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背景
一、 臺灣的新住民社會工作
為了因應臺灣日漸增加的新住民移入人口,而出現相關正式資源的配置以及 以個案工作及個案管理為主的社工服務模式。正式資源的部分主要源自內政部於 1999 年發佈的「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內政部,1999)。該計畫的目 的為:「為落實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提升其在臺生活適應能力,使能順利適應 我國生活環境,共創多元文化社會,與國人組成美滿家庭,避免因適應不良所衍生 之各種家庭與社會問題,特訂定本計畫」,並於2003 年根據計畫下的「外籍與大陸 配偶照顧輔導措施」開始辦理,措施的重點工作為:生活適應輔導、醫療生育保健、
保障就業權益、提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落 實觀念宣導,共計八大項。
為確保計畫的資金來源,於2005 年起,設置「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分10 年共籌措30 億元推動大陸籍和外籍配偶及其家庭的相關照顧輔導工作,並依據「外 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 條的規定,於 2006 年開始補助各 縣市地方政府設置至少一處「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2以及於各鄉鎮設置「外籍 配偶社區服務據點」。根據「設置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
(中心)運用專業人力與個案管理方法,以家庭為處遇焦點,統整、建置 外籍配偶資源服務網絡,提供整合性之全方位服務,加強社區對外籍配偶 其家庭的接納與服務能力,強化外籍配偶及其家庭運用資源的能力與意
2 「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現在多已更名為「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或「新移民家庭服務中
願,俾更有效並積極滿足外籍配偶及其家庭之多元性需求(內政部,2006)。
此處所指的「專業人力」實務上以社會工作人員為主(張美茹,2013;潘淑滿,
2011),這份輔導計畫的規劃與資源,正式開啟臺灣新住民相關的社會工作。中心 以新住民及其家庭為服務對象,由2 至 3 名社工和 1 名社工督導(潘淑滿,2010)
提供「關懷與訪視」(含電訪與家訪)、「個案管理服務」、「整合、連結社區服務據 點」以及「資源支持服務網絡」四大服務。
1. 社會支持網絡?
其中「資源支持網絡」所指涉的服務內容相當廣泛:「根據外籍配偶及其家庭 個別處遇計畫之相關所需資源,逐步建構包括:個人支持、家庭支持、社會支持、
資訊支持、經濟支持等相關服務與資源網絡」。該計畫的附件二羅列「資源支持服 務網絡」細項的服務方案內容與執行方式,簡言之,「個人支持」方面在於協助新 住民生活適應與自我成長,例如:識字班、生活適應輔導班、才藝班等;「家庭支 持」則是支持與補充新住民的家庭功能,例如:家庭支持團體、親職教育、親子團 體等;「資訊支持」加強新住民取得資訊的管道及運用社區資源的能力;「經濟支持」
為申請福利補助、就業與職訓;而「社會支持」的內容則如下所示:
有關加強社會與社區對外籍配偶及其家庭之服務與接納,並協助外籍配 偶及其家庭建立社會支持網絡與社區參與等服務方案:如社區服務據點、
參與或籌設社團組織、志工培訓、通譯人員培訓、聯誼活動、多元文化宣 導與融合等(內政部,2006)。
上述的「社會支持」聚焦於新住民所處的社區,舉例之服務內容多半以社區參 與為主,這裡似乎預設了,只要讓新住民與臺灣人有接觸的機會就能自動的產生連 結、消除歧視與族群融合。但根據Gordon W. Allport
的「群體間接觸假設」(inter-group contact hypothesis),該假設認為「不同群體間的個人互動將會影響不同群體 間成員的態度和行為」,但是不同的接觸性質對降低族群偏見的效果也不同,「熟人 式接觸」(true acquaintance)能夠降低偏見,而「表面或偶爾式接觸」(casual contact)
可能不僅無法降低,還有可能會因為衝突與競爭而增加偏見(引自陳志柔、于德林,
2005:108)。此外,這些培訓與宣導服務,未必能真的達到形成社會支持網絡的目 的。因此這份計畫缺少建立社會支持網絡的具體方法或指標,究竟是要增強源有的 網絡還是建構新的呢?還是要找社區內的非正式的支持者協助?
2. 多元文化觀點?
而外配中心在正式資源評估的方面,似乎偏重個案服務,且大多缺乏多元文化 觀點。潘淑滿(2010)主持完成的內政部委託研究報告指出,許多外配中心社工所 共同面對的服務運作模式現況,臺灣外配中心服務輸送的觀點方面,著重於個人觀 點(問題解決)與生態觀點,缺乏韓國的家庭生命週期觀點以及加拿大的公民觀點。
臺 灣 在 服 務 取 向 方 面 則 偏 向 適 應 取 向 (adaptive approach ) 和 轉 化 取 向
(transformative approach),而加拿大除了適應和轉化取向之外,也涵蓋多元文化 取向(multiculturalism approach)和反歧視取向(anti-racism approach)兩類。此外,
該研究也指出,雖然外配中心的設置計畫相當的完備,「是一個同時包含社會福利 行政、福利服務和社區支持網絡建立的完全型的外配中心」(潘淑滿,2010:236), 但是基於許多制度上如公辦民營、經費與人力配置上的限制,以及社工本身所受的 社工訓練、專業的知能、實務經驗等因素交錯影響,使得中心和社工偏重於使用個 案管理與會談的方法,從事直接服務新住民本人為主的個案工作,解決其家庭溝通、
就業與經濟問題為主,較少社區工作及建構其社會網絡的部分。
該研究結果也發現,「大多數研究參與者均認為『外配中心』應定位為以提供 外籍配偶家庭之個案管理與促進多元文化交流為目標」(潘淑滿,2010:225),但 同時研究者卻發現,大部分的社工較缺乏「多元文化敏感覺察力」因而難以正確評
估家庭動力,並認為關懷據點才是真正推廣讓社區居民認識多元文化的地方,而外 配中心應該運用有限的專業人力,加強連結垂直的和水平的資源網絡。但就另一份 內政部移民署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研究報告則指出,由各地方政府委外的社區服 務據點因為經費不足、缺乏專業人力、因為資源重疊而招募方案參與者不易等原因,
服務成效上尚需加強,且因為經費來源不同及地方政府整合協調的不足之下,據點 和中心在合作「研究發現『中心』和『據點』在實際業務規劃上,雙邊並沒有太多 的搭配」(趙祥和,2016:123)。可見目前社工是認同「多元文化」的重要性,但 因為能力和資源等限制,要將這些觀點落實於實務工作上還有一些困難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