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國家」的展示:光化門廣場
第四節 光化門廣場的公共文化展示
二、 奇觀化的廣場
2009 年 11 月 29 日市府核准了一項封閉廣場、提供 KBS 電視公司拍攝 IRIS 影集的計畫,該影集由知名影星李秉憲主演,扮演韓國特情局人員。當日早上 七點開始封閉廣場與部分車道時間長達 12 小時,光化門廣場頓時成為南北韓特 情人員交戰的場景,卻造成尖峰時段嚴重的塞車,市府允許並協助拍攝的理由 為影集的傳播有助於韓流產業的行銷,且可極大化城市觀光效益141,影視效益 可轉化為實地觀光的實質效益。
另外,2009 年 12 月 11 日至 13 日,市府允許了一項由國際滑雪聯盟
(FIS)舉辦之「世界盃空中滑雪板大賽(Seoul Snow Jam2009)」的申請。在光 化門廣場上搭建高 34 公尺、長 100 公尺的跳台,高聳的滑雪台,選手以景福宮
140 中央日報,2004.03.11,時論,作者為雕刻家、首爾大學美術系教授 Shin, Hyunchung
141 參每日經濟 http://news.mk.co.kr/outside/view.php?year=2009&no=615611
與北岳山為背景,飛躍在歷史的官衙大道上,搭配夜晚的燈光,創造的運動奇 觀,頓時將廣場轉換為冬季運動的展演空間。吳世勳在開幕致詞中提到:「這是 全球注目的活動,是宣傳韓國與首爾的珍貴機會,將位於首爾心臟的光化門廣 場的魅力烙印在全世界,期待成為提昇首爾與大韓民國品牌價值的重要基 礎。」142。在官方的新聞報導中,評估這次的活動成果,稱 FIS 雪滑板比賽第 一次在在亞洲舉辦,藉由 Eurosports, Fox Sports ESPN Star Sports 等世界運動媒體 的傳播,將近 170 餘國收看,三天的活動吸引了 26 萬人次的市民與觀光客。透 過 650 名參觀者的問卷調查中,72%對這次活動感到滿意,92%認為這次活動 對宣傳首爾應有貢獻143。
廣場開放四個月來,除了 FIS 的大型運動賽事外,大型展示類活動包括首 爾設計奧運 2009(為推廣設計城市概念的活動,由市府舉辦)、世界燈節(首 爾市之首爾觀光行銷活動)、2009 首爾光節(由財團法人文化財團舉辦,為公 立法人);另由民間團體金萬德紀念事業會舉辦了擊退貧窮之日活動,為推廣型 活動。市府認為這些活動是為了廣場文化的經營:「廣場文化為我國生疏的文 化,為了行銷新型空間,應盡量多樣嘗試」(首爾特別市編,2011)。從市府的 觀點,將廣場視為未曾出現過一種文化設施類型,需要花心思在提供市民「可 看的與可玩的活動」(同上,2011)。
三、 「國家歷史」廣場的管理條例
這些綑綁著城市行銷正當性下的活動,受到市民團體的反彈。參與連帶表 示並非反對這些活動,而是市府選擇性的核准特定活動,對自己不利或具有批 判性的活動皆未獲得允許,例如市民團體曾申請前總統盧武鉉的紀念會、降低 大學學費與手機費率活動、要求開放廣場等活動144。這些都與市府制訂的《光 化門廣場的使用與管理相關條例》的建制性文本相關,亦即如同首爾廣場,關 鍵在市府制訂廣場管理的權力。
市府的管理條例重點如下:1. 規範廣場特定的使用目的,如第一條目的:
「為規定作為市民餘暇善用與文化活動之光化門廣場使用與管理所必要的事 項」,如同首爾廣場,再一次將「文化」作為廣場使用的規範依據。2. 使用採 取申請制,必須獲得市長的許可,在第五條使用許可申請第一項:「申請者必須 利用記載使用目的與日期、申請者的住址與姓名、使用人員等之光化門廣場使 用申請書,在使用日前 60 天至 7 日前向市長提出申請。」、以及第六條第一 項:「市長收到申請後必須考量以下情形(是否違背廣場成立的目的、依其他法 令限制的使用活動等。)決定許可與否,為了維護公共秩序,必要時可附帶條
142 參朝鮮日報 http://news.chosun.com/site/data/html_dir/2009/12/11/2009121101515.html
143 參首爾市政府網站 http://spp.seoul.go.kr/main/news/news_report.jsp?act=VIEW&boardId=4145
件。」。另外,當申請日期重複時,可優先允許由國家或地方政府主辦的各類活 動、表演或展示等文化藝術活動、兒童、青少年或女性相關活動等。3. 市府亦 具有變更許可事項的權力,例如第八條:「當國家或首爾特別市以公益目的必須 使用廣場時、為了確保市民安全與秩序維持的必要時,市長可變更許可事項,
唯市長必須事先與使用者進行協議。」。
由以上條例的內容,市長或市府被賦予極大權力,在使用申請制下,市長 具有核准哪些活動可以進入廣場的權限,亦可變更允許的內容。條文並規定以 國家與市府的活動為優先,其依據即在於廣場目的中「文化活動」的定義,以 及「公共秩序與市民安全維護」,端賴市府的詮釋。換句話說,市府掌握絕對的 廣場使用權,藉由年度活動的安排,剩餘時間才由民間申請。市府以文化與公 共利益之名,將認為是具政治目的的、抗議性意見表達的、以及與城市文化品 牌無關的活動,排除在廣場之外。
學者批評從李明博的首爾廣場到光化門廣場,官方像似患了「廣場恐懼 症」,恐懼群眾集會,以致將廣場穿上草地外衣,不時以封閉維護草地之名封閉 廣場,或者將廣場填滿花園、銅像、噴水、水池等各類展示物,像似有目的 的、盡一切所能的不讓市民進入廣場。特別是光化門廣場周邊公共機關隨時佈 署的巡邏警力,形成監視之眼,製造了畸形的廣場145。
廣場的誕生源自於市民在政治抗爭或加油節慶下經驗的象徵性空間,將其 轉換與營造為真實的廣場成為市民的期待。因此,市民期待廣場具實踐直接民 主的空間、也是異己相互交流論辯的論壇空間,如今官方強調的歷史象徵性壓 抑與扭曲了市民對一個溝通、交流廣場的期待。而歷史的象徵僅剩下形式上的 象徵語言,如官方的研究,過去六曹街道若為君主與百姓間溝通的空間,今日 青瓦台與政府綜合辦公大樓依然圍繞周邊,光化門廣場更應思考如何作為今日 當權者與市民之間意見溝通的空間146。
第五節 小結
被文化與歷史論述框架的景觀
如同首爾廣場,光化門廣場在編入市府的城市行銷政策之後,文化又再次 浮現為關鍵字,歷史大道在文化與品牌城市的論述下,成為一個有待開發的歷 史資產。關鍵即在於對於歷史論述的詮釋與建構,將不同政經階段街道形式的 變遷,結合「政治正確」與民族主義式的歷史敘事,使得街道上任何日本時期
145 月刊 Space 2009 年 10 月號(503 號)http://www.vmspace.com/
146 同上。
遺留的景觀被認為非剷除不可的大惡與日帝陰謀,「導正被扭曲的軸線」成為計 畫的正當性,甚至重要目的。這類原先出現在媒體或具特定立場學者的論述,
卻被官方研究正式化為報告書、文件而傳播,成為「真實」的歷史,再編入為 設計條件書的一部分。使得設計者無意識的(或者也是政治正確的判斷下),在 設計方案上致力於抹除痕跡與恢復國家紋理的象徵語言上。
亦即,廣場的設計被「導正國家軸線」等建構的歷史論述,框架了設計表 現或再現的其他可能。軸線主要考究依據為原有光化門原址角度的客觀事實與 現有道路關係。這些軸線或象徵在清除日本殘蹟、替換民族象徵的論述下,使 得另一種歷史詮釋的可能性在這個過程中缺席,例如建築史學者金東旭在推論 景福宮的營造與形制時,指出與高麗或明朝宮闕的最大不同,在於景福宮並未 具有皇城與宮城的雙層城牆體系,因此,君王的行列至社稷或宗廟進行儀禮時 必須走出光化門,暴露在平民的視線中。或者,君王的行次或中國使臣經由六 朝大道進入光化門時,路上亦會結綵並聚集民眾觀看,亦即,光化門前為王室 活動公開於民的空間。這種不同於其他都城的空間特性,使得光化門成為文武 科考試時百姓聚集的地方,也是從鄉下上京的仕紳拿著上疏文表達意見的路徑
(金東旭,2008:39)。
六朝街道為國家節慶展演的空間、也是君王與百姓交會的空間,本具有廣 場的特性,從這個觀點,今日的廣場關鍵並不在抹除日本殘蹟、端正視覺軸線 的歷史論述,而是作為代表當代國家的廣場,有機會成為再定義國家與社會關 係的空間,特別是「光化」作為過去君王與社會的界線,其「光被四表、化及 萬方」的文字意涵正可成為詮釋今日地點意義的所在。但在揉合國族主義的歷 史論述擠壓下,失去其他觀看與詮釋歷史空間的機會。
在清除了任何令人不悅的歷史痕跡之後,置入文化品牌與行銷的思考,廣 場成為國家主導的公共文化展示,將象徵國族的人物與事蹟,轉化為銅像、石 柱、雕刻、文字、圖像與展示館,形成一組可參觀的展示複合體。對市府而 言,歷史與古蹟作為資源,聯繫上國族認同,藉由歷史屈辱債務之清理,賦予 塑造空間意義的正當性,卻壓縮市民社會多元認同的空間,歷史同時作為區辨 地方的標記,協助了地方的行銷,迎合媒體與觀光的需求,創造城市旅遊新的
“可看”景點。
尚在進行的廣場論述與設計
就在市民社會蓬勃發展,都市不斷宣示走向全球一流文化城市之時,這些 廣場的完成與使用卻持續成為爭議所在。廣場的完成並未成為人民民主與社會 參與的標誌,如同韓國文化評論學者所言,患了「廣場恐懼症」的市府,持續 藉由國族建構或公共文化之名,將廣場主題化、市有化,國家宣稱文化城市所 必要的空間意象,同時又緊抓公權的緊箍咒,藉由空間與制度的語言設計,限
就在市民社會蓬勃發展,都市不斷宣示走向全球一流文化城市之時,這些 廣場的完成與使用卻持續成為爭議所在。廣場的完成並未成為人民民主與社會 參與的標誌,如同韓國文化評論學者所言,患了「廣場恐懼症」的市府,持續 藉由國族建構或公共文化之名,將廣場主題化、市有化,國家宣稱文化城市所 必要的空間意象,同時又緊抓公權的緊箍咒,藉由空間與制度的語言設計,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