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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雅樂轉俗樂的進步觀點

在博士論文中,蕭友梅用一章的篇幅簡述隋唐至清代的祭祀音樂,即雅樂。

雖然文中多次說明此時期的音樂發展主要在於世俗音樂而非祭祀音樂408,但或因 歷代樂志中對於祭祀音樂的記載十分詳細,故蕭友梅仍以相當篇幅呈現之。《舊 樂沿革》中關於這個時期的雅樂論述,則只保留了隋唐時期兩套雅樂名稱,宋代 以後更是完全不論雅樂。如此確立了該書在中古時期之後,以世俗音樂發展為主 體的論述脈絡。在中古時期的結論中,蕭友梅引用許之衡關於雅樂「拖音法」及 俗樂「轉腔法」之風格論點,說明中國音樂史自周代以來俗樂漸興雅樂漸衰之趨 勢409,並得出此結論:

人們的聽官雖然比較其它官能稍微帶些保守性,但還是喜歡新鮮的,求進 步的,所以由周末至於隋唐,音樂日趨於世俗化-換一句話說,就是節奏 與曲調日漸要求有變化-是一定不易之理。410

在蕭友梅的諸多文論中,屢屢強調中國音樂未進化至複音音樂,以及在和聲 與記譜的發展、音樂教育上的落後,但相較於王光祈在《歐洲音樂進化論》中,

直接指出西方音樂的進化階段,蕭友梅並未曾明確談論歐洲音樂進化的具體階

408 蕭友梅於該章論及隋朝雅樂時說明:「隋朝對於音樂的愛好是更多的傾向於世俗音樂的」;在 唐朝的部分則接著說明:「唐朝的統治者特別重視世俗音樂。因此這一時期郊祀樂隊……不受重 視,甚至於那些歷史學家都忘記了點明吹奏樂器的數目」;該章最後蕭友梅則直接述明:「中國作 曲的發展卻不是寄託在郊祀音樂而是寄託在世俗音樂之上。」蕭友梅,〈十七世紀以前中國管弦 樂隊的歷史的研究〉,65-66。

409 許之衡認為雅樂與俗樂之差異是在於音樂風格之不同,雅樂所用之「拖音法」,每字拖長其音 而少變音,俗樂「轉腔法」則如崑腔之法,一字多音,甚至無字處亦用複音。他從雅樂覆亡的角 度,將周代至清代雅俗音樂興衰之變遷,分成九個時代分別論述之,而腔調由簡入繁之轉變,則 是此一衰變在音樂本體上的呈現,蕭友梅於《舊樂沿革》中亦採用其部份論述內容。參見許之衡,

《中國音樂小史》,臺一版(台北:商務,1968(民 57)),15-36。

410 蕭友梅,〈舊樂沿革〉,712。

段、條件及內容。但從上面的引文,或可隱約地窺見他對於音樂進步的看法。蕭 友梅將中國音樂從雅樂轉向俗樂的發展,歸因於人類聽覺的進步要求:新鮮,即 是「節奏與曲調日漸要求有變化」,而且是如「轉腔法」般趨向複雜的變化。蕭 友梅在此略過當時西方音樂所持「音樂從簡單的單音音樂發展為複雜的複音音 樂」的進化觀點,而直接從更生理性的人類聽覺進化,來解釋音樂史上的發展與 轉變,認為人類在音樂上的聽覺需求,是以由簡入繁方向在進化,而這一需求,

促使音樂型態的發展亦日漸繁複。此一進化論的觀點,則似乎更趨向最初的生物 進化論。

達爾文(Charles Darwin, 1809-1882)於 1859 年發表《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 1859)後,斯賓塞(Herbert Spencer, 1820-1903)隋即將其中原本屬於生物學

範疇的進化論觀點,用於解釋人類社會的發展歷史,將人類社會視為一個進化的 有機體,此一觀點隨即迅速地在人文社會學科中造成廣泛的影響。斯賓塞的社會 進化觀點,影響了當時諸如羅伯森(John Frederick Rowbotham, 1854-1925)、帕里 (C. Hubert H. Parry, 1848-1918)等人的音樂史觀,他們認為音樂的發展歷史,不應 只是人類與事件的編年史,音樂做為一個有機體發展,其進化的原則就如生物的 演化般,是一連串由簡入繁的過程。進化論在音樂史上的影響,反映在不同層面 上:羅伯森主張樂器發展的三階段:鼓、管、弦,是以其製造及使用的難度為依 據;他認為聲樂最早是由一個音開始,進而逐漸擴增音階,他並以南美洲的原住 民音樂做為原始音樂之例證,這亦是比較音樂學在當時的主要研究型態;帕里將 進化的討論對象,由音樂結構本身擴及人類的音樂經驗與活動,論及人類在音樂 美感上的進化,此點則與蕭友梅提及的聽覺需求論點相似。411 巴特卡(Richard

411 羅伯森的音樂史著作 A history of music 共三冊,出版於 1885 年至 1887 年間,帕里的 The

Batka, 1868-1922 ) 則於 1909 年出版的三冊音樂通史 Allgemeine Geschichte der

Musik,則明確地將音樂史時期,以結構變化分為單音音樂、複音音樂、主音音

樂三個階段,將音樂結構之進化做為音樂史發展的主軸。412 除了來自西方音樂 史中進化論的史觀外,20 世紀初經由嚴復的翻譯與詮釋,而流行於中國知識份 子間的《天演論》,對蕭友梅由簡入繁進化的觀點,或也發揮了部分的影響。413

蕭友梅以前的諸本中國音樂史著作中,雖對於俗樂亦多有談論,如蕭友梅所 引用的許之衡雅樂「脫音法」與俗樂「轉腔法」概念,直接定義雅樂與俗樂在音 樂特徵上最大的區別,但許之衡在區分之餘並未轉變以雅樂為尊的史觀,而蕭友 梅般肯定俗樂為進步之發展,則翻轉了中國音樂長久以來以雅樂為宗的退步論史 觀。但蕭友梅的音樂進步談論亦僅點到為止,他在此談論雅俗轉變的進步,是為 強調中國儒生的泥古思想,阻礙中國音樂的自然進化。但此點亦可成為蕭友梅用 以宣揚西方音樂方法之說明,即中國音樂雖落後於西方音樂千年,但亦是循著由 簡入繁的進化趨勢發展,因此西方朝複音音樂及和聲發展的方向,應也是中國音 樂進化必然行經之途徑,如此更符應了他以西方音樂師的主張。

evolution of the art of music 則出版於 1893 年,兩者皆出版於倫敦。關此二人應用斯賓塞觀點的音 樂史進化論述,請參見 Warren Dwight Allen, Philosophies of music history: a study of general histories of music 1600-1960 (New York: Dover, 1962), 110-115.

412 參見 Richard Batka, Geschichte der Musik, 3 v. (Stuttgart: Carl Grüuninger (Klett & Hartmann), 1909, 1910, 1915.

413 嚴復於 1898 年將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 1825-1895)的論文集 Evolution and ethics and other essays (1895)翻譯成《天演論》,雖然譯文中參雜許多個人觀點,但在二十世紀初對中國各 界皆有極大的影響,其中「優勝劣敗,適者生存」之語,更成為中國民族救亡圖存之警訊。蕭友 梅於當時或亦讀過該書,認知到「物變所趨,皆由簡入繁,由微聲著,運常然也,會乃大異」的 進化原則。參見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天演論》,嚴復譯,臺一版(台北:商務,1969

(民 58)),4;王文仁,〈嚴復與天演論的接受、翻譯與轉化〉,《成大中文學報》,no.21(2008):

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