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現世的潛隱:現實與他界的交織
第一節 遇仙/遇艷的普遍化與合理化
一、 常/異之辨:常/異的再定義與界線挪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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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現世的潛隱:現實與他界的拼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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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現世的潛隱:現實與他界的交織
本章主要聚焦於王韜志怪小說的題材處理,針對其小說中現實/他界的交織 情形予以討論。故欲以幾個方面逐次論述:首就王韜筆下遇仙、遇豔等題材之書 寫進行考察,以此為作者暫時逃離現世之苦痛與不順遂,進而觀察此類常/異並 置之書寫——遇仙/遇豔之普遍與合理化之情形。同時思索此類書寫與審美向 度,是否彰顯文人的品味或時尚?其次,王韜小說內容涉及當世動亂、離散經驗;
其中是否可見對亂事頻仍下世相/士相之勾勒?其三,王韜將其海外遊歷之見聞 轉化入傳統古典小說之情節架構,偶有顛覆之舉;相較於蒲松齡之鄉野異聞採 錄,王韜作品中由地方而世界之呈現,其世界觀與傳統志怪小說的剪裁黏合,亦 為小說中可堪玩味處。最末則欲歸結三面向之論述,以現世/他界的相涉與界線 淡化,及王韜之書寫轉化,企圖導出王韜藉志怪小說之「讕言」、「漫錄」、「瑣話」
等輕描淡寫卻舉重若輕,論衡現世之深層心理。
第一節 遇仙/遇艷的普遍化與合理化
本節以王韜小說中的寫作基調為探論核心︰即遇仙/遇豔情節的普遍與合 理化。因此,首論志怪小說之定位:何以為異?次就常/異義界的分梳與界線的 挪移兩特徵作一探討。其次探論志怪書寫上之特徵衍化:豔/異互涉之現象。承 此,進一步以遇仙向遇豔的偏移觀察王韜的寫作情形,並就其他界空間之擬設意 圖予以討論。
一、 常/異之辨:常/異的再定義與界線挪移
常、異現象原為兩對立面之存在,志怪小說亦正以此「異」為書寫意趣。此
「異」為何,王愛華於《豔異編研究》中便曾對意涵進行疏解,提出「異」之揀 擇標準即為其「不同」之特徵:舉凡不同於常理認知中之人、事、物等現象,無 論其怪異或悖逆,皆隸屬「異」之範圍。1
1 王愛華︰《豔異編研究》(中壢:國立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年 5 月),頁
而志怪小說中的常/異現象與分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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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苑如曾以六朝志怪小說為例,提出「導異為常」的書寫特徵。劉苑如認為,志 怪敘述為一兼備理性與智性之書寫活動,主要通過對詭譎現象的描摹與重整,以 弭平亂世之際的不安定感:
「導異為常」乃是筆者歸納雜傳體志怪敘述所得出的一種敘述結構和美學 特徵,也即是說:從敘述結構上來看,六朝志怪的讀者、敘述者或是編撰 者(從閱讀與傳播的過程來說,文章的意義乃是由作者、敘述者與讀者共 同創造;特別是傳聞敘述者必也是讀者)都可將幽冥間的靈奇怪物等怪異 非常之事,通過志怪敘記的傳述,使得原本陌生、遙遠、恐怖不可知的對 象,納入「怪異—揭露—權衡—懲處—回歸秩序」的固定敘述模式,使之 成為熟悉、接近、可以掌握的博物知識,其間還常常穿插著說明、補充和 評論性的言談,與讀者能有更直接的溝通,多面向地呈現事件的真相,保 存各種不同來源的聲音。2
劉文指出,「怪」與「異」為人世兩種不合常理處,相涉於死亡與鬼魂的種種現 象,自然成為一違離常道之情形。「導異為常」觀點的提出,正是一回歸秩序常 軌之要求。藉由對這些非常狀況之書寫,並以勸懲、果報等方式,收束種種不合 常理的異象,要求「反常」回歸「正常」。而六朝志怪的博物式書寫與史傳評論 是時代特徵,亦為後世所擇取、承衍,既為小說書寫形式展開新頁,也承襲史傳 傳統對人事物另作新詮。3
惟勸懲與回歸常道的果報是否有存在必要,劃分、區隔「常」與「非常」的 界線是否一成不變;其中仍有若干轉圜空間。由六朝志怪至蒲松齡《聊齋誌異》
再至王韜志怪小說,作家對常/異之認知已呈現若干變化。蔡九迪(Judith T.
Zeitlin)即對此提出看法:其先就中國「志怪」(the strange)傳統中頻繁出現的
55-57。
2 劉苑如:〈形見與冥報:六朝志怪中鬼怪敘述的諷喻——一個「導異為常」模式的考察〉,《中 國文哲研究集刊》第 29 期(2006 年 9 月),頁 2。
3 陳平原嘗論史傳/詩騷兩大傳統對小說敘事之影響,歸結後世作者同時接受兩大傳統的影響,
為創作之際對史傳/詩騷各有偏好取捨。其中亦提出史書之書寫形式與歷史地位,及其對後世 小說敘事所造成的指導性影響。陳平原:《千年文脈的接續與轉化》(香港:三聯書店,2008 年 10 月初版),頁 8-14。劉苑如亦認為,六朝志怪書寫特徵之一,正為藉志怪以抒史觀。正史 中已對人物所造成的失序現象以史筆作貶抑;涉於鬼怪之雜傳體志怪亦可另作評斷。如干寶兼 有史才與寫作之才,便可由不同立場完成兩種不同的社會和心理需求——「既以正傳、正筆評 斷歷史人物之功過,也以非常之筆論斷異常人物。」劉苑如:〈形見與冥報:六朝志怪中鬼怪 敘述的諷喻——一個「導異為常」模式的考察〉,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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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marvelous)、「異」(different)或「怪」(anomalous)等特徵論述其意涵與 對立性質;進而論述志怪作品中的「鬼魂」,在精神/物質兩面向上都是被接受 的。而當事、物同時擁有被認同與否定的特質時,「奇」、「異」或「怪」的特質 才會從中衍生。亦即常、異之間的界線從來不是凝定不變的;相對地,這些特質 在作品中亦可能不斷地被改變、模糊或重新定義。事實上,這條界線的遷徙變化,
亦正維繫了志怪書寫的旨趣所在。4
對於常/異在清代怪異論述傳統下的認知與詮解,高桂惠亦通過《聊齋誌異》
與《閱微草堂筆記》續衍作品中,蒲派/紀派書寫的辯證提出三點觀察:
從中可知,常/異界線並非一成不變,而隨 著時代遞嬗屢有變化;而事物同時具備的「被認可及否定」的特徵,亦構成志怪 作品中最具辯證性及趣味之處。常/異界線的游移與不確定性,也可導引出志怪 書寫意趣於歷時變化下的移轉情形。
首先,「異」作為勸懲的內容存在文學之中……其次,言「異」是為了召 喚讀者的知識情趣……此外,唐夢賚從「認識」的角度切入,對於人的感 官經驗加以議論……5
文中由三面向逐次論「異」。首先闡明「異」之指涉:蒲松齡《聊齋誌異》雖以
「異」為標舉,但其關懷仍落於人間,馮鎮巒、但明倫等人評點《聊齋誌異》時,
亦以其「異」為人間關懷的一種表現,通過人世照鑑之省思,作書寫之合理化表 述。其次論常/異的界線與觀看:藉由以異為常的觀點,泯除常/異間絕對界線,
視人間之「異」為合理存在;此亦與蔡九迪之說若合符節。其三則論感官經驗之 侷限性:認為「異」之所生,實為受限於有限認知下所產生的主觀感受,而非客 觀現象;異人/異物/異事之本質並非全如個體所認定。
綜上所述,自詡「聊齋替人」之王韜,三部小說仍歸屬聊齋續書,承衍清代 擬唐小說之書寫脈絡。小說泯除了「導異為常」的權威性與指導意義,藉由削弱 常/異間的對立性質,顯現由絕對到相對意義的折轉;且由集體的、秩序的追求 過渡到個人的、情性的表述。同時,「異」除了為相對於「常」之視角,亦是一 觀察對象;王韜即通過對「異」的再定義,重劃指涉範圍,小說中或描摹異地風
4 原文參 Judith T. Zeitlin﹐Historian of the Strange: Pu Songling and the Chinese Classical Tale.(志 怪史家:蒲松齡與中國傳統小說)(Stand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p5-8.
5 高桂惠:〈豔與異的續衍辯證:清代文言小說「蒲派」與「紀派」的綺想世界——以《螢窗異 草》為主的討論〉,《長庚人文社會學報》第 1 卷第 1 期(2008 年 4 月),頁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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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或納泰西人事於志怪脈絡之中,以「殊異」、「奇異」之示現與認識論,開展
「異」之不同審美取向,間或取代「怪/異」之品評,展現「異」的多向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