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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太初如何有字?回顧書寫與媒介科技的思想遭逢

第一節 書寫(工具)作為一種媒介科技

三、 傳統紙筆作為媒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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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傳統紙筆作為媒介科技

「媒介」的英文單字為medium,是 media 的單數形式,在不同文脈下也時 常翻譯為「媒體」或「中介物」。根據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n.d. b)與 Raymond Williams(1976/1983)針對 medium 和 media 的詞源耙梳,它主要有三 種意涵。第一,中間、中等之意,例如位居中間(middle)的領地、品質、等級 程度,佔有中等位置或地位。第二,能傳遞一種力量(force)或性質(quality)

的介質;或傳播資訊的科技物、資本主義脈絡下的傳播營運企業組織。前者如身 處的環境或某種狀況(condition);後者如電視、廣播、電腦,代理商(agency)、

報社、新聞台或傳播集團等。第三,在通靈(spiritualism)的脈絡下,具有靈媒 之意,亦即能將神靈訊息傳達給其他人的中間人,例如乩童、薩滿(shaman)。

總而言之,「媒介」的釋義十分多樣,但它們有個共同點,亦即擔任雙邊或 多邊的居間者(in-between; Herzogenrath, 2015)。例如,若要完成書寫的內容,

人與書寫文本的居間者是書寫工具(一般紙筆或數位媒介),因此在此脈絡下,

書寫工具也可以稱為書寫媒介。現今傳播科技領域所定義的「媒介」,通常指涉 具有傳播資訊能力的技術物、大眾傳播企業組織,而循此脈絡,追溯現代傳播研 究定義「媒介」觀念的源頭,應屬Marshall McLuhan 為代表。

身為現代媒介理論的一代宗師,Marshall McLuhan(1964/1994)在《認識媒 體》(Understanding Media)一書裡列舉近三十種「科技」。從電力、道路到自 動化,凡作為「人的延伸」(extension of man),在他的定義下,這些事物均屬

「媒介」的一種,顯示其對「媒介」的廣泛定義。從《認識媒體》中所列舉的「媒 介」來看,以書寫領域而言,書寫文字(chap. 9)、印刷科技(chap. 16)、印刷 文字(chap. 18)、機械打字機(chap. 26)都是「媒介」。傳統紙筆作為一種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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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科技似乎便已不證自明,僅可惜他並沒有詳加評述傳統紙筆作為媒介科技的意 義。

從上述可知,McLuhan(1964/1994)在定義「何謂媒介」已有大致輪廓。一 言以蔽之,「媒介即訊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然而,我認為僅以他 對媒介的寬鬆定義,並不足以闡述傳統紙筆作為媒介技術的嚴謹條件,因為 McLuhan 向來「重探索而輕解釋、愛用譬喻而非作邏輯推論」(Levinson, 1999

/宋偉航譯,2015,頁 36-37)的寫作習慣,使得其著作具有相當廣泛的解讀空 間。為了強化我的論點,以下我列舉兩位學者:德國媒介史學者Friedrich Kittler 與德國哲學家 Martin Heidegger 為例,他們與 McLuhan 均為當代媒介科技領域 公認的重要思想家(請參考唐士哲,2017;黃順星,2017; Van Den Eede, 2011)。

Friedrich Kittler(1986/1999)在《留聲機、膠卷、打字機》(Gramophone, Film, Typewriter)一書中闡述 19 世紀後葉三種機械媒介科技的誕生與人類歷史的密切 關係。其中,作為書寫機器的打字機即是他所探討的媒介之一。Kittler 認為「手 寫」是眾媒介之母,因為手與書寫是人類本質的展現。然而,隨著打字機問世後,

人與書寫的本質不復存在。基本而言,Kittler(1986/1999)的上述立論源自於 Heidegger 的哲學觀點。Heidegger(1982/1992, p. 81)曾如此評價打字機:「機 械化打字剝奪手在書寫文字畛域裡的尊嚴,並把字(道)25貶低為一種僅作為傳 播溝通的手段」(Mechanized writing deprives the hand of dignity in the realm of the written word and degrades the word to a mere means for the traffic of communication;

粗體為本文標註)。

25 在 Heidegger 的思想脈絡裡,“the word” 不僅有言說、文字之意,同時還有古希臘語 “Logos”

(λόγος;中文譯為「邏各斯」)的意涵,因此我將 “the word” 翻譯為「字」與「道」表示其雙 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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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Heidegger 而言,直接用手書寫並非僅作為一種文字傳播的基本工具或手 段,更重要的,它具有相當的神聖性。顯而易見地,他把人(手)跟書寫之間的 關係提高到存有(Being,德文 Sein)的思考層次。手既不是純粹客體,也不是 無生命的工具或手段,它是人類存有的延伸,而人的存有往往體現於「透過雙手 完成事物的過程」(Heidegger, 1954/1968, p. 16, 1982/1992, p. 80)。根據 Heidegger 的說法,打字機開始量產改變西方拼音書寫文字的方式後,它便逐漸取代傳統筆 具作為書寫工具的主導地位,因此,他大力批判打字機褫奪人跟書寫的本質關係。

即機械科技(或稱現代科技)的發展,讓手寫與其相關手工技術在現代生活裡失 去原初價值和意義(Kittler, 1986/1999, pp. 186-187)。26

對此,我認為Heidegger(1982/1992, pp. 79-81)論人與書寫的本質關係時,

有個常被忽略的環節。他的前提已先預設人的手與傳統筆具是一體關係,因此傳 統筆具在他的討論中是「理所當然」的技術物件。換句話說,在他警告機械科技

(打字機)會破壞人與書寫的原始本質時,同時隱隱暗示人使用的「傳統筆具」

是一種「手工」(handmade)的媒介技術。只不過,在 Heidegger 的語境裡,他 並沒有直接把「媒介」納入自己的思想體系,但實質上已經浮現媒介技術的概念 輪廓。

綜合McLuhan(1964/1994)、Heidegger(1982/1992)與 Kittler(1986/1999)

針對書寫工具作為媒介技術的思路概述,我發現他們的探討對象並非直指傳統紙 筆,而是均以機械科技作為出發點,將機械科技視作媒介科技的一部分。也就是 說,長久以來,傳統紙筆從未被視為一種「媒介」,一直到15、16 世紀印刷術 首度改變人類的讀寫方式,後來的媒介學者才開始正視書寫科技的重要性。換言

26 Heidegger(1954/1977)認為,現代科技的存在是一種對自然世界的「強求」,即視自然世 界為一可開發與儲存的資源或能量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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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傳統紙筆作為媒介技術的論證是經由歷史「迂迴」(detour)的方式所證成,

因為我們是在歷經機械與數位時代後,才回過頭來發現傳統紙筆正是前者發展的 根源。

值得一提是,上述三位學者均把媒介科技視為鉅觀結構的觀念。換言之,現 代科技被視為一種整體(totality),它宛如巨靈(Leviathan),具有足以完全控 制甚至可能覆滅人類文明的龐大力量。因此,我們須特別留意,整體鉅觀的視角 雖然揭示媒介科技具有一定偏向,但當書寫工具作為媒介科技時,人與各種書寫 科技物的互動過程,絕非全然為後者控制前者的單向關係形式。換言之,鉅觀視 角下的科技概念還不足以綿密分析人與書寫科技在日常生活裡的互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