , 保 持 一 味 的 善 惡 相 續 業 力 。 反 之 , 若 依 於 意 業 引 生 意 無 表 , 意 無 表 必 依 心 法 , 而 心 法 念 念 生 滅 , 善 惡 不 定 , 無 法 成 為 「 意 無 表 」 的 所 依 。 這 在 《 順 正 理 論 》 卷 三 三 中 , 指 出 意 業 何 以 沒 有 「 意 無 表 」 而 唯 有 身 、 語 二 業 有 「 無 表 業 」 時 說 :

無 表 業 初 起 必 依 生 因 大 種 , 此 後 無 表 生 因 雖 滅 , 定 有 同 類 大 種 為 依

, 故 後 後 時 無 表 續 起 。 諸 意 業 起 必 依 於 心 , 非 後 後 時 定 有 同 類 心 相 續 起 , 可 〔 為 〕 意 無 表 依 止 。 彼 心 多 念 相 續 , 以 心 善 等 念 念 有 殊 , 設 無 表 思 同 類 續 起 , 如 何 依 止 前 心 ? 意 業 可 隨 後 念 異 類 心 轉 , 非 有 意 業 心 不 相 應。故 意 業 中 亦 無 無 表,是 故 唯 有 身 語 二 業。( 大 正 29.531

139 無常是約諸法作用的起滅,法體卻是三世一如,從來沒有差別,以「 一 剎 那 有 三 相 」,

(《婆沙論》卷三九,大正 27.200 上)亦 即 一 剎 那 具 有 生 、 異 、 滅 三 體 ,「 體 」 同 時 , 而 「 用 」 有 先 後 , 每 一 法 的 生 滅 究 竟 , 名 為 一 剎 那 , 這 是 建 立 在 生 滅 作 用 的 相 續 相 似 上 。

中 )

上 述 引 文 , 同 時 也 透 露 了 有 部 不 考 慮 將 業 力 的 體 性 放 在 心 法 的 原 因 所 在 。 因 為 若 將 業 力 的 體 性 安 置 於 心 上 , 而 心 法 又 是 忽 善 、 忽 惡 不 定 , 則 雖 然 前 念 引 生 後 念 , 後 念 隨 前 念 相 續 而 起 , 但 前 念 心 和 後 念 心 不 確 定 必 依 同 類 心 續 起 ;140又 即 使 是 同 類 善 心 相 續 生 起 , 亦 念 念 有 殊 , 不 能 任 持 善 惡 體 性 的 業 力 令 其 前 後 念 相 續 不 變 , 所 以 有 部 不 得 不 放 棄 將 相 續 的 業 力 放 置 在 心 法 的 考 慮 。

關於心法的問題,在此要補充說明的是,在部派教義中除了有部之外,

其它部派都不主張「一 切 隨 眠 皆 是 心 所 , 與 心 相 應 , 有 所 緣 境 」141。有部 是心性無記說,六識只有了別的作用,沒有善、惡性可言。142然而六識心王 不能自己生起,必須與心所相應方能生起,或者心所的生起,也必須與心王 或心所相應才能生起。因此,當心法生起時,將 於 善、惡、無 記 三 性 中 轉 換 不 定 , 而 且 就 「 善 心 所 」 或 「 不 善 心 所 」 本 身 亦 念 念 有 差 別 。 而 無表業未 中止前是相續不斷的,它所要的環境,必須是平穩無波動的處所。在這一點 上,心法本身並不能符合此一要求。143

140 如《大毘婆沙論》卷六十說:「然諸相續略有五種:一、中有相續。二、生有相續。三、

時 分 相 續 。 四 、 法 性 相 續 。 五 、 剎 那 相 續 。……法性相續者,謂善法無間不善法或無 記法 生 , 此不 善 法 或無 記 法續 前 善 法、 不 善 法、 或 無記 法 無 間, 廣 說 亦爾 , 是故 名 為 法性 相 續 。剎 那 相 續者 , 謂前 前 剎 那無 間 後 後剎 那 生, 此 後 後剎 那 續 前前 剎 那, 是 故 名為剎那相續。」(大正27.310 上-中)

141 參見《異部宗輪論》卷一,大正 49.16 中在部派教義中,除了有部之外,其它部 派 都 不主張「隨眠與心相應」。例如:經部以「隨眠體非心相應,非不相應」(大正 29.99 上);

大眾部說:「隨眠非心,非心所法,亦無所緣。隨眠異纏,纏異隨眠。應說隨眠與心不 相應,纏與心相應。」(見《異部宗輪論》卷一,大正 49.15 下-16 上)

142《品類足論》卷一云:「眼識云何?謂依眼根各了別色。耳 識云 何 ?謂 依 耳 根 各了 別 聲 。 鼻識云何?謂依鼻根各了別香。舌識云何?謂依舌根各了別味。身識云何?謂依身根各 了別所觸。意識云何?謂依意根了別諸法。」大正26.693 上。

143 又有部將「惑」、「業」區別開來,但是在《雜阿含經》中,業是攝取在愛、取(惑)中 的,如「無明覆,愛緣繫,得此識身」,(大正 2.83 下)所謂「愛緣繫」,就是「行」,這 是無明、行、識三支的次第。可見,佛法一開始並沒有將惑、業二者做嚴格區分,到了 後來有部論師才把惑、業分別。例如有部雖然說:「思即是業」(大正 27.589 上)但他主 張「欲貪等體,即是隨眠」(大 正 29.99 上),又說:「非意業貪、瞋、邪見,貪等離思別

有體故」(大正 29.84 中)由於有部將惑、業分別開來,所以當隨眠心所相應而起時,有

部說貪瞋等煩惱不是思業,而將貪瞋邪見等,還歸於煩惱 本 位,不 與「 思 業 」相 混淆 。 也因此,在十種善惡業中,唯有「殺生至雜穢語」等七種,可稱為業道,貪等後三「非 業」,亦「非業道」,因為它屬煩惱所攝。

色 法 雖 也 是 剎 那 生 滅 相 續 , 前 後 不 同 體 , 但 它 的 同 類 因 所 引 生 的 等 流 果 , 其 善 惡 性 質 卻 前 後 一 致 , 其 穩 定 性 高 於 心 法 , 能 免 於 上 述 的 顧 慮 。 所 以 有 部 才 考 慮 將 業 力 的 體 性 交 予 色 法 擔 任 , 以 同 類 色 引 同 類 色 ─ ─ 即 同 類 因 、 等 流 果 的 因 果 觀 , 來 解 決 此 業 力 相 續 的 難 題 。144亦 即 , 前 念 善 引 生 後 念 善,而 在 前 念 善 生 起 之 時,已 同 時「 取 果 」,又 有「 與 果 」助 引 下 一 念 善 生 起 , 這 「 善 生 善 , 不 善 生 不 善 , 無 記 生 無 記 」145的 前 因 後 果 , 即 是 同 類 因 、 等 流 果 。 雖 然 同 類 因 通 色 、 心 二 法 , 但 「 無 表 業 」 若 歸 為 色 法 , 不 歸 為 心 法 , 則 當 「 生 因 大 種 」 流 入 過 去 時 , 也 有 同 類 大 種 相 續 生 起 , 作 為 「 後 後 時 無 表 續 起 」 的 所 依 。 如《婆沙論》說:「諸無表色,有在過去、有在 未來、有在現在」146。保存於未來的無表業,只要透過「表業或定」的引發

,即可使未來法依作用來入現在。

其 次 , 有 部 論 師 不 考 慮 將 業 力 的 體 性 放 在 心 法 的 另 一 原 因 , 可 能 亦 與

「 二 無 心 定 無 心 」 之 宗 義 有 關 。147因 為 若 業 力 的 體 性 放 在 心 法 上 , 則 進 入 無 心 定 的 有 情 其 無 表 業 將 無 所 依 , 如 此 無 表 業 便 無 法 相 續 不 斷 。 反 之 , 若 業 力 的 體 性 放 在 色 法 , 則 無 須 考 慮 「 二 無 心 定 無 心 」 的 問 題 。

然 而,有部將業力存放於色法,又主張「無色界無色」148,那麼未斷煩 惱的異生凡夫先前所造之業如何存在?是否與有情中斷聯繫?其實這從有部 的根本宗義──「三世實有,法體恒存」來看,是不成問題的;無色界固然 無色,業入過去仍然存在,再立心不相應的「得」,業就可與有情發生繫屬。

有關無色界無色,有部論師還要解決的另一問題,是無色界的有情和過去大 種色或大種所造色中斷時間已經達六萬、八萬等劫之久,當他命終下生有色 界時,其最初所得諸根大種色應從何而生?有部的解說是:

無 色 界 歿 生 欲 界 , 最 初 所 得 諸 根 大 種 , 何 大 種 為 因 ? 答 : 欲 界 繫 。

144《大毘婆沙論》十七說:「云何同類因?答:前生善根與後生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

過去善根與未來現在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同類因,現在善根與未來自界善根及相應法為 同類因。」(大正27.85 下)

145 參 見 《 大毘婆沙論》卷十九,大正 27.98 中;卷五一,大 正 27.264 中 ; 卷一二一,大 27.629 下。

146 參 見 《 大毘婆沙論》卷一三二,大 正 27.684 中 。

147《大毘婆沙論》卷一五二說:「謂譬喻者、分別論師,執滅盡定細心不滅;彼說無有有情 而無色者,亦無有定而無心者,若定無心命根應斷,便名為死,非 謂 在 定。為止 彼 意 , 顯滅盡定都無有心。」(大正27.774 上)

148 參見《大毘婆沙論》卷二四,大正 27.122 下。

此 依 種 類 總 相 而 說 , 若 別 說 者 , 應 作 是 說 : 無 色 界 沒 , 來 生 欲 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