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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發現

第一節 支持的來源與類型

一、 支持的來源

1. 具有親屬關係的支持者:家人和親戚

重要程度都非常高的支持者是來自家人此一類別之中,可歸納為兩種連結-

基於血緣和姻親的親屬關係。血緣關係其實包含部落新住民在越南的父母、手足,

以及自己的子女;姻親則包含公婆、先生、先生的手足以及親戚。

在血親方面,少有文獻提及越南的原生家庭家人能夠給予新住民的社會支持,

而我在資料蒐集的過程發現一件有趣的現象,當新住民被他人問及「家人」的時候,

大多僅指她的夫家而已,新住民似乎也相當習以為常,在接受我的訪問時也這樣預 設家人的範圍。過去新住民的既有研究中也時常是輕輕帶過她們越南家庭與家人,

然而跨國主義研究方法提醒我們的,在做新住民的研究時,需打破以國族為分類的

架構,免得落入 Wimmer 及 Schiller 所指出的「方法論的國族主義」(王宏仁、郭 佩宜,2009;曾嬿芬 2007)。為了達成這樣的目標,必須重視其與原生母國之間的 連帶與互動,因此在我的訪談中,特別問及她的原生家庭成員以及對她來臺後的生 活的互動與幫助,在一開始問及時她們似乎相當驚訝,接著在觀察期間和第二次訪 談時,多少都會主動提及。對受訪的部落新住民而言,在越南的父母和手足是相當 重要的,特別是母親,五位部落新住民之中,僅有U姐一人未提及母親,因為U姐 的母親在U姐來臺灣後不久即癌症病逝。原生家庭成員隨著全球化的移動與資訊 流動的方便性,尤其近幾年智慧型手機和網絡通訊軟體,似乎空間距離更是縮短了 不少,使得新住民的越南的家人在這十年來能夠超越地理距離依然時常聯繫與互 動,並持續提供新住民情緒、經濟和照顧的社會支持。

此外,一樣和新住民有血緣關係而且是重要支持者的還有她們的子女,子女不 只是新住民的養育對象而已,也使得新住民有所依靠、有努力生活的動力。張牧師 在訪談時有提到他長期在教會課輔班的經驗裡發現,相較於單純的原住民或漢人 家庭的孩子,部落新住民的小孩一定都由家長親自接送,而且都會關心功課是否已 經完成,她們對自己的子女都抱持著相當高的期待,並且願意提供無微不至的照顧,

且在物質上大多都會讓子女得到滿足。因此我認為,子女立即的回饋是成為部落新 住民生活上的支柱與重心,而長期來看,子女更是她們翻轉社經地位的希望。

我知道是外配其實她們把很多重心都放在孩子身上,即便她在家庭裡沒 有受到支持,但是她們會把很多希望都是[在小孩子身上],可能孩子可以 多學一點啊或是努力一點怎麼樣這我知道,...這是很有趣的現象,就是 她們可能會把她們的未來的生活的一些方向跟期待會放在孩子[身上],

基本如果我的夫家或是我現在生活環境沒有改變的話,我至少要讓我的 孩子[未來]可以[有]很好的生活環境(張牧師)。

新住民對子女的殷切照顧反應了自己對於好生活的期待,在自身無力改變丈

夫或夫家社會和經濟處境之下,子女的學業成就或是未來的職涯發展,成為新住民 定義自己移民婚姻成敗的一部分,如此說來也是形成新住民自我認同的評價性社 會支持來源。姻親的部分也呈現出相當有趣的現象,當我請N姐告訴我支持她的家 人的時候,她一口回說「老公不要算啊!」過去有許多研究提出新住民的先生是主 要的支持的來源(李秀珠,2005;邱吟馨,2008;許雅惠,2009;蘇惠君,2008), 而這種狀況在我的研究中僅出現於Y姐身上,另外四位部落新住民似乎甚至對丈 夫多少是有埋怨的。而身為親密伴侶的新住民的先生之所以沒有成為大部分受訪 新住民的重要支持者,我認為應該是與先生的工作類型有關,尤其是在她們來臺初 期最需要支持的時候,先生長時間在外地從事建築工程的工作或跑遠洋漁業,並沒 有在身邊協助她們適應新環境,更別說是分擔或理解照顧家中老小的重責,S姐、

N姐和A姐遇到的狀況就是如此。唯一有較長時間與先生一起「逐水草而居」的就 是Y姐,儘管後來Y姐因為照顧與工作的關係自己先回到長濱,但是在婚姻初期的 朝夕相處已建立起不錯的伴侶關係。

新住民與其他具有姻親關係的夫家家人也有著微妙的關係。就像S姐會埋怨 先生在外地的手足「欺負越南人啊!」,因為她來到部落之後,就代替先生以及他 的手足們照顧家裡的長輩,從事無薪的家務勞動多年,A姐過去也是「自動」成為 生病公公的主要照顧者。雖然我並未從訪談中直接得知,這與既有新住民家庭照顧 者研究的結果不謀而合-新住民的先生家裡的經濟地位較低,無法負擔購買式服 務且家庭成員必須就業,使得新住民成為家中長輩理所當然照顧者(陳正芬2012;

鄭詩穎、余漢儀,2014),又或者像王宏仁(2001)指出的中低階層的家庭的照顧 策略,迎娶新住民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省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支出。但是這些 長輩其實或多或少還是有「幫忙」過新住民,像是U姐的婆婆過世之前幫忙照顧女 兒、Y姐在樟原的婆婆也有幫忙照顧女兒,而N姐的公婆也會負擔一些簡單的家務 和幫忙照顧N姐的兒子。另外還有先生的手足,例如N姐提到兒子在高雄出生時有 先生的三姐的幫忙到現在三姐還是會關心兒子,而A姐的先生的三姐則是看在A

姐「很乖」照顧長輩的情形下,幫忙A姐辦理身份證。

除了和丈夫有血緣關係的夫家家人之外,在附近一起生活的夫家成員也成為 部落新住民的依靠,例如S 姐先生的外甥女、U 姐公公的姐妹、N姐先生的堂嫂、

A姐年齡相仿的那位女性親戚等。多位受訪新住民不約而同提到和新住民夫家有 親戚關係的「乾媽」,例如,S姐的石姓乾媽以及Y姐的樟原乾媽,S姐的石姓乾 媽也被U姐認為是自己的乾媽,她們提到的乾媽都對她們非常的好,乾媽家就像是 她們在部落的娘家一樣,作月子的餐食照顧和過年過節的聚餐,都讓她們覺得有歸 屬感。

簡言之,在親屬關係之中,血緣是重要的連結因素,而姻親則需要伴隨著相同 的性別以及地緣關係較容易成為支持者,與新住民長期分居的伴侶就因此排除於 重要支持者的行列之外。再者,夫家家庭成員提供社會支持集中在特定的事件,主 要是子女臨時托育和懷孕生產前後的身體照顧,這與許雅惠(2009)的研究發現雷 同。新住民外出工作、夫家家人幫忙照顧小孩乍看之下是一種「交換」,但我認為 這個再生產的「交換」並不對等,因為工作賺錢是為了補貼家用,新住民仍被夫家 預設是主要照顧者和家務工作者,可以這麼說,夫家人給予些許工具性支持實質上 是「成全」了新住民的雙重勞動者的加倍付出。而生育確實是一個很需要他人協助 的生命歷程,特別是產後身體調適又要照顧幼兒的時候,本研究裡看到特定夫家成 員適時協助而發展出工具性以外的情感;至於「生育子女」是否如蕭昭娟(2000)

所指是新住民與夫家、夫家延伸的鄰居的關係改善關鍵,由於本研究受訪的新住民 大都是一來到長光就懷孕和生產,無從比較生育前後網絡的差異性而加以論證。

2. 職場上的支持者:僱主、同事與同儕

受訪新住民的工作相關社會網絡大量重疊,主要的職場有天主堂足療館、

鄰近的二家餐廳、阿霞和A姐前後開始經營的越南小吃店。S姐、U姐和N姐 三位是吳神父協會底下的全職足療師傅,並且有固定在長濱天主堂排班服務,

因此她們都有提到吳神父以及協會的林秘書長給予她們很大的支持,溫暖的 天主堂就像是她們在長濱的第二個家,工作氛圍是互相照顧與鼓勵的,同事

(有六位正職越南新住民師傅)之間也都不分族群彼此在工作技能與生活上 交流。S姐、U姐和N姐在進到天主堂工作之前,都在之前工作的餐廳連結到 重要的支持者,例如S姐的在餐廳工作時認識的住在忠勇村的張姓乾媽、S姐 的張姓乾媽類似於許雅惠(2009)所指的在工作上認識的「臺灣歐巴桑」,給 予相當多的支持。這些職場裡的社會網絡可以說是混合了橋接型和連結型的 社會資本,新住民認識了工作條件差不多但族群跨越原漢、宗教信仰未必與自 己和夫家相同的社區成員,得以獲取工作機會的情報、知聞人們對婚姻和家庭 的觀念、窺知社區對新住民和自身的印象、甚至學習一套從待人接物到面對生 死的價值系統等,影響了自我認同、家庭關係和經濟自立能力。

而新住民之間也透過在同一個地方工作、相互介紹工作或雇用,而發展出 相互的支持網絡,這樣的關係像是結合型社會資本,基於同鄉和類似婚姻處境 的同質性而來的強連結,不以部落範圍或夫家家族為界。舉例來說,U姐因為 第一份餐廳工作認識的長虹橋餐廳老闆,她介紹許多新住民(如Y姐)到那裡 工作,而鄰近部落的新住民阿清則是長期在八仙洞明來餐廳,當初介紹N姐去 工作,現在缺人的時候也會找U姐去打工。又例如,鄰近的新住民阿玉過去會 在「街上」賣她和婆婆種的蔬果,而和S姐熟識,阿玉也曾在S姐的越南小吃

而新住民之間也透過在同一個地方工作、相互介紹工作或雇用,而發展出 相互的支持網絡,這樣的關係像是結合型社會資本,基於同鄉和類似婚姻處境 的同質性而來的強連結,不以部落範圍或夫家家族為界。舉例來說,U姐因為 第一份餐廳工作認識的長虹橋餐廳老闆,她介紹許多新住民(如Y姐)到那裡 工作,而鄰近部落的新住民阿清則是長期在八仙洞明來餐廳,當初介紹N姐去 工作,現在缺人的時候也會找U姐去打工。又例如,鄰近的新住民阿玉過去會 在「街上」賣她和婆婆種的蔬果,而和S姐熟識,阿玉也曾在S姐的越南小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