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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母職的延續:從有限母職到無限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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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家」的想像已經不再侷限於血緣間的撫養與照顧,就如同最近伴侶盟所推 動的多元成家法案的精神:不以生養孩子為目的,也不一定是性與愛情的結合,

而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在一起。雖然,石媽媽也曾萌生類似的想法:

「朋友住在一起可能有一些話比較聊得來,可是問題是說在這個照顧上總是要有 人能處理。所以妳一定要把錢存好就對了,要有這種預設。」(SM,In140712:25)

但是在她的預設裡,朋友之間的照顧仍舊是「老人照顧老人」並非一項可靠的選 擇,可靠的照顧服務還是必須透過「金錢」才能夠買得到。

參、 母職的延續:從有限母職到無限母職

六位受訪者為女兒安排晚年的過程讓我們看見女兒出櫃之後,媽媽在「照顧」

工作的終點變得不一樣。就像詹媽媽說過:「我媽媽跟我講,我們生下小孩責任 在哪裡?責任到說她結婚,我們才算責任了。」(ZM,In140725:17)目送女兒進 入「婚姻」原本是媽媽認為的母職工作的終點,因為比起男性在社會中比較有條 件可以養活自己,女性還是必須要依附先生才有辦法過好的生活。換言之,在媽 媽的認知裡,女人必須要有一個「家」才有辦法生活。但是,無法進入異性戀家 庭的女兒讓媽媽的母職工作必須無限延伸至女兒晚年。進一步說,縱使是受訪者 中最另類的閻媽媽她也難逃「異性戀家庭」制度的框限,認為女人還是需要依賴 他人的「照顧」。如前所述,大部分媽媽心中的安全老年生活應該是透過「異性 戀婚姻制度」而擁有的「跨世代的子女奉養」、「有婚姻契約的伴侶」和「房產」。

不過,當得知女兒同志身分後,許多媽媽退而求其次的尋求「同世代的手足照 顧」、「無契約的伴侶照顧、朋友照顧」以及「存錢買照顧」。這個退而求其次的 過程不僅包含「物質」的安排也包含「人際網絡」的安排,這些規劃也是受訪者 作一位「好」的媽媽而必須進行的母職重組。研究者將這個過程以【圖 4】同心 圓的圖形呈現媽媽心目中的「安全老年」:越靠近中心的條件代表越能保障女兒 晚年生活的照顧方式。可以看見「安全老年」在華人家庭照顧倫理的意識形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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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之下,照顧無法成為「國家」的責任,因而導致老年照顧的私化,受訪者能想 像的照顧方式完全被侷限在市場或私領域。

無論是女兒出櫃之後,或是很早即預期女兒可能未婚的媽媽之所以必須無限 延續她們的母職工作,源自於華人家庭照顧倫理的意識形態影響之下,不論在過 往「三代同堂」或是現今「核心家庭」,家庭範疇的擴大或縮小對於它被賦予的

「照顧責任」從來就沒有減輕過,「家庭」還是被侷限在「私領域」做思考的出 發點。又或是,即使現今的照顧工作能走出家庭進入市場,它還是未能真正「公 共化」成為國家的責任。這樣的意識形態讓台灣的老年照顧依舊遊走在「私領域」

邊緣,使得媽媽們因為對於國家沒有清楚的想像而讓國家在她們的老年想像裡缺 席,致使照顧變成一種必須「自己」解決的問題,也迫使她們的「母職」無法因 為女兒「成家」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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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受訪者心中的「安全老年」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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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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