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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理想與實踐的差距

若論對於中國音樂實踐的了解,鄭覲文肯定比二十世紀上半葉許多中國音樂 史的作者,更有資格談論中國音樂。他本身擅於琵琶、古琴,對於樂器、樂律、

曲譜與其歷史皆有所研究,並終生以中國音樂之實踐為職志。然而音樂實踐上的 優勢,並沒有為他的《中國音樂史》帶來助益。這本《中國音樂史》在當時,即 未受到太大的關注,李恩績在〈鄭琴師的妙奏〉一文中提到:「後來鄭琴師還著過 一部關於中國音樂歷史的書,內行人看了,沒有批評;只說:『總算難為他的。』」241

文題名為〈對於大同樂會擬仿造舊樂器的我見〉,《蕭友梅全集》中將「擬」刪去而未有說明,未知 為輯校之誤,或另有考量。關於蕭友梅之觀點,亦請參見本文第四章〈蕭友梅《舊樂沿革》〉一節,

168、174。

240 鄭覲文,〈序〉,《中國音樂史》,2。

241 李恩績,〈鄭琴師的妙奏〉,《愛儷園夢影錄》,北京:新華書店,1984,頁 287。李恩績似乎對 筆下的「鄭琴師」沒有好感,以揶揄的文筆批評其琴技不佳、愛占小便宜、食古不化的無知。

顯示出對於鄭覲文在撰寫中國音樂史能力上的質疑,而楊蔭瀏在近50年以後,亦 直言批評該書「不問真偽,摭拾古人之言,雜湊成書,充滿復古神秘思想。」242

然而鄭覲文自己對於這本《中國音樂史》則是頗有信心,在《申報》所載之 中國音樂史出版訊息中,列出該書的五項特點:

(一)自有樂迄今體制變遷得一貫之統系;(二)自古難題皆得根本解決;(三) 全體皆以實騐中來絕無泛義; (四)上自國家大樂下至民間雜樂以及戲劇土 風,凡有音樂價值者,無不蒐羅詳盡;(五)雅俗大小,凡百樂器,現今尚 能搜出與仿造者,一律收入,具備說明。243

此五項特點,亦編寫於該書的〈凡例〉之中。綜觀全書,在一貫之樂統、現存音 樂與樂器之蒐羅方面,或許還有所成就;然而就「自古難題根本解決」、「全體皆 由實驗中來」這兩點來看,明顯地有所誇大,或許這些特點,是存在於作者對於 撰寫音樂史所設定的目標之中。

鄭覲文在凡例中,亦闡述他對於這本音樂史寫作的標準,著重於與音樂直接 有關知內容,以呈現中國音樂歷來的主要發展脈絡為目標,例如:

本編於各體內容與其優點,無不盡量達出,有澈底之解決。

本編著重實際,與他種歷史專事考古者不同,凡非於樂理、樂法、樂材、樂藝 有事跡或實用關係者不贅。

本編自秦始以具有重心之樂體為本位,如清樂燕樂等,則詳載其內容,其與體 格無關者……一概從略。244

單就鄭覲文對於音樂的獨立性思維而言,其音樂史觀點的確與過去傳統的樂志或

242 楊蔭瀏口述,李妲娜筆錄,〈音樂史問題漫談〉,《音樂藝術》,no.2(1980):12-18。

243 參見〈中國音樂史出版〉,《申報》,第 20042 號,1928 年 12 月 31 日:第 21 版。

244 鄭覲文,〈凡例〉,《中國音樂史》,1-2。

音樂文獻中做為禮樂制度的功能性音樂有所不同,然而這個特點僅存在他的撰述 計畫與理想中,在《中國音樂史》的實際內容裏,並沒有被有效地系統論述,更 顯得是鄭覲文對於該書的理想化空想。

排除鄭覲文對於歷史寫作方法上的無能為力之外,他對於中國古代音樂的觀 點卻在今日顯得真知灼見。在序文中,鄭覲文提到曾有人問他:「今者科學昌明,

要有新知識,古代學說均在推翻之列,君何必自苦乃爾!」鄭覲文回以前述「音 樂為造化大法」之說外,還說道:「況古人既發明於前,後之學者一到相當之程度,

還是不肯放過,不如現在多費一分心力之為愈。」245 鄭覲文此話顯示出他十分肯 定中國數千年來的音樂發展成果,而這也是當時守舊派人士的觀點,雖然當前西 方文化入侵之速,傳統文化看似全面傾覆,但以歷史經驗看來,古代文化必定有 其價值存在,之後的學者只要有「相當的程度」,就會明瞭此點,仍是會回頭著手 研究古代音樂的。

鄭覲文此言如同預言一般,在經過將近一個世紀的今日看來的確有其前瞻性,

古代學說並沒有被科學昌明的新知識完全推翻,而是轉變成為當代用以了解過去 與詮釋現代的歷史研究對象。而鄭覲文當時在中國音樂史上所多費的一分心力,

雖然未見得有助於後來的音樂發展,但他做為音樂理想的實踐者,各種音樂上的 積極做為,為二十世紀初中國音樂紛亂未明的態勢,提供了各種的可能出路,如

「大同樂會」,就是他眾多的音樂實踐與試驗中,於當代中國音樂發展有所貢獻的 成果。

245 鄭覲文,〈序〉,《中國音樂史》,1-2。

第二節 「日本觀點」下的中國音樂史

-田邊尚雄《中國音樂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