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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妥協與出櫃
13:學習重新作一為陽剛女同志的母親
女兒的出櫃使受訪者看待性別的視角產生斷裂並處於失職母親的窘境,另一 方面也迫使她們的性別視框挪移。這個緩慢挪移的過程包含幾個層次的移轉與解 放:性別認同、性別氣質與如何定義「母親」身分。這個過程也是受訪者學習重 新作同志母親與「出櫃」的歷程。
壹、 性別認同的轉化:從轉身面對「同志」到轉心接納「同志女兒」
受訪者學習重新作陽剛女同志的母親之前,首要完成的任務是在「性別認同」
的轉化,她們必須先接納女兒的「同志」身分才有辦法繼續處理其他的議題。雖 然並非所有受訪者皆能夠完全「轉心」接納,不過她們生命當中都有些關鍵事件 促使她們「轉身」面對女兒的同志傾向,而這個「轉」亦與她們所在的社會位置 相關。
一、 私領域的轉化
(一) 母親與女兒身分的錯置
一路依循傳統父權體制成長的陳媽媽所擁有的資源與性別覺察經驗比起其 他媽媽來得少,因此在醫療體系之外她並沒有太多相關管道能認識同志,她的轉 化過程完全發生在家庭內部:
女兒從那時候【弟弟染上愛滋】就開始守護她弟弟,她非常愛她弟弟,想都 想不到。她的肩膀對我來說有多寬,她的心胸有多大,我萬萬都沒想到一個 媽媽都做不到的事,女兒可以替媽媽完全承擔下來。(CM,In140929:14)
13 「出櫃」呼應本章第二節的「母親入櫃」。受訪者學習重新作一位同志母親的過程讓她們有 能量、有資源走出與女兒共擔的同性戀污名暗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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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女兒對待愛滋弟弟的態度讓媽媽看見「母親」的樣子。對陳媽媽而言,她的 驚訝與錯愕來自於她對於「母親」的身分有個預設:接納孩子的本質。但也因為 這個預設讓「母親與女兒身分的錯置」成為陳媽媽轉變的關鍵。也就是說,女兒 代替陳媽媽承擔起母職工作的狀態讓陳媽媽重新反思過往所認定的「母親」的意 義,讓她願意重新承接起「同志母親」的角色。
(二) 獨自從閱讀裡學習同志議題
同樣是在私領域內的轉化,石媽媽和郭媽媽有類似的策略:自己找尋資料。
石媽媽說:「我的自我療癒都是看書。我也不會去,我也沒有什麼朋友可以講,
我有很好的朋友大概也不會講,不太好溝通啦。」(SM,In140712:27)對身為老 師的石媽媽來說,「看書」是她最熟悉的獲取新資訊的方式。另一方面,郭媽媽 雖然有結交過同志朋友,但她真正進入同志的生活脈絡還是依靠資料蒐集:「我 們可以做的就自己做了。比如說,去找資料,花很多時間上網」(GM,140724:15)
這兩位媽媽能夠迅速且正確找到資料調適自己皆是立基在她們的成長經驗。石媽 媽所處的社經地位讓她能夠有機會透過這樣的管道成長與蛻變,作為一位老師,
她具備找資訊的能力,成為老師的過程中更是被培養閱讀的能力,也因此「看書」
成為媽媽最快能轉變觀念與安頓自己的方式。而郭媽媽實事求與搜尋資料的能力 則是透過開放的原生家庭環境培養而成。
(三)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
石媽媽和郭媽媽轉化的過程裡也曾經歷「比較」的過程,她們都透過確認孩 子還是有優點的心態讓自己不要對於女兒的性向患得患失。石媽媽將他人的狀況 和女兒的同志身分做了比較:「是說現在阿嬤看到某某某【親戚的小孩】這樣【生 病】說不定覺得妳這個還算小問題。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對不對?至少很陽光、
很快樂,工作不錯那就不用太擔心了。」(SM,In140712:28)郭媽媽亦提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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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想法:「我幻想蠻多的,就是拿這個事情【女兒是同志】跟很多事情來比喔。」
(GM,In140724:15)她們的經驗共同指出一個「轉心」關鍵:孩子的「健康」、「成 就」比起同志身分更重要。從這個轉變的關鍵可以看到「母親」的身分依舊牽引 著兩位媽媽,孩子的一切仍然是為她們人母所擔心的事情。只是「母職」的束縛 在這種「比較」過程中被撐開,使得她們能夠退而求其次地接納女兒的性向。
二、 私領域與公領域的角色碰撞
詹媽媽與石媽媽同樣身為老師但卻因為教學對象不同有著不一樣的轉化歷 程。因為接下輔導主任職務,並且必須因應台灣目前推行的多元性別教育政策而 教導孩子同志知識的詹媽媽說:
我們會教孩子去接受說性別的那個叫做,那個性傾向,就是每個人都有自己 選擇的性別傾向,要尊重啊!可能是這樣,我覺得我不用調適啊!教孩子也 要這樣子,啊我當然也要對我的女兒也是這樣的看法吧!尊重她的性別傾 向。(ZM,In140725:19)
不同於前面幾位媽媽在私領域中的調適,教導學生多元性別的經驗幫助詹媽媽創 造一個公領域與私領域的對話空間。雖然,目前的她仍然被異性戀父權社會對於 女性的期待所框限,但是透過公領域的「教」,詹媽媽已經能夠看見私領域的自 己無法接受接納女兒的狀態,緩慢地挪移她既有的性別視框。
三、 看見同志在公領域的現身進而反省自身
先前提及曹媽媽為了讓女兒有更好的教育環境而實踐的母職經驗讓她擁有 認識同志的機會。這個機會使得她在女兒出櫃前就已經完成轉化:「我們到紐約 去玩,我才認識【同志】。我那時候才真正了解什麼叫『尊重』,尊重的真義在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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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地方。」(TM,In140810:18)與陳媽媽類似,曹媽媽也是從人與人的「關係」
中理解尊重與接納的真義。不過,不同於陳媽媽從家人互動中體悟「為人母」的 意義;曹媽媽從「公領域」的人際關係反思「私領域」的自己在人際互動中的態 度,進而將這份態度衍伸至養育女兒的過程中。因此,比起上述媽媽在女兒出櫃 之後必須要轉化對於「性別認同」的既有認知,曹媽媽反而不需要經歷這個過程。
四、 和女兒同為「同類人」
所有受訪者當中閻媽媽的身分顯得最為不同,相較於其他受訪者以「異性戀」
的身分面對女兒的同志傾向,閻媽媽的出發點異於其他人:「隨母嘛!跟她媽一 樣阿!」(YM,In140705:14)雖然,閻媽媽並沒有明確地將她的同性情慾關係實 踐視作「同性戀」,但是同性情慾經驗卻讓閰媽媽和女兒成為「同類人」。女兒出 櫃因此未帶給媽媽不適應的感受,閻媽媽自然而然也不像其他母親一樣必須在
「性別認同」議題上有所轉化才能面對同志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