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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第七節 資料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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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本研究所界定的母體並未有一可以檢驗樣本是否具代表性的參數,但至 少在受託單位部分,我們可以明確知道各縣市的受託家數。因此,本研究將進行 受託單位樣本數量與母體數量比的卡方檢定。而為了符合卡方檢定的要求,本研 究採取區域別的檢定方式,將全台灣依照中央健康保險署所轄的區域分配方式,

分成六區。檢定結果顯示,受託單位所回收的90份樣本,在卡方的一致性檢定中,

是不具顯著性的。亦即,受託單位在上述六區中的樣本數量比,與母體在六區的 數量比例是一致的。至少在可檢驗的母體參數下,我們可以說本研究受託單位所 回收的數量是具有代表性的。受託單位地區代表性檢定請參看下表3-6所示。

表3-14 六區受託單位樣本數量比與母體比例一致性檢定

變數 選項 實際觀察值 期望值 Chi-square

地區

台北區 20 22.2 χ2= 7.195 p = .126

北區 11 12.2

中區 18 20.0

南區 13 14.4

高屏區 25 27.8

東區 3 3.3

總和 90 100.0

資料來源:本研究

而根據問卷中各題組平均數與標準差,我們可以藉以診斷問卷題目的優劣。

以平均數評估法可觀察受測者的平均數是否趨於中間值,過於極端的平均數將代 表偏態或不良的試題,無法反映題目的集中趨勢。而題目的標準差評估,若顯示 題目的變異數太小,即表示受測者的填答趨於一致,鑑別度低,屬不良題目(邱皓 政,2004:14-2)。從本研究問卷施測的受訪者填答情形來看,平均數多集中在1.88 至3.99(本研究為六點尺度,中間值為3.5),而標準差至少都有0.77以上。由此可 知,本研究的測量題目趨於中間值,而標準差的離散程度並未趨於一致。

第七節 資料分析方法

本研究所蒐集的資料屬性,概可區分為文字資料與數據資料,就此兩類別資 料特性,有關文字資料部分將採內容分析方式進行資料的解構與萃取;而數量資 料部分,將以結構方程模式進行量化驗證。內容分析將透過質化分析軟體QSR Nvivo 10輔助進行;量化數據將透過IBM SPSS 21進行描述統計及推論統計 (ANOVA、Correlation、Chi-Square),而結構方程模式在考量小樣本的情況下,將 以SmartPLS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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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內容分析

本文應用質化研究中的內容分析法作為分析資料的引導方針。內容分析法源 自傳播學界,係運用一套程序,從分析的內容作有效的推論而及於背景涵義,是 針對文字形式的傳播媒介進行分析的一種研究工具(王石番,1991)。因此,對 於文字內容的解讀與分類,研究者依據資料的內容,將文件中的文字,或是焦點 團體的訪談結果,以理論的方法歸類成很少的幾個內容類別,以客觀系統化的步 驟,把文件內容所傳達的訊息加以分類統計,並根據這些分類的資料作敘述性的 解釋。

根據內容分析法的原理原則,本研究主要的整理和分析步驟如下:

1、 謄寫逐字稿

將個案訪談的錄音帶,以忠於訪談者的用語為原則,完成逐字的謄寫。

2、 進行編碼(open coding)

本研究採取開放編碼的方式,在研究者詳細閱讀受訪者的回答之後,依照研 究目的從訪談逐字稿中圈出關鍵字句與受訪者所要表達的意念,於記錄空白處寫 下評注與感想,並對這些關鍵意義給予命名,或分別註明類別。

3、 建構類屬

初步先以訪談大綱問題為架構,根據每位受訪者回答該問題的特質,按性質 分類,形成分析的主題。從各個受訪者中的紀錄找出對同一事件共同的描述,並 依序對同一分析主題下的相同或不同情形做歸納整理。

4、 文獻印證

在質性的研究中,蒐集、回顧文獻的工作應是一持續性(ongoing)的工作,

除了在研究初期文獻蒐集階段之外,在資料分析的階段仍須持續蒐集與本研究個 案有關之文獻,與訪談資料做比較與印證,同時也協助筆者在進行分析工作時補 充訪談不足之處,並隨時引發研究者更多的思考與創造。

5、 建構類型與概念化

將上述歸納之結果,依據所涵蓋的意義與內容,統一賦予一個適當的概念名 詞。

6、 資料的引證與呈現

引用受訪者自我陳述的第一手資料,來作為研究中的引證實例,藉此來輔助 研究者所進行的資料分析,這些資料的呈現完全以受訪者自我陳述的語言來說 明。透過對文本資料內容分析法的解讀步驟,能給予研究者一個計畫性的架構,

以及一個新的研究過程,相對而言,也減少研究者本身在處理資料上的主觀性,

增強研究結果的信、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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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結構方程模式分析

本研究針對回收的有效問卷,將進行SEM分析。之所以採用SEM主要是,結 構方程模式的分析是將假設檢定的運用,自單一的參數考驗提升到理論模型整體 考驗的更高層次,突破傳統上計量技術對於理論模型欠缺整合分析能力考驗的困 境(邱皓政,2006:1.15)。結構方程模式主要結合了兩種統計分析方法,因素分 析與路徑分析,也可說結構方程模式包含兩個部分,屬於因素分析的測量模型,

以及屬於路徑分析的結構模型。前者反應的是觀察變項與潛在變項間的關係,構 成的是驗證性的因素分析;後者則是結構關係的檢驗,表示潛在變項之間的路徑 關係。這兩種統計概念的整合,使得研究者可以提出一套完整的理論模式,檢驗 理論模式的整體適切性(邱皓政,2006;黃芳銘,2009;張紹勳,2004)。

本研究的目的即是要透過整合經濟、社會、政治與心理學的理論,建構出契 約關係與績效的理論模型,因此,透過結構方程模式將可以整全的,從觀察的數 據資料驗證本研究所提出的理論模型。再者,本研究中所指涉的一些變項,多是 由一群無法直接觀察與測量的抽象命題(如信任、聲譽、公平等),而結構方程模 式的特性正可解決這樣的難題。基於以上原因,本研究將嘗試透過結構方程模式 驗證所提出的契約管理與績效理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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