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後設視角的浮現:通俗文本的再娛樂化
6.1 當代「名人」現象的趨勢:負面溝通銜接能力的提升
6.1.1 名人、迷與反迷
在上一章,說明「娛樂」介於‘personal/impersonal’的光譜中間時,我曾提到
「名人」(celebrity)的例子。而回顧歷史,社會上存在著一小群特別吸引注意的 人並非新鮮事,但「現代」的名人現象,其關鍵特徵毋寧在於:有一群追隨、界 定並支持這些偶像的「迷群」,這種「名人」和「迷」之間的共生,可以追溯到 18 世紀(Gitlin [1998]2010: 154-5),儘管 20 世紀以降的迷所依戀的對象不再僅限 於特定的明星,而是可以擴展到球隊、節目、文本體裁等等。以下,我就將在這 裡花點篇幅談論名人及迷文化──也包含「反迷」(anti-fan)在內──的議題,
以替本章後續的考察鋪路。
20 世紀以來,伴隨廣播、電影、電視的出現,「名人-迷」的一支主要演化 趨勢,是讓迷和名人產生既充滿距離、又保持親密的關係:距離,源於觀眾只能 選擇要和哪個名人產生擬似互動的關係,而無法親自創造或直接影響;親密,則 來自觀眾對銀幕上人格的理想化與投射,並自居為其家人、朋友、知己(Horton and Wohl [1956]2010: 37, 40, 43, 44)。Cornel Sandvoss (2005: 65)則以「流動的家鄉」
(mobile Heimat)來比喻迷群所建構的情緒空間:「世界的部分被體驗成本身就 與自我有關,並透過自我構成;家鄉就是個人在世界中的地方,在那裡,地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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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群成了自我的延伸」。
另方面,除了帶來更多追隨名人的迷,大眾媒體也促成了相反的趨勢。事實 上,不只是名譽,惡名(notoriety)也能透過媒體影像來渲染、散佈,隨著 1960 年代起的媒體集中化,資訊和娛樂的界線漸漸消弭(Briggs and Burke 2009: 193),
而1990 年代學界更注意到「小報化」的現象(詹偉雄 2011: 11),此時環繞名人 的負面溝通已變得普及,無怪乎Todd Gitlin ([1998]2010: 157-8)指出,對當代名 人而言,比起有無受到崇敬(admirable),是否受到觀賞(spectacular)或吸引多 少「注意力」才更為關鍵209。就此而言,雖然八卦媒體常針對名人進行道德評價,
但和大眾媒體耦合緊密的當代名人,絕不只是一種道德現象,而這當然不否認蔑 視(disdain)或負面評價的道德溝通,在晚近更為遍佈,甚至獲得更高的銜接能 力。稍後會再詳述的「酸民」及「反迷」現象,於2000 年之後浮現,便可充當 一個佐證。至於「反迷」,可以被定義成:
對特定文本帶有厭惡情感與反對意識的閱聽人。其對所反文本並非冷 漠以對,而是會投注許多心力、時間與情感去展開反對行動,或以謾 罵、批評、嘲諷等方式來表達其憎恨感。(岳明熹 2011: 34)
如何界定「迷」與「反迷」的關係?有許多篇國內研究將此概念應用到網路 現象上(如:陳盈帆 2007; 涂迺儀 2009; 岳明熹 2011),雖然,這個概念是由進行
「迷研究」的Jonathan Gray (2003)率先提出,而他所考察的經驗現象則並非網路,
而是電視卡通《辛普森家族》。由於早在網路普及之前,西方已有和反迷類似的
209 根據 Chris Rojek (2010: 21),隨著 1980 年代後衛星電視技術的發展,名人有供過於求之現象;
此外,Abercrombie and Longhurst (1998: 78, 80, 82)在談論景觀(spectacle)社會的概念時,則指 出世界的事物越來越被當作要被注意的事物(因而得以特定方式鑄造、感知和表徵)來對待,將 地景商品化的觀光業即為一例。最後,可以順帶一提,在網路興起後,由於資訊量的提升,讓注 意力的稀少性,重新成為有待解決的問題(福嶋亮大 2012: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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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ter’現象(Abercrombie and Longhurst 1998: 35-6),與其說「反迷」是網路特有 的現象,不如說網路媒介讓對於名人(或球隊、節目、體裁)進行負面評價的溝 通,獲得了更高的銜接能力,至少公然「吐槽」名人行為失當的權利,不再為傳 統媒體所壟斷。從這個角度來界定的話,迷和反迷,正如字面上的意涵所示,「似 乎」是一種水火不容、有著相當程度隔閡的兩種現象。
此外,根據Gray (2003)的分類,除了迷和反迷,還存在著「非迷」(non-fan)
這個範疇,相較於反迷乃至於迷,「非迷」(即單純的讀者或觀眾)當然是一個更 老舊的現象,事實上也曾在過去研究中被觸及(如:Horton and Wohl [1956]2010:
41)。而「非迷」與「反迷」的共通點在於沒有喜歡(或不喜歡)「迷」所熱愛的 文本,也不像「迷」那樣關心原初文本的核心內容,反之,他們對於原初文本的 理解,多半仰賴「派生文本」(paratext)中的資訊,派生文本意指環繞著作品並 定位作品的準文本片段,如歌星的花邊新聞(專輯在此為原初文本)或一本書的 書評等等,派生文本影響了人們對原初文本的詮釋和印象(Gray 2003: 72)。綜上 所述,是否對對原初文本投入正向的情感(affect)於特定對象上(Grossberg 1991:
56),仍是界定「迷」並使其與非迷或反迷區隔的指標,至此,對反迷的定義,
還相當符合日常用語的俗成理解。
然而,根據1990 年代起逐漸建制化的迷研究,從「迷」與「非迷」的兩點 關鍵區別來看,「反迷」反倒有著類似於「迷」的特徵,故可以屬於廣義的「迷 現象」:其一是John Fiske (1992: 39)提出的「文本生產性」,高度涉入的迷能夠把 一般觀眾內心中的符號解讀活動,轉型成公開流通的二次創作文本,就此而言,
迷可說是「通俗文化的至高形式」(p.46);其二則是「社群」的現象。在繼受 1980 年代興起的「通俗文化研究」後,Henry Jenkins (1992: 22, 277, 282; 2006: 138)指 出迷文化的另個特性在於,成員傾向形成具有一套後設文本或者說特定接收模式 的「社群」,換言之,迷往往並非如「一般讀者」(或非迷)那樣個別地鑑賞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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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盛行之後,「迷」尋找同好並參與社群的傾向則更加強化。以此,國內針對 演藝圈名人進行的反迷研究,才多半追隨以Fiske 和 Jenkins 為首的早期「迷研 究」,並基於這群網友同樣會「二次創作」並形成「社群」這兩點,將他們定位 成「反迷」,並視其為「迷文化」的分支。
第三,陳盈帆(2007: 7-8)也援引 Gray 與 Max Sheler 的說法,建議不該誇大
「迷」與「反迷」的區分,因為愉悅和不快這兩種情緒,乍看之下分別在光譜的 兩端,但實際上位於同一條莫比斯環(Möbius strip),正如「恨」並非對「價值」
漠不關心,而是正面地關注負面價值一樣。從經驗現象上來看,根據她針對奇摩 家族上的反迷所作的研究,雖然也有部分成員對特定藝人抱持強烈的「仇恨」, 但大多數網友反倒是「抱持著『作對惡搞』或『看笑話』的心態」(p.23),或者 只採取「蔑視」、「厭惡」等態度(p.10)。這點和我們在下一小節要談論的「反迷」
之「吐槽」行為就相當親近。
在釐清迷和反迷的連續性後,接下來,得花點篇幅說明線上論壇在此扮演的 角色。如果將「迷」界定成對於名人或其他類型的原初文本有著依戀的情感,並 且對其對象相當熟悉的人群,那麼,某些於「迷」的現象本身中較受壓抑的溝通,
如仇恨、蔑視、厭惡、吐槽、惡搞等,儘管已能從深受小報化影響的當代名人文 化中看到蹤跡,但這類溝通在網路論壇上將具有更高的銜接能力;而之所以如此,
便是因為這些看似「負面」的溝通,能夠和娛樂判準結合,因而變得「正面」或 說有「生產性」;再者,網友甚至不需要對於這些對象相當熟悉,就可以參與這 類溝通;相較之下,對網友而言,能被「涵括」到這類看板中的先決條件反而是:
瞭解論壇成員所建立的後設視角,並認可人們在溝通網絡中建立的評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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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dumplingchen,2002.06.16,〈[公告]TuTsau 版版規〉,14:11:39,引用自批踢踢站,TuTsau 板,
精華區z-9-1-7-1。另外,網路上的「反迷」構成有自我意識的群體之狀況,並不只出現在批踢踢,
211 例外的情況可見於:EmilChau,2006.09.15,〈[感謝] 感謝大家兩年來的照顧〉,04:19:54,引 用自批踢踢站,TuTsau 板,精華區 z-8-26。當時的吐槽板被描述成可以「是個討論音樂抄襲,
歌唱技巧,甚至樂理知識的一個專業場所」。此外,板友僅被要求提出最低限度的反對理由即檢 討的負面形象,而非期待精益求精的正面表述,這也讓較具「建設性」的建議相對難以形成(岳 明熹2011: 125-6)。