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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形態的選擇與設計──茶包或湯包?

第五章 四物形態變化與藥品食品管制空間

第一節 中藥茶包化──中藥房投入中藥保健食品化

2. 產品形態的選擇與設計──茶包或湯包?

大方中藥房是一家傳承五代的中藥房,曾經以「開架式方式」經營過中藥房,

企圖將中藥房以康是美或便利商店的方式來經營,經營十一個月,後因耗費人力 物力甚於巨大,消費者無法接受,最終收起店舖,重新以傳統中藥房方式經營。

428開架式經營要求「產品化」,即將中藥材分種類及數量加上包裝,或者不同藥 材搭配組合成為具某種功效的產品。儘管立意良好,便利顧客,然而正如前已提 及,中藥房販賣的是專業知識以及量身打造的醫療服務。消費者雖然會逛,但是 因為缺乏產品相關知識難以進行消費,而仍習慣採取諮詢中藥房老板的互動方 式,購買為自己量身打造的產品,而不是標準化包裝好的產品。此外,就經營者 的角度來說,將中藥材「產品化」耗時費力,單是余老板和余太太兩人難以支持 全店。429因此最後大方中藥房的老板選擇收起店舖。但是從這次失敗的經驗,他 打下了中藥保健食品化的基礎。

他們從經營開架式經營學到了如何將「中藥材」產品化。在產品的形態上,

選擇了茶包形態而不選擇一般中藥房或中醫診所常見的湯包形態。雖然許多中藥 房以及中醫診所引進了煎煮中藥包裝成中藥湯包的機器,生產加工好的中藥湯包 來販賣,不管是在中藥房店舖或是在網路販賣,但是這種湯包形態的法律定位並 不清楚,可能會被認為是「藥」,而觸犯藥事法當中不得販賣固有成方以外的東 西,對於大方中藥房老板來說,這是一個潛在的疑慮。430再者,大方中藥房老板 也曾借用過同行的機器煎煮湯包,但是他發現煮出來的口味差異大太,所以還是 選擇傳統燉煮方式來代客煎煮。並不是買了機器就好了,還有很多細節必須要進 行調整,不論是藥跟水的份量與比例以及煎煮時間的長短,否則常常每次煮出來 的味道都不一樣。431而好幾家中藥房老板也都提到,用機器密封式煎煮出來的四

428 大方中藥房余老板說「我會這樣子做是因為去宜蘭,有一家中藥房(Q:嗯,南大),因為我...

可是倒掉了(Q:我知道),倒掉了,其實那家中藥房一開先例去做,後來我做的那十個月,我發現 這一定會倒,鐵定倒,那個後面的後勤支援跟財力要有多龐大,那個是你無法想像的東西,每個 東西都要做包裝,我剛才講的,你知道枸杞有幾個等級嗎?每個等級要做兩個包裝、三個包裝,

你要怎麼去包?對不對?那你那一些藥可以賣的「喔,老闆蓮子一斤多少錢?買一百五」「那我 買幾兩?」「買三兩」所以那個藥櫃永遠不會退掉,為什麼?你要應付這樣子的人才會有,對,

所以說依照每個方式、方向不一樣,去做不一樣的調整,對,你才能賣得到需要的人,才賣得到 好的東西。」

429余老板說:「以現在的眼光去看,那時候真的做得很兩光,真的,真的做得很兩光,那包裝什 麼都做得很糟糕,那時候很陽春吶,我們...我跟我太太兩個人,我負責外面,她負責裡面,她 裡面就是...每天就是一直包東西,包東西...包裝...裝好...貼貼紙,然後東西弄好之後,那貼 紙也不是人家印的,用列表機自己印的,對,所以那時候很辛苦就是這樣子,後來發現真的不行 了,那個耗費的人力物力跟資源太多。」

430 藥事法第 103 條提到,經營中藥販賣業之藥商的經營業務包括︰「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

輸出及批發;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 統丸、散、膏、丹、及煎藥。」之所以可能觸犯此條法規,乃是因為一般中藥房老板都會習慣對 常用的調理藥方進行加味,進行加味的調理藥方若比例或者藥材不同於典籍裡的固有成方,就會 被認為是進行調劑,但是僅有中醫師有調劑權,中藥商是商人,沒有調劑權,因此違法。

431 余老板說「我也請人家代工過,就是說我看人家做啊,啊就有那個同業啊,買了機器放在那

物湯,與用傳統陶瓷燉煮出來的四物湯,口味不同,前者口味較苦,後者較甘潤。

432其次,則是老板對於產品形態的認知,他認為「走到賣水的地步,是最後一條 路了」,他說「我不會用真空包裝,因為其實真空包裝會有很大的問題,你不覺 得現在很多店家,都賣煮好的東西了,一包...一.包...一包...一包在那邊,你 知道嗎?... 我真的不會去堅持做那條,因為...因為做到好的地步,就像我剛 剛講的,你要買為你量身訂做的東西,還是買一個套裝東西直接來喝?」一方面 是從消費者的心態進行考量,另一方面也有前述對於法規的顧忌。

最後,余老板選擇茶包作為中藥材保健食品化的加工形態。一方面,茶包是 中藥作為食品的合法形態(見第二章第五節);另一方面,則是老板個人的選擇。

他不作最為快速方便的即喝巿場(湯包及飲品,如玫瑰四物飲),而選擇可以慢慢 飲品回沖的茶包切為切入點。他觀察雖然現代中藥飲用方便,但是那湯包或飲品 都是一兩口就喝完,還是給人像在「喝藥」的感覺。他提到「一般人還是很難接 受說,我那一包包東西,煮出來兩口就喝完了,他覺得他是在喝藥。既然要保健 身體,除了身體上的需要,心理上的滿足也很重要。上班族很習慣桌上要放一杯 東西,不管是什麼都好,咖啡也好、茶也好,他覺得那一杯東西讓他覺得很滿足,

為什麼,我有在喝東西,感覺自己身體會健康,那是屬於心理上的層面的需要,

我覺得這個茶包有這樣子的好處,我有在喝,身體真的吸收到之外,心理上也會 覺得說,我有在喝這些中藥,他的思考會比較正面一點點,思考正面,身體就會 比較好一點,真的。」也因此,在考慮到消費者心理的情況下,他決心用中藥茶 飲來取代上族族桌上常見的咖啡,或者是水,讓消費者感覺自己既是在喝茶,又 能夠養生。433因此,與其作即飲巿場,連喝個飲料都要求方便快速,不如透過茶 包,讓人享受來回沖泡的悠閒情趣。434因此儘管有廠商問他是否要販賣即溶形式 的飲品,他還是拒絕了。換個角度來看,我們也可以看到,即使同樣是食品,量 少濃度高一飲即盡的菁華飲品(如玫瑰四物飲),跟能夠重複沖泡可以繼杯的茶包 相比,前者在「藥食如一」的光譜上,是更偏向藥物那一端,而茶包則偏向食物 那一端。即使是在法律定位上為食品,中藥保健食品仍會有偏向藥品或食品的差

邊閒著,我說那我幫你煮,我說好啊,你要煮,那我說好,那你幫我煮個二十帖四物湯試看看,

我就把我的藥,包一包弄去給他,煮出來的味道,跟我一包一包熬的味道真的不一樣(訪員:對 啊)。所以說你不要以為買了那台就好,你要去控制你的時間...跟量...跟藥...跟水,才有辦法 去控制到每一個人都是一樣的」

432 這也是有些人會用砂鍋來燉煮中藥藥膳的原因,燉煮的器材不同,煮起來味道會不一樣。

433 余老板說「真的,要考慮到心理層面,就是我這幾年發現真的很大的問題是這樣,你注意看,

所有的上班族桌上一定要有一杯東西,早上可能就星巴克啊,什麼咖啡,就有人突然那天來個意 仁漿,也有人說,耶,我叫個什麼東西來喝,桌上要有一杯,不管是水也好,我一定要有一杯東 西。那我看到的就是,把那些東西什麼東西取代掉,就這樣子。」

434 余先生說:「(訪員問:那像佳格他們作的四物飲,玫瑰四物飲。...)統一啊,每一家都有。所 以我走的和他們不一樣的路線。他們是作即喝的巿場,那一塊巿場其實,走的是最快速的。因為 有一塊人是會買那一個,回到我剛剛跟你講的重點,就是他桌上要有一杯東西那個論點的情況之 下,我不會去作一個只要喝一口的東西,那個雞精很快啊,一口就沒啦,可是你不會把它放在桌 上慢慢喝,你會捏著鼻子把它喝完。所以我想作的就是,可以讓你擺在那邊慢慢喝,當飲料在 喝。」

異。

然而中藥茶包畢竟與一般的茶或者飲料不同,很多人還是會排斥中藥的氣 味。但是中藥的味道畢竟不同於坊間的飲料,所以在味道的設計上,必須要進行 巧妙的拿捏。余老板說「儘量我們的作法就是說,讓他感覺不出來在喝中藥的東 西,這麼會好一點。但是相對還是另外一個心理上的問題,你不給它中藥的味道,

他覺得它沒有效,他一定覺得這一定要有那個中藥的味道,[感覺]我有在喝中 藥。所以說,也是一樣的啊,這個族群,一定是要符合心理上的層次才行,那心 理的層面很重要。」所以中藥茶包的設計既不能太「中藥」,亦不能不是「中藥」。

所以當余老板在設計產品的時候,會考慮到怎麼讓產品符合大多數人的需求。余 老板說「如果我們作出來的產品,太有效了!很多人會覺得這東西很有效,那很 難喝,可是你不喝它,它就沒效。... 所以要想辦法讓這東西進到你肚子裡面去,

那才是最重要的。我不能要求效果,結果我放了一堆很有效的東西,可是很難喝,

喝不下去。所以以這個前提在設計,你要符合人家的口味,讓人家喝。但是如果 你是來買藥,那又是另外的啦,買藥你就沒有辦法了,你就是要喝,不喝不行。」

余老板點出來賣中藥茶包畢竟不是藥,而是食品。食品必須優先考慮口味,再來 談療效;而藥品才是優先考慮療效,口味則次之。

既然中藥茶包的口味這麼重要,在口味的決定上就必須考慮消費者的需求。

但是消費者那裡去找呢?大方中藥房余老板採取了中藥房常會採取的作法,請街

但是消費者那裡去找呢?大方中藥房余老板採取了中藥房常會採取的作法,請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