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一章 前言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

第一章 前言

本研究以宗教市場理論作為主要理論架構,以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與一貫道為 例,來探討解嚴前後台灣政教關係與宗教市場發展。本章將先陳述本研究之研究動 機,從政教關係研究作為當代宗教研究的顯學,到台灣宗教發展的歷史與當前景況,

並何以選擇宗教市場理論作為主要的理論架構,並由此產生本研究之問題意識與 目的。在本章中,亦透過與本研究內容相關的文獻進行回顧,確立過去研究的成果,

成為本研究的基礎。最後簡述本研究之研究方法與架構,並界圍出本研究之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 宗教與政治密不可分的關係

宗教是人類社會普遍流傳的文化現象,而政教關係的緊張在西方歷史中,一直 是個極困擾的問題,其涉及歷史、政治、法律、宗教等領域的交互關係。在過去,

我們認為宗教與政治似乎是兩條平行線,但在杭亭頓(S. P. Huntington)《文明衝突 與世界秩序的重建》(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及

《第三波:20 世紀末的民主化浪潮》(The Third Wave:Democratization in the Late Twentieth Century)兩本書問世後,宗教和政治間的錯綜複雜的關係,漸漸變成了

一些國際性學術會議以及許多論文書刊的主題。

在二十世紀末以前,政教關係在西方歷史中一直是一個備受討論的重要議題。

當中的緊張性源自於西方近代啟蒙思想家反對「政教合一(Caesaropapism)」1制度,

以避免封建統治者為達權力擴張與鞏固而與基督教會相互勾結的情況。因此,在啟 蒙運動(Enlightenment)中提出了「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的 要求,希望國家與教會分離。自此,在世俗政治中,宗教似乎成為禁忌話題,也將

1政教合一是指政治領袖同時兼為宗教領袖,或者宗教領袖同時兼為政治領袖的政體。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2

政教關係從國家與教會分離的概念,擴展到可以含括非基督教世界的國家與宗教 的分離(separation of state and religion)。然而,到了近代,隨著全球政治衝突研究 的發展,指出近代的地緣政治衝突已告結束,接下來的衝突將聚焦於文化及思想層 面的態勢,2而宗教正是形塑文化及思想的重要資材。

因此,現代學術社群在研究當代國家政治的發展或區域衝突時,不但並未將宗 教擠出政治舞台,反而不論在民主自由的第一世界(First World),國家社會主義的 第二世界(Second World)、發展中國家的第三世界(Third World)、或者是赤貧地 區的第四世界(Fourth World),3許多研究都可以發現宗教仍以不同的方式扮演著 重要的政治角色。4而宗教與政治(或教會與國家)二者間的分寸,就成為當代宗 教、政治、社會等領域的中外學者專家共同關懷的課題。本研究所關注的台灣戒嚴 前後的經驗,也就是一個政治影響宗教發展的例子,正可以描述這種政治與宗教間 密不可分的交互作用。

二、 台灣解嚴前後的宗教景況

台灣在近代歷史傳承的過程中,隨著族群的流動,宗教的形態相當多元與複雜,

除了原住民的民族宗教與漢民族的民間信仰外,各種道教、佛教、齋教、基督教、

天主教等團體的弘法與宣教相當熱絡。在台灣宗教發展中,政治干預存在一定的影

2自日本裔學人 F. Fukuyama 的《歷史的終結及最後之人》(The End of History and the Last Man),

到波蘭裔美籍學者 Z. Brzezinski 的《大失敗:20 世紀共產主義的興亡》(Grand Failure: The Birth and Death of Communism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及杭亭頓的《文明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

(The Clash of Civilizations and the Remaking of World Order)都有這樣的論述。

3「三個世界」模式,是冷戰時期的一種國際關係理論,把世界上的國家分為三類。但隨社會主義 陣營崩潰三個世界模式也發生變化。逐步發展為第一世界(已開發國家)與第三世界(開發中國 家)相對立的模式。

John Gaddis, We Now Know: Rethinking Cold War History, pp. 1-2.

4George Moyser, “Politics and Religion in the Modern World: An Overview,” pp. 1-2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3

響,然而,對台灣政教關係影響最為直接的卻是入台後的戒嚴、威權體制。5《戒 嚴法》中規定:「得限制或禁止人民之宗教活動有礙治安者」,由此進一步確立了 政府對宗教的管治。

台灣的戒嚴體制為時近 40 年,在戒嚴時期對宗教自由的保障並不充分。6除了 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伊斯蘭教)、軒轅教、理教、天理教、巴哈 伊教等所謂的「九大宗教」之外,其他新的宗教團體或者宗教類別無法成立,甚至 有些宗教團體還曾經被政府查禁過,譬如一貫道與統一教等。7更甚,只要宗教團 體在政治主張上和政府不同,甚至對立,或是黨政方面懷疑宗教團體有政治上的

「陰謀」,黨政機器就會採取干預甚至壓迫的手段來加以處理,例如,一貫道、基 督教新約教會、創價學會、統一教、耶和華見證人會乃至未受禁的台灣基督長老教 會等都曾或多或少地遭到迫害;但若干新興宗教,如一貫道和新約教會,雖被禁止 或打壓卻能繼續發展。8這類宗教的成長顯示了宗教與社會變遷之間的複雜關係。

而有些受壓迫的宗教團體,例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積極爭取甚至激烈抗爭,也成為 促成解嚴的一股力量。9

5台灣地區的全省戒嚴,是於 1949 年 5 月 20 日由當時的台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宣告的。隨 後為配合戒嚴令的實施,又在同月的 24 日由立法院通過<懲治叛亂罪犯條例>,對各種擾亂治安 或煽動罷工等罪犯,均課以重刑。當時之所以宣告戒嚴,是國府在大陸的軍事行動遭到一連串的 重大挫敗,統治權即將易手,為了避免作為撒退地點的台灣地區受到戰事的波及,以及維持島上 的治安起見,因此有必要實施全省戒嚴。可是,此一戒嚴令的實施,由於國共長期仍處於軍事對 立的狀態,使一直持續實施前後達 38 年之久,直到 1987 年 7 月 14 日才由蔣經國總統明令宣佈解 嚴。在此戒嚴期間,台灣地區無異長期處於非常時期的管制狀態,因此對各種民間結社、宗教組 織或政黨活動等,都有極大的約束,對台灣地區民主政治和社會發展,可說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見:李筱峰,〈台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的類型〉,頁 117-139。

6江燦騰,〈解嚴後的台灣佛教與政治〉,頁 511-527。

7董芳苑,〈國民黨政權的宗教迫害〉,頁 203-207。

8黃文博,〈淺談臺灣民俗〉,頁 8-18。

9瞿海源、馬麗,〈影響台灣宗教發展的主要因素—訪台灣大學社會學系瞿海源教授〉;鄭睦群,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國家認同與其論述轉換之研究(1970~2000)〉。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4

近年來內政部則採取寬鬆政策,許多新的宗教團體紛紛向內政部登記。10至 2014 年為止,台灣地區主要的宗教類別計有 21 個。11而當代各種新興宗教團體與 神壇的林立,成為了蓬勃的社會景觀。自由的宗教市場帶動了台灣宗教團體的發展,

在行政院主計處 2005 年「社會發展趨勢調查」12的資料中顯示台灣的宗教活動與 民眾之間是緊密連結的關係。

從這樣的景況看來,「解嚴」成為政治終止干預宗教的界線,因此,本研究就 以解嚴前後作為時間斷限,試圖檢視受國家壓迫的宗教,在壓力消解前、後的發展。

三、 台灣宗教發展分析的嘗試—宗教市場理論的應用

在 探 討 宗 教 在 現 代 社 會 的 發 展 課 題 時 , 過 去 的 典 範 採 用 宗 教 世 俗 化

(Secularization)理論,此理論為 1960 年代以來宗教社會學界耳熟能詳的重要學 說,但卻也是一個相當引起爭論的概念,歐美宗教學界大約從 1960 年代一直爭論 到 1980 年代後期,這樣的爭論成為宗教社會學的主要課題。13

世俗化理論基本把「宗教」視為一成不變的本體,隨著理性主義、人本主義和 工業革命的出現,衝擊人類世界而變化的是人們對宗教的需求:人們的宗教需求會 逐漸降低,宗教將隨著現代化的進程而死亡。14但這樣的理論典範與 20 世紀的人 類生活實況大相徑庭,無法解釋世界當代宗教的發展,例如:20 世紀美國福音派

(Evangelic or Evangelical)的復振。15

10瞿海源,《宗教、術數與社會變遷(二)—基督宗教研究、政教關係研究》,頁 7。

11中華民國內政部,〈全國宗教資訊網〉,2016 年 10 月 13 日下載。

12中華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社會發展趨勢調查〉,2016 年 11 月 9 日下載。其後因與其他調查重 疊而未再進行。

13林本炫,〈當代台灣民眾宗教信仰變遷的分析〉,頁 9。

14C. John Somerville, “Secular Society Religious Population: Our Tacit Rules for Using the Term Secular-ization,” pp. 249-253.

15Roger Finke, “The Consequences of Religious Competition: Supply-side Explanations of Religious Change,” pp. 48-52.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5

因此,一些宗教社會學家開始以宗教市場理論(Religious Economy Model)另 闢蹊徑,為當代的宗教發展做註釋。其從宗教組織一方(供給者)的角度探討宗教 在當代社會存在的根源。該理論典範認為在宗教自由競爭的環境下,宗教從業人員 基於存在與發展的需要,會不斷創造並提供新的宗教產品,吸引乃至激發了大眾的 需求,進而促進宗教繁榮。簡單地說,宗教與物質經濟一樣,宗教市場也是由需求、

供給和管理三方互動所組成。

該理論在宏觀層次的論述與世俗化理論相衝突,雙方論戰由此展開,而宗教市 場理論進路就在對於歐美社會的宗教變化提出了更具解釋力的理論中,繼續詰難 辨析,不斷完善。16而寫下《信仰的法則——解釋宗教之人的方面》此一宗教市場 理論名著的 Rodney Stark 以及 Roger Finke 在這場典範轉換(paradigm shift)中扮 演了重要的角色。17在本研究中,研究者即嘗試選擇使用這個新的路徑,來處理台 灣在解嚴前後政治與宗教間互動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