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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一個於近處才能發現是否為真的對象(DL 10.34)。也就是說,語詞的真實性,
指向特定的自明事物,若等待靠近時該事物並非如此,使與詞語現象不相符應,
則為假。
直接感受作為準則
最後是直接感受(pathē)。人最直接的感受有兩種:快樂與痛苦,前者與活 物的本性相適,後者則是本性相異,這是我們選擇與規避的原則(DL 10.34)。
也就是說,倫理學的基礎就是直接感受。
雖說判斷事物的準則是感覺、直接感受,與前概念,這三者為自明事物,然 而三者在真理性上具有階層性:感覺與直接感受高於前概念。首先,在《致希羅 多德書信》中,顯然將自然研究的對象劃分為可感覺與感覺之外兩部分,可感覺 部分的準則包含感覺與直接感受,卻未提及前概念(Ep. Hdt. 37–39),雖然我們 可以合理的推論前概念包含在語詞的討論之中(Ep. Hdt. 37–38),但語詞形成的 過程似乎也可以回溯到感覺與直接感受作為根基,因此,前概念雖重要,卻非不 可或缺。其次,即便可回溯的自明事物包含內在心靈運作的前概念,但其判別基 礎仍是我們對外在實存事物的感覺與苦樂感受,故可知後者在判別真理的位階上 應高於前者。
在確定直接感受的重要性後,值得注意的是原子論與直接感受的對應關係。
伊比鳩魯主義作為一種信念論(dogmaticos),原子可說是其自然學中不可置疑 的原理;自然學的任務:「乃是準確地把握最主要原因(kyriōtatai aitiai)」(Ep.
Hdt. 78)指向倫理學,也就是人在免於恐懼之後的幸福。116 他自身便是:「不 斷從事自然研究、在此獲得最寧靜的生活。」(Ep. Hdt. 37)而討論自然學的《致 希羅多德書信》編排順序是先確定感覺與直接感受作為基礎,才討論始基(archē): 也就是原子如何構成世界。因為透過感覺與直接感受,「我們就可以去判斷那些 可以為感知所證實的事物和那些處在感知之外的事物。」(Ep. Hdt. 38)之所以 用原子這種不可感的對象作為解釋萬物的原理,是因為它不違背感覺與直接感受 的準則。如此一來,便不如一般人所認為先肯認原子的真實性,再以此為基礎討 論萬物,進而人的感覺;而是先由感覺的準則出發,進而選取最合乎準則的理論 建構描述萬物。
116 參考 Ep. Hdt. 81–83。說明人最大恐懼的來源以及如何依循準則作為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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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說原子論為一種建構並非表示任意選取,也不是表示它不真,而是由於原 子並非感官經驗直接面對的對象,因而相關討論僅能使用語言。再者,即便伊比 鳩魯的目的在於幸福,但若為了達到寧靜的效應而任意選取某種導致自身快樂的 意見、而不管其真實性,不穩固的意見所造成的矛盾便可能導致心靈危殆不安。
首先,任意選取讓自己「安心」的意見,很可能遭到欺騙,而導致信念落空;其 次,若不辨別真偽地接受某套信念,這套信念無法解釋感覺與直接感受,終究會 因為理論與感受的不一致而使自己陷入混亂。因此,這信念必須在各方面與真實 感受事物不相違背、又能解釋萬物。若否,不穩定的理論,無法讓「心靈無煩擾」, 達到真正的寧靜(ataraxia)。因此,原子論的建構單純又合乎人們對運動的觀 察,這學說使用的語言概念可以回溯到前概念:也就是從經驗中歸納而來的真確 概念,並且不違背感覺與直接感受,除非我們有進一步的經驗觀察可以證偽,否 則對伊比鳩魯而言,原子論是描述自然恰當的理論。
如此一來引發另一個問題:對伊比鳩魯主義來說,是否任何可以提供合理信 念、融貫解釋世界的系統,皆為可信,而原子論僅是其中之一?這個問題可以從 他解釋自然學與天文現象的原因說明。表面上,自然學是始基的一因論:一切都 是以原子論作為解釋基礎。另一方面,天文現象卻是多因論:「總之,任何天象 都是可以加以解釋的,只要我們記住關於一個現象總是存在著多種解釋的可能,
存在著多個與現象相協調的假設和原因。我們要拒絕那些與現象不相一致的解釋,
不能愚蠢的誇大它們,但在任何時候都不能陷入『一因論』(monachon tropon)
的泥淖。」(Ep. Ptc. 95)
為什麼會存在著兩種對世界的解釋模式?首先,伊比鳩魯以多因論對抗的是 神話性的「一因論」。一般人對天文現象的解釋往往反映了某種神學性關懷,古 代神與自然的關係密切,不論神話抑或哲學皆是如此。神話方面,天體與神之間 關係密切,即便天體不等於神,也是神顯現的代表、或神的居所。哲學上,天體 被視為純淨的構成,對比於地上不完美的世界有其典範意義;117 亞里斯多德會 認為神學構成自然哲學的核心部分;118 更進一步的是目的論的世界觀,其中最 具代表性的是斯多亞主義,他們認為自然就是神,神對人極為關愛,自然充滿神 慈愛的證據。119
117 參考,Windelband, Wilhelm, Lehrbuch der Geschichte der Philosophie (Tübingen: Tübingen, 1950), 48–49,關於古代天文學的說明。
118 見 Aristotle Meta. 12.1071b23–1074b14 的神學討論。
119 在西塞羅的《論神性》(De Natura Deorum)中,他從斯多亞的觀點詳細解釋了神對人何其關 愛的自然目的論。見 Cicero De Natura Deorum 2.131–168。「宇宙本身既是為了神、也是為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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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對伊比鳩魯而言,這些神話(或神學)性解釋造成我們最大的恐懼(Ep.
Hdt. 81–82),並且這樣的恐懼會使倫理學研究的成果無效:「若地上地下之事、
或一般來說廣闊無垠之事仍是我們疑懼的對象,那從他人那裡獲得安全感也沒 用。」(KD 13)固然對伊比鳩魯而言,根除神話的解釋是我們通往幸福之道,
120 但神話的解釋對一般人而言根深蒂固,簡單拒斥並不能使人不受神話影響。
因此,要穩固非神話性解釋的信念,就必須有更多不同的解釋出現。之所以解釋 要多,一方面在於天文現象可以看到顯現,卻不能觀察到其成因,是由於「過遠」
而無法觀察。若直接以感覺的準則解釋,可能造成顯現與解釋之間的不協調,加 之以神話信念的影響,更難使人寧靜。這與原子不同,原子是既看不到顯現、也 無法觀察其成因,因此直接使用感覺的類比來解釋,不會產生顯現與解釋間的不 協調。
即便面對天文現象解釋多樣,但原理仍是根據近處發生的事物:「有一些現 象為我們所直接觀察,我們由之出發進而推斷各種發生在天上的現象,但由於那 些現象是我們無法直接觀察到的,因而它們的產生可以用多種原因加以解釋。」
(Ep. Ptc. 87)進而:「我們應當注意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每一現象,並將它同那 些與之相伴隨的現象區分開來,只要後者與那些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不相矛盾,
那它就可以用多種原因加以解釋。」(Ep. Ptc. 97)也就是說,伊比鳩魯預設了 遠近現象之間解釋的一致性,而非斷裂性;這種原理仍是感覺與直接感受:「對 於所有的天象都不應放棄這種探究方式,因為,如果一個人與那些清楚明白的現 象鬥爭,那他就永遠無法獲得心靈寧靜。」(Ep. Ptc. 96)。因此,即使看似方法 上有一因論與多因論的差別,但實際上伊比鳩魯的原則還是依循現象:「如果一 個人在面對不明事物時,總是遵循現象,就能夠做到這一點。」(Ep. Ptc. 104)
這使得天文現象的成因不僅僅神話一種,並且他批判神話性的一因論面對天文現 象時的頑梗:「⋯⋯現象明明提示有許多可能的原因,如果堅持只有一種原因,
那就是個瘋子,是不可思議的自相矛盾!而這正是那些發瘋的占星術士們幹的事 情。他們硬是不肯讓神免去管理天體的苦差,給星星安排了毫無意義的原因。」
(Ep. Ptc. 113)
由上可知,他支持的仍是原子論的一因論,藉此對天文現象進行多因解釋,
以排拒神話的一因論:「這些事情上不可能存在著眾多的原因,也不可能有其他 的解釋方式,而是必須堅持,任何引起疑惑或混亂的東西都是與不朽和幸福的本 性不相容的。這乃是確定無疑之事,我們的理智可以把握它。」(Ep. Hdt. 78)
而創造,其中一切都是為了使人享受而供應設計。宇宙似乎是諸神和人共同的家園、共有的城邦。
只有他們才具有理性的力量,並且根據正義與法律生活。」(De Natura Deorum 2.154)
120 《致皮托克勒書信》的主旨便是要除去神話解釋對人的影響,見 Ep. Ptc. 8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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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此,人透過免於對天文現象的恐懼,得到幸福,因為對伊比鳩魯來說,幸福有 賴於對天象的認識,需要去了解從這些天象中所見事物的本性,準確地把握所有 與我們幸福相關的事物。
如此一來,說明了對伊比鳩魯而言,原子論作為自然真解釋的理由,並且說 明了除感覺、直接感受,及前概念之外的另一個輔助判準:「等待確認之物」,
這是在面對不確定的遠處、或過小難以觀察的事物時,我們必須等待靠近才可以 得知其面貌,但這樣的事物具同時具有可證實性與可證偽性。而當下它的面貌如 何,則是依據感官經驗事物來類推。121
透過以上討論,可確定對伊比鳩魯而言,自然學中超出感官知覺經驗的事物,
是來自可經驗事物的類推。伊比鳩魯的真理階層是:人能直接經驗的事物,遠比 說明這些事物基礎的自然原理更為確定,故他認為生活理論(倫理學)是比自然 學更確定之學(Ep. Ptc. 86);這種看法與今日以數學-自然科學為典範的科學 觀差異甚大:相較於倫理問題,可數學化揭示的自然界規律更為穩定可知。反之,
倫理的確定性也可以透過認識與感覺經驗不相違的自然原理得到強化,這種強化
倫理的確定性也可以透過認識與感覺經驗不相違的自然原理得到強化,這種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