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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者的明示編碼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4.3 情態機制與推論機制

4.3.2 關聯理論中情態產生的推論機制

4.3.2.1 說話者的明示編碼

關聯理論的「明示推理」模式,分為「明示」與「推理」兩個步驟;其 中「明示」編碼是針對說話者而言的,而「推理」解碼則是針對聽話者來說 的。在分析副詞“又”在話語理解過程中扮演的角色之前,我們首先要先釐清 說話者的明示編碼傳遞了關聯理論中那些層次的話語意義,而評價情態副詞

“又”在當中又扮演什麼角色。

從關聯理論的角度,話語的完整意義包含了「顯義」和「隱義」兩個部 分(詳參圖二-3)。其中,根據話語表面的語言形式,經由語境中的解碼與 推理所得到的意義是為「顯義」;而不見於話語表面的語言形式,完全靠「認 知推理」(語用推理)所得到的言外之意則為「隱義」。依據上述對話語顯、

隱義的定義,副詞“又”及其所作用的命題事實,例如直述句中的事實結果,

或是否定句或反問句中的預設前提否定,皆為出現於語表的語言形式,因此 副詞“又”及其所作用的「命題」(事實結果、預設前提)應當隸屬話語意義 中的「顯義」。而且,關聯理論中話語的「顯義」尚包含了「基本顯義」以 及「較高層次顯義」兩個層次,接下來,我們想要釐清話語中的評價情態副 詞“又”及其作用的命題應當隸屬那一個層次顯義。

基本顯義(basic explicature)是語言編碼的語義表徵(linguistically encoded semantic representation ), 是 話 語 中 唯 一 有 真 值 條 件 性 的 部 份

(Blakemore,2002:76)。我們由“又”的各式情態用法來檢視;表主觀性積 累的反問句中,若將副詞“又”省去,真值與句義都不會改變,只遺失了表說 話者態度的強調力量(Biq,1988);否定句中將副詞“又”省去,亦不改變真 值語句義;而直述句中,副詞“又”除主觀性積累的功能外,還可表示客觀語 義,因此“又”若省去將使話語中的重複義與積累義失去標記,但是命題的真 值並沒有改變(Biq,1988)。依據上述話語真值成分的分析結果,我們發現,

副詞“又”以這三種句式呈現的情態用法中,話語的真值條件並不受評價情態 副詞“又”影響,也就是說,副詞“又”所作用的斷言或命題事實是話語中唯一 的真值條件成分,因此,無論是事實結論(直述句)或是被否定的預設前提

(反問、否定句),都隸屬話語的「基本顯義」。基本顯義同時也是聽話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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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基本顯義的過程中首先確認的基本命題內容,並依此對語表字面意義進 行解碼。

至於較高層次命題,其作用是將說話者對該命題的態度或是語言行為描 述嵌入話語所表達的基本顯義/命題之中(Wilson & Sperber,1993:15),

一般認為不影響話語的真值條件;而且在某些情況下,描述說話者信念的高 層顯義提供了該話語關聯性(語境效果)的主要來源(Carston,2002:119)。

根據此定義,在上述情態用法分析中不影響真值條件、在話語中表達說話者 對命題的態度(評價情態)的副詞“又”,即隸屬於話語意義中的「較高層次 命題」。舉例來說,直述句話語“你又感冒了!”中,基本顯義即為命題事實“你 感冒了”,而情態副詞“又”則是話語中表達對說話者對於遲到行為的不認同 態度的較高層次顯義。至於聽話者的理解與語境預設及語表間的推理關係,

本文將於 4.3.2.2.詳述。

然而,不管是基本顯義是較高層次顯義,顯義都是而且只能是根據「語 言形式」所解碼和推論出的意義,屬於說話者透過語言符號傳達的「明示」

編碼訊息,是聽話者在理解話語的推理過程中的重要依據。因此接下來,我 們還要進一步闡明在副詞“又”的情態句中,透過基本顯義與較高層次顯義分 別傳遞了哪些訊息。

語言編碼中傳遞的訊息包含了「概念訊息」以及「程序訊息」兩類

(Blackmore,1987),或分別稱為「表徵訊息」以及「運算訊息」,其中前 者為語言編碼傳遞中「接受操弄」的訊息,後者為表示這些表徵訊息「如何 運算」的訊息(Wilson & Sperber,1993)。而就語言編碼的訊息內涵來說,

兩者與話語意義的基本顯義以及較高層次顯義有以下的對應關係。

「概念訊息」的內涵,是話語的真值命題內容,也是語言形式編碼的主 體,是以名、動、形等開放性詞類進行編碼,為人類對世界事物的概念在語 言中的投射。而話語顯義中的「基本顯義」是命題中唯一具有真值條件的部 份,因此,本文認為話語的基本顯義即為說話者在語言編碼中傳遞的「概念

/表徵訊息」。而在副詞“又”的情態句中,副詞“又”所作用的命題事實,承 載了話語的「基本顯義」,即為說話者透過語言編碼所要傳遞的「概念/表

徵訊息」。

至於,「程序訊息」的內涵,是指引(indicate)概念/表徵訊息應該如 何被運算的訊息,而編碼程序訊息的語言形式可作為一種「引導碼」。程序 性編碼是在語境中隱含指引推論的功能的一種語言形式( Blakemore,

1987);說話者藉由程序性編碼,限制了聽話者解讀話語的方向,引導聽話 者在語用推理的過程中更省力地重建說話者意欲傳達的語義(Wilson &

Sperber,1993)。因此聽話者可在說話者的程序性編碼(運算訊息)指引下,

對概念訊息(表徵訊息)進行操弄或處理,建立該命題與語境預設之間的關 聯。

「引導碼」(procedural encoding)是 Blakemore 於 1987 年從一個全新 的關聯理論角度對連詞“but”進行分析時所提出的術語。由於評價情態副詞

“又”在話語中承載「較高層顯義」,並不影響話語真值,符合引導碼其編碼 語義不在描述客觀真實世界的事態(state of affairs)的特性;而且表較高層 顯義的“又”具有將說話者對該命題的態度或是語言行為描述嵌入話語的作 用,是提供該話語關聯性(語境效果)的主要來源(Carston,2002),也呼 應著引導碼是說話者在溝通過程中用來引導聽話者推理出說話者對命題內 容所表主觀評價(evaluation)的語言形式的定義;因此,本文認為評價情 態副詞“又”依據其編碼的訊息內涵,即為說話者明示編碼中的「引導碼」,

對應話語中用以描述說話者態度或語言行為的「較高層顯義」。也就是說,

副詞“又”在情態句中的角色,為標示說話者評價態度的「較高層次顯義」,

說話者透過將其嵌入話語明示編碼中來傳遞「程序/運算訊息」,引導聽話 者針對命題事實進行後續相關推論以理解說話者情態。評價情態副詞“又”

在話語中所扮演的角色是語言形式編碼中的「引導碼」。

總和上述對於話語顯義層次及語言編碼訊息的分析結果,我們闡明了副 詞“又”的情態句在說話者明示編碼中,包含了話語意義中表達命題真值條件 的「基本顯義」與嵌入說話者評價情態的「較高層次顯義」兩部分。其中「基 本顯義」又屬說話者透過明示編碼所表接受操弄與運算的「概念/表徵訊 息」,為評價情態副詞“又”所作用的命題事實,由直述句情態用法中的事實 結果、否定句與反問句中的預設前提的否定來提供;而「較高層顯義」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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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者用來引導聽話者推理出說話者對命題內容所表主觀評價的「程序/運 算訊息」,事實上就是作為評價情態詞的副詞“又”,我們可以說,副詞“又”

在話語編碼中扮演的是「引導碼」的角色,引導聽話者得知說話者尚有隱含 預設存在,以驅動後續的相關推理機制。最後,我們將說話者編碼副詞“又”

的情態句傳遞的話語意義層次以及對應的編碼訊息,總結如下圖四-11:

在了解副詞“又”在說話者明示編碼中扮演的功能,及其表達的話語意義 後,接下來我們要進一步分析聽話者如何根據說話者提供的編碼訊息,結合 個人認知進行解碼與推理,最後推導得知說話者的真正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