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友誼起源之爭:效益或他人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伊比鳩魯的友誼

第一節 友誼與效益

上一章透過準則學的說明重構了伊比鳩魯的快樂階層與合乎各階層的工夫 論,指出最高的快樂是一種德性生活,這種德性生活指向與他人共同生活。就其 快樂理論而言,起碼可以回應歷來批判伊比鳩魯僅是自利的個體享樂主義的說法。

進一步,這樣的快樂理論需要透過他論及他人關係的文本加以充實,才可能被視 為一種可欲、可實踐的理論。對伊比鳩魯而言,若是理論(信念)之中具有矛盾 成分,實踐上即便再好,也會造成恐懼。因此,如何融貫地解釋伊比鳩魯倫理學 中快樂理論的核心(《致梅瑙凱書信》中的內容)與他人關懷(友誼、正義)之 間的關係,便是理解其政治學的關鍵步驟。

本章是由個體通往他人的第一步,也就是討論伊比鳩魯的友誼觀念。筆者 在開頭兩節欲透過兩個具有張力的概念說明其友誼概念:效益與不朽;這兩個概 念皆在伊比鳩魯論友誼的格言中至關重要,但前者會被認為牴觸友誼的基本定義

(西塞羅)、後者則看似與伊比鳩魯的自然學、倫理學相牴觸。接著,第三節是 透過對於伊比鳩魯社團的運作:如何透過靈魂引導與治療、建立一個求真的道德 進步群體,說明其友誼觀的可實踐性。

友誼起源之爭:效益或他人

關於友誼的開始與維繫,伊比鳩魯認為:「⋯⋯友誼來自效益(dia tas chreias); 然而人也必需先跨出第一步(因為就像在地上撒種),而友誼自身需要透過快樂 的共享(kata koinōnian en tois tais hēdonais)而維繫。」(DL 10.120)

其中兩個重要概念是效益(chreia)與共享(koinōnia),二者皆指向某種快 樂。效益(chreia)是個很常見的詞,首先指需要、必要;或是缺乏、貧窮;因 為需要而提出要求、請求協助。其次可指必須做的事。進而有用途、用處、好處 的意思。最後是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共享」(koinōnia)則指結交、相關、相 交,救濟等等。191 由上可知,這種交往的建立並不是不帶作為即可產生,其中

191 「共享」(koinōnia)到了基督教中有更為特殊的意義,指向一種彼此關係密切的「團契」。然 而,這種團契關係的原型,似乎在伊比鳩魯社團中已經存在。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需有一方先打破某種沒有需要的平衡,使得這種互惠的效益得以有個起點,進而,

這樣的互惠也不會理所當然地繼續,而是透過快樂持續共享得以維繫。由此可見,

友誼是某種朋友之間互相從對方獲得快樂的狀態,從某個起點之後,這種狀態便 在彼此共享之中繼續維持。如此看來,其基礎似乎是非自然的人為活動。

雖然這段引文可能來自後期伊比鳩魯主義者,192 但從另一段格言也可以看 見相似的論述:「所有友誼本身都是德性(heautēn aretē),而它始於彼此幫助

(archē de eilēphen apo tēs ōpheleias)。」(SV 23)如此,伊比鳩魯對友誼的看 法不同於西塞羅般的哲學家認為是靈魂互相吸引、純然無雜的關係,而是互相給 予好處。

以上的友誼觀不論古今皆遭到強烈批判,西塞羅是其中之一。在《論目的》

中,他對伊比鳩魯的友誼觀提出兩個重要批判:首先,友誼必定來自無私、為友 誼自身而追求友誼的愛:

⋯⋯人如果不是出於自身對他人本身的愛,怎麼可能成為對方的朋友 呢?「友誼」(amicitiae)就是源於「愛」(amare)這個詞,它的意 思不就是希望某人獲得最大的益處,毫不考慮自己不能從中獲得任何 好處(nisi velle bonis aliquem affici quam maximis, etiamsi ad se ex iis nihil redundet )?但你或可說:「我就是這麼希望的。」或許表面上看來如 此,事實上不是;除非你真的是個朋友,否則就不可能真的擁有朋友。

而你怎麼做個真正的朋友,卻沒有感受真實的愛呢?愛不會產生於對 效益的理性計算(quod non subducta utilitatis ratione effici solet),而是 一種自發的、自己湧現出來的東西。「但效益就是我所追求的!」那 麼你的友誼只會在它有效益時維持,既然效益使友誼產生,它也將毀 滅友誼。(De Fin. 2.78)

以上引文表達了西塞羅對友誼的基本立場,首先,西塞羅認為,友誼是一種只求 他人益處,完全不顧自己能否得到好處的狀態。其次,友誼源自於愛(amor),

一種自然湧現的情感,若沒有真正的愛,則沒有友誼存在,這種情感與理性的效 益計算完全牴觸。第三,他強烈批判將效益(utilitas)視為友誼的基礎,進而,

若效益是友誼的基礎,終將毀滅友誼。西塞羅似乎言之成理,如果不是把朋友當 做朋友,我們便很難說這是真正的友誼。

他退一步承認伊比鳩魯主義者實踐上重視友誼,但如此會導致他的第二個批 判:如果堅持快樂作為原則,則行動必定會與理論產生相矛盾:「你所主張的體 系,你所學習並接受的原理,必然破壞友誼的根基,不管伊比鳩魯實際上怎麼讚

192 參考 Cicero De Fin. 2.8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美友誼,把它高舉上天。」(De Fin. 2.80)因為重視友誼反而造成其快樂理論的 不一致:

伊比鳩魯本人確實是好人,許多伊比鳩魯主義者都忠於朋友,過去這樣、

現在也這樣,一生言行一致、光明磊落,所作所為不是為了快樂,而是 恪遵義務(in amicitiis fideles et in omni vita constantes et graves nec voluptate, sed officio consilia moderantes)——這一切只能加強道德之善、

並減弱快樂的價值(hoc videtur maior vis honestatis et minor voluptatis)。

事實上,有些人的生活和行為正好駁斥了他們所宣稱的原理。(De Fin.

2.81)

由此可見,西塞羅製造了一個兩難:以快樂、利益作為核心的哲學,必然會掏空 友誼的根基;若支持此一學說卻對朋友好、過道德生活,則會造成快樂理論的崩 解。他背後預設兩個論點:首先將快樂與效益詮釋為僅個人性的滿足,基礎全然 自利,其次德性與友誼必然全然利他、不帶自利,二者互不相容。因此,伊比鳩 魯主義者的實踐增強道德價值的同時,也就減弱了快樂價值;是故,他們做得愈 好,便愈發駁斥自身的理論。因此,伊比鳩魯主義若不是應該放棄快樂(效益)、

就是放棄友誼,否則就是承認自身理論不一致。

在此,重視友誼被視為一種道德義務(officium)。關於義務(kathēkonta;

officium)這個概念,是由斯多亞的創始人芝諾首先提出。指的是一件事本身被 做即有合理性(DL 7.107),也就是事物(不僅限於人)適當的行為或功能,就 人而言例如榮譽父母、兄弟、國家、交友等等(DL 7.108)。由於依照德性生活 即是依循自然(kata physin)生活(DL 7.87–89),而依照德性生活總是該做(7.109–

110),因此依照義務生活即是依照自然生活。這是斯多亞選擇的依據,如西塞 羅說:「當一個人依循自然而擁有一種對事物的優勢,義務(kathēkon)就是活 下去,當他擁有或預見一種對立於自己的優勢,義務就是離開世界。」(Cicero De Fin. 3.60)

由上觀之與伊比鳩魯選擇當為之事並無不同,但關鍵的差異在於,斯多亞 的賢人總是不動心(apatheia)地執行合乎德性要求之事(DL 7.117–118),也 就是義務;如此一來,他們在執行義務時不受情緒影響。但伊比鳩魯的行事原 則來自快樂,也就是一種情緒,所以關鍵問題就不在於行為本身是否合於義務,

而在於行為是否單純出於義務。193 依此,伊比鳩魯即便行為合乎德性,也不可 能合乎此一判準。大體上西塞羅對伊比鳩魯的批判依此進行。

193 可對比康德認為善來自單單出於義務的道德行為。參 Kant, Groundwork for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13–1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進而,西塞羅全然反對伊比鳩魯主義者的友誼起源論,他引用了一段伊比鳩 魯主義者論述:「雖然我們開頭渴望某人的友誼是起源於效益,但是當親密關係 發展起來後,我們對朋友的愛就是為了朋友自身,即使不能指望有任何快樂也必 如此(primo utilitatis causa amicum expeti, cum autem usus accessisset, tum ipsum amari per se etiam omissa spe voluptatis)。」(De Fin. 2.82)認為這種來自效益 與快樂的友誼觀根本不值得駁斥。

由此可見,西塞羅認為友誼是為其自身而被追求的對象,其價值無與倫比,

反過來說,很多伊比鳩魯主義者推廣的效果不需要友誼就可以達到(保障、安全 等等)(De Fin. 2.84–85),因此伊比鳩魯主義者所追求的關係,不需要友誼也 沒關係。因此西塞羅結論到:「如果快樂是唯一的標準,德性或友誼就不可能有 任何立足之處,如此一來,就沒必要繼續討論了。」(De Fin. 2.85)

西塞羅的批判確實有值得考量之處。而他認為友誼起源於愛(amor),並宣 稱這是一種不同於理性效益計算的自然的情感,卻沒有明確解釋其內涵。筆者接 下來要透過對照他的《萊利論友誼》(Laelius de Amicitia),設法確認他所謂的 愛是什麼意思。而後回頭透過伊比鳩魯的友誼觀,檢視西塞羅對他的批判是否真 的合理。

這是一篇西塞羅寫給友人阿提庫(Titus Pomponius Atticus)的文章,內容是 他透過斯凱沃拉(Quintus Mucius Scaevola)之口陳述的一段對話。主角萊利(Gaius Laelius)對兩個女婿斯凱沃拉以及發尼(Gaius Fannius)講述摯友西庇阿(Scipio Aemilianus)過世後各種心境轉換下,引入討論友誼的內涵。由於萊利與西庇阿 的友誼歷來為人稱道,因此西塞羅以此作為友誼典範。這段文章雖然不是出自西 塞羅之口,但西塞羅看來同意萊利的論述、並未在對話中出現評點,且其中友誼 觀與《論目的》一致,因此這部對話可以視同西塞羅的友誼觀。由於對話觀點清 楚,因此筆者僅簡要介紹書提出的友誼定義、限制與規則。

友誼的定義一:「友誼只能存在於有德者之間」(De Ami. 5.18),有智慧的 人是有德,但有德者不一定是有智慧,而是:「他們的行為和生活無疑是高尚、

清白、公正和慷慨的,他們不貪婪、不淫蕩、不粗暴,有勇氣去做自己認為正確 的事。」(De Ami. 5.19)

定義二,友誼起源於某種自然感受,且擴及範圍不能太大。一切動物都有都 有兩種本能:1. 自愛;2. 渴望尋求並依戀其他同類(De Ami. 8.26–28)。而人類

定義二,友誼起源於某種自然感受,且擴及範圍不能太大。一切動物都有都 有兩種本能:1. 自愛;2. 渴望尋求並依戀其他同類(De Ami. 8.26–28)。而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