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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目的與章節安排

落入決定論(determinism)15與機械論(mechanism)16的窠臼。

本文意不在打造放諸四海皆準的書寫科技理論,或是推導普遍性的書寫運作

15 Jay David Bolter(2001)引述 Raymond Williams(1974)的說法,警告我們做媒介科技研究 時應盡量避免落入任何一種決定論的思考。

16 機械論與人類大腦之間的關係,最早源自於法國哲學家 René Descartes 的身心二元論,即「大 腦為機械」且不影響精神思想運作的過程。在現代科學方面,目前對於成人大腦的主流論述,大 部分腦科學研究者與醫師仍相信大腦的可塑性在童年結束之後便會消失。例如現代神經科學之 Santiago Ramón y Cajal 曾如此定論:「在成人的中心(大腦)裡,神經道路是固定、最終、

不變的。所有的東西都能死亡,但沒有東西能再生」(引自王年愷譯,2012/2019/Carr, 2010)。

不過,仍有不少學者,並不認同現代科學的主流想法。例如,德國媒介學者Friedrich Kittler 引述 Nietzsche 於 19 世紀末首次接觸到機械打字球之後的經驗,因此 Nietzsche 說:「我們的書寫工 具同時會參與塑造我們的思考」(Our writing tools are also working on our thoughts; Kittler, 1986/1999, p. 200)。此話便暗示人跟技術物的互動,會改變人類原先的思維模式。Marshall McLuhan 也在《古騰堡星系》(The Gutenberg Galaxy)中,引用英國生物學家 J. Z. Young 的說 法,認為「人類日常言行之所以產生巨變,與採行新工具設備難脫關聯」(McLuhan, 1962/賴 盈滿譯,2007,頁 24)。是故,大腦是否為純粹機械之假說,仍待更多跨界研究的驗證。相關辯 證可參考Nicholas Carr(2010/王年愷譯,2012/2019)與 Maryanne Wolf(2008, 2018)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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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我以書寫和科技作為本文的主要切入點,梳理相關學者的觀點,指 出當前針對書寫科技相關研究的盲點,即科技與社會文化的分立關係。第三章,

我引介Don Ihde 的後現象學(postphenomenology),它結合古典現象學與實用 主義的思想路線,把科技哲學帶到經驗世界之中,並將人與科技物的互動過程視 為交互關係(interrelational)的表現形式。我認為透過後現象學的觀點能夠化解 第二章點出的分立關係。耙梳後現象學的理論概念後,我發現由於後現象學主要 聚焦的是科技物的特性,因此,僅管後現象學告訴我們科技物的特性會改變人的 感知結構,卻無法說明人體的感知內容為何。

延續第三章的問題,第四章介紹身體感理論,作為補充後現象學並不關心的 部分。「身體感」深受體現認知(embodied cognition)觀點的影響,體現認知主 張身體感知是身心整體、特定行動情境、(自然與科技)物與周遭環境共構而成 的心智圖像(mind image)。最後,本文整合後現象學與身體感理論,嘗試打造 一個以感知為核心的「人-科技物-世界」的關係理論。

第五章為研究方法與設計。本文採用自我民族誌(autoethnography)的召喚 敘事(evocative narrative)作為分析方法,透過研究者的個人記憶與幾項實體資 料為分析對象,寫出屬於自己素樸的書寫過程經驗。接著,第六章是書寫經驗的 文本內容。根據第四章的理論框架,提出本文自我民族誌須以「在情境之中」作 為子題分類。循此,本文列出三種我個人身處不同的書寫情境敘事,包含寫春聯、

習寫生字簿與論文寫作歷程,耙梳這些日常書寫情境裡未能彰顯的物質特徵與身 體運動,再以反思視角綜觀三種書寫情境的差異。

最後,第七章為結論、再反思與展望。該章回顧整份研究的思考過程與闡述 其重要性,強調身體感、身體技術與多種科技物質性之間的共同演化關係,並在 文末最後提出兩個未來能延伸的研究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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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太初如何有字?回顧書寫與媒介科技的思想遭逢

何謂「書寫」?何謂「書寫科技」?本章起初從這幾個大哉問著手,說明書 寫的素樸定義,一直到進入機械與數位時代之後,書寫行動受到科技演化的影響 而改變。換句話說,物質特性的演進、科技工具的形態變異改寫「書寫」的原始 意涵。因此,探究書寫(工具)作為一種媒介科技的論點便十分重要。我援用 Marshall McLuhan, Martin Heidegger 與 Friedrich Kittler 三位學者針對書寫作為媒 介科技的觀點,帶出以媒介科技觀點討論書寫工具的相關議題。最後,綜整當代 與書寫科技相關的互動經驗研究,說明現有相關經驗研究的不足之處。

第一節 書寫(工具)作為一種媒介科技

一、數位媒介改寫「書寫」與「書寫工具」的定義

回溯書寫(writing)一詞的英文字源,根據 Online Etymology Dictionary(n.d.

a),我們得到以下解釋:

古英文的書寫意指「組成字母、單字或符號的行動」,其名詞形成來自 於動詞的書寫。13 世紀始,其意思為「文本;以文字形式表現的詩歌內 容、敘事等;書寫的物質。」14 世紀時,有「特定文本」之意。14 世 紀中期,有「編撰書面文本的行動」之意。14 世紀後葉,有「書寫的技 能」之意;同時也有「某人的手寫字或筆跡」的意涵,以及「寄實體信 函的行動、一封信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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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 English writing “action of forming letters and characters,” verbal noun from write [v.]. From c. 1200 as “text; body of poetry, narrative, etc. in written form; written material.” From c. 1300 as “a particular text;” mid-14c.

as “act of composing a written text.” From late 14c. as “craft of writing;” also

“one's own handwriting or penmanship.” Also late 14c. as “act of sending a letter; a letter, message.” ;斜體為本文標註)

從13 至 17 世紀古英文的字源變化觀之,書寫(writing)的原始定義為「組成字 母、單字或符號的行動」。換言之, “writing” 起初僅作為動詞 “write” 使用,

它是一種行動(action)。歷經約兩百年的演變過程, “writing” 的定義開始從具 有動作意涵的「行動」,衍伸為文本化的書寫「作品」或「成品」、書寫字跡的

「技能」,甚至是書寫的「信件」與「資訊內容」。

直至當代,延續「書寫」(writing)在中世紀的釋義發展,根據《劍橋辭典》

(Cambridge Dictionary, n.d.)的釋義,目前「書寫」(writing)有五種意涵:(1)

某人透過筆在紙上留下的字跡風格、英文書法;(2)透過紙筆手寫或印刷呈現 的文字;(3)文學作品如詩作、小說,或其他文字著作;(4)寫作或創作活動;

(5)在表面上產生文字的技能或行動(the skill or activity of producing words on a surface)。而本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2015)對「書寫」的釋義 為「用筆記錄文字」17。更重要的是,用筆記錄文字的必要條件之一,即具備能 讓文字呈現的受質(substrates),也就是紙張(Mangen, 2018)。綜合中、英文 辭典的釋義,「書寫」即「用筆在一般紙張上記錄文字」(Park & Baron, 2017)

17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書寫」的釋義為「用筆寫」,又「寫」的其中一釋義為「用 筆 記 錄 文 字 」 。 由 於 中 文 的 「 寫 」 與 「 書 寫 」 表 同 義 , 故 本 文 整 合 兩 詞 釋 義 , 詳 見 http://dict.revised.moe.edu.tw/cgi-bin/cbdic/gsweb.cgi?o=dcbdic&searchid=Z00000133217

板電腦、智慧型手機等新興媒介相繼問世(Gabrial, 2008),電子機械(打字機、

文字處理器)與數位(電腦、行動電話)媒介逐漸替代傳統紙筆,具備、發揮書 寫功能。人降低使用傳統紙筆的頻率,轉而近用數位媒介的螢幕與鍵盤。數位媒 介重新定義或鬆動「書寫」與「書寫工具」的原意(Park & Baron, 2017)。如今 人只消擁有一支智慧型手機,透過不同app 與他人聊天溝通、分享個人動態,或 仍喜愛碰觸與實物所提供的安全感」(Ward, 2014/鄭煥昇譯,2015,頁 281)。

換言之,數位媒介幾乎主宰當代人(尤其是「數位原生代」18)的生活經驗,用 Raymond Williams 的術語來說,亦即數位媒介帶來的日常經驗,完全織就數位原 生代的感覺結構(structure of feelings)。

18 受 20 世紀末期資訊革命的影響,Prensky(2001)將人類分為數位原生(Digital Native,另譯 作數位原住民)與數位移民(Digital Immigrant)。廣義上,數位原生泛指 1980 年代以降的出生 者,他們從小生長在各種數位科技的媒介環境,以這一世代而言,他們對數位媒介的熟悉程度與 使用方法有如說母語般的自然。相對的,數位移民則指1980 年代以前出生者,他們所生長的媒 介環境仍是傳統的類比科技環境,因此長大後遭逢數位革命,才開始接觸、學習使用數位媒介,

面對如何使用數位媒介較有障礙。Fortunati, Taipale, & de Luca(2019)則進一步細緻化 Prensky 的區分方式。他們將1970 年代晚期至 1985 年以前的出生者視為「第一代數位世代」(the first digital generation),而 1986 年以後至 1990 年代期間出生者則為「第二代數位世代」(the second digital generation)。

以蔽之,我們正生活在新舊媒介科技相互交織的歷史時刻(Balbi, 2015; Balbi &

Magaudda, 2018; Vincent, 2016)。

二、回顧媒介科技的「新」與「舊」

2019 年 8 月,傳播學術期刊 Convergence 刊登特別專題「重思新舊媒體之 分」(Rethinking the distinctions between old and new media)。這份專題重啟一個 重要但常被忽視的觀念問題:何謂「新媒體」(new media)?何謂「舊媒體」

(old media)?這種涉及存有論(ontology)的大哉問,很難有個明確嚴謹的解 答。以媒介科技領域而言,「新媒體」是一個概念寬鬆的集合名詞,其定義主要 為了與類比媒體(analog media,或稱傳統媒體),即俗稱「舊媒體」,如紙本印 刷書刊、錄影帶、黑膠唱片作出區隔。因此,現今日常語言所說的「新媒體」,

大多意指數位媒體(digital media; Balbi, 2015),例如(能連上網路的)智慧型 手機、串流音樂、社群媒體。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search into New Media Technologies、1999 年的 New Media & Society、

2000 年的 Television & New Media。2010 年代起,智慧型手機與社群媒體相繼問世,因此 2013 2015 年又陸續出現 Mobile Media & Communication、Big Data + Society、Social Media + Society 等新興學術刊物。這些僅是簡易搜尋所得的結果,卻已足見傳播研究期刊跟隨媒介環境變遷之發 展速度。

古學(media archaeology)之外,普遍學者對於弱勢、引起現象規模明顯較小的 類比媒體意興闌珊(Huhtamo & Parikka, 2011)。然而,在現今數位科技強勢主 導的媒介環境裡,類比媒體沒有完全滅絕,甚至還能旋起耐人尋味的懷舊風潮。

換言之,這表示類比媒體在經驗世界裡,仍對常人的日常生活具有某種程度的影 響力,只是在主流傳播學界裡,許多研究者對此習而不察。

我以近年美國黑膠唱片(vinyl records)20的復興風潮(Palm, 2019; Sax, 2016

/周佳欣譯,2017,頁 21-58)作為說明「舊媒體」在數位時代復甦的例子。21根 據美國唱片協會(The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RIAA)的資料 統計,黑膠唱片在美國的出貨量「從2007 年的 99 萬張增加到 2015 年的 1200 萬 張以上」(Sax, 2016/周佳欣譯,2017,頁 32),年成長率增幅超過 20%。此 外,從音樂產業的銷售觀點來看,根據 RIAA 從 2005 到 2016 年的銷售總額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