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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語相關科系學生參與自發性志願服務 與服務學習方案為例

蔡昕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博士候選人

一、前言

「大學生社會參與」,近年來被普 遍視為,是將所學應用於生活當中,

與現實世界產生聯結互動,並藉以提 升公民素養的方法之一;是故許多學 校皆會透過正式課程、非正式課程或 潛在課程形式,鼓勵學生多參與相關 活動,甚至將之視為「畢業門檻」。其 中,服務學習或志願服務,亦是近年 運用最為廣泛的方式之一;更有部分 學校在過程中體認到:以往的單一課 程或單一學系的專業,在某些情境似 乎無法滿足被服務者的需求,甚至與 現實社會有所脫節,因此亦開始嘗試 推動科際整合,藉由跨系所的資源及 方 案 ,試圖達到社會 參與的最佳效 益。從此觀點,可見大學生社會參與,

對於學校的「教」與「學」皆有所刺 激或衝擊。

某校外語系應此潮流,近年來透 過許多由校方安排或學生自發參與的 志工服務,帶動「外語志工團」的學 習 風 氣,由本系 服 務 延伸 至 跨系服 務,再延伸至校外的社會服務。2013 年及2014 年時,該系並將年度論壇研 討會定位為「超越框架、領域的應用 外語教與學」以及「重新思考全球化 趨勢之大專英語教學」之主軸,多位 與會者分別就外語系學生社會參與的 經驗發表教學或研究心得,內容涵蓋

理論面及實務面。

例如 Pendery (2014) 針對四所學 校的外語系學生進行問卷調查,發現 學生的「幸福感」低於其他國家的平 均數,特別是在「社會參與」與「社 會支持」。其論述認為臺灣的大學中,

公 民素養的 相關課 程 及活動相對 不 足,因此建議透過有效的服務學習或 志願服務方案提升學生的社會參與,

並透過公民素養相關課程,增加學生 的幸福感。

然而,在新的教育模式與理念運 作下,學生是否真的了解自己為何要 參與志願服務或服務學習方案?透過 參與社會行動,是否真能讓自己獲得 幸福感?又,參與社會行動,若與課 室學習時段衝突,學生該如何抉擇?

此外,學校相關教職員,在遇到學生 理念與學校行政有所衝突時,是否能 做好因應及配套措施?甚至,在面對 如此的潮流,學生、家長、教師及相 關行政人員,是否皆已做好概念上的 釐清,或是仍為一知半解?這些議題 皆有賴我們持續評估及檢討。

筆者關注臺灣的服務學習與志願 服務狀況已有時日,亦躬逢其盛接受 相關專業訓練並實際投入參與,近兩 年亦分別就「應用外語相關科系開設 融入型 服務學習課 程 之反思 歷程建

構」以及「外語系學生參與臺灣國際

「實習課程」(service-LEARNING)、

「以服務成果為主,學習目標不重要」

的「志願服務」(SERVICE-learning)、

「服務與學習彼此目標沒有關聯」的

「勞動服務」(service learning) ,以 及「服務與學習目標同等重要,對所 有服務與被服務的人都能加強其完成 目 標 」 的 「 服 務 學 習 」

(SERVICE-LEARNING)四種。上述 定義,不論是實習課程、志願服務抑 Experience Learning Theory)。

但值得注意的是,Kolb 的相關論 述中,其經驗學習又分為「具體經驗」

(Concrete Experience)、「觀察反思」

(Reflection Observation)、「形成概念」

(Abstract Conceptualization)與「主動 實作」(Active Experimentation) 四個 階段,而這四個階段彼此交互作用,

Chickering 於 1993 年所提出的「大學 生心理社會發展理論」中修訂的七個 心理社會發展向度概念(Chickering’s Seven Vectors of Identity Development)

(Chickering & Reisser, 1993),(包含

「 發 展 能 力 」 ( Developing Competence)、「管理情緒」(Managing Emotions )、「 從 自 主 走 向 互 賴 」

(Moving through Autonomy toward Interdependence)、「發展成熟的人際關 係」(Developing Mature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 建 立 自 我 認 同 」

(Establishing Identity)、「發展目標」

(Developing Purpose)以及「發展整 合」(Developing Integrity)),亦常被運 用在相關研究中,藉以探討參與相關

高度期望以及尊重學生的個別學習差

培訓相對不足,恐讓參與人員誤解參

效證明者,得發給服務績效證明書」。 中,最重要的便是「反思」(Reflection)

階段,因為反思是覺察自己的經驗,

能有效幫助學生成長學習。

在求學階段,筆者認為不論是服 務學習或是志願服務,其主要目的皆 在培養學生關心社區、關心社會的公 民參與素養,進而引發其對社會以及 世界的責任感,但是,若學生過度地 將服務學習以及志願服務活動,視為 升學或是就業的跳板,並視為是一種

「競爭的手段」,雖然我們仍可將其視 為讓學生參與社會關懷的誘因,卻亦 喪失服務學習以及志願服務的基本內 涵。試想:不論是志願服務或服務學 習,理念上我們皆是以「追求或發掘 社會正義而行動」;若其本身的參與動 機 即 帶有 過多的利益 考量及競爭算 計,從亞里斯多德《尼各馬科倫理學》

提出的德行論角度而言,實已喪失了 理念的內涵。

故本文認為應還原服務學習及志 願服務的真貌,具體建議為:「確實落 實服務學習及志願服務方案『準備期』

中,知情意行的內涵澄清」。不論是在 進行任何的行動之前,皆必須有「準 備期」,而準備期要做的工作,除了透 過 各 種方式了解被 服 務 對象的 需 求 外,亦要為自己參與的角色定位,其 中的內涵,包括「為何參與」、「有何 期望」、「能做什麼」。筆者認為:在實 際的作為中,每個志願服務及服務學 習方案開始前,首先必須協助參與學 生釐 清自己的定位, 澄清自己的角 色,並對服務的知情意行內涵有深入 的了解;在接續的服務過程中,方能 夠與社會建立關係、產生服務的熱情 與信念,進而透過反思,促發持續關 懷社會、發現社會問題、參與社會公 共事務的意願與承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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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際志工」一般而言係指「海外服務」,而按照志工服務的形態區分,本文 所舉案例,嚴格來說仍屬「國內志工」,僅是服務的對象為「在臺灣的外國人」。 筆者認為在商業化的考量下,標榜「國際志工」較具吸引力,因此現行的類 似服務方案多自稱「國際志工」,但與真正以海外服務為主的「國際志工」又 有區別。雖有學者建議使用「國內國際志工」,但,在國內服務外國人士,若 稱其為「國際國內志工」又何嘗不可?

由於類似的服務方案噱頭即是「不用花大錢出國,在臺灣這座寶島內一樣可 以跟外國人接觸」,再加上近兩年陸續有學者提出「島內留學」、「島內壯遊」、

「島內行腳」等創新名詞,故為免前述「國內國際」或「國際國內」定位混 淆,且刻意凸顯這種特別的現象,斟酌再三,仍將名詞定為「島內國際志工」, 並非矮化臺灣或針對特定的政治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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