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嘗試重構阿岡本的回應之前,不妨先看阿岡本對班雅明與 Gershom Scholem 之間,對於卡夫卡《審判》中的「法」的不同詮釋與爭辯,儘管奈格 理絕對不會認同這樣的提法,但簡短回顧阿岡本對這場小小爭辯的討論,有助 於繼續處理「關於制憲(建構)的巨人之戰」。Scholem 將卡夫卡在《審判》中 與法的關係描述成「啟示的無化」(the Nothing of Revelation),用以表述並不具 體指涉什麼(signify),然而卻就其有所效力(in force)這個事實,而得以肯定 自身,在啟示的具體指涉內涵完全無化,完全化約到零時,「這樣一種法,發現 自己處於一個並沒有缺席,但卻以其無從完全實現(unrealizable)的形式出現」,
Scholem 所表述的,這樣一種「有其效力卻無具體指涉」(being in force without significance; Geltung ohne Bedeutung)之「法」,這樣的法理形式,固然是探究 例外狀態法哲學的引子,不過,正如阿岡本所說,它同時也是某種形式的虛無 主義,「在解消一切成文法律同時,依然維持若無(Nothing)既永久且無限被
6 借用阿岡本在《例外狀態》一書中對施密特與班雅明的例外狀態之辯作為「關於空缺的巨人 之戰」標題。同時也是本章的主旨:阿岡本真正的對手與其說是施密特,不如說是奈格理(及 其背後的傅柯)。
推遲的有效性」。在這個意義上,啟示的無化,其作為「有其效力卻無具體指 涉」之「法」,不妨可以用來轉譯奈格理的雜眾之「法」:在解消一切成文律法,
一切帝國的支配時,一種有其效力(就其實現雜眾的連結,從而具有至高「權 威」),卻無任何具體指涉(雜眾無從具體界定的無限連結可能)的「法」,將 以一種去目的式的姿態,重新奪回為帝國奪佔的一切。因此,當Scholem 批評 班雅明「對神學的排除過了頭」,導致「將嬰兒與洗澡水都一起倒掉」時,箇中 味道,就接近奈格理對阿岡本的批評:對生命政治動態的排除過了頭,導致生 命政治的生產,跟著裸命一起陪葬。奈格理筆下的阿岡本,對應了Scholem 筆 下對班雅明的回應,生命政治式抵抗主體「不是忘失經典(Scripture)的生徒
(student),而是無從譯解經文的生徒」(Agamben, 1999b: 169; 171)那麼,顯 然被阿岡本視為「盟友」的班雅明,又是如何回應這個問題呢?班雅明這麼說:
無論生徒是忘失了經典,還是經文無從譯解,總歸來說是同一件事。畢竟沒有 解經之鑰的經典並不是經文,而是生命,生活在城堡聳立著的山腳下的生命。
在將生命轉化成經典的嘗試中,我看到了在卡夫卡許多寓言中,似乎都會有的 某種「翻轉」(inversion; Umkehr)意味。(轉引自 Agamben, 1999b: 171)。
阿岡本所援引的班雅明這段話有著豐富的意象,值得以此切入阿岡本對奈 格理的(可能)回應。首先,涉及阿岡本(可謂直搗核心地)對奈格理「制憲
(建構)力量」的評論。與奈格理同樣,阿岡本質疑了「制憲權力(力量)」與
「憲制權」這組概念對子內在的矛盾。如此前在第四章所述,對奈格理來說,
這組對子表面上是相生相抗,實際上其政治效應是企圖以各種制度體制或者政 治形式來對制憲力量加以限定,所以應該另闢出路,藉由(主要是史賓諾莎)
「另類現代性」所構思的制憲力量,以雜眾的自體生成,來徹底讓這組概念對 子 停 擺 。 阿 岡 本 則 借 用 班 雅 明 對 制 法 暴 力 (law-making ) 與 護 法 暴 力
(law-preserving)的說法,來重新看待這組概念對子,阿岡本認為,這組概念 對子「就像主權權力將自身預設為自然狀態,護持住與法的狀態之間的禁置關
係」(1998: 41),制憲權力表面上的自體設置,無法不通過各種生產裸命的機 制,來護持其至高地位,在這個意義上,制法的暴力(制憲權)與護法的暴力
(憲制權)兩者之間自始就具有某種難分難解的關係7,如阿岡本所說:
如果制憲的權力,就像設置法律的暴力那樣,要確然地比護持法律的暴力更為 高貴,但制憲權依然沒有憑藉,得以正當化任何有異於護法暴力的東西,甚至,
它與憲制的權力,維持某種曖昧不明,斬不斷的關係。(1998: 40)
第一章曾經指出,對阿岡本而言,主權的至高性在於其生產裸命的生命政 治過渡,而當借用班雅明的範疇重新看待制憲權與憲制權這組概念對子時,阿 岡本所質疑的是,奈格理「另類」制憲力量的構思,得以擺脫主權的弔詭嗎?
這個即便是訴諸制憲權力無以化約的至高性質,「想要維持制憲力量相對於一切 憲制秩序的至高超越性」的「民主-革命」傳統,都無法有效處理的「主權的弔 詭」,奈格理的解方有更高明嗎?阿岡本顯然相當質疑,因為,另類的制憲力量,
並沒有提出任何能將其從主權權力獨立出來的標準:
制憲的力量與主權權力之間的差別肯定是根本的問題。然而說制憲的力量既不 來自於憲制的秩序,也無從自限於將秩序起造,制憲力量如是的存在,從而是 一種自由的動態。這樣的說法,對於制憲力量之異於主權權力到底何在,卻幾 乎沒說什麼。(1998: 43)
對阿岡本來說,制憲權力「所何在」(where)是這組概念對子最內在的深 刻矛盾,阿岡本之所以主張必須處理制憲力量「之異於」主權權力的原因是,
無論制憲權力(乃至於奈格理的制憲力量說法),無論其根本理據何在,都僅僅 只是之於憲制權與既有政治部署的「至高」,如果它無可避免既在憲制權之中又
7 制法暴力與護法暴力的無從分別特別表現在現代社會中的兩種裸命形象:死刑犯,以及班雅 明所說,作為「更不自然的結合形式」,無須任何正當性內涵僅需宣稱正當(從而既是制法也 不是制法),不能以有別於制法目的的目的來擴張自身,但同時從制法目的得到近乎空白授權
(從而既是護法也不是護法)的警治-治安暴力(1996a: 242; 243)。阿岡本對此有簡短但精闢 的總結,「警治或許是暴力與法之間最為切近,幾乎是建構性互兌的地方,而這正是主權這個 形象的特徵」(2000: 104)。治安的部署不是另一種有別於主權權力的權力策略,而是主權權力 必然脫離主權者法理地位問題意識,從而滲透進政治體內部,創造一個個小小例外狀態的結果,
這或可說是阿岡本對傅柯生命權力論題的一種回應。
必須外於制憲權,那麼,這組概念對子,恐怕不過是主權與裸命雙生的法理形 式。經典無論是被忘失了還是無從譯解,總歸來說都是同一件事,都是「經典」,
可是,對阿岡本而言,生命政治的抵抗或許不應該藉由構思另一個更高的「政 治性建構」,或者藉由與經典跟真切的關係(讓經文得以譯解),來確定抵抗之 所在,沒有解經之鑰的經典並不是經文,而是生命,不是生命與經典(法)的 另一種連結,即便「啟示之無化」所象徵的也是另一種「有其效力卻無具體指 涉」之法,正如阿岡本所強調:
若是法變成法的純粹形式,在法有其效力卻無具體指涉,在法單單如此這個意 義上,法開始與生命完全重合。而就法以一種純粹的形式,在一種虛擬的例外 狀態中而得到護持時,它就讓裸命在其面前苟活(subsist)下去。(1998: 55)
對阿岡本而言,「在城堡聳立著的山腳下生活著的生命」此一意象的深意在 於,它表述了法與生命另一種關係的可能,不再是法對生命,虛擬的例外性擄 獲,而是一種「真正的例外狀態」,其中法與生命同樣無從區隔,但兩者的關係 卻是生命「以一種對稱但翻轉的姿態,全然轉化進法」(1998: 55)。對阿岡本 來說,探索一種「之異於」主權權力的「力量」,「之異於」主權權力所生產的 裸命的起點,其實在於「將棄置的經驗逼至極端」,「只有在棄置的經驗從一切 法與天職的理念中解放出來,才有真正如是體驗的棄置」,當阿岡本繼續強調「棄 置的關係並不是一種關係」(1998: 60),他所指的是,將主權用以切割生命,
用以過渡不同生命形態的人形化機制,其實不過在生命之中畫下休止,再加以 接合的空洞機制。一旦這樣一個生產裸命的例外狀態,「不再是確保內與外得以 接合」的閾界,不再是將所被棄置者以禁置的方式排除性地重新含括進法秩序,
也就是說,不再是「以一種在其自身的懸置中依然有效力的法,接合異例(anomie)
與法理脈絡」的閾界,而是「無法狀態(anomie)與法之間完全未定的地帶」,
那麼「造物的場域與法理秩序都會被捲入特有的劇變(catastrophe)之中」(2005:
57)。說這是一種真正例外狀態的生命,是因為它就是生命如是(thus)的存在,
一種拿掉所有述語(predicate),既非此亦非彼,無從為任何經典或啟示界定,
「無論那是什麼」(whatever)的生命。而說真實例外狀態是另一種同樣「法與 生命的無從區隔」,所指的即是對於一切虛擬,生產裸命例外狀態的揭露,在阿 岡本看來,這樣的揭露,具有班雅明所說的卡夫卡許多寓言所具有的「翻轉」
效應。
對阿岡本來說,主權式政治是「穿透『自然生命』(zoe)根本肉身的劃割 區分,對生命的某種特殊限定(qualification)」,而如果「沒有讓這個生命政治 機制停止運作(deactivated)」,那麼,「將無法真切地思索生命的概念」(2015a:
203),也就是說,要「從割裂(scission)中解放出來開始,才能夠思考一種真 正的政治生命(2015a: 210)。也就是說,要透徹政治是什麼這個問題,就得了 解一個「自我俱足的生命」(self-sufficient life)的生命是什麼,以及這樣一個
「同時是生物性的,也是政治性的概念,所暗指的歧義」(2015a: 200)。而一種 再無法從中切割割裂出裸命的形象會是什麼?在《神聖之人》末章,阿岡本說 到了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阿岡本援引Paul Rabinow 所提到「實驗性生命」,
「同時是生物性的,也是政治性的概念,所暗指的歧義」(2015a: 200)。而一種 再無法從中切割割裂出裸命的形象會是什麼?在《神聖之人》末章,阿岡本說 到了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阿岡本援引Paul Rabinow 所提到「實驗性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